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09-03-30 截 止 日 期: 2009-04-07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建招(2009)-9号 1、贵州省榕江县环保局的榕江县古榕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恢复项目工程,已由榕江县发改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贵州省榕江县古榕风景名胜区车寨和寨头。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日处理生活污水700吨、总投资346.1万元。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环保专项资金、已落实。 2.4计划开工日期:2009-4-30,计划竣工日期:2009-11-30,工期:2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涵盖的内容。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9-3-30 9:00:00时至2009-4-3 16: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凯里市北京东路原永华厂老办公楼)联系人:潘贵平 联系电话:0855-8904878 0855-8538399。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9-4-7 14:30:0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榕江县古榕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恢复项目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其他:1、报名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2、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3、投标保证金交纳2%。4、省外企业必须到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必须是本单位交易员持证报名。5、报名时须提交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节假日、公休日不报名。 招标人:贵州省榕江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13648556062 联系人:吴炳豪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5214249 联系人:穆旭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3-30 下午 10:02:13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