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09-05-06 截 止 日 期: 2009-05-12 (招标工程编号:YCXHZB-200904018) 大丰生态投资开发总公司现决定对汇坚不锈钢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玻璃钢污水管道工程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汇坚不锈钢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玻璃钢污水管道工程 1.2工程地点:大丰市经济开发区 1.3工程规模:约16万元 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1.5 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招标范围: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为拟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请申请人于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人单位行政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须有年检记录)、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对照,A4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对照,A4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用于资格预审,须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否则不被接纳。未提供相应原件或未有年检记录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将会导致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地址:大丰市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 联系人:曹红兵 联系人:李伟斌 联系号码:0515-83983361 联系电话:0515-83520788 二○○九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