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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9/3/27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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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建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拟建项目 投产时间 项目名称 规模(万吨/日) 要求动工时间 项目进展情况 要求投产时间 收费情况 备注 拟二〇〇八年投产项目(17座,其中 11座 已动工建设) 1 闽侯县污水处理厂1.5 正在施工图设计。已完成“三通一平”2008年 2 龙海市污水处理厂 2.5 2007年 正在进行厂区围墙及桩基施工。 2008年上半年 3 建瓯市污水处理厂 2.5 2007 2008年 0.8元/吨 4 漳平市污水处理厂 2 2007 2008年 0.45元/吨 5 上杭县污水处理厂 2.5 2007 2008年 6 福安市污水处理厂 3 2007 2008年 0.45元/吨 拟二〇〇九年投产项目(20座), 其中2座已开工建设 1 福州市长安污水处理厂 5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 2 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 10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 0.8元/吨 3 福州市快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 4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 0.8元/吨 4 闽清县污水处理厂 1.5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 5 永泰县污水处理厂 1.5 2008 2009年 6 大田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 2009年 7 将乐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 2009年 8 诏安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 9 东山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 2009年 10 仙游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上半年 11 顺昌县污水处理厂 1.2 2008 2009年 0.8元/吨 12 尤溪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 2009年 13 长汀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 2009年 14 永定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年2月份 2009年 15 连城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 16 武平县污水处理厂 2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 17 柘荣县污水处理厂 1 2008年上半年 2009年 18 古田县污水处理厂 1 2008 2009年 拟二〇一〇年投产项目(19座) 1 泉州市东海污水处理厂 2.5 2009年下半年 2010年下半年 2 泉州市泉港区污水处理系统二期 5 2009 2010年下半年 3 云霄县污水处理厂 2.5 2009 2010年上半年 4 长泰县污水处理厂 1 2009年 2010年上半年 5 华安县污水处理厂 1.5 2009 2010年上半年 6 宁化县污水处理厂 2 2009 2010年上半年 7 明溪县污水处理厂 1 2009年 2010年上半年 0.8元/吨 8 清流县污水处理厂 1 2009年 2010年上半年 9 光泽县污水处理厂 2 2009 2010年上半年 10 松溪县污水处理厂 1.5 2009 2010年上半年 11 政和县污水处理厂 1 2009 2010年上半年 12 浦城县污水处理厂 2 2009 2010年上半年 13 屏南县污水处理厂 1 2009 2010年上半年 0.8元/吨 14 寿宁县污水处理厂 0.8 2009 2010年上半年 15 周宁县污水处理厂 1 2009 2010年上半年 16 漳浦县污水处理厂 2 2009 2010年上半年 17 平和县污水处理厂 2 2009 2010年上半年 18 莆田市污水处理厂二期 8 2008年上半年 2010年 19 建宁县污水处理厂 1 2009 2010年上半年 (来源: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2008年1月) “......14 寿宁县污水处理厂 0.8 2009 2010年上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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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4-13 截 止 日 期: 2009-04-23 招标编号:寿发改投资[2009]49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寿宁县污水处理厂挡土墙工程(一期)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寿宁县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寿宁县鳌阳镇梅溪村 ; 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预算造价¥ 2443295 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寿宁县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宁德市市级市政公用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13日至2009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预算书(包括光盘)每份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5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 40 ,000 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4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原件资料到场登记核查,。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建设局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335号 邮编: 355500 电话: 0593-5516649 传真: 0593-5516649 联系人: 叶保平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八一七北路五洲大厦15层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7621599、87620599 传真: 0591-87620550 联系人: 林道隽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寿宁县建设银行 帐户名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1687507050000321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3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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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4-13 截 止 日 期: 2009-04-24 招标编号:寿发改投资[2009]4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寿宁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标段 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寿宁县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寿宁县城 ; 2. 工程建设规模: 蟾溪河北岸为北 +345 至北 +2851 ,南侧为南 +000 至南 +1610 ,及北 +2259 至南 +1610 过河倒虹吸段和茗溪倒虹吸段。工程预算造价¥ 5089418 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道铺设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预算书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宁德市市级市政公用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4月13日至2009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预算书(包括光盘 )每份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 100 ,000 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原件资料到场登记核查,。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建设局 ;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 335 号 ,邮编: 355500 ; 电话: 0593-5516649 传真: 0593-5516649 ; 联系人: 叶保平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八一七北路五洲大厦 15 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621599 、87620599 传真: 0591-87620550 ; 联系人: 林道隽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寿宁县建设银行 ; 帐户名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35001687507050000321 。 交易中心名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 3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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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5/5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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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5-04 截 止 日 期: 2009-05-15 寿宁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标段(国内) 2009-5-3 10:20:28 招标编号:榕大禹字【2009】第013号 开标时间:2009-5-1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寿宁县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寿宁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标段 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寿计基[2007]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寿宁县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县城解放桥至铁合金厂桥段 ; 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预算造价¥ 1590691 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道铺设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预算书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宁德市市级市政公用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预算书(包括光盘 )每份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8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 30 ,000 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5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原件资料到场登记核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建设局 ;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 335 号 ,邮编: 355500 ; 电话: 0593-5516649 传真: 0593-5516649 ; 联系人: 叶保平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八一七北路五洲大厦 15 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621599 、87620599 传真: 0591-87620550 ; 联系人: 林道隽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寿宁县建设银行 ; 帐户名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35001687507050000321 。 交易中心名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 335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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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7/9 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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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7-09 截 止 日 期: 2009-07-14 根据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宁德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招标代理活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寿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 3.项目地址:寿宁县东区坝下游 ; 4.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批准投资额:约 906 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办公楼、鼓风机房、配电房、脱水机房、尾水监测机房、消毒池等; 6.是否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项目:市重点项目 ;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施工招标(勘察招标、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工程货物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三、代理费取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造价咨询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规定的标准及允许的浮动率收取,本招标项目按(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的 80 %支付服务费用(含开标会务费)。 四、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通过综合实力评分进入宁德市名录库前 6 名和省级名录库内排前20名且其资质 乙级可承接相应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 抽取时间:2009年 7 月14日 上午10:00; 抽取地点: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六、随机抽取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须于2009年7月14日9时30分--10时00 分在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向招标人提交申请书(见附件一),超过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书的将予拒绝。 2、招标人核验并登记申请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查申请参加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申请书的内容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3、招标人代表宣布合格的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4、招标人对通过核验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取并确定中选单位,随机抽取办法采取以下第(2) 种方式:(1)抽取一名中选单位。(2)按序抽取若干名中选单位。 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放弃中选的,招标人报该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备案后。并采取以下第(2) 种方式选取新的中选单位。(1)重新抽取。(2)选取下一名中选单位。 5、中选单位与招标人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商谈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七、招标代理中选单位不接受委托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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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7/22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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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7-20 截 止 日 期: 2009-07-31 招标编号:寿发改投资[2009]198号 开标时间:2009-7-3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寿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寿宁县东区坝下游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 906 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办公楼、鼓风机房、配电房、脱水机房、尾水监测房、消毒池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预算书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1项以上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污水处理厂施工经验。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预算书(包括光盘 )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1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捌万元(¥ 180 ,000 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7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原件资料到场登记核查。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 335 号 ,邮编: 355500 ; 电话: 0593-5519100 传真: 0593-5520758 ; 联系人: 钟建华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八一七北路五洲大厦 15 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621599 、87620599 传真: 0591-87620550 ; 联系人: 林道隽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寿宁县建设银行 ; 帐户名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35001687507050000321 。 交易中心名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 335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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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标价:8542220元 中标单位: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内容: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寿发改投资 [2009]48号 本工程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 10:30 时在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 : 0593-5519100 2 、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寿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继来 中标金额: 8542220元 4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材料证明其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福建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人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材料证明其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生产负责人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福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材料证明其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福建鑫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文件要求配备造价员;福建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材料证明其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按文件要求提供材料证明其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 福建中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人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 5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业主评委: 无 评标专家: 肖伟、谢基波、张瑞容、何光大、陈韬 6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09 年 8 月 3 日至 2009 年 8 月 12 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寿宁县绿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 : 0593-5519100 联系人 : 钟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八一七北路五洲大厦十五层 邮政编码: 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21599 转804 传 真: 0591-87620550 联 系 人:林 先 生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 寿宁县建设局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城关胜利街 335号 监督电话: 0593-5522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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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2/13 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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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环保局关于寿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的复函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你院闽环院评函[2008]005号我局已收悉,现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执行宁德市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及拟建项目的地理位置,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采用评价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工程场地附近溪流(蟾溪城关至安章段)地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的Ⅱ类标准。 2、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 3、项目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排放标准。 4、污泥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5标准,处理后的污泥农用的,应同时执行GB18918—2002中的表6标准。 寿宁县环境保护局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抄送:寿宁县建设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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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8/10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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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0年7月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展情况 一、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1、污水处理项目:截止7月底,新增7个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全省67个县(市)中有62个县(市)已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其它5个县中:华安、寿宁县污水处理厂即将建成通水;顺昌、建宁县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开始设备安装;闽清县污水处理厂正在基础施工,护坡底板完成浇筑,坡体开始砌筑。 其它在建项目:福清融元扩建、马尾长安、快安改扩建、莆田污水厂二期一组等4座建成调试;莆田荔城、武夷山污水厂扩建土建施工基本完成;莆田秀屿、龙岩扩建、永安扩建、武夷山第二污水厂等4座正在主体施工;福州连坂、泉州东海污水厂等2座正在基础施工;宁德北区污水厂仍在征地和场地平整。 2、垃圾处理项目:目前尚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21个县(市):惠安垃圾焚烧发电厂及东山垃圾场完成80%以上,安溪、福清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施工完成70%以上;寿宁垃圾场主体施工完成30%以上,建阳(建瓯、武夷山)、宁德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大田垃圾焚烧厂等3座正在基础施工;连江垃圾焚烧厂和闽清、柘荣垃圾场等3座正在三通一平;闽侯、平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2座已初步确定选址。为确保完成“十一五”垃圾处理目标,南平市调整方案,暂缓实施邵武(光泽、顺昌)、浦城(政和、松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光泽、顺昌、浦城、政和、邵武、松溪县先行建设垃圾场。目前光泽垃圾场已完成主体工程;政和垃圾场完成进场道路施工,正在施工图设计;顺昌、浦城、邵武、松溪垃圾场正在征地等前期工作。 其它在建项目: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第二组建成调试;莆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福州红庙岭填埋二期等2座正在主体施工;厦门西部(海沧)、南安二期垃圾焚烧发电厂等2座正在基础施工;漳州(龙海)、南平、龙岩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厦门垃圾分类处理厂等4座正在三通一平;三明垃圾焚烧发电厂还在选址。 二、地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截至7月底,全省12.989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累计使用12.1亿元,占总额93.1%,已铺设管网1106公里,占总长度72.43%。有36个县(市、区)的40个项目地债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南平、泉州、漳州、三明、宁德市地债资金使用率已超过90%,龙岩已基本使用完毕,福州、莆田地债资金使用率相对较低,只有72.9%和80.4%。宁德市本级、马尾长安、闽清、永春二期、诏安、平和、莆田荔城、三明列西等8个县(市、区)使用率未超过80%,罗源、平潭县使用率未超过50%。 三、存在问题 1、垃圾处理项目进展缓慢。还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21个县(市)中:宁德、建阳(建瓯、武夷山)、大田、连江、闽清、闽侯、平潭、柘荣、政和、浦城、松溪、顺昌、邵武等15个县(市)还未开始主体施工。大田垃圾焚烧厂更换业主,三明、南平、龙岩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 2、个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进展滞后。闽清县污水处理厂进度最落后;华安、顺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进展缓慢。 3、部分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受灾还未恢复正常运行。建阳污水处理厂进水泵房被淹,淤积大量淤泥;泰宁污水配套主干管受损毁严重,目前正组织抢修,厂区尚未恢复生产。还有一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还在修复中,影响进水量和水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各地要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省实施城市建设战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集中力量,合理安排,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所有县(市)必须在年底前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华安、寿宁、顺昌、建宁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建成通水,闽清县污水处理厂要在年底前建成通水。还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21个县(市)要加大超常规的工作力度,大干150天,已动工项目要按照年底建成的目标倒计时安排计划,还未动工项目要尽快动工,年底前必须建成。宁德市、建阳市、大田县要督促投资商加快项目实施,派足人力物力,加班加点。龙岩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要尽快签订合同,并尽早开工建设进厂道路。 2、要进一步做好灾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修复,力争8月底前能恢复正常生产。 3、要持续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派专人蹲点检查指导,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派足现场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监理单位按时按责到岗履职。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差、施工质量差等情况要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对污水管网建设特别是沿河道铺设的,要高度重视管网检查井井身、接头等关键部位的质量,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做好闭水试验。 4、要尽快启动试点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到2012年所有试点小城镇都要建成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各地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可研等全部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将与扶持政策措施相挂钩。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8-10) “......华安、寿宁、顺昌、建宁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建成通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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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11/11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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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寿宁县政协委员察看县城污水处理厂。 福建省:寿宁县政协委员察看县城污水处理厂(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8日讯)十一月五日,寿宁县政协委员察看县城污水处理厂。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寿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现已进入调试运行阶段。一期工程服务人口五万多人,日处理生活污水一万吨,基本上能满足寿宁县城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处理的需求。 (来源:宁德网,作者:吴通华,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李东晓编辑,2011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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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3/18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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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上半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存在问题的通报 宁政办〔2012〕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我市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部署,6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市监察局、经贸委、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对各县(市、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整治及环保专项行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等环保重点任务进展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上述重点任务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努力下总体推进,但受各种因素影响,各地进展不平衡,与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环保任务,现将各地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各地主要问题 (一)蕉城区(中心城区) 1、市区污水主干管虽建成50多公里,但因断头路、部分路段征地等原因,支管延伸进展缓慢,城区排水管理滞后,污水有效收集率仍然偏低。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厂区二期已建成,达到4万吨日处理规模,但日进水量仅2.5万吨,无法充分发挥减排效能,全厂上半年平均日处理水量2.25万吨,平均进水COD浓度仅146.67mg/L,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没有新增减排量;厂区污泥填埋和焚烧均存在困难,污泥处置不规范。 2、市区单石碑生猪屠宰场污水治理设施不规范,污水直排污染金溪;蕉城区洋尾福洋石材加工区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 3、三都澳开发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尚未启动。 (二)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北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滞后,该厂一期日处理能力5000吨,目前进水量仅1600吨,达不到年度计划要求的60%处理负荷率要求;上年平均进水COD浓度94mg/L,减排效果差。东侨工业集中区内仍有南阳食品、远藤食品等部分企业污水未接入处理。 (三)福安市 1、福安市区污水处理厂已基本满负荷,污水处理厂搬迁和扩建工程进展仍跟不上减排需要。福安市鸭母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成9年至今,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善,还未通过竣工验收,尚未能解除省级挂牌督办。 2、福安市赛岐镇污水处理厂和赛甘污水处理厂进展严重滞后,赛岐镇污水厂区尚未开始征地,赛甘污水处理厂建设尚处地基施工阶段,年内难以实现建成投运目标。赛岐镇污水处理厂是列入福建省减排责任书的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要求2012年内建成投运,2013年内达到60%负荷率。 3、福安鼎信镍合金要求年底建成脱硫设施并达到80%综合脱硫效率,目前该企业脱硫方案仍未确定,年内基本无法建成,进展严重滞后;福安来友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尚未关闭,且时有违法生产偷排现象;福安拆修造船整治力度仍需加强,港岐拆解点尚存在冲滩拆解现象。 4、福安市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四)福鼎市 1、福鼎市污水处理厂已到达5万吨满负荷运行,日出泥量15吨,污泥处置不规范。福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配套处理设施建成已半年,至今未能投运,渗滤液处理不规范。 2、太姥山(秦屿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展滞后,厂区仅完成土地平整。该项目为福建省减排责任书的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要求2012年内建成投运,2013年内达到60%负荷率。 3、龙安、文渡项目区集中供热或者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尚无明确方案,进展缓慢;文渡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进展滞后,厂房尚未建成;文渡污水处理厂污泥露天堆放,未建防雨防渗漏设施,处置不规范;福鼎万泰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治理设施不规范,未按期淘汰。 4、福鼎市管阳镇与柘荣县交界处仍有采石场和小养猪场无环保设施,污水直排;福鼎市部分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五)霞浦县 1、霞浦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厂区中控和仪表仪器管理尚需加强,厂区出泥量少,污泥处置不规范;霞浦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基本满负荷运行,二期工程以及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满足减排需求。霞浦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仍未开始建设,进展严重滞后。 2、盐田合成革集中供热、供气尚无明确方案,工作进展缓慢。 3、城区三河路职业中专门口野猫岭农户无序养猪,存栏量已达2000多头,污水臭气直排,取缔搬迁工作滞后;三沙镇周湾水库上游200米养猪存栏量达1000多头,污水直排水库,严重影响饮用水安全;霞浦县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六)古田县 1、古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已满负荷运行,二期建设尚未启动。古田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去年已经建成,至今仍未实现正常运行。 2、古田县畜禽养殖场点多面广,禁养区外尚有20多家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或直排;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3、古田县石材集中区、堆渣场建设仍不够规范。矿山及废弃石材堆渣场尚未完全整治,其中杉洋镇黄金岭堆渣场,未建设挡渣坝,蓄水库容小,存在石材废水外溢进入外围溪流的环境安全隐患。 (七)柘荣县 1、柘荣县城区污水配套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厂区处理工艺不完善,缺乏前段生化处理工序,2011年国家核算减排量为0吨。该厂一期5000吨已超负荷运行,处理效果不稳定,扩建整改工作严重滞后。 2、新荣溪水库围网建设还未开工。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八)屏南县 1、屏南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2011年国家减排核算为0吨。双溪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工作,但工程建设尚未开展;屏南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 2、屏南县工业园区部分片区仍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路下石材集中区还未建成。长桥造纸厂达不到产业政策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存在超标排污现象,尚未关闭淘汰。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九)周宁县 1、周宁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够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进水浓度低,并且受湿地工艺的限制,出水氨氮不稳定,在线监控设施管理不够规范;周宁县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 2、周宁县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仍未建设;周宁万旗矿业堆渣场建设不规范,生产污水简易沉淀后外排,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十)寿宁县 1、寿宁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运行管理不规范,2011年国家减排核算减排量为0吨。该厂进水浓度偏低,运行至今基本没有出泥,厂区在线监控设施和平台系统不完善,无法验收。寿宁南阳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动工,进展滞后。寿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成,尚处于基础施工阶段。 2、寿宁县省级工业园区污水限期治理工作进展滞后,园区规划环评未获省环保厅审批;寿宁强盛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按要求淘汰关闭,存在违法生产偷排现象;寿宁日洋蒲石材集中加工区仅落户一家企业,石板材厂搬迁整治工作滞后。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从半年情况看,我市2012年度计划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等项目进展普遍滞后,完成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艰巨。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务必按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倒计时安排,采取果断措施,抓紧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减排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意见》和《福建省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全省重点减排项目的函》精神,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一要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进一步健全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措施,加强雨污分流和支管延伸,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规范污泥处置。二要加快推进新建减排工程。福安赛甘、赛岐、福鼎秦屿污水处理厂,福安鼎信实业脱硫设施等项目要年内建成投运,福安、霞浦、古田等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要加紧推进。三要加大农业减排力度。全面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年内完成全市60%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治理整治任务。四要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实现省级和其他工业企业集中区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实施福鼎龙安、文渡、霞浦盐田合成革集中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腾出新上项目总量指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坚决淘汰列入年度减排工作意见的小造纸及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无审批手续的污染企业。五要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机动车排放源头控制。 (二)深化重点流域整治。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闽政发明电〔2012〕4号),持续深化流域整治工作。一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善库区周边建设围网、界碑等基础设施,加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二要严格执行“两禁区”划定方案,彻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外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分批分期完成全过程综合整治改造。三要着力推进沿江(溪)建制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农村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前完成古田县黄田镇、水口镇、大甲乡、杉洋镇、卓洋乡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要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尚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福安、寿宁、屏南、周宁、蕉城等5个省级工业园区加紧设施建设。五要抓好石材污染整治,确保敖江流域实现水质浊度达标90%以上的目标,加强古田鹤塘、福安化蛟、周宁城关等已建石材集中区的巡查力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紧推进寿宁、屏南、蕉城等石材集中园区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2012年宁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重金属防治、污染减排、危险废物处置和合成革、造纸、石板材、畜禽养殖、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及“十五小”、“新五小”整治四个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整治。对省、市、县挂牌督办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督办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继续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敏感区域、重点流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评审、备案。各级政府要协调环保、消防、交通、国土、海洋、安监、海事等部门建立环境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重视加强环境应急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应急物资配备保障,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来源:中国宁德,2012-07-19) “......1、寿宁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运行管理不规范,2011年国家减排核算减排量为0吨。该厂进水浓度偏低,运行至今基本没有出泥,厂区在线监控设施和平台系统不完善,无法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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