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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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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8-广东省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2009/2/10 2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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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2-02
截 止 日 期: 2009-02-10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以下最佳承包人:1、工程勘察与设计;2、设计咨询;3、施工图审查。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1)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厂外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2)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厂外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二)。
3)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厂外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三)。
4)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厂外泵站工程(只需设计咨询)

1.2.2 工程位置:
1)从化市中心城区河东片区海塱地区(标段一)
2)从化市温泉镇温泉地区流溪河东岸105国道西侧中旅加油站旁(标段二)
3)初定从化市良口镇碧水新村附件(标段三)

1.2.3 工程范围:
1)污水处理厂5万m3/d(暂定)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及配套厂外泵站(标段一);
2)污水处理厂2万m3/d(暂定)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及配套厂外泵站(标段二)。
3)污水处理厂1万m3/d(暂定)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及配套厂外泵站(标段三)。
4)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2万m3/d,总投资5561.96万元)及配套厂外泵站,设计单位为广州市华浩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2009~2010年)任务书。
1.2.6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1.2.7 投资总额:
1)厂区投资总额约16069.07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费用:约8376.46万元人民币。(标段一)
2)厂区投资总额约3369.63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费用:约1772.74万元人民币; (标段二)
3)厂区投资总额暂定3369.63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费用:暂定1772.74万元人民币; (标段三)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2.9 合同范围:
1.2.9.1[√]工程勘察:包括上述工程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及相应的技术报告。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含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以及其相关的永久外水、永久外电、消防等各专业和设备采购后的二次设计),并且负责协调相应配套厂外收集管网的设计工作。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为确保概算及预算的编制质量,中标单位可以将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分包给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概(预)算编制费用由中标单位按收费标准支付,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审查和批准。
[√]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业主的征地拆迁工作。
[√] 配合业主向项目技术咨询单位、政府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必须按项目技术咨询单位的要求修改技术文件、图纸,甚至重新设计直至通过审查。
[√]设计单位必须配合业主做好本工程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文件的编制、招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近期实施计划等相关工作。
[√]设计单位除按设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2.9.2[√]设计咨询
1.2.9.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2.10 工程建设周期
1)计划施工开工日期为2009年7月,通水试运行日期为2010年7月,竣工验收日期为2011年2月。(标段一)
2)计划施工开工日期为2009年7月,通水试运行日期为2010年7月,竣工验收日期为2011年2月。(标段二)
3)计划施工开工日期为2009年7月,通水试运行日期为2010年7月,竣工验收日期为2011年2月。(标段三)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标段一、二);
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标段三)。
1.3.2 前期服务的工作成果将随招标文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类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设计资质证书,(2)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勘察设计单位备案数据”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按附录3要求),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 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个,并且必须由符合(1)条件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b. 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除外),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发售招标文件(即从2009年2月3日~2009年2月10日),其中前4个工作日可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第5个工作日在交易服务机构的报名窗口发售。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上述发售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每标段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 元,相关前期资料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7广州地区施工图审查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投标人具备该资质)。
1.5.1.8以上资料申请人要分标段进行分别递交。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5.5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费用

1.7.1 招标人另行出资用于对经评审的前三名方案给予经济补偿。
1.7.1.1标段一: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260 万元。招标人出资 12万 用于对经评审的前三名方案给予经济补偿。方案设计补偿标准为:
第1名的投标人,人民币 6 万元;
第2名、第3名的投标人,各人民币 3 万元。
1.7.1.2标段二: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64万元。招标人出资4万元用于对经评审的前三名方案给予经济补偿。方案设计补偿标准为:
第1名的投标人,人民币2万元;
第2名、第3名的投标人,各人民币1万元。
1.7.1.3标段三: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64万元。招标人出资 4万元用于对经评审的前三名方案给予经济补偿。方案设计补偿标准为:
第1名的投标人,人民币2万元;
第2名、第3名的投标人,各人民币1万元。
1.7.1.4拟获补偿的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1.7.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勘探费按实物工作量结算,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7.5 设计咨询收费基准价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浮动幅度为 下浮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咨询费按建设规模和咨询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设计咨询收费基准价=工程估算×0.4%
1.7.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基准价=(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10%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3 设计咨询工期:中标人应在取得设计方案文件后 5 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咨询报告,在取得初步设计文件后 10 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10 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如果全过程咨询,在接到设计文件后 5 工作日内提交咨询意见。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期:中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全部文件与资料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以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
1.9.4 设计单位要本着用地省、成本低、工艺先进、环保效果好的原则设计。
1.9.5 设计单位负责所有相关报建手续,业主负责协助。
1.9.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测量、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勘察费用中应包括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费用及影响勘察施工正常进行发生的有关费用。
1.9.7 各设计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9.8 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电子文件必须被规划部门检测合格,提供设计成果时一起提供检测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检测的有关证明资料。
1.9.9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在广州地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且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主要设计人员须长驻本项目部,直至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间,设计人所提供的正式发票需为广州地区发票。
1.9.1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取消本项目,后续工作任务取消并导致可能的风险及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9.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建设用地变化而造成的方案变更,由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9.12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13本项目招标,除确定勘察设计中标人外,还将确定设计咨询中标人和施工图审查中标人,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中标方案:
(1)若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分别为不同的投标单位时,
a.首先确定各标段分别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中标人。
b.然后确定各标段分别排名仅次其(勘察设计中标人)后的中标候选人为设计咨询中标人
c.确定各标段分别排名仅次其(勘察设计中标人)后且具备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和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施工图审查中标人。
(2)若某一投标单位同为两个或三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时,则此投标单位只能为厂区处理规模较大标段的勘察、设计中标人和另外余下标段的设计咨询中标人。若该中标候选人同时具备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和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图审查资格,则同时兼另外余下标段的施工图审查中标人。另外余下标段的勘察、设计中标人,分别由该标段排名仅次其后的中标候选人获得。依此类推,任一投标单位不可兼中勘察、设计标。
(3)标段一的设计咨询中标人同为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厂外泵站工程的设计咨询中标人。
(4)若各自标段的推荐候选人中,没有具备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和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则招标人将该标段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另行委托。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0.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瘦狗岭路555号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 61300522
1.11.4 传真号码:020- 61300522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55
1.12.3 联络人:何先生
1.12.4 电话(手机)号码:020-38890225
1.12.5 传真号码:020-38890589
1.12.6 电子邮箱:jd_he@126.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00、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01
1.13.3 联络人:钟明熹
1.13.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386919-506
1.13.5 传真号码:020-87376380-599
1.13.6 电子邮箱:giecc0@163.com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8-17 上午 01:44:34修改过)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8-17 上午 01:47:0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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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6/6 1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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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区长包下河涌整治责任田 首批资金15.6亿元

第一批治水专项资金共15.6亿元已拨付给6个区

河涌就是责任田,区长就是责任(包干)人!记者昨日从市水务局了解到,广州治水重心下移,各区实行治水投资包干并正式签订包干合同。

目前,在市已成立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
室(简称“治水办”)之后,各区、县级市和市直有关部门也成立了治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市治水办上报了各项工程的倒排工期计划。

据市治水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市本级将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的污水治理工作,负责从化市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4个污水处理厂建设,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指导区(县级市)开展污染源摸查,并负责组织建设西航道引水补水工程、前航道引水补水工程。目前,市治水办设立了包括工程技术指导、督办协调、计划资金、综合后勤、新闻宣传、监督检查6个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市的治水工作。治水办还公开了承担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任务的市水投集团公司和各区、县级市相关治水项目的详情和责任人名单。

另据市治水办介绍,目前全市各项治水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市水投集团指导属下污水公司对工程建设管理架构进行了调整,组建了8个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部,分别负责中心6个区及从化市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而中心城区6个区则负责辖区的污染源摸查、雨污分流改造、辖内污水接驳到市政污水管网、河涌综合整治、辖区内污水治理工程所涉及到的征地拆迁工作、水浸街治理工程。其他区(县级市)除制定自身的治水方案并组织实施外,还要负责区内的污染源调查,并组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此外,各区治水资金实行投资总包干制,由市分别与各区(县级市)签订包干合同,由区总包实施,市负责各区包干投资的筹措,实施的项目有河涌综合整治、调水补水、水浸街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等。第一批治水专项资金共15.6亿元已拨付到越秀、海珠、荔湾、白云、天河和黄埔6个区。

各治水领导小组负责人

责任区县(单位) 负责人  
市水投集团 组长:董事长骆宁安
越秀区   组长:区长武延军 
海珠区   组长:区长姚奕生 
荔湾区   组长:区长周亚伟 
天河区   组长:区长徐汉添 
黄埔区   组长:区长杨雁文
白云区   组长:区长余楚风 
番禺区   组长:区长骆蔚峰 
南沙区   组长:区长罗兆慈 
萝岗区   组长:区长刘悦伦 
花都区   组长:区长林中坚
从化市   组长:市长梁建清
增城市   组长:市长叶牛平 


(来源:羊城晚报,作者:记者杨桂荣、通讯员卢绍琨、吴玮、实习生邓窕玲,2009-02-03)

“......负责从化市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4个污水处理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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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厂外泵站工程设计咨询(标段二)

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厂外泵站工程设计咨询(标段二)[2009-0349-10]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项目经理姓名: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 2009-04-10 00:00至 2009-04-14 23:59止。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61300522
地址:广园东路广之旅大厦7楼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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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厂外泵站工程
进展阶段:正编可研
建设周期:2009年—2009年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从化市温泉地区流溪河东岸105国道西侧中旅加油站旁,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工程前期工作由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总投资3369.63万元。

投资者简介: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成立于2003年11月27日,隶属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广州市所有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与资产经营的统一管理。公司拥有注册造价师、定额与预结算高级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峪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统计师、经济师、中高级技师等各类专业人才。

建设单位: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齐军
电  话:020-38890287
传  真:020-3889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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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府办〔2009〕26号 关于印发从化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副局以上单位:

  《从化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市政局)反映。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从化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和居住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广州市下达的2010年亚运会前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亚运,创国优”为目标,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优美的现代化生态城市和广州市城市副中心,下定决心,迎难而上,统筹兼顾,通力合作,举全市之力,系统推进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确保2010年6月底前全市水环境出现根本性好转。

  二、整治目标
  以污水治理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城乡统筹,全面治污,实现中心城区全面截污,乡镇污水全面治理。
  (一)污水治理
  建设并完善包括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等配套在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在2010年6月30日前,按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的目标要求,完善中心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和明珠工业园污水处理系统,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和重点镇区、工业园的主要河涌截污,主要污染源接入污水处理系统。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工作,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二)河涌综合整治
  建设内容包括堤岸整治、河道清淤、景观创建以及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在2010年6月30日前,重点进行中心城区主要河涌的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任务
  至2010年,全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各类工程估算总投资9.29亿元,其中:污水治理9.15亿元(含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心城区河涌综合整治0.14亿元。估算总投资额中,广州市给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款0.88亿元,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简称水投集团)融资3.45亿元,我市本级财政投资3.76亿元,各镇级财政投资1.2亿元。
单位:亿元
全市污水和河涌治理内容 广州市 水投集团 从化市财政 镇级财政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 - 1.71 2.24 -
温泉镇污水处理系统 - 0.46 0.54 0.23
太平镇污水处理系统 - 0.67 0.08 0.17
良口镇污水处理系统 - 0.61 0.34 0.80
明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 0.42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0.88 - - -
中心城区河涌综合整治 - - 0.14 -
合 计 0.88 3.45 3.76 1.2


  具体任务如下:
  (一)污水治理工程
  2010年6月30日前,全市污水治理工程估算投资共计9.15亿元,将建成5座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泵站、50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1万吨/日,同时建设覆盖全市7个镇(街)所属的56个村(社)、8.8万农村常住户籍人口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1、中心城区
  2010年6月30日前,中心城区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污水泵站1座、管道20公里(最终以施工图为准),增加处理能力5万吨/日,估算投资3.95亿元。
  2、温泉镇
  2010年6月30日前,温泉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污水泵站1座、管道12公里(最终以施工图为准),增加处理能力1万吨/日,估算投资1.23亿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覆盖6个村(社)、0.73万农村常住户籍人口,补助金额732.7万元。
  3、太平镇
  2010年6月30日前,太平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管道3公里(最终以施工图为准),增加处理能力2万吨/日,估算投资0.92亿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覆盖10个村(社)、2.7万农村常住户籍人口,补助金额2724.2万元。
  4、良口镇
  2010年6月30日前,良口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污水泵站2座、管道15公里(最终以施工图为准),增加处理能力1万吨/日,估算投资1.75亿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覆盖15个村(社)、2.74万农村常住户籍人口,补助金额2742万元。
  5、吕田镇
  2010年6月30日前,吕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覆盖17个村(社)、2.04万农村常住户籍人口,补助金额2044.1万元。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
  6、鳌头镇
  2010年6月30日前,鳌头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覆盖1个村(社)、650名农村常住户籍人口,补助金额65万元。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
  7、城郊街
  2010年6月30日前,城郊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覆盖2个村(社)、274名农村常住户籍人口,补助金额27.4万元。
  8、江埔街
  2010年6月30日前,江埔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覆盖5个村(社)、0.48万农村常住户籍人口,补助金额476.2万元。
  9、明珠工业园区
  2010年6月30日前,明珠工业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增加处理能力1万吨/日,估算投资4200万元。
  10、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
  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广州马术运动场至良口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建设。
  (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
  2010年6月30日前,全市估算投资0.14亿元,综合整治中心城区河涌1条,整治长度0.82公里。

  四、实施计划
  (一)中心城区、温泉镇、良口镇、太平镇4个污水厂用地
  1、规划红线确定:2009年2月28日前
  2、四个污水厂用地提供: 2009年5月31日前

  (二)污染源摸查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时间
1 外业队伍招标 2009年2月
2 外业队伍进场 2009年3月
3 外业队伍调查 2009年3月—2009年5月
4 数据复核及修改 2009年4月—2009年6月
5 数据录入 2009年7月—2009年9月


  (三)明珠污水处理厂
序号 工 作 内 容 计划时间
1 施工图设计 2009年3月前完成
2 污水厂征地 2009年1月—2009年2月
3 污水厂工程招标 2009年4月
4 污水厂工程施工 2009年5月—2009年11月
5 污水厂调试验收 2009年12月


  (四)温泉镇、良口镇、太平镇污水管网建设
序号 内 容 温泉镇 良口镇 太平镇
1 业主单位 温泉镇政府 良口镇政府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 重点管线内容 ⑴流溪河沿岸截污管
⑵污水厂尾水排放管 镇政府至污水厂沿线 ⑴开发区、太平镇总排口至污水厂
⑵污水厂尾水排放管
3 重点管线施工招标 2009年6月
4 重点管线施工期 2009年7月—2010年2月


  (五)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时间
1 施工图设计招标 2009年2月
2 施工图设计 2009年3月—2009年6月
3 重点管线设计期 ⑴青苔坑截污管 2009年3月—2009年4月
⑵青苔坑过江管 2009年4月—2009年6月
⑶河东截污管 2009年3月—2009年4月
⑷小海河截污管 2009年4月—2009年6月
⑸厂区主管 2009年5月—2009年7月
4 重点管线施工走廊及青苔坑泵站用地提供 2009年5月31日前
5 重点管线施工招标 2009年6月
6 重点管线施工期 2009年7月—2010年2月
7 重点管线施工期 ⑴青苔坑截污管 2009年7月—2009年10月
⑵青苔坑过江管 2009年11月—2010年1月
(过江管必须在该时期施工)
⑶河东截污管 2009年7月—2009年10月
⑷小海河截污管 2009年8月—2010年1月
(跟随小海河堤岸整治工程同步实施)
⑸厂区主管 2009年10月—2010年1月


  (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计划
年度 完成时间 城 郊 街 江 埔 街 太 平 镇 温 泉 镇
村(个) 人口 村(个) 人口 村(个) 人口 村(个) 人口
2008 2009年4月 2 274 3 1524 3 2450 3 1114
2009 2009年11月   2 3238 3 11963 2 4130
2010 2010年6月     4 12829 1 2083
合  计 2 274 5 4762 10 27242 6 7327


计划
年度 完成时间 良 口 镇 吕 田 镇 鳌 头 镇 合计
村(个) 人口 村(个) 人口 村(个) 人口 村(个) 人口
2008 2009年4月 4 1940 6 3516 1 650 22 11468
2009 2009年11月 6 17180 6 10580   19 47091
2010 2010年6月 5 8300 5 6345   15 29557
合  计 15 27420 17 20441 1 650 56 88116


  五、责任分工
  (一)市镇工作分工
  1、建设任务分工
  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负责中心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4个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的建设。
  明珠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明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设计及建设,城郊街道办、鳌头镇政府负责污水治理工程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
建设市政局负责组织中心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辖区的污染源摸查及污水管网设计工作,同步建设中心城区的市政污水管网,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监督各镇(街、园区)及时完成本辖区内的农村人口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按期完成鳌头镇、吕田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中心城区的河涌(小海河)综合整治工作。
  江埔街道办负责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城区污水管线建设和小海河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走廊,组织建设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城郊街道办负责辖区内青苔坑泵站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城区污水管线建设的施工走廊,组织建设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温泉、太平、良口、鳌头、吕田镇政府分别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泵站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组织建设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流溪温泉旅游渡假区管委会分别负责辖区内市政污水管网的设计和建设工作。
  上述各单位应根据本方案,制订本辖区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投资计划以及各项工程倒排工期计划),并报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市政局)。
  2、建设资金分担
  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负责中心城区、温泉镇、太平镇、良口镇4个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的建设资金(包括征地拆迁费)。
  中心城区的市政污水管网设计及建设资金、河涌综合整治资金(包括征地拆迁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的污水管网设计及建设资金、明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及建设资金由市统筹解决。
  温泉镇、吕田镇市政污水管网的设计及建设资金由市、镇按7:3 共同承担。
太平镇、良口镇、鳌头镇市政污水管网的设计及建设资金由市、镇按3:7共同承担。
  各镇(街、园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根据工程项目所覆盖的农村常住户籍人口,按1000元/人的标准对镇(街、园区)给予补助,并由镇(街、园区)统筹使用。
  (二)部门工作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污水治理以及河涌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营造氛围,为污水治理以及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将水环境治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
  3、市府办:负责协调各镇(街、园区)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污水治理以及河涌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4、市发改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5、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配合环保部门开展企业达标排放整治以及对逾期未达标排放企业实施停产关闭。
  6、市监察局:负责同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7、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评审工作;设立专门的水治理工作资金帐户,定期划拨工作经费,确保资金需求;同时严格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8、市国土房管局:做好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的方案制定和成本审核等工作,配合建设市政局报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解决征地资金问题;负责污水处理、河涌整治等工程涉及用地手续的审批和用地指标的保障。
  9、市建设市政局:负责本方案所涉及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对工程方案的会审,整合审批程序,快速办理行政审批手续;负责制订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编制相关工程设计要点;配合市规划局落实污水处理系统各类设施选址工作;会同市水投集团等单位合理测算工程建设资金方案;牵头开展污染源摸查、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
  10、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生产使用农药以及畜牧业污染源排放的监管,配合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实施。
  11、市环保局:负责辖区内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负责组织全市工业污染源摸查;牵头组织加强污染源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等违法环境行为,包括依法整治非法设置的排污口以及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的企业,重点开展流溪河流域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对2009年6月底仍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提请关闭;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偷排、乱排污水等违规企业和单位名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12、市规划局:牵头组织落实污水处理系统各类设施的选址工作,负责河涌整治征地拆迁红线的审批。
  13、市物价局:负责制订新的从化市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办法,适当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
  14、工商从化分局:负责做好排污企业经营登记管理工作,配合对违规排污企业的检查、整改、关闭等执法工作。
  15、市城监大队:配合市环保局、建设市政局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16、市公路局:负责协调并办理有关公路开挖审批工作。
  17、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建设市政局做好污水、排水等工程建设涉及的市政道路开挖审批工作,负责及时审核有关交通疏导方案。
  18、市水利局:对占用流溪河河滩地(重点是各自来水厂取水口的上游河段)种养造成污染的现象进行清理。
  19、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污水治理以及河涌综合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专门成立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从府办〔2009〕15号),由梁建清市长担任组长,王建新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刘宗静、方纪章副市长和市政府朱宏章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府办、各镇(街)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区、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建设市政局、水利局、规划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监察局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市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市政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建设市政局、水利局的分管领导和水质净化厂主要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市建设市政局、水利局、国土房管局和水质净化厂抽调组成。各镇(街、园区)也要参照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架构,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各镇(街、园区)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落实人员,建立定期会议协调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对2010年亚运会前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即各镇(街、园区)、市直各单位及各建设业主的党政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实行阶段性及最终统一考评,把污水治理、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镇(街、园区)、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对各镇(街、园区)、各单位有关领导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简化审批手续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和分工,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府办〔2009〕27号)的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加强协调沟通,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做到“特事特办,特事快办”。市治水办要将各部门的工作程序、报批要求收集汇总成册,印发给各镇(街、园区)、有关单位知照执行。
  (四)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城管、环保、工商、水政、公安等在内的综合执法协调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积极开展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违法排污和环境污染行为的执法力度,一手抓执法,一手抓企业治污,严格控制,杜绝产生新的污染源。要加强对已建成的工业区、厂房和企业的清理整顿,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符合要求的,也要加强巡查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必须从重、从严查处,决不手软。

(来源:从化市府办,2009-05-12)

“...... 2010年6月30日前,温泉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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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8-12
截 止 日 期: 2009-08-19
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建设地点:从化市
1.2 项目概况: 
 从化市地处广州市域北部,珠江三角洲平原与粤北山区的“过渡地带”上,东邻龙门县,南与增城市、广州市白云区接壤,西与花都市、清远市相连,北与新丰县、佛冈县毗邻。总面积2009 km2,其中土地面积1974.5 km2,2004年总人口581082人,其中户籍人口527889,辖街口、城郊、江浦三个街道办事处和吕田、良口、温泉、太平、鳌头五个镇,境内还有大岭山林场、流溪河林场、黄龙带水库管理处、横江农场、民乐茶场五个广州市直属场、处。
从化市区内的主要河流有流溪河及支流、琶江二河和连麻河,流溪河为从化市的饮用水源,不仅是从化市的生命河,也是下游广州市的“母亲河”,为广州市居民提供70%的用水。流溪河水质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从化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与广州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为改善从化市的水污染现状,保护流溪河、琵江二河等水源,恢复水体生态功能,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地开展从化市污水治理工作。
按照《从化市污水处理系统分区规划》将从化市划分为从化城区、太平镇、鳌头镇、温泉镇、良口镇和吕田镇六个污水处理分区,共14个污水处理系统。根据人均综合生活污水量指标及规划人口,预测从化市规划污水量为52.8万m3/d。
其中,近期实施的从化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标段: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
1.5 招标范围: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包括厂区及厂外1#、2#泵站工程,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包括厂区及厂外泵站工程,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包括厂区工程,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包括厂区及厂外泵站工程,监理范围及时间:按厂区及泵站施工项目(包括土建、工艺管线、机电安装、防雷系统、给排水管道、路灯和道路绿化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1.6 资金来源:财政及银行贷款
1.7 计划工期:工程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之和。预计施工工期为:450日历天
1.8 工程概算投资额:29671.67万元(其中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6395.64万元、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3385.16万元、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4098.13万元、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15782.74万元)。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2.2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具备监理各专业的能力;
2.3投标申请人在近3年(即2006年7月至今)在广州地区至少独立完成过两项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方可承接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完成竣工验收评定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4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09年7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09年4月~2009年6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和身份证资料为准);
(5)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广州市建委已完成告知性备案(报名时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已经备案的网站打印资料);
(6)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5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09年7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册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6 申请人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详见按资格预审文件《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情况表》要求),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各专业监理人员提供注册证或上岗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广州市建委已完成告知性备案(报名时需提供投标申请人已经备案的网站打印资料);
2.8 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申明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2.9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2.10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投标说明
3.1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分别投标报名、分别进行资格预审,分别进行开标评标。
3.2投标申请人报名原则
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可以申请报名参加上述两个标段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只需递交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须注明申请标段。
3.3确定中标人原则
(1)两个标段的评标办法均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按照两个标段完成开标评审工作的先后顺序分别确定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拟于同一天按照标段一、二的顺序安排开标和评审,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对两个标段的开标评审先后顺序进行调整)。
(2)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项目,即两个标段的中标人不可兼中。
(3)如果同一个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同时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只能中标段序号较小的标段,并且无条件放弃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另一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确定。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当各标段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 当各标段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09年8月18日—2009年8月19日
9:00~11:30,14:00~16: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4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均适用于每个标段。
6.5资格预审申请需递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装订提交)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邮政编码:510655
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020-38890506
传真号码:020-38890589
7.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信义路21号3楼
邮政编码:51037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74727
传真号码:020-8157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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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化市中心城区、温泉镇、良口镇污水管网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1)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一);
2)从化市温泉镇、良口镇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二)。
  
1.2.2 工程位置:
1)从化市中心城区(标段一)
2)从化市温泉镇温泉风景区;从化市良口镇镇区(标段二)

1.2.3 工程范围:
1)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约20km,首期服务于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最终服务于1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标段一);
2)从化市温泉镇污水管网约12km,首期服务于1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最终服务于2万m3/d的污水处理厂;从化市良口镇污水管网约15km,首期服务于1.1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最终服务于2.2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标段二)。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府函[2008]101号 。
1.2.6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投资总额:
1)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费用:约18000万元人民币。(标段一)
2)从化市温泉镇污水管网建设费用:约7000万元人民币;从化市良口镇污水管网建设费用:约8700万元人民币。(标段二)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2.9 合同范围:
1.2.9.1[√]工程勘察:包括上述工程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及相应的技术报告。
[√]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为确保概算及预算的编制质量,中标单位可以将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分包给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概(预)算编制费用由中标单位按收费标准支付,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审查和批准。
[√]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业主的征地拆迁工作。
[√] 配合业主向项目技术咨询单位、政府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及办理有关的报建手续,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必须按项目技术咨询单位的要求修改技术文件、图纸,甚至重新设计直至通过审查。
[√]设计单位必须配合业主做好本工程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文件的编制、招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近期实施计划等相关工作。
[√]设计单位除按设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1.2.10 工程设计周期
1)从2009年3月至2009年7月底,其中2009年4月底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标段一)
2)从2009年3月至2009年7月底,其中2009年4月底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标段二)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标段一、二) 。
1.3.2 前期服务的工作成果将随招标文件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类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2)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如果是从化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外地企业在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证明(从化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投标告知登记表);
[注释] 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勘察设计单位备案数据”为准。从化外地企业的登记,以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的登记证明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按附录3要求),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联合体必须由符合(1)条件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方;b.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方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除外),另外一名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发售招标文件(即从2009年2月13日、2009年2月 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第4、5个工作日在交易服务机构的报名窗口发售。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上述发售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如果是从化外地企业须同时提供外地企业在从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证明(从化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投标告知登记表)一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5投标报名费每标段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500 元,相关前期资料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1.7以上资料申请人要分标段进行分别递交。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5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5.5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费用

1.7.1 招标人另行出资用于对经评审的前五名方案给予经济补偿。
1.7.1.1标段一: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350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15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第1名的投标人,人民币 5 万元;
第2名、第3名的投标人,各人民币 3万元;
第4至5名的投标人,各人民币 2 万元。
1.7.1.2标段二: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309万元,其中方案设计费为人民币 15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第1名的投标人,人民币 5 万元;
第2名、第3名的投标人,各人民币 3 万元;
第4至5名的投标人,各人民币 2万元。
1.7.1.3拟获补偿的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1.7.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经审批的施工图预算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勘探费按实物工作量结算,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从化市城市规划局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87933690.ys168.com自行下载。
1.9.4 设计单位要本着用地省、成本低、工艺先进、环保效果好的原则设计。
1.9.5 设计单位负责所有相关报建手续,业主负责协助。
1.9.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测量、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勘察费用中应包括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费用及影响勘察施工正常进行发生的有关费用。
1.9.7 各设计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9.8 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电子文件必须被规划部门检测合格,提供设计成果时一起提供检测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检测的有关证明资料。
1.9.9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在从化地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且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主要设计人员须长驻本项目部,直至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间,设计人所提供的正式发票需为从化地区发票。
1.9.1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取消本项目,后续工作任务取消并导致可能的风险及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9.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建设用地变化而造成的方案变更,由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9.12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13本项目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中标方案:
(1)确定各标段分别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勘察、设计中标人。
(2)若二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单位时,此投标单位只能为标段一的勘察、设计中标人。标段二的勘察、设计中标人,由标段二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获得,依次类推。
1.9.14中标人必须以污水处理厂和泵站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污水处理厂和泵站的设计单位做总协调。
1.9.15中标人要与水污染源调查的中标单位相配合。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一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908632
1.10.4 传真号码:020-37908632
1.10.5 网址:http://www1.conghua.gov.cn/jiansheju/index.htm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二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7908632
1.11.4 传真号码: 020-37908632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从化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
1.12.3 联络人:李普航
1.12.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60362
1.12.5 传真号码:020-8796002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广东省从化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900、从化街口街碧溪新村一巷三幢二楼
1.13.3 联络人:陆巍
1.13.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31896
1.13.5 传真号码:020-87933690
1.13.6 电子邮箱:87933690@163.com
1.13.7 网址:http://87933690.ys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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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9-30
截 止 日 期: 2009-10-27

项目名称: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第一批)设备采购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第一包: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包括磁悬浮离心鼓风机和空气控制系统和多级低速离心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其中磁悬浮离心鼓风机数量为3套,配套设备一批;多级低速离心鼓风机数量为3套,配套设备一批。
第二包:紫外消毒设备及配套设备,紫外消毒设备数量为3套,配套设备各一批。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10-1,09:00至2009-10-27,10:00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0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10-27 10:00

6、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1楼开标厅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电话: 020-83546177、83546080、83546213
传真:020-83568596
联系人:李壮观、黄乐宇、李祖恩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一支行
开户银行(美元):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一支行
帐 号(人民币):3602000109000326441
帐 号(美 元):360200010900032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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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招标编号/包号: 0612-0940B0560025/01
招标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09-11-03
评标结果公示时间: 2009-11-13
评标公示截止时间: 2009-11-20
评标结果公示状态: 无质疑
推荐中标商: 广州市方海实业有限公司
制造商: ABS GROUP AB/休斯顿工业服务公司
制造商国家及地区: 荷兰

项目名称: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第一批)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0612-0940B0560025/01
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第一批)设备采购: 第一包: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包括磁悬浮离心鼓风机和空气控制系统和多级低速离心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其中磁悬浮离心鼓风机数量为3套,配套设备一批;多级低速离心鼓风机数量为3套,配套设备一批。
业主: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09-11-03 10:00:00.0
评标结果公示状态:无质疑
推荐中标商:广州市方海实业有限公司
制造商:ABS GROUP AB/休斯顿工业服务公司
制造商国家及地区: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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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包号: 0612-0940B0560025/02
招标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09-11-11
评标结果公示时间: 2009-11-13
评标公示截止时间: 2009-11-20
评标结果公示状态: 无质疑
推荐中标商: 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商: Trojan Technologies Inc
制造商国家及地区: 加拿大

项目名称: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第一批)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0612-0940B0560025/02
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第一批)设备采购:第二包:紫外消毒设备及配套设备,紫外消毒设备数量为3套,配套设备各一批。
业主: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09-11-11 10:00:00.0
评标结果公示状态:无质疑
推荐中标商: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商:Trojan Technologies Inc
制造商国家及地区: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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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包号: 0612-0940B0560025/01
招标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09-11-03
公示结果公告时间: 2009-11-20
公示结果公告状态: 无质疑
最终中标人: 广州市方海实业有限公司
制造商: ABS GROUP AB/休斯顿工业服务公司
制造商国家及地区: 荷兰

项目名称: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第一批)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0612-0940B0560025/01
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及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第一批)设备采购: 第一包: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包括磁悬浮离心鼓风机和空气控制系统和多级低速离心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其中磁悬浮离心鼓风机数量为3套,配套设备一批;多级低速离心鼓风机数量为3套,配套设备一批。
业主: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09-11-03 10:00:00.0
评标结果公示状态:无质疑
推荐中标商:广州市方海实业有限公司
制造商:ABS GROUP AB/休斯顿工业服务公司
制造商国家及地区: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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