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775903/2012-00096 发布机构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临政办发〔2012〕58号 生成日期 2012-08-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主题词 内容概述 《临汾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 《临汾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8日 临汾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分解
按照省政府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2〕20号)的安排,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现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做进一步分解。 一、目标任务:以市区及各县市城区为重点,加快工业污染整治,建设6户环保标杆示范企业,推进17户重点企业的脱硫、脱硝工程升级改造,开工建设7户企业的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启动5户企业的整合搬迁计划;整治煤烟污染,拆除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燃煤锅炉,营业性炉灶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积极推进机动车辆核发环保合格标志工作;全面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污染,违反规定的,一律停止施工,直至取消其在本市的投标资格;治理医疗垃圾污染,所有医院的医疗垃圾必须实行集中处理,运输过程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农村污染整治,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区建设;加强水污染治理,启动城北、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加强在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 二、任务分解 ...... (七)水污染整治 1、强化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网,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8月底前完成临汾市区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以解决市区部分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汾河的问题,完成临汾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工作,启动城北、城西污水处理厂可研、环评编制等工作。 责任单位: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目标任务:加强对已投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污水处理量和处理效果。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霍州市朝阳污水处理厂要保证中水回用系统运行正常,曲沃、古县、安泽、浮山、蒲县、隰县、大宁等县污水处理厂要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尧都区乔李镇、洪洞赵城镇、蒲县薛关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 目标任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发生变更的县市区要及时依法申报审批;彻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污染源,不留死角;分类处置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实施关停、搬迁、改造;制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2012年度应急演练方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汾河流域重点区段污染整治 目标任务:继续实行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和联防联控机制。霍州市、洪洞县等重点县市政府8月底前要制定汾河霍州段和洪洞段水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集中整治方案并全面启动实施,彻底取缔汾河沿线超标排污口。 责任单位:霍州市、洪洞县人民政府。 ...... 联系人:王文学 电 话:2258207、18734745777 传 真:2258207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8日印发 校对:王文学 共印150份 “......加强水污染治理,启动城北、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启动城北、城西污水处理厂可研、环评编制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