加 入 日 期: 2009-06-12 截 止 日 期: 2009-07-09 受招标人委托,我公司就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及承包方式: 1.1本次巫山县境内招标的污水处理项目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09}58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总承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试运行(期限一年)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及批复、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可研报告和地勘等资料完成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到试运行(期限一年)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移交项目业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规模、计划总工期 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计划总工期 1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 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 1200 t(近期2012年),远期(2020年)为3000t12个月 2.2.招标范围: 2.2.1.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包括: 2.2.1.1.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资料)的复核、补充(含补勘及其审查)和完善; 2.2.1.2.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和建设地址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并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各阶段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 2.2.1.3.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的规模及可研报告完成城镇排水系统(厂区外管网)及进厂道路各阶段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 2.2.2.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三通一平)的建造,包括: 2.2.2.1.厂区内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2.2.2.2.厂区内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2.2.2.3.尾水排放工程; 2.2.2.4.设备仪器制造或采购; 2.2.2.5.备品备件购置。 2.2.2.6.中标人只负责厂区红线内的施工工作,厂区红线外城镇排水系统部分只做设计,不做施工。 2.2.3.污水处理项目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 2.2.3.1.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试验; 2.2.3.2.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2.2.3.3.人员培训、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2.2.3.4.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2.2.3.5.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2.2.3.6.有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几类资质: 3.1.1.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环保运行资质:具有相应污染治理资质。 3.2.未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总承包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6月18日,每日(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工程前期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工程前期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09年7月9日9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重庆市华渝宾馆(地址:渝中区蒲草田24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须付现金或电汇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到指定帐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巫山县巫峡镇净坛路司法局六楼 联系人:陈才盘 电 话:57859555 传 真:5765225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12号华信大厦15—3 联系人:黄海 廖丹 电 话: 023-63003900 58233351 传 真: 023-63003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