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环闽招字【2009】 119 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 标 人: 莆田市妈祖城给排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日 期:2009年12月15日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 协议书格式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4.2 工程名称 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2 4.3 建设地点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3 4.4 建设规模 污水配套管网总长约61.427公里,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亿元。 4 5.1 招标内容和范围 初设、部分或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5 5.2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十天内,按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部分或全部施工图设计。 6 6.1 资金来源 自筹 7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非福建省内设计单位须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分院)。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0 15、16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于2009年12月30日 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于2009年12月31日17 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1 9.1 投标有效期 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9.1 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 13 2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4 28.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时间:2010年 1月4日 8时 30分 15 32 开 标 开标时间:2010年 1月4日 8 时 30分 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16 40 评标方法 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7 53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18 预付款 预付款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备 注 投标人业绩:须是自200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的,每个合同段预算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大型片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鉴于莆田市妈祖城给排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拟建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3 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工程项目说明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5 招标内容及范围、设计周期 5.1 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2 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周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6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7 现场踏勘 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1 招标人将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提出资格后审申请。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12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二) 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 13.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作量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3.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招标工程项目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5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 (http://www.ptztb.gov.cn)向招标人提出。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5.2 所有招标答疑内容于截标前1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16 本项目设计费用 16.1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收费标准并下浮50%计算,其中初设占总40%,施工图设计总60%。采用一次性包干方式(含设计修改费用、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中标人必须负责按时无条件负责设计修改,直至招标人满意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 16.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满足本项目设计费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设计费(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项目、专业图纸设计修改等费用)及后续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 16.3设计费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7 设计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十天内,按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部分或全部施工图设计。不能按时完成的,将按每日5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8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8.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单位名称: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998 或 银行账户名称: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 号:100158585880012396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18.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8.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18.3.1 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项目招标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有投标项目招标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资格审查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与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仍作为无效标。 18.3.2投标人除开标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应将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 18.3.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3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 18.3.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银行专户(以对账单为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8.3.5.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8.3.5.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18.3.5.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18.3.5.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9.1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0投标文件的组成 20.1.1投标函 20.1.2投标函附表 20.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0.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0.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0.1.6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20.1.7投标人业绩表(自200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的,每个合同段 预算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大型片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业绩工程的设计合同复印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1.8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20.1.9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21投标文件的要求 21.1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2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22.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2.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核对资料 23.1营业执照副本[非本省企业须同时提供在福建省分公司(分院)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3.2资质证书副本; 23.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书; 23.4拟派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 23.5业绩工程的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自200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的,每个合同段预算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大型片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 23.6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以上原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原件装在档案袋里(档案袋上标明提供原件目录),招标代理单位开标时当场清点并确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文件包封密封情况不作为废标的依据。 25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2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4项规定; 26.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6.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仅收到一家投标人投标,且经资格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7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28.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应按规定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包封密封情况不作为废标的依据。 28.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除非不可抗力因素,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段时间内,若投标人宣布放弃中标权利或放弃中标均视为撤回投标处理。 (五)评标 29评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29.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9.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专家3人组成。 29.2.1专家抽取记录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市招投标中心存档; 29.2.2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29.3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9.3.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9.3.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9.3.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9.3.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个别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3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1.2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 31.4评标委员会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 3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1.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1.9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31.9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人代表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室,评标专家不得随意走出评标室。 31.10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 32开标 32.1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3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开标时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2.3开标程序: 32.3.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2.3.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收集存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投标人缺少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非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参加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2.3.3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确认,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完好,招标人均予以开封; 32.3.4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2.3.5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承诺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32.3.6招标代理机构把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3评标程序 33.1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3.2评标前准备工作。 33.3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3.4推荐合格投标人名单。 33.5经过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后,提交评标报告。 34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目的、性质、范围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了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35评标 35.1评标办法及标准 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提交的合格投标人名单,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35.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35.2.1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2.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 35.2.3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35.2.4投标文件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或签字、盖章的; 35.2.5未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5.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费按废标处理; 35.2.7工期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35.2.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35.2.9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及投标书中的设计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5.2.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 35.2.11投标人业绩不符合要求的; 35.2.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5.2.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应对其负责。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可收回中标通知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36 确定中标人 36.1 按评标委员会提交的合格投标人名单,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36.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36.1.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6.1.3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3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入档。 36.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36.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仅一家投标人投标,且经资格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37中标结果公示 37.1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市招投标中心。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日内,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及有权机关指定的其他信息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三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工程流标的,需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37.2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37.3公示期满后,市招投标中心依据招标人的申请退还其封存的资料。 37.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7.5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37.6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37.7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授予合同 38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设计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人。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9中标通知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0设计合同的签订 4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0.2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中标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41履约保证金 41.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41.2 履约保证金到完成合同之日后三天内退还。 42取消中标资格条件 42.1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2.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 42.3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 42.4中标人有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 协议书(格式) 招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设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协议书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设计任务书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理解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相互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 设计服务承包范围: 初设、部分或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设计周期安排 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十天内,按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部分或全部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和设计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合同条款的规定。 最终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 用于初设审批的设计文件 份;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初设文件 份; 用于施工图审批的设计文件 份;根据审批意见修改后用于施工的设计文件 份; 用于各施工合同段招标的设计文件 份; 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全部存档图纸的光盘两张。 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的总金额是完成本合同规定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 )(含初设费、施工图设计费及后续设计服务费) 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书后,招标人预付设计费壹拾万元整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期施工图设计费时扣回。 初步设计按期完成,并经招标人、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招标人支付初步设计费总额的90%;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每期施工图设计预算额与总概算额的比例支付,即每期施工图设计按期完成,并经招标人、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招标人支付当期施工图设计费总额的90%;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招标人付清设计费尾款10%。 上述设计费款项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 招标人向设计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完成合同工程并结清设计费后失效。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招标人 份,设计人 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设计人:单位全称(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此部分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范本。如与协议书不一致之处以协议书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投标函 投标函附表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投 标 文 件 ( 本)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根据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规范、招标内容与要求和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国家标准收费下浮50% 后的设计费价格并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反复修改及工地设计代表等后续服务工作。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 代表 (投标人名称) ,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金额为 叁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壹拾贰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4、我方同意按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委托我方完成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注册建筑师: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投 标 函 附 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设计周期 备注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注册建筑师: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 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 工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技术人员总数: 人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非本省企业须同时提供在福建省分公司(分院)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境外投标人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和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等文件,参照本表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6、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 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 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 时间 执业注册 职称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本 人 主 要 设 计 成 果 1 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本 人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注:须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资格要求 设计总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路桥专业负责人 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建筑专业负责人 工程师、国家注册建筑师 结构专业负责人 工程师、国家注册结构师 经济类专业负责人 注册造价师 注:1、投标人须按上表提供的项目设计班子相关人员; 2、须附上述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序号 业绩工程名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的,每个合同段预算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大型片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设计(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业绩工程的设计合同复印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须携带备查,否则评审时不予确认。)
9、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