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7139&classid=858永和污水厂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对增城市永和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污水厂系统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根据《广州增城市新塘镇总体规划文本(2005~2020)》和《新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永和污水厂位于新塘镇永和片区广深铁路和广园东快速路交叉口东面。项目内容包括永和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永和污水处理厂、永和污水处理厂尾水河道净化工程三个子项目。永和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服务范围约32.38平方公里,包括广深铁路以北、广惠高速公路以南、新新公路以东、沙宁路以西、广惠高速公路北九丰公路南、新新公路以东的塘美片区和沙宁路北端片区。本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对象是新塘、宁西和永和新开发区。污水厂厂区设在服务区域的西南部,规划占地面积13公顷,首期建设规模15万吨/天,远期30万吨/天,污水厂排放尾水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而后再汇入下游的白江涌、东洲涌、西湖涌等内河涌,作为生态补水,同时在这些河涌构建水质深度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不大。 2)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如下: 项目共排放15万吨/日污水,其中2万吨/日进行杂用回用,13万吨/日汇入下游的白江涌、东洲涌、西湖涌等内河涌,再通过河道净化工程达到Ⅲ类标准后汇入东江,尾水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SS、TP、TN、氨氮。依据预测结果,工程建成后,由于纳污河段污染负荷的减少和污水排放口的下移,使东江北干流上、下游的水质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同时降低刘屋洲和新和取水口附近的污染物浓度,从而有效地保障了饮用水源水质。 项目生态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和尾水河道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将会对陆地生态(农业)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排水对局部水域的水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但对大区域水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项目建设会改变部分区域的景观组成,对区域原体系的生态完整性的基本不影响。 项目的产生恶臭的物质主要是的氨、甲硫醇、硫化氢、甲硫醚、三甲胺等。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污水厂抽水电机、污水泵(潜水泵)、除沙机、曝气机、回流泵、鼓风机、污泥脱水机、冲洗水泵、压缩机和污水中途提升泵站等。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厂职工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过后的剩余污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间对运输车辆盖防尘罩,定期对路面喷水减少扬尘排放;施工单位禁止在夜间(22:00~07:00)打桩,控制噪声;对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环境监测和监理。 2)本项目尾水拟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以提高系统工程的环境安全性,同时加强实施项目中的尾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方案,配备相应的中水输送管网,保证每天处理20000m3作为市政杂用水,同步建设汇入各河涌尾水河道净化工程,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剩余部分尾水(130000 m3/d)作为生态补充水,实现水质的恢复。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对主要恶臭污染源预处理区的格栅间、初沉池,污泥处理区的储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和污泥堆场采用封闭式结构,将产生的臭气抽送到生物除臭处理装置中进行集中处理,生物除臭效率约为90%,同时污水中途泵站也采用生物除臭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拟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如各种泵机、污泥脱水机、鼓风机等),装设防噪声罩或消声器等隔声装置。 本项目污泥主要来自初沉池和二沉池。污泥处理拟采用机械浓缩,然后在堆棚内临时堆放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环评认为,在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成投产后强化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环境风险事故排放,则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方式与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在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公众网(网址:http://www.scies.com.cn)下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根据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污水厂系统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环评工作的研究需要,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内容涵盖了以下六大方面: 1)对项目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了解程度; 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3)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4)从环境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 5)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卢清彬 电话:020-85545617,85558965 传真:020-85546725 电子邮箱:lqb@scies.com.cn 地址:广州市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编:510655 2)建设单位: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丰 电话:13560296583 传真:020-82769400 电子邮箱:feng1968@21cn.com 地址:增城市新塘镇府前路38号 邮编:511340 “......首期建设规模15万吨/天,远期30万吨/天,污水厂排放尾水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类污染物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3-12 下午 10:27:31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