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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5-天津市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 (2009/2/20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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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今年将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2月17日讯)记者从天津市建委获悉,2008到2010年本市将新建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60项,其中升级改造16项、新建44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7.5万吨/日。2008年已完成17项,改造1项,新建16项,新增处理能力19.26万吨/日。2009年计划完成14项,改造2项、新建12项,新增处理能力26.25万吨/日。 2009年本市将建成武清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宝坻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宁河县芦台污水处理厂、塘沽区南排河污水处理厂、汉沽区营城污水处理厂、津南区北闸口污水处理厂等12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武清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塘沽区新河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25万吨/日,新增配套管网240公里。到年底,全市污水处理厂将达到45座,共新增处理能力26.25万吨/日,累计总处理能力达到229.26万吨/日,预计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6.8%。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作者:王月,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2月17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3-6 上午 11:43:23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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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3/6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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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3-06 截 止 日 期: 2009-03-12 报建编号:1222104120090003 招标备案号:12172009031001 津建交宁河勘察[2009]03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08)4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3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宁河县新城桥北区 建设规模(m3/d):12000 2.2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新城桥北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污水处理规模为1.2万M3/d, 配套管网24.791公里及污水提升泵站1座;中水回用规模0.6万M3/d,配水管网21.897公里 2.4工期要求:2009年04月04日 至 2009年04月24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类甲级,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宁河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3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3 月6 日 至2009 年3 月1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3月06日至2009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九号康达尚郡2-1-502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庄振欢(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震新路1号(宁河县芦汉路南段西侧)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姜宝媛 电话:022-69118782 传 真:022-6957091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九号康达尚郡2-1-502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张晶电话:022-83717189转603 传 真:022-83717189转604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69594273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受理负责人:赵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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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6/20 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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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今年新建12座污水处理厂 污泥将变废为宝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6月19日讯)昨日记者获悉,今年天津市将新建12座、改造2座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的污水作为再生水厂水源,可用于城市清洁、绿化、工业用水等多种用途。另外,经过处理程序被沉淀分离出来的污泥,也将变废为宝,用于垃圾填埋处理的覆盖土。 污水可民用 有三大用途 在占地面积60公顷的咸阳路污水厂,记者了解到,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主要通过沉砂池、一沉池、厌氧池、二沉池等程序,分离出污水中的杂质,经过专业处理的污水,水质可达到一级B标准,最后经过大沽排污河进入渤海,并且可以作为再生水资源进行利用。 “根据不同标准,经过处理的污水主要用途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城市杂用,包括道路冲洗、居民冲厕、园林绿化、洗车等用途。第二类为工业用水,目前主要提供给杨柳青热电厂循环冷却使用。第三部分为景观用水,可以作为城市湖泊、水池用水,达到美化环境的作用。”天津市中水公司总经理常福生说。 污泥也是宝 能对付垃圾 经过处理程序被沉淀分离的污泥将进入干化机,通过加热把水分蒸发出来。这些“污泥土”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将被送到垃圾处理厂作为垃圾的覆盖土或被填埋。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污水中含有工业污水,因此制成的污泥中含有重金属成分,不能作为农用。而一些只收集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还可以制成绿化专用的有机肥作为农用。”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改造及新建的污水处理厂 北闸口污水处理厂 0.25万吨/日 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 5万吨/日 南排河污水处理厂 2.5万吨/日 新河污水处理厂 5万吨/日 营城污水处理厂 10万吨/日 武清第一污水处理厂 1万吨/日 汉沽港镇污水处理厂 3万吨/日 石各庄镇污水处理厂 0.1万吨/日 王庆坨镇污水处理厂 0.1万吨/日 大王古庄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0.1万吨/日 武清第四污水处理厂 1万吨/日 宝坻第二污水处理厂 1万吨/日 新安镇污水处理厂 0.2万吨/日 芦台污水处理厂 3万吨/日 (来源:城市快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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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7/31 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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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7-24 截 止 日 期: 2009-08-06 报建编号:1222104120090003 招标备案号:12172009073004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09]0703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08)4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3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机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新城桥北区。招标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1.2万m3/d,配套管网24.791公里,污水管管径300毫米至1000毫米,及污水提升泵站1座;中水回用规模0.6万m3/d,配水管网21.897公里,中水管管径:110毫米至560毫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新城桥北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依据设计图纸中所示工程(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此两项的配套管网、污水提升泵站)施工阶段的安全、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4工期要求:2009年08月28日 至 2011年02月28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梅苑路9号,康达尚郡2-1-502。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7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7 月24 日 至2009 年7 月3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7月31日至2009年08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梅苑路9号,康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庄振欢(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震新路1号(宁河县芦汉路南段西侧)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姜宝媛电话:022-69118782 传 真:022-6911619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梅苑路9号,康达尚郡2-1-502。 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张晶电话:022-83717189转603 传 真:022-83717189转604 日期:2009 年7 月2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69594273 传真:69570911 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受理负责人:赵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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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0/10 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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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9-28 截 止 日 期: 2009-10-15 报建编号:1222104120090003 招标备案号:12172009094004 津建交宁河施工[2009]0902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08)4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3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厂区部位);工程地点: 天津市宁河县新城桥北区;招标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1.2万m3/d,配套管网24.791公里,污水管管径300毫米至1000毫米,及污水提升泵站1座;中水回用规模0.6万m3/d,配套管网21.897公里,中水管管径:110毫米至560毫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新城桥北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1.2万吨/日污水与0.6万吨/日中水厂区土建及相关配套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示内容 2.4工期要求:2009年11月06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宁河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9月28日至2009年10月10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庄振欢(印鉴) 办公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震新路1号(宁河县芦汉路南段西侧)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姜宝媛 电话:022-69118782 传 真:022-6911878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9层)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张晶 电话:022-87631171、72、73转878 传 真:022-87631171、72、73转800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69594273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受理负责人:赵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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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11-30 截 止 日 期: 2009-12-04 报建编号:1222104120090003 招标备案号:12172009114007 津建交宁河施工[2009]110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08)4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3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配套管网);工程地点: 天津市宁河县新城桥北区;招标规模:污水配套设施,钢筋混凝土铁管铺设,23.784公里,新建一座Q=0.12立方米/秒的污水提升泵站;再生水配套设施,PE管铺设,27.043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新城桥北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人所发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2009年12月3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投标人除需具有符合本工程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还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农民工工资缴存凭证或2008年度天津市优秀诚信施工企业荣誉证书,外地进津企业还应具有进津备案通知书。投标报名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宁河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11 月30 日 至2009 年12 月4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1月30日至2009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庄振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姜宝媛 电话:022-69118782 传真:022-6911878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俊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20号(慧谷大厦9层)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张晶 电话:022-87631171、72、73转878 传真:022-87631171、72、73转800 日期:2009 年11 月3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69594273 传真:69570911 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受理负责人:赵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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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开工 为加快宁河新城桥北新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经过紧张的前期准备,总投资1.37亿元的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于12月10日开工建设,计划明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该工程位于宁河县芦台镇桥北新区西南侧,规划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生产再生水每日1.5万吨,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日处理污水1.2万吨、生产再生水0.3万吨;配套铺设污水管网23.8公里、再生水厂外管网27公里。工程主要负责处理宁河县芦台桥北新区范围内的污水,污水处理深度达到国家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再生水水质满足国家城市杂用水和景观用水相关标准。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A/O+深度处理工艺,再生水生产采用膜过滤+臭氧+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脱水后外运处置。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厂区三通一平、围墙施工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按计划实施。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2009-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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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6/7 2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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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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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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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6-04 截 止 日 期: 2010-06-17 报建编号:1222104120090003 招标备案号:12172010065001 津建交宁河设备[2010]06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厂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08)4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9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2万m3/d,配套管网24.791公里;再生水处理规模为0.6万m3/d,设备分期购买,近期设备规模为0.3万m3/d,配套管网21.897公里。污水厂出水为一级A标准,再生水厂出水达到《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中“城市杂用水水质控制指标”和“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控制指标”。 2.2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单位所发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成套工艺及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交货期:2010年07月08日 至 2011年01月08日 2.5交货地点:天津市宁河新城桥北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成套设备经营范围, 业绩要求:能够提供在中国大陆境内有2个、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以上、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设备成套业绩,并提供同类工程合同及运行良好的用户证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成套设备经营范围,能够提供在中国大陆境内有2个、污水处理能力1.5万m3/d以上、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设备成套业绩,并提供同类工程合同及运行良好的用户证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到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6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6月4日至2010年6月10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6月11日至2010年0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源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庄振欢(印鉴) 地 址:宁河县卢台镇震新路一号 邮 编:300000 联系人:姜宝媛 电 话:15122827009 传 真:022-2823489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邮 编:300200 联系人:史恺 电 话:13752118218 传 真:022-28234896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22-69594273 传真:022-69570911 受理单位地点: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受理负责人:赵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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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10/7/28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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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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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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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进展顺利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7月28日讯)日前,在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工人们正在抓紧施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县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及再生回用一期工程厂区部分位于新城桥北去占地30亩,总投资1.37亿元,涉及专业技术覆盖面广,沉沙池等建设项目,涉及总规模为1.2万吨,与每日处理中水0.6万吨,改良A2-O深度处理工艺,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再生水生产,加消毒工艺,处理后水质将达到国家城市和景观用水相关标准,采用戴氏浓缩外运处置,将为有效的改善蓟运河水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来源:宁河县广播电视局,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10年0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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