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1-11-14 截止日期: 2011-11-24 一、招标条件: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厂房钢结构玻璃雨棚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江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筹建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为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厂房的钢结构玻璃雨棚制作安装,造价约6.5万元,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钢结构雨棚等设施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建设地点: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区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资格且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持单位介绍信到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图纸)人民币100元人民币,售出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千元,投标人用信封封好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七、确认: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后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招标人:江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筹建处 地 址: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戴开华 电 话:0570-4334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