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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贵州省遵义县乌江镇益群污水处理厂 (2009/4/27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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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4-27 截 止 日 期: 2009-05-04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C建施招(2009)第175号 1、遵义县乌江镇益群污水处理厂的遵义县乌江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遵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遵义县乌江镇乌江社区加当湾。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约1200平方米,总投资约360万元。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拨款和自筹。 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及招标人界定的范围为准。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5-49:00:00时至2009-5-417: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遵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其他:除上述6.3条资料外,还需提供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是外省企业还需提供入黔资质核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所投投标活动应持本人交易员证(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不做要求)。 招标人:遵义县乌江镇益群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金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2-8236155 联系人:陈铁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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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6/25 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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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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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包号: GZJDX2009-004 招标机构: 贵州金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 遵义县乌江镇益群污水处理厂 公示结果公告时间: 2009-06-24 工程项目 遵义县乌江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招 标 人 遵义县乌江镇益群污水处理厂 代理机构 贵州金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09-6-23 开标地点 遵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楚天环保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高千峰 报 价 353.96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贵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犹骑驹 报 价 355.84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环科院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阳晴 报 价 355.95万元 公 示 期 2009-6-24至 2009-6-2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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