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名 函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决定报名参与此次 项目的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报名单位:(公章): 日 期: 招标编号:峨政采询[2010]179号 询 价 文 件 中国•四川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印制 二O一O年七月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峨政采询[2010]179号 二、询价项目:硅藻土(生态湿地污水处理用)一批采购(390m3)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询价项目简介:硅藻土(生态湿地污水处理用)一批采购,1立方比重小于1.0吨。须运到峨眉山市6个乡镇(双福、龙门、沙溪、普兴、新平、川主)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生产或销售此产品的合法供应商;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6日上班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投标时交)。 报名时间:2010年7月9日至7月16日上班时间传真报名(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不得参加投标。 九、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付95%,余款在全部送完后3个月内付清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7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现场现金交付。 十二、开标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 邮 编:614200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3-5533214; 传 真:0833-5533214; 2010年7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询价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询价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询价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了询价文件;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询价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询价文件 5.询价文件的构成 5.1 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询价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询价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投标人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内按询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询价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询价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在没有技术和(或)其它采购需求变更的前提下,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如因采购人特殊原因有较小的技术和(或)其它采购需求变更,在告之全部投标人,经全部投标人同意并签字认可后可另行报价。 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详细的技术指标;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 售后服务:自行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现场现金交付(请自行密封)。 15.3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结束当场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本次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分装于三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询价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封装于3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3 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和传真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工作人员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 评标 22.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22.2询价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询价小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投标文件响应询价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22.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 (5)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询价项目的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2.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询价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22.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5询价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2.6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2.7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最低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规格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计算错误的修改 23.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23.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定标 24. 定标原则 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 定标程序 25.1询价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5.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第一名与第二名的投标差价不得超出投标保证金),以此类推。 28.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中标金额5%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0.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 验收 31.1 中标人交货时,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 31.2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交货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后,视为验收合格。 31.4 中标人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 七、 废 标 32. 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询价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询价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三、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技术要求 数量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元) 交货时间 备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运输、保险、税费、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类似业绩2个(含)以上(合同复印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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