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湖北省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563&classid=858加 入 日 期: 2008-08-21 截 止 日 期: 2008-09-01 招标编号:HBGC-082045 1.招标条件:十堰市泗河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湖北省发改委以 [2008]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污水处理厂,招标人为十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该工程项目代建已具备招标条件,十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本工程经湖北省发改委核定工程概算为14951万元,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近期为5万吨,远期将达到15万吨,采用A2/O工艺,配套建设收集管网38.6公里。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旨在选定该项目建设实施代建人。由代建人按照《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对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实行代建管理,即从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始介入管理,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各项需报批手续,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等实施代建管理,实现本项目合同约定投资控制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工程项目代建相适应的资质、业绩、项目管理人员、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4.1.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1.2应至少具有下列资质中的一项,并且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经验: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1.3派驻项目现场的负责人应当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经过专项培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 4.1.4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主持过或参与主持过大中型类似工程项目建设技术管理, 经过专项培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 4.1.5项目现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需要。派驻现场的人员应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结构、数量、资格相一致,派驻人员的调整需经委托人同意。 4.1.6在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 4.1.7组织机构完善,人员结构合理,在册建设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30%,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30%,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70%; 4.1.8注册资金 8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1.9净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4.1.10具有承担与代建项目建设管理相应责任的实力。 4.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08年8月22日至2008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9月1日10:00时整,地点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5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人民北路13号 邮 编:442000 联系人:蒲国林 柏长征 电 话:(0719)8652587 (0719) 86929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水果湖东一路7号 邮 编: 430071 联系人:刘伟 叶蕾 电 话:(027)87273536 传 真:(027)87273536 开户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洪山路支行890015 账 号:0120108006581 “......2.项目概况:本工程经湖北省发改委核定工程概算为14951万元,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近期为5万吨,远期将达到15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