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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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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6/10/3 2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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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宁乡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项目地址:县城东北部沩江下游丰坝
项目单位: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与县城现有排水和污水收集系统配套,在县城东北部沩江下游沩丰坝修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根据目前污水排放量及县城规划要求,污水处理近期(2006年)设计规划150000m3/年,项目建设分三期,每期为50000 m3/年,项目采用现代污水处理的先进技术和工艺,安全可靠、高速综合治理污水。
项目建设背景:宁乡县城是拥有130万人口大县的中心,是集中商贸、休闲、生态三大特色于一体的湘中重镇和省会卫星城。县城位于湘江重要支流沩水下游。目前人口20万,城区面积20平方公里,2020年规划人口35万,城区面积40平方公里。宁乡县城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已明显受到排水设施滞后,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过量和未经处理排放造成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影响。污水治理已成为宁乡县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项目投资:根据初步选定的两个工艺方案,第一方案污水处理厂投资总额4118万元;第二方案投资总额为4482万元。
融资方式:合资、合作、独资、贷款、入股
回报方式:收取排污费、提取城市维护费、县镇财政补贴或县级财政担保给予固定回报方式。
联络单位:湖南省宁乡县招商合作局
联 系 人:刘 颖
联系电话:0731-7830002 13517310446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1-6 下午 03:34:2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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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 21:44: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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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商务局
  
建设规模及内容: 污水处理近期(2005年)设计规划150,000m3/d,项目建设分三期,每期为50,000m3/d。
 
总投资(万美元): 1004
  
项目进展: 已做可研
  
合作方式: 独资 合作 合资
  
承办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 陈海波 0731-7830448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5-19 上午 01:17:4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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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7/9/22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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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名 称:  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所 在 地 区:  湖南省
投资总额(万元):8000万元
进 展 阶 段:  工程设计
业 主 名 称:  长沙市宁乡县发改局
联 系 电 话:  0731-7895761
联 系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
建 设 周 期:  2007到2009
项 目 性 质:  新建
所 属 行 业:  环境保护

项目建设背景:宁乡县城是拥有130万人口大县的中心,是集商贸、休闲、生态三大特色于一体的湘中重镇和省会卫星城。县城位于湘江重要支流沩水下游,目前人口13.6万,城区面积12平方公里,2020年规划人口35万,城区用地32平方公里。宁乡县城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已明显受到排水设施滞后,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过量和未经处理排放造成环境较严重污染等影响。污水治理已成为宁乡县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与县城现有排水和污水收集系统配套,在县城东北部沩江下游沩丰坝修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根据目前污水量及县城规划要求,污水处理近期(2005年)设计规划50000m3/d,项目建设分三期,每期为50000m3/d。项目采用现代污水处理的先进技术和工艺,安全可靠、高速综合治理污水。
项目投资预算:根据初步选定的两个工艺方案,第一方案污水处理厂投资总额为4118万元人民币;第二方案动态投资总额为4482万元人民币。
项目融资方式:合资、合作、独资、贷款、入股。
投资回收方式:收取排污费、提取城市维护费、县镇财政补贴或县级财政担保给予固定回报方式。
项目主管单位: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联络服务单位:湖南省宁乡县招商合作局
联 系 人:刘颖
联系电话:0731-7830002 13517310446
电子信箱:wjmjskch@public.cs.hn.cn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09-1-9 下午 11:29:0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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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7/9/25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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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7-08-06
招 标 编 号: CSXZ2007-046
所 属 行 业: 其他工程
截 止 日 期: 2007-08-11
招 标 机 构: 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 长沙市

招标编号: CSXZ2007-046
宁乡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排污管网改造工程已经宁发改[2007]189号文件批准建设,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拟建的宁乡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排污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宁乡县玉潭镇,招标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改造现有管网、新敷设截污管网(管径为1——1.6米,长8.5米),全长约3公里,分两个施工标段。
1.招标范围:截污干管工程;
2.承包方式:总价合同承包;
3.评标办法按照长建发[2005]287号及长建发[2006]66号规定的《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响应长建发[2006]67号文规定的《关于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分步确定中标候选人和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8月6日至2007年8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办公室(宁乡县建设局一楼)
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所有资料备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公章)按本公告所述地址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时间:2007年8月1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
递交地点: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县民政局正对面,县物价大楼四楼)
五、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考察与评审,只有通过了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被邀请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西路1号,宁乡县建设局一楼)
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1-7846362
建设单位: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升红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西路92号(县民政局正对面,县物价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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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9 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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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宁乡县污水处理厂

项目实施国家:中国

项目实施省份、地区:湖南

投资总额:1067

合作方式:合资,合作

项目简介:污水处理近期(2006年)设计规划50000立方米/天,管网建设40千米

项目进展情况:已立项,可研已批

招商机构:长沙市宁乡县招商合作局

招商机构联系人:胡小峰

招商机构电话:0731-78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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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3/4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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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宁乡县城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城市污水3万吨,
建设配套管网48.35公里,年削减COD1200吨、氨氮120吨
2008-2010
正编制规划长沙市政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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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7/3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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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大河西新城再建四座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30日讯)供水方面,将含浦水厂和四水厂分别扩容20万吨/日。除了岳麓污水处理厂将于8月28日正式投入运行,还将建设含浦、白箬、望城、宁乡四座污水处理厂和相关中水回用系统,使先导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0-100万吨/日。新区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做燃料。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建设1-2个垃圾中转站。同时形成发达的3G通信技术应用和互联网及有线、无线宽带高速网络。以岳麓山核心景区为中心,还将建设大型博物馆、艺术馆、体育馆等配套设施。

(来源:威海日报,作者:记者高伟希,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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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7/3 15:24:0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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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宁乡县污水处理厂建设

长沙市商务局
建设规模及内容: 污水处理近期(2005年)设计规划150,000m3/d,项目建设分三期,每期为50,000m3/d。
总投资(万美元): 1004
项目进展: 已做可研
合作方式: 独资 合作 合资
承办单位:乡县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 陈海波 0731-7830448

 (湖南省长沙市商务之窗地方商务之窗,时间:200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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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7/3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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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乡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排污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行 业 分 类 建筑房产物业
招 标 编 号 CSXZ2007-046
公 告 日 期 2007-08-06
截 至 日 期 2007-08-10
省 份 湖南
城 市 
招 标 机 构 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信息内容:


宁乡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排污管网改造工程已经宁发改『2007』189号文件批准建设,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拟建的宁乡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排污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宁乡县玉潭镇,招标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改造现有管网、新敷设截污管网(管径为1――1.6米,长8.5米),全长约3公里,分两个施工标段。
1.招标范围:截污干管工程;
2.承包方式:总价合同承包;
3.评标办法按照长建发『2005』287号及长建发『2006』66号规定的《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响应长建发『2006』67号文规定的《关于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分步确定中标候选人和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8月6日至2007年8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办公室(宁乡县建设局一楼)
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所有资料备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公章)按本公告所述地址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时间:2007年8月1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
递交地点: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县民政局正对面,县物价大楼四楼)
五、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考察与评审,只有通过了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被邀请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西路1号,宁乡县建设局一楼)
宁乡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1-7846362
建设单位:宁乡县楚沩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升红
联系电话:0731-7855455
地址: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西路92号(县民政局正对面,县物价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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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8 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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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COD减排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利于迅速提高我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它摆上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主体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权威、高效率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迅速把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实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市州政府和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省政府报告“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人事厅省监察厅 省环保局 省物价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施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2010年,全省共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及5500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部分),新增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397万立方米。其中:2008年,建成13个污水处理厂(含2007年基本建成的6个项目,污水处理能力145万立方米/日)和441公里配套管网;2009年,建成7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89.3万立方米/日)和2500公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市城市全覆盖;2010年,建成3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2.7万立方米/日)和2588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各市州、县市区需要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等工作目标,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建设原则
  在责任主体上,实行省指导与市州、县市区主导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施负直接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建设负有指导责任。在投入机制上,实行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配套管网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政府投入为主;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引进社会投资为主。在建设方式上,实行厂网分开建设与一体建设相结合。在确保厂网同时建成投入使用,达到规定负荷水平运营的前提下,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原则上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也可实行厂网一体投资建设。在治理方法上,实行城镇全面治理和流域重点治理相结合。要在全面推进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城镇污水的重点治理,开展流域化治理。
  三、积极筹措资金
  “三年行动计划”所需建设资金,原则上以市州、县市区组织投入为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城市建设维护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优先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要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特别是要积极利用开发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的贷款。三是要加大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力度。省政府已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议各地充分利用该公司在湖南设立的湖南首创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和技术优势,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省将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一是建立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省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共同筹集,专项用于支持各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对各地实际启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管是否已经纳入国家规划,省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支持和配合,统一申报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四、加快前期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抓紧做好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2008年6月底之前要完成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选址,并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的论证工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期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长远建设规划。三是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核准审查等其它工作。前期工作可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统一打捆、统一报批,省直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2009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在2008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其余项目要在2008年底之前完成前期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
  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项目,省在政策上给与重点支持。一是所有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省重点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二是保障建设用地。对污水处理厂所需建设用地,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可以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也可以实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让。对配套管网建设临时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三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快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0.8元左右/立方米,形成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价格机制。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省按新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作为事业性收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该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前,全部用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建成投入使用后,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或特许经营合同,向污水处理厂拨付运营(服务)经费。四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和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捆绑在一起,对各地列入省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建设规模计算以奖代补金额,分两次拨付:在项目开工时预拨50%;其余部分,能按时建成的,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全额拨付,不能按时建成的,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以奖代补标准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实行差别对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六、落实工作责任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负领导责任,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市州、县市区要科学合理规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厂网同步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及时达到规定的负荷水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征收拨付,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用贷款还贷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和按时还贷;加大运营监管力度,强化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省建设厅负责“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市州、县市区与战略合作机构的项目洽谈,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的审查,特许经营项目的指导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地按照标准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省发改委负责和协调“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市州、县市区按照总体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进度,做好项目审查,争取国家和外国政府资金,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并下达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查并牵头向银行和战略合作机构推荐项目,指导项目建设,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财政厅负责设立以奖代补资金财政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国家和省专项奖补资金,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筹措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市州、县市区完善开行贷款还贷机制,监督贷款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相关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用地审查和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人事厅负责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标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考核检查。
  省监察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检查。
  省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查和验收,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监管工作,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验收。
  省物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督促各地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要按照项目贷款协议,及时组织资金。
  七、严格考核奖惩
  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1、建立考核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州政府责任目标,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目标体系,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行考核。各市州政府要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实行督查制度。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省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进行专题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市州政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省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实际减排效果、完成或超额完成COD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度缓慢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八、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力量,搞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现。各市州每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
  

附件:“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一、2008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开福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花桥污水处理厂,望城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污水处理厂;邵阳市: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娄底市:娄底市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怀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湘潭市: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平江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
  
二、2009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宁乡污水处理厂,星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株洲市: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醴陵市污水处理厂,茶陵县污水处理厂,攸县污水处理厂,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湘潭市: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二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耒阳市污水处理厂,常宁市污水处理厂,祁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县污水处理厂,衡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南岳区污水处理厂,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汨罗市污水处理厂,湘阴县城污水处理厂,君山区污水处理厂,华容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德山污水处理厂,津市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澧县污水处理厂,桃源县污水处理厂,石门县污水处理厂,临澧县污水处理厂,安乡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桃江县污水处理厂,南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张家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娄底市:涟源市污水处理厂,冷水江市污水处理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双峰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武冈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隆回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县污水处理厂,邵东县污水处理厂,新宁县污水处理厂,洞口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洪江市污水处理厂,靖州县污水处理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溆浦县污水处理厂,麻阳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郴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桂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嘉禾县污水处理厂,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安仁县污水处理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桂东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永州市冷水滩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道县污水处理厂,东安县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蓝山县污水处理厂,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老城区),古丈县污水处理厂,保靖县污水处理厂。
  
三、2010年建成项目
株洲市:炎陵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铜桥港污水处理厂、松木污水处理厂(一期),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安化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新邵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污水处理厂,城步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沅陵县污水处理厂,芷江县污水处理厂,会同县污水处理厂,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新晃县污水处理厂,通道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宜章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祁阳县污水处理厂,江华县污水处理厂,双牌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桑植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污水处理厂,花垣县污水处理厂,永顺县污水处理厂,泸溪县污水处理厂。
  
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同步建成。
 
主题词:城乡建设 设施 计划 通知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2008-05-22)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胡旺云的回复(2008/10/21 22:18: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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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3年110亿元推进环保 新建11个大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21日讯)11大污水处理厂全面截污
  
针对水的治理,《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岳麓、开福、长善垸、新开铺、花桥、望城、宁乡、星沙北、暮云、捞霞、朗木梨11大污水处理厂,同时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确保化学需氧量(COD)削减34680吨,对湘江长沙段干、支流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全面截污。
  
“三年投入110多亿元,从最薄弱的基础设施建设着手,我认为这样的大投入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张剑飞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表达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设施项目的必要性。这包括11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在40%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成覆盖104个中心集镇的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置站;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选处置中心、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中心等。
  
为确保城乡饮水安全,三年内还将完成76家造纸企业的提质扩规整治,关闭50家小造纸企业;完成规模在20头猪以上、500头猪以下的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或资源综合利用,对24家涉化工、制革、印染、建材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限期治理和搬迁。
  
水泥行业退出城市规划区
  
建设施工工程扬尘规范化控制率100%,三环线内裸土覆盖率达100%,城区道路清扫率达100%;渣土运输车辆保洁运营率100%……张剑飞指出,不要怀疑这些近乎理想的数据,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门的测算,可以逐步完成这些目标。
  
《行动计划》全面整治扬尘、油烟、机动车尾气,到2010年,中心城区平均降尘量由2007年的11.8吨/平方公里/月削减到8吨/平方公里/月。出台《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机动车尾气检测达标率每年提高15%,到2010年80%以上达到国Ⅲ排放标准。
  
记者了解到,《行动计划》里还包括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机立窑等落后工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水泥行业全线退出,三环内所有餐饮业、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业和单位职工食堂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建立城区低保清洁燃料补助制度,2010年建成三环线内燃煤禁烧区。
  
医院学校旁禁设娱乐场所
  
“噪声污染也会严重影响市民的生产生活,也必须严格治理。”张剑飞指出,实现噪声“零投诉”是最终目标。
  
整治噪声污染的方案有:禁鸣区域内全面实施机动车禁鸣,在五一大道、芙蓉路、万家丽路、岳麓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立交通噪声自动监控显示屏5块;加快推进高架道路两侧人口密集区域、噪声超标地段污染控制,在城南中路、东二环线、侯家塘高架桥等路段设立高架道路隔声屏12个,实现所有敏感地段达到国家交通干线噪声控制标准。设立高架道路隔声屏12个,内五区分别建设1个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达标示范区。
  
建筑施工单位要注意了,《行动计划》指出,每天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停止建筑施工作业,高、中考期间和考前15日内,学校、居民住宅楼附近的建筑施工作业。不得在夜间和午间休息时间进行噪声扰民的室内装修活动,不得在学校、医院、机关等敏感机构旁边设立噪声扰民的娱乐场所,商业空调、冷却塔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噪声排放标准。

(来源:三湘都市报,作者:杨艳,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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