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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4-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厂 (2009/4/22 2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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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环境优美新蒲县―――访蒲县环保局局长孔祥如 蒲县是一个以煤、焦、铁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县。去年以来,蒲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市争上游,全省创特色,建设富裕文明新蒲县”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整治为重点。“十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五年来共取缔改良焦炉413座、炸毁高烟囱435根、铲除残余炉体6900余支,关停小铁厂49座,关停小洗煤厂60座。投入环保治理资金近亿元,先后治理洗煤企业36家,机焦企业6家,冶炼企业3家,电力企业1家;新上了一处10万平方米县城集中供暖工程,解决了18个机关单位和150余户居民的冬季取暖问题,对城区内128家燃煤、燃焦营业性炉灶全部更换使用了燃油、燃气、燃电等清洁型燃料等设施。两项治理年减少烟尘排放量366吨,二氧化碳300吨;五鹿山被评为国家级生态自然保护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矿创建活动成效显著,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观,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开局良好。欣闻蒲县今年环境工作再度升温的消息,近日记者专访了蒲县环保局局长孔祥如。 记者:2007年是全国实施环境保护的风暴年,也是全省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关键年,更是全市的环境建设年,请问蒲县有何大的动作? 孔祥如:今年,我们的环保工作就是要围绕市政府提出的“环境建设年”和全面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这一目标来开展工作,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提出了30条奋斗目标。同时,要求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60天以上,并对大气污染指数,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削减量以及昕水河流域蒲县段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全面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今年我们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做好机焦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做好洗煤企业污水污染治理工作;做好煤矿水污染治理工作;做好冶炼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为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们将采取以下四方面措施。一是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将环保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到局各股、室、站、队,责任到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实行计分考核,一月一排队、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底算总账;二是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对已经取缔的违法企业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对已下达限期治理通知的企业,不能按时完成治理的,坚决予以依法关停,决不手软。把好项目审批关,未经环保部门环评和审批的项目,坚决不准新建,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三同时”执行率要达到100%;三是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3・28”古庙会、“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有利时机,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重大意义。并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受广大群众对违法排污企业的举报和监督。四是加强领导,综合考核。督促检查是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中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为此,我局成立了由支部、纪检、监察为主的“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领导组”和“督查考核领导组”,督促检查各中队污染监管情况和各企业污染治理工作进度。 记者:在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中,蒲县集中整治的情况如何? 孔祥如:根据省、市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要求,我们依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违法企业进行了淘汰关闭。一是200m3以下铁炉采取断电、拆除高压线路、拔掉电杆、拉倒或炸毁烟囱等措施,实行了关闭。二是坚决取缔不合格机焦企业。省、市下达我县2007年环境污染末位淘汰的企业是9家,但通过排查还有3家挂靠企业,也属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炉型,根据临政发<2007>21号文件精神,我们也将其列入淘汰关闭范围,实施一次性关闭。 记者:今后,蒲县环保的发展思路是什么? 孔祥如: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改善人民群众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整治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一是确保在3年内使我县城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目前,供气和供暖的主管道的铺设已全面动工,五年实现县城气源工程,尽快从根本上解决县城区域内的烟尘污染问题。二是新建一处垃圾处置场地。三是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四是在对现有污染企业进行优化升级的同时,积极发展持续和替代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由原料型经济向科技主导型的转变。五是不折不扣地按照国家政策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关闭、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六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争取早日把我县建成天蓝、水清、山川秀美的新蒲县。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作者:李建斌、张刚,2007-06-28) “......三是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4-23 上午 04:02:27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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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4/22 2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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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临汾市建设工作目标 ...... 11、制定出台每个县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个生态文化公园的项目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对“县县有”工程的现状进行调查,抓紧做好前期工作,完成2008年进度任务。中心城区绿化面积新增51.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提高1.3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和县级市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新增150万平方米,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全市75个建制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7.59%。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中心城区和县级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中心城区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3%,中心城区和县级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 城市污水处理率(%) 1、目标:2008年地级市本级污水处理量达到200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73%以上,减少COD排放量4500吨,设市城市污水处理量达到2400万立方米,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减少COD排放量6000吨。 2、主要任务: ①霍州市污水处理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可研、初设审批)并开工建设。 ②中水回用率达到5%。 ...... 城市污水处理厂 1、侯马市、翼城县、安泽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2、临汾市城北、霍州市、蒲县、曲沃县、襄汾县、汾西县、吉县、洪洞县、古县、永和县、隰县、浮山县、大宁县、乡宁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蒲县、曲沃县、襄汾县、汾西县、吉县、洪洞县、古县、永和县、隰县、浮山县、大宁县、乡宁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09-4-23 上午 04:01:52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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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4/22 2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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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4-22 截 止 日 期: 2009-04-28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招标代理人”)受蒲县城乡建设局(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山西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所需货物(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供货单位。 1、 招标文件编号: GXTC-0916037 2 、招标项目内容简述 2.1 招标内容 2.1.1 招标名称:山西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所需货物(设备)采购及服务 2.1.2 交货期要求:以双方签订的供货及服务合同相应条款为准。 2.1.3 交货地点:蒲城镇河西村西南 360米处。 2.1.4 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2.1.5 标段(包)划分: A包:格栅除污机;B包: 污泥脱水机 ;C包: 综合池填料及配套设备 ;D包:水处理专用设备;E包:泵类;F包:二氧化氯发生装置;G包:风机。 2.1.6 货物数量、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2 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2.2.1 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2.2 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2.2.3 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3 、投标申请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制造、经营许可证、安全证,相关产品质量与行业认证等证书、证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三年以上的供货经验及业绩的用户证明资料; 3.3 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并提供相关产品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与相关产品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在投标文件中也应提供上述产品相关资料)。 4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 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5 、购买招标文件起至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 2009 年 4 月 22 日至 4 月 28 日止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 106 号(太原服装鞋帽大厦五层) 6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段 700 元, 含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 另行通知 。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另行通知 9 、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 10 、开标地点 : 另行通知 。 11 、投标申请人可对上述工程所需的货物(设备)各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将每包拆分投标。 欢迎对本次项目招标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下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 目 建 设 单位: 蒲县城乡建设局 详 细 地 址:县城北街城建大楼 邮 编: 041200 联 系 人:任建国 联 系 电 话: 13191278602 招标代理人: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北 京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 系 人: (北京)李德烈 电 话: 010-88354986-529 传 真: 010-88355935 邮 编: 100044 山西太原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太原市服装鞋帽工业公司五层。 邮 编: 030012 联 系 人:李忠 联 系 电 话: 0351-7321452-8003 传 真: 0351-732145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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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5/6 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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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4-30 截 止 日 期: 2009-05-07 一、招标编号:GXTC-0916038 二、工程名称: 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安施工 三、招 标 人:蒲县城乡建设局 四、设计单位:山西省建筑标准设计院 五、建设地点:蒲城镇河西村西南360米处。 六、工程概况:日处理规模1万吨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八、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公用三类工程 九、招标范围: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以上 十一、资金来源: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4900万元以内。其中:资金来源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600万元(含2007年已下达的200万元),其余由申请国债及县筹措解决。 十二、工期计划:2009年5月30日开工,总工期:约150天。 十三、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及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是叁级以上(含叁级)。 十四、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4月30日8时-2009年5月7日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 人民币。 十五、报名地点: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蒲县分中心(或) 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太原市服装鞋帽大厦五层) 十六、报名方式:投标人直接或传真报名(0357-6188883) 十七、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 任建国 联系电话:1319127860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德烈、李 忠 联系电话:13935153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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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8/17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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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8-16 截 止 日 期: 2010-09-09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蒲县城乡建设局(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山西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中所需的第三批货物(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供货单位。 1、招标编号:GXTC-1016025 2、招标项目内容简述 2.1招标内容 2.1.1项目名称:山西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所需第三批货物(设备)采购及服务。 2.1.2交货期要求:以双方签订的供货及服务合同相应条款为准。 2.1.3交货地点:蒲城镇河西村西南360米处。 2.1.4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2.1.5标段(包)划分: 第一包:在线监测仪;第二包:化验室设备。 2.1.6 货物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2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2.2.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2.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2.2.3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3、投标申请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制造、经营许可证、安全证,相关产品质量与行业认证等证书、证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三年以上的供货经验及业绩的用户证明资料; 3.3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并提供相关产品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与相关产品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在投标文件中也应提供上述产品相关资料)。 4、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5、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8月20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含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太原服装鞋帽大厦五层) 6、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太原服装鞋帽大厦五层) 8、开标时间:2010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 9、开标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太原服装鞋帽大厦五层)。 欢迎对本次项目招标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下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建设单位:蒲县城乡建设局 地 址:县城北街城建大楼 邮 编:041200 联系人:任建国 电 话:13191278602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熊 佳 电 话:010-88354986-528 传 真:010-88355939 邮 编:1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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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9/18 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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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9-16 截 止 日 期: 2010-10-09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蒲县城乡建设局(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山西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中所需的第三批货物(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格的供货单位。 1、招标编号:GXTC-1016025 2、招标项目内容简述 2.1招标内容 2.1.1项目名称:山西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所需第三批货物(设备)采购及服务。 2.1.2交货期要求:以双方签订的供货及服务合同相应条款为准。 2.1.3交货地点:蒲城镇河西村西南360米处。 2.1.4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2.1.5标段(包)划分:第二包:化验室设备。 2.1.6 货物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2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 2.2.1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 2.2.2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 2.2.3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3、投标申请人资格及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制造、经营许可证、安全证,相关产品质量与行业认证等证书、证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三年以上的供货经验及业绩的用户证明资料; 3.3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并提供相关产品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与相关产品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在投标文件中也应提供上述产品相关资料)。 4、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5、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10年9月16日至9月21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含招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太原服装鞋帽大厦五层) 6、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太原服装鞋帽大厦五层) 8、开标时间:2010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 9、开标地点: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太原服装鞋帽大厦五层)。 欢迎对本次项目招标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下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建设单位:蒲县城乡建设局 地 址:县城北街城建大楼 邮 编:041200 联系人:任建国 电 话:13191278602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熊佳 电 话:010-88354986-528 传 真:010-88355939 邮 编:100044 开户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8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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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4/16 2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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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11-04-15 截止日期:2011-04-19 一、项目编码:LF-yl-2011014 二、工程名称: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 三、招标人:蒲县城乡建设局 四、设计单位:临汾市华美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五、建设地点:蒲县污水处理厂 六、工程概况:蒲县污水处理厂位于329国道城区段西部,厂区总占地面积19535㎡,绿化面积8700㎡,绿化率为44.5% 七、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九、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以上 十、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一、计划工期:30天 十二、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及条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十三、一个标段选一个中标单位 十四、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8时-2011年4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五、报名地点: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十六、报名方式:投标人须现场报名 十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5)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件。 以上均为原件(核对后原件返还),并提供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十八、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1年4月19日—4月25日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十九、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临汾市解放西路58号新华印业有限公司二楼 二十、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二十一、资格预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1370355781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57-335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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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5/23 2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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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LF-yl-2011014 项目名称:蒲县县城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 招 标 人:蒲县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1年5月19日9时30分 中标人:临汾市尧都区鑫荣园林有限公司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项目班子成员表: 项目班子 姓 名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温凤山 072530262 技术负责人 席慧明 082540268 施工员 郑永柱 0605001134404898 质检员 王文斌 0805001224431762 现场资料员 郑坤 0705001364401106 预算员 张玉芳 0802001624401756 建设规模:蒲县污水处理厂位于329国道城区段西部,厂区总占地面积19535㎡,绿化面积8700㎡,绿化率为44.5% 中标价:46.88万元(肆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 公示日期: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25日 投诉受理单位:蒲县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投诉电话:13934686888 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中标结果的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提出,举报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举报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山西华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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