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9-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124&classid=858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己由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川计投资[200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建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洪雅县建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708283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和水利电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洪雅县洪川镇封河坝村。 建设规模:设计日处理污水2万吨,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万吨。 工 期: 240 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一期)所示范围的设备(含自控、低压配电系统)及配套材料清单的采购、安装、调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污水处理核心设备制造能力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企业资质,且近 3年内完成过3个以上日处理1万吨以上(含1万吨)规模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 3.2.2 联合体以具备污水处理核心设备制造能力的单位为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投标工作 。 3.2.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合同条款的执行、结算 。 3.2.4 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21日至2009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5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雅县建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176号 邮 编: 620360 联系人: 杨学全 电 话: 0833-7403559 传 真: 0833-740355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和水利电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牧电路7号办公大楼401-419室 邮 编: 614000 联系人: 杨小姐 电 话: 028-87397812 传 真: 028-87397812 “......建设规模:设计日处理污水2万吨,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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