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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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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5-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 (2008/12/26 1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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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5-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027&classid=858

加 入 日 期: 2008-12-24
截 止 日 期: 2009-01-07
经昌平区政府同意,现邀请合格投资人(下称“投资人”)参加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特许经营BOT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招标。
一、 项目概况:
为推进北京市再生水开发利用市场化进程,拓宽再生水处理设施融资渠道,提高再生水建设运营质量,昌平区政府决定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下称“再生水厂”)工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昌平区水务局,咨询机构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再生水厂位于昌平区沙河镇,远期规划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水九(9)万立方米/日,拟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三(3)万立方米/日(本项目暂只考虑一期工程)。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 Membrane Bio- Reactor)工艺,厂区远期工程总占地9.72公顷,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96公顷;特许经营期29年(含建设期);建成后执行的出水水质标准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规定的标准。
二、 特许经营内容:
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再生水厂,昌平区水务局将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需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再生水厂无偿、完整移交给昌平区水务局或其指定的机构。
三、 投资人的要求:
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3)名。联合体投资人需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应是最大出资人。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其净资产须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
2. 在过去五(5)年中,具有成功的投资和运营3万立方米/日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的良好项目业绩及经验。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2009年1月7日( 9:00-17:00),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售价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法和途径: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2月13日上午10点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联系人: 李世娟
联系电话: 010-89747372
联系传真: 010-89747372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
邮编:102200

联系单位: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崔红永
联系电话: 010-88086760
联系传真: 010-88087674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邮编:1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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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6 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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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3年04月17日 实施日期:2013年04月17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

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快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按照“政府主导、城乡统筹、远近结合、源头消减、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核心,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完善的设施体系、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本方案所称中心城区,指中心城及海淀山后地区、丰台河西地区、大兴区五环路以内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主要建设任务

到“十二五”末,实施完成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共83项建设任务。

(一)再生水厂建设

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厂1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4万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厂15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2座;乡镇新建再生水厂2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3座。

(二)配套管线建设

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290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污水管线260公里、改造169公里;新城新建污水管线612公里;乡镇新建污水管线249公里。

全市新建再生水管线484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管线158公里,新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输水工程,实现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新城新建再生水管线326公里,扩大郊区再生水循环利用。

(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新增无害化污泥处理能力3995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实施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1处。

(四)临时治污工程建设

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通过采取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和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四、年度计划

(一)2013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完成清河北岸截污干线、东小口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东坝、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丰台河西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86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35公里。加快小红门和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项目,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 2.新城:完成5项,续建7项,开工建设17项,批准立项9项。完成房山城关、大兴黄村、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通州河东、昌平百善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182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加快顺义马坡、昌平未来科技城、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怀柔、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南彩、顺义牛栏山、昌平马池口、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批准立项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项目、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3.乡镇:完成5项,续建2项,开工建设9项,批准立项8项。完成房山琉璃河镇、房山韩村河镇、平谷马坊镇、平谷马昌营镇、平谷东高村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51公里。加快推进大兴瀛海、平谷金海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建设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房山周口店镇、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昌平阳坊北区、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和延庆八达岭镇、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批准立项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项目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临时治污工程:清河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完成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17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立方米/日;建设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设施42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2万立方米/日;完成昌平陈营村、天通苑、东小口工业园等污水处理工程;推进北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加强河道管理,重点对清河、凉水河、萧太后河等河道内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打捞、清理,对河岸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2014年任务

1.中心城区:续建13项。加快推进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建设和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年底前均完成主体工程的50%以上;继续推进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和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67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 2.新城:完成9项,续建22项,开工建设2项。完成顺义马坡、顺义南彩、昌平未来科技城、昌平马池口、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252公里,再生水管线172公里。加快推进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牛栏山、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建设和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怀柔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推进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乡镇:完成8项,续建3项,开工建设8项。完成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大兴瀛海、昌平阳坊北区、平谷金海湖镇和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33公里。加快推进房山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延庆八达岭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三)2015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13项。完成7座再生水厂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3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6公里,再生水管线54公里。完成3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2.新城:完成24项。完成13座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8公里,再生水管线85公里。完成11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3.乡镇:完成11项。完成8座再生水厂建设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65公里。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本区县工程建设任务逐项分解到区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市水务、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环保、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相应部门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要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是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污水收集、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控制人口过度集中,严厉整治各类商户无序排放污水问题。远郊区县政府是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1.中心城区政策

一是完善服务价格。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简称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二是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修订完善已签订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定福庄再生水厂等项目的BOT(建设—经营—转交)协议,扩大企业对再生水厂的建设投资。

三是严格特许经营管理。按照《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市水务局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界定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机制。

四是实施企业融资。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作为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除BOT项目外), 市政府向其购买排水和再生水公共服务。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银行票据、结构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资金,积极吸纳央企、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

五是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六是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区县政策

各区县政府根据现有投资政策,结合本区县建设任务和财政状况,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到位。

3.临时治污工程政策 政府加大对临时治污工程建设运行的直接投入。市管河道所需建设和运行经费由市政府资金解决;区管河道以及村庄和小区治污工程,市政府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50%补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抓紧研究制定。区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尽快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依法限期关停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

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和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建立排污源头控制机制。加快建立排水论证制度,及时掌握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计划。在公共管网未覆盖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必要时可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通过的,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立项、用地,或者该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文件不得作为发放规划等后续许可的依据,立项、用地文件失效。对于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或虽建设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水务部门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得供水。已建成项目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按照要求限期补建。

各区县政府要落实污染源头治理第一责任,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等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消减计划和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实到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快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违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创新跨区县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形成市水务局、区县政府、沿河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科技引领,提高效益

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以及管网更新改造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的监控,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设施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市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区县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

建立河道管理社会监督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加强对重点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社会监督。建立排污暗访、曝光机制,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市属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微博、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广泛接受市民监督。

附件:1.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3.附表(略)

附件 1 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克庆 副市长
副组长:金树东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潘安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小兵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小元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李玉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 晓 市国土局总规划师
    周楠森 市规划委副主任
    冯惠生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志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韩 利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方 平 市交通委副主任
    张宏图 市农委委员
    张宪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周剑平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栗志纲 市金融局副局长
    吴宝新 市农业局副局长
    续 栋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中华 东城区副区长
    吴铁男 西城区副区长
    王 春 朝阳区副区长
    龚宗元 海淀区副区长
    张建国 丰台区副区长
    田利跃 石景山区副区长
    张 永 门头沟区副区长
    卢国懿 房山区副区长
    于世疆 通州区副区长
    张晓峰 顺义区副区长
    戴明超 大兴区副区长
    苏卫东 昌平区副区长
    王红艳 平谷区副区长
    朱 霞 怀柔区副区长
    蒋学甫 密云县副县长
    武 岗 延庆县副县长
    袁立洪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雪梅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 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附件2 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部 门 职 责 分 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工作,组织审查和上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按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市属项目供电工程;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调整机制,按程序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

市监察局:负责对本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在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市财政局: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及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落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运营服务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建立排水论证制度;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区域限批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污染源监管;负责跨区县河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及时办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统筹做好区域、小区开发规划与排水设施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项目建设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统筹做好小区开发建设与排水设施建设的衔接工作。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再生水利用,做好垃圾处理设施、粪便消纳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涉路事项审批,配合做好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统筹实施工作。

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再生水在农业上的科学利用与监控,做好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制定

排水论证规程、标准和工作流程;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制定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相关运营企业做好排水和再生水设施资产的管理工作,督促运营企业做好建设资金融资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树木伐移、绿地占用审批工作,配合做好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利用工作。

市金融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指导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市场化融资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进度。 区县政府: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远郊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征地拆迁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非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一)2013年任务......2.新城:完成5项,续建7项,开工建设17项,批准立项9项。......开工建设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南彩、顺义牛栏山、昌平马池口、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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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及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环评项目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及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位于回昌路以东,北沙河以北,总占地9.684公顷,其中一期工程占地2.95公顷;本次工程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占地4.777公顷;预留处置发展用地1.949公顷。
4、服务范围:沙河再生水厂污水收集范围西起京包快速路,东至回昌路,北起六环路,南至南沙河,主要包括沙河高教园区,沙河组团北区,巩华城,沙河组团西北地区,沙河组团西南地区。总流域面积约33平方公里。
5、建设规模及内容: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6×104m3/d,包括再生水回用系统及配套再生水管线。其中,再生水厂(二期)工程用地选在规划沙河再生水厂预留地,占地48524.8m2,包括建设清水池、加氯间及提升泵站系统(建设规模9×104m3/d),根据再生水厂的规模、位置、地势及周围可使用再生水对象的情况,规划沙河再生水厂再生水回用对象为流域内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和冲厕用水。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是沿规划及现状道路布置再生水管线长度约7.8km,管线规格为DN700~DN1000,用以将再生水加压提升输配至用户处。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2290.66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及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产业政策。工程的建成运行将大大减少污水对当地地表水的污染,并可削减进入地表水体的纳污量,对当地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及改善环境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同时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也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可以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概述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至建设单位查阅简本,或直接在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网站上(http://cpswj.bjchp.gov.cn)下载。简本查阅期限为2012年3月26日~2012年4月9日。
1、建设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地 址: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昌平路25号
邮 编:102200
联系人:马工
电 话:010-89709750
2、环评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4号
邮 编:100053
联系人:邢工
电 话:010-83587490
电 邮:xingmeichun@ceri.com.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工程建成后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对工程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来科技城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及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12年3月26日~2012年4月9日。

(来源:昌平社区网,2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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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及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1013号

二O 一二年三月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
1.1 项目背景............................................................. 1
1.2 项目名称、地址及服务范围................................ 1
1.3 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1
1.4 建设周期2
1.5 投资预算......................................................... 2
二、项目建设方案............................................. 2
2.1 设计进出水指标......................................................2
2.2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3
2.3 污水处理工程平面布置和总体设置.................................... 4
2.4 污泥处置方案....................................................... 5
2.5 除臭方案..................... 5
三、环境质量现状..................................................... 7
3.1 大气环境现状................................................................... 7
3.2 水环境现状.................................................................... 7
3.3 声环境现状............................................................ 7
四、污染源强及环境影响分析................................ 7
4.1 施工期污染源强及其影响............................................... 7
4.2 运营期污染源强及其影响.......................................... 9
五、环境保护措施....................................................... 12
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2
5.2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2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3
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3
6.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4
6.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4
七、公众参与....................................................... 14
7.1 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 14
7.2 第二次项目信息公示................................................................... 14
八、主要评价结论..................................................... 14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5

1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根据《昌平新城规划(2005-2020 年)》和《昌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
规划确定昌平新城再生水的水源为新城范围内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并明确了沙河再生
水厂的出水为再生水水源之一。
根据《昌平新城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07 年-2020 年)――再生水回用专项
规划》,沙河组团至2020 年再生水需水量为8.9 万立方米/日。根据《沙河再生水厂及
配套污水管线规划》,至2020 年沙河再生水厂污水处理能力为9 万立方米/日。目前,
沙河再生水厂工程一期(日处理能力3 万立方米)已经投产运行,且项目用地范围已
经确定,为二期工程的建设配备有预留用地。目前,沙河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基
本按照规划实施完毕,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建成后可与一期工程整合后统一投入运行。
1.2 项目名称、地址及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及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位于回昌路以东,北沙河以北,总占地9.684 公顷,其中一期工程占地
2.95 公顷;本次工程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占地4.777 公顷;预留处置发展用地1.949
公顷。
服务范围:沙河再生水厂污水收集范围西起京包快速路,东至回昌路,北起六环路,
南至南沙河,主要包括沙河高教园区,沙河组团北区,巩华城,沙河组团西北地区,
沙河组团西南地区。总流域面积约33 平方公里。
1.3 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
1. 建设规模
设计规模为6×104m3/d。
2. 建设内容
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6×104m3/d,包括再生水回用系统及配套再
生水管线。其中,再生水厂(二期)工程用地选在规划沙河再生水厂预留地,占地
48524.8m2,包括建设清水池、加氯间及提升泵站系统(建设规模9×104m3/d),根据再
生水厂的规模、位置、地势及周围可使用再生水对象的情况,规划沙河再生水厂再生
2
水回用对象为流域内绿化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和冲厕用水。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是沿
规划及现状道路布置再生水管线长度约7.8km,管线规格为DN700~DN1000,用以将
再生水加压提升输配至用户处。
1.4 建设周期
建设工期计划由2011 年11 月至2013 年5 月完成,总工期约为19 个月。
1.5 投资预算
本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为62290.66 万元。其中,再生水厂工程投资:20586.04 万
元;再生水管线工程投资:4351.05 万元;管线拆改迁移费:47 万元;其它费用6955.76
万元。
二、项目建设方案
2.1 设计进出水指标
再生水厂设计进水水质,本工程的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见表2.1-1。
表2.1-1 拟建项目设计进水水质 单位:mg/L,温度除外
项目 BOD5 CODCr SS TN NH3-N TP 温度
(℃)
设计进水
水质 175 400 250 40 25 6 >10
根据再生水回用的要求,出水水质指标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
质标准》( GB/T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3-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1-2002)
相应用水标准,各标准出水水质如下表2.1-2。
表2.1-2 再生水回用相关标准要求 单位:mg/L,pH 除外
水质指标 市政杂用 景观 回用水质要求
基本要求 无不快感
无飘浮物,无令
人不愉快的嗅和

无飘浮物,无令人
不愉快的嗅和味
pH 6~9 6~9 6.5~8.5
色/度≤ 30 30 30
浊度(NTU)≤ 5 — 5
化学需氧量(mg/L)≤ — — 60
生化需氧量(mg/L)≤ 10 6 6
氨氮(mg/L)≤ 10 5 5
总氮≤ — 15 15
3
水质指标 市政杂用 景观 回用水质要求
总磷(以P计)≤ — 0.5 0.5
溶解氧≥ 1.0 2.0 2.0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 后
≥1.0,管网末端
≥0.2
接触30min 后
≥0.05
接触30min后≥1.0,
管网末端≥0.2
粪大肠菌群(个/升)≤ —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根据用户需求,出厂水COD、TP 、NH 3-N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IV 类的要求,即COD≤30mg/L,TP≤0.3mg/L,NH 3-N≤1.5mg/L。
根据以上标准及相关要求,最终确定本工程出水水质标准,详见表2.1-3。
表2.1-3 拟建项目设计出水水质 单位:mg/L,pH 除外
水质指标 设计出水
水质
再生水回
用标准
(GB3838-2002)
中IV 水质要求
出水确定依据 排水要求
基本要求
无飘浮
物,无令
人不愉快
的嗅和味
无飘浮物,
无令人不
愉快的嗅
和味
- 再生水回用标准 -
pH 6.5~8.5 6.5~8.5 6~9 再生水回用标准 6~9
浊度(NTU)
≤ 5 5 - 再生水回用标准 5(SS)
化学需氧量
(mg/L)≤
30 60 30
(GB3838-2002)
中IV水质要求 30
生化需氧量
(mg/L)≤
6 6 6
(GB3838-2002)
中IV水质要求 6
氨氮(mg/L)
≤ 1.5 5 1.5
(GB3838-2002)
中IV水质要求 1.5
总氮≤ 10 15 1.5 再生水回用标准 15
总磷(以P
计)≤
0.3 0.5 0.3
(GB3838-2002)
中IV水质要求 0.3
溶解氧≥ 2.0 2.0 3 再生水回用标准 -
总余氯
(mg/L)≥
接触
30min后
≥1.0,管
网末端
≥0.2
接触
30min后
≥1.0,管网
末端≥0.2
- 再生水回用标准 -
粪大肠菌群
(个/升)≤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20000 再生水回用标准 1000
2.2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采用改良A/A/O 生物处理工艺并配套超滤膜深度处理工艺,在设备选型方面优化。
进水——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超细格栅——
改良A/A/O 生化池——二沉池——超滤膜过滤系统——接触消毒——出水泵房——再
4
生水用户。
再生水厂剩余污泥——污泥浓缩脱水间——外运。
粗格栅臭气+细格栅臭气+污泥脱水间臭气——除臭滤池。
2.3 污水处理工程平面布置和总体设置
建筑总平面设计以满足工艺流程为前提,将厂区分为厂前区、预处理及污泥处理
区、生物处理及深度处理区及再生水提升系统四大块。污水预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位
于厂区中部,与一期污水预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靠近,生物处理区位于厂区西南部,
深度处理区位于厂区南部,再生水提升系统位于东北部。绿化则由绿化隔离带、景观
绿地广场组成,它形成厂区内独特的生态环境和绿色景观,同时也筑就了污水处理区
与办公区的隔离带。
污水生物处理区由改良MBR 生化池组成。深度处理区由膜处理车间组成。
鼓风机房为全厂用电负荷中心,变配电所和鼓风机房合建,不仅可以减少连接电
缆线长度,节约投资,还可以减少沿线消耗,发挥设备效率,节约运行成本。
预处理与污泥处理区由粗细格栅、沉砂池和污水提升泵房、污泥脱水间、储泥池
及除臭生物滤池组成。把需要除臭的构筑物集中布置,能很好的发挥设备的效率,便
于管理。
办公区由景观绿地广场、综合办公楼组成,属开敞式内向组合空间。根据风玫瑰
图,综合办公楼布置在主导风向上风侧。设计中采用现代风格,建筑物简洁明快,具
有强烈的时代气息。综合办公楼北侧的绿地广场中设水池、铺地和草坪,并于适当位
置种植观赏性强的乔、灌木。池中设雕塑、喷泉,池边置组亭。使其与综合办公楼及
绿化隔离带共同构成彰显企业的良好形象、新颖美观,有生活气息。
厂区道路道宽4 米,人行道2 米。车行道路面材质为沥青混凝土,道路横坡1.5—2.5
%。人行道路面材质以预制混凝土花砖为主,局部铺设广场砖。
本工程再生水管线高日设计水量为9×104m3/d。
再生水回用管线:根据《昌平新城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07 年-2020 年)――
再生水回用专项规划》,及目前再生水管线的铺设情况,确定本工程再生水回用管线的
铺设范围为:
自沙河再生水厂引2 根DN1000mm 管道作为主干管道至回昌路后,向南至北沙河
堤坝外侧,管线长度约为1566m。
5
沿北沙河北侧堤坝外侧向西布置DN800mm 再生水管道,至北沙河西三路,管线
长度约2810m。
向西北沿北沙河西四路布置DN700mm 再生水管道,至百沙路,管线长度约
933.5m。
向西穿过东沙河及京藏高速公路布置DN700mm 再生水管道,至京藏高速西辅路,
管线长度约339 米。
向北沿京藏高速西辅路布置DN700mm 再生水管道,至北环北路后作为本次工程
再生水回用管线的终点,管线长度约943.5m。
2.4 污泥处置方案
污泥处置的一般流程为“浓缩→脱水→处置”或“浓缩→消化→脱水→处置”。
若采用消化处理,需增加消化池、加热、搅拌和沼气处理利用等一系列构筑物及
设备,使投资大量增加,用地面积加大,因此,本工程不设消化池,污泥直接进行浓
缩、脱水。污泥浓缩、脱水一般有以下二种方式: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和机械浓缩、
脱水。
两个方案投资相近,但机械浓缩、机械脱水在占地面积、环境保护、确保出水水
质方面明显较优。重力浓缩效率低、占地面积大,污泥中磷会再次释放,增加了除臭
设备的容量,本设计采用机械浓缩、脱水方案。污泥处理后含水率低于80%,经脱水
后的污泥运至昌平污水处理中心进行最终处置。该中心采用好氧消化的方法对污泥进
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其要求进厂污泥的含水率在80%左右。拟建项目经脱水处理
后的污泥可以满足昌平污水处理中心接纳污泥的要求。
2.5 除臭方案
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臭气主要以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硫化氢、甲硫醇、氨等恶臭
物质为主。考虑到拟建项目的区域特点,该项目拟对厂内全部污水处理构筑产生的臭
气均进行封闭收集,经过处理后排放,以减少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努力实
现污水处理厂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
目前污水处理厂主要除臭方法有:化学除臭法、活性炭吸附法、生物除臭法、臭
氧氧化法、土壤除臭法、燃烧除臭法。
由于全厂封闭后总体臭气风量比较大,因此应选用比较经济和高效的方式作为该
项目除臭采用的方法。目前常用的污水处理厂除臭方法中,臭氧氧化法,化学除臭法、
6
活性炭吸附法运行费用高,管理维护比较复杂,不适合拟建项目;土壤除臭方式运行
费用较低,但占地面积和初期投资比较大;臭气燃烧法管理环节多,运行费用高,而
且有二次污染的问题。而生物除臭对气温又比较敏感,但本项目除臭处理的大部分气
体是生物池的曝气尾气,经过生物池曝气得尾气即使在冬季也是可以满足生物除臭得
要求,因此可以采用生物除臭的方式。对于本工程来说,选用生物除臭方式运行费用
比较省,工程投资和占地面积小。因此拟建项目设计对污水厂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
生物池及脱水机房进行除臭,上述臭气产生单元均采取封闭设计,各单元臭气集中收
集至除臭车间进行除臭,除臭方式采用生物除臭方式。
生物除臭是利用硫磺氧化细菌和硝化细菌等好氧性微生物的代谢机能作用将硫化
物和氨等臭气物质氧化分解进行除臭的方法。通过开发可以固定微生物的载体填料以
及装置的集约化来实现高效的除臭效果。
臭气中的恶臭物质被填料表面的水分溶解、吸收、吸附、进而被填料表面上栖息
的微生物分解氧化而产生无臭的氧化物。这些恶臭物质同时又为微生物的繁殖提供了
能量来源。为了维持微生物的生长和酸性氧化物的顺利排出,适当的补充水分是不可
缺少的,所以塔的上部必须要进行间歇的或连续的散水给填料补充水分。
该方法的适用范围广,从低浓度到高浓度的臭气都可处理。另外,微生物可以根
据臭气成份的不同而相应地自然增殖,因此运行管理十分容易简便,运转费用也相对
低廉,却能达到很好的除臭效果。生物除臭距有以下的特点:
① 运行管理容易,能保持稳定的处理效果,运行管理费用低。
② 运行管理上的安全性高。
③ 装置可以小型化、集约化,占地面积小。
④ 由于利用了微生物的代谢机能,需要一段驯养时间让其发挥功用(1~2 个月左
右)。
⑤ 长时间停止运转后也需要再驯养。
⑥ 对于酸性氧化物的排出、水分补充,连续的或间歇的散水是必要的。
⑦ 因为是生物除臭方式,故处理效果容易受温度影响,(温度需在10℃以上)。
7
三、环境质量现状
3.1 大气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各因子中,SO2 和NO2 的监测结果良好,所有监测值均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而TSP、PM10 超标情况较为严
重,TSP 日平均浓度最大超标倍数达到0.96,PM10 最大超标倍数达到2.01。项目所在
地的昌平区房地产业发展迅猛,大量的住宅和其他建设工程开工建设,也是造成项目
所在区域PM10 和TSP 超标的一个重要原因。
3.2 水环境现状
(1)地表水
拟建项目区河流主要为北沙河及温榆河上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根据对温榆河的水质监测数据,温榆河上段水质现状均为劣Ⅴ类。
(2)地下水
根据监测结果, 拟建项目区域地下水各监测项目均满足《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良好。
3.3 声环境现状
在拟建项目用地场界内布设的5 个监测点中,各监测点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中1 类标准限值。项目区声环境良好。
四、污染源强及环境影响分析
4.1 施工期污染源强及其影响
4.1.1 大气污染源及其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土建工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场所散状物料
(土、沙、灰)堆积产生浮尘、以及大量运输车辆等的尾气排放给周围环境带来的污
染。
(1)扬尘污染
在地面清理施工、挖填土石方过程,破坏原有地表结构的同时,造成地面扬尘污
染,渣土、材料运输及其他装备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建筑施工工地
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其下风向150m 之内,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可将扬尘影响范围控
8
制在道路两侧50m 的范围内,不会对周围及沿途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
(2)施工机械排气
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排放的废气,内燃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转时排
放出的污染物将对空气造成污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污染可通过加强
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1.2 废水污染源及其影响
(1)生活污水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拟建项目拟在工人生活区建设隔油池、
化粪池等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过沉淀、降解处理后由污罐车运至北七家污
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施工结束污染源即消失,其影
响也将消失。
(2)施工机械废水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或)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一定
量的含石油类污水。拟建项目结合建筑施工需要,在施工生产区设置独立的生产废水
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不外排,不会对项
目区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在施工期遇到大到暴雨的情况下,地表径流会冲刷一定量弃土、垃圾、建筑砂石
等,夹带泥砂、油类等污染物随雨水冲刷排入沟渠或河道,但由于拟建项目主体工程
均安排在非雨季施工,故发生暴雨地表径流的可能性很小且产生的地表径流排水量相
对较少。因此,地表径流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负面影响。
4.1.3 噪声污染源及其影响
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如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
等,运输车辆包括卡车、自卸车,这些设备的运行噪声约61~90dB(A)。施工期主要施
工设备噪声源对施工场地周围50m 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较大,对50~100m 范围也将产生
一定影响,特别在夜间施工时这种影响更为严重。但是其噪声影响特点为短期性、暂
时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拟建工程开工前,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北侧和南侧的苗圃及养殖场将全部拆迁,项
目用地东侧和西侧均为耕地,周边不存在环境敏感点。此外该项目夜间不施工,故项
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4.1.4 固体废物污染源及其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施工废物。
9
施工废物主要包括砂浆、水泥、碎瓷砖、混凝土、涂料和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
虽然这些废物不含有毒有害成份,但粉状废料会随风飘入大气成为扬尘而污染大气环
境,除此之外,施工期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乱堆乱放,也会给环境景观带来极大的
负面影响。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包装、果皮、餐饮废物等,在气候适宜的条件下,
果皮等有机物易腐烂,将会产生恶臭,滋生蚊蝇,成为病原菌发源地,对周围环境造
成不利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砂浆、水泥、碎瓷砖、混凝土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定期外运
到环卫部门指定渣土消纳场进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工人生活区内设
置生活垃圾收纳池,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由上述分析可知,
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1.5 生态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建设伴随着剥离表土、土石方开挖、堆弃土渣、建立临时设施等施工活
动,都将破坏原有地貌、毁坏植被,降低植被覆盖率,破坏原有生态防护体系。同时,
增加大量裸露地表,势必加大水土流失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此外施工还会影响
到项目周边区域,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若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
将给项目区域及其周边环境以及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为防止项目建设带来的水土流失,确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05
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3.53 hm2,项目直接影响区1.52 hm2。施工期必须采取防护措
施,最大程度地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此外,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区进
行土地整治,拆除临时建筑设施(临时排水沟、临时便道),清理表层的建筑垃圾,并
进行土地整治,然后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恢复地表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并且受人为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较
大,因此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期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
4.2 运营期污染源强及其影响
4.2.1 大气污染源及其影响
拟建项目运行期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为食堂厨房油烟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
气。
(1)恶臭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H2S 排放浓度为0.06mg/m3、
NH3 排放浓度为1.5mg/m3、臭气排放浓度为20,满足相关标准要求。H2S、NH3 的排
10
放源强分别为0.005kg/h 和0.114kg/h,排放量分别为43.8kg/a 和998.64kg/a。根据估算
模式计算结果,项目排放的H2S 和NH3 等臭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小风速
1.5m/s,E 类稳定度下,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为793m,各类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分
别为NH3 0.0025mg/m3、H2S 0.0001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为NH3 1.25%、
H2S1.0%,对周边环境影响极小。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
离计算模式,计算拟建项目H2S 和NH3 决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经计算,正常排放情况下,除臭系统排放的恶臭不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中NH3 和
H2S 浓度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
容许浓度”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除臭不利情况下,计算得恶臭污
染物H2S 决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250m,恶臭污染物NH3 决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
离为150m。
根据对污水处理厂的类比调查,北京大兴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氧化沟工艺,8 万
m3/d),调查日大气为晴天,风力为2~3 级,有利于污染物扩散,臭气浓度在2~3 之间
的距离为150m 左右。北京方庄城市污水处理厂(活性污泥法,4 万m3/d),调查日天
气条件不利于污染扩散,臭气浓度在2~3 之间的距离为250m 左右。
根据《给排水设计手册》(第5 册 城镇排水)中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选址的相关规
定,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应当与居住区或公共建筑群等环境敏感区保持300m 以上的防
护距离。根据理论计算和类比调查结果及相关规定,本评价考虑拟建项目再生水厂的
运行条件、天气条件以及环境卫生等综合影响,建议再生水厂工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300m,在距再生水厂300m 的范围内,不适于建设学校、医院及居民居住的建筑。
拟建项目厂界300m 范围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点,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3)餐饮油烟
拟建项目职工食堂厨房建设规模为小型(基准灶头数≥1,<3 个),油烟的产生量
约为49.28kg/a,原始浓度约4.5mg/m3。拟建项目拟设置1 套油烟净化装置。按环保要
求该厨房外排油烟去除率应大于60%以上,则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厨房外排的油
烟浓度为1.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限值
要求。同时油烟通过排烟道外排,速度较快,而且烟气温度比较高,沿排气筒出口方
11
向抬升一定高度后,再经空气扩散稀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2.2 地表水污染源及其影响
拟建项目日污水处理规模为 6 万m3/d,其出水回用作浇洒绿地用水、生活杂用水,
剩余再生水排入河道用作景观补水,有利于温榆河水质的改善,提高其自净能力,对
维持水生态环境及改善再生水厂服务范围内的地表水体水质起到积极作用。
该项目通过采取双电源供电、主要的机电设备都设计有备用设备、加强日常维护
管理等措施,大大降低事故排放的可能性,可有效降低非正常排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4.2.3 地下水污染源及其影响
拟建项目各污水收集及处理单元按照设计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污
水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类比北七家污水处理厂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分析可知,
拟建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很小,但为防患于未然,建议运行期加
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的监测。
4.2.4 噪声污染源及其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和污泥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其中设备
运行主要噪声源为污水提升泵房、污泥回流泵、污泥浓缩脱水设备及一些鼓风曝气设
备。
根据预测结果,在设置高噪声设施的机(泵)房门窗关闭和离心鼓风机消声器处
于正常状态的前提下,受泵房和鼓风机影响最大的北厂界及南厂界噪声预测值均低于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夜间45 dB(A)的要求;
东厂界和西厂界由于受鼓风机、各类水泵等设备影响相对较小,噪声预测值也均低于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夜间45 dB(A)的要求。
按照设计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后,拟建项目运行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处产生的格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沉砂、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四部分。
栅渣、沉砂及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采用封闭式垃圾车外运到
阿苏卫垃圾填埋场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污泥经采用浓缩脱水干化工
艺,其泥饼含水率已降低至80%左右,运往昌平污水处理中心统一处置,不会对周边
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12
五、环境保护措施
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采取封闭施工,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覆盖,防止粉尘大量产生;运输车辆装载
不宜过满,上加蓬盖,并定期冲洗车辆,清扫路面;水泥、砂料等建筑物料应存放在
临时搭建的工棚内,严禁露天堆存。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内应设置隔油池与沉砂池处理施工废水,出水用于施工作业场地洒水降
尘;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集中运至北七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影响控制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设
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施工现场噪声高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隔声罩或隔声屏障;施工过程
中尽量降低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对废弃建材等生产废物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送至建筑垃
圾消纳场进行妥善处置;施工生活区设立桶装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
部门处理处置,或是单独运往指定场所处理、消纳。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产区尽量在拟建项目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要侵入附近的田地,以
利于维护农业生产和农田生态环境;土方施工阶段应避免在雨季施工,以防雨水冲刷
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等;工程取土场、弃土场表土应保留,工程
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表层土回填,同时也应该采取积极的植被恢复改善措施。
5.2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全厂各处理单元采取封闭设计,同时对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及曝气沉
砂池、生物池和脱水机房等臭气产生单元的臭气进行收集,通过风机送至除臭车间进
行生物除臭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 高排气筒对空排放。脱水后的污泥要及时清运,
脱水机要定时清洗,粗细格栅截留的格栅渣要及时清运。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
置绿化隔离带。
1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污水管网和各处理单元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水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立
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强运行管理,对进水水质、水量及时监测对各类
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减少事故隐患,同时对再生水厂采用双路供
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行事故。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噪声较大的设备(鼓风机、提升泵、污水泵、
污泥泵等)均设置在室内或水下;泵房的墙壁实行全封闭或选用双层隔声门,隔声窗
选用双层隔声窗。设备机房做吸音墙面及吸音顶棚,离心风机进、排风管均安装消声
器;设备车间内较大声源均采用分离基座和橡胶垫层片进行减振降噪;加强设备运行
管理及其维护,加强设备间的管理,确保车间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保证隔声降噪措施
的有效性;厂界围墙采用实心墙体,同时强化厂界绿化。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格栅渣和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及时处理,在清运过程中要注意防治散落,以
免造成二次污染;;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确保含水率低于80%;对格栅渣的暂时堆放
地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立雨棚和防水围墙,防止雨水冲刷和污染厂区及周围环境;对
污泥池进行防渗处理,并采取封闭措施;确保厂区污泥及时清运至昌平污水处理中心
进行妥善处置。污泥运输路线应避让城镇建成区及居民居住密集区,尽量选择乡间公
路,同时污泥运输车辆应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防止沿途抛洒,
造成二次污染。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设计规模为6 万m3/d,待建成后与一期合并运行总处理规模达到9 万
m3/d,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改良A2O 工艺+超滤膜工艺,符合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故拟建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对照《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拟建项目为污水处理与
再生水利用工程,属于鼓励类,故拟建项目符合北京市的相关产业政策。
此外,该项目的实施将推进再生水利用力度,实现污水资源化,符合《北京市水
污染防治条例》及《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要求。
14
6.2 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昌平新城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07-2020 年)——昌平新城污水排除
与处理规划》,拟建项目用地性质调整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的要
求。
6.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厂界周边300m 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均为耕地和市政建设用地,周边村
庄住宅用地均在300m 大气防护距离范围之外,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拟建项
目选址布局合理。
七、公众参与
7.1 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于2012 年3 月12 日至2012 年3 月23 日在项目所在地采用粘贴布告的
方式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示, 并同期在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网站上
(http://cpswj.bjchp.gov.cn)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的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及上门咨询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7.2 第二次项目信息公示
(1)环评结论公示及环评报告简本公示
建设单位于2012 年3 月26 日至2012 年4 月9 日在网上进行了第二阶段项目信息
公示,同时将环评简本登载在该网站上。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的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及上门咨询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2)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采用问卷形式调查项目周围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建
设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调查的问题及公众对本项
目的要求和建议。
八、主要评价结论
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及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
规划、产业政策。它的建成运行将大大减少污水对当地地表水的污染,并可削减进入
地表水体的纳污量,对当地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及改善环境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项目在
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也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
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15
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
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可以在拟定地点、按拟
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4 号
邮 编:100053
联系人:邢工
电 话:010-83587490
电 邮:xingmeichun@ceri.com.cn
2012年3月26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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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清河25处污水口年底前治理 将47座再生水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1日讯)昨日,北京市人大召开“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 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办理进展情况通报会。根据议案办理方案,今年北京市将对清河、凉水河等四河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海淀、朝阳等区县及相关部门须在年底前完成对清河25处污水口的治理。
  
重点综合整治四河流
  
今年年初,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3个代表团、85名代表对北京市水系综合治理提出了9件相关议案。按照大会意见,将9件议案合并为1件,即“推进流域水系综合治理 提高水环境质量”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围绕该议案,北京市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并制订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该方案,将重点实施北运河流域的清河、凉水河、温榆河、通惠河综合治理工程,同步推进其他流域水环境治理。方案对每一河流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凉水河的综合整治方案包括污水截留、河道清淤、干流下段拓宽等12类工程。通惠河的治理除再生水厂配套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外,还要完成景观提升、拆违控违等工作。
  
新城防洪标准50年一遇
  
为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效,北京将从治理流域内污水、水系防洪排水安全、控制农村污染源头、提升河湖管理水平等八方面入手。
  
其中,为解决流域内污水问题,会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相结合,计划在2015年前完成47座再生水厂,全市污水处理率达90%。
  
在水系防洪排水安全方面,将与中小河道治理三年行动相结合,完成1460公里中小河道治理,中心城、新城范围内中小河道防洪标准达到20年至50年一遇,重点镇范围内中小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至20年一遇,其他地区中小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为解决水系点面污染源问题,北京将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176处。
  
此外,北京还将探索“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承包一条河,担任“河长”,负责督办截污治污。
  
■ 四河流综合治理关键词
  
●清河:完成25处污水口治理,建设清河北岸截污干线12公里,清河南岸截污干线工程8公里,对淤积严重的5.85公里河道进行清淤。
  
●凉水河:完成30处污水口治理,建设截污管线共计18公里,实施干流沿岸6处污水管线除臭工程,重点对西客站暗涵至南五环段实施清淤,总长度约22.5公里。
  
●温榆河:推进沙河二期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及顺义马坡、赵全营镇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对流经的海淀、昌平、顺义、朝阳、通州等区管辖范围内的违建进行拆除。
  
●通惠河:实施朝阳区重兴寺村污水口治理工程及通惠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实施通惠河面粉厂桥下游排污口截污工程。
  
■ 现状
  
河湖不达标面积达40%
  
北京境内有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大清河五大水系,全市河流425条,长约6400公里。
  
但是,北京面临着水资源极度紧缺、生态环境用水不足的问题。加上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数量持续增长,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2008年前已基本还清的清河、凉水河等河道,近年来再次出现水环境恶化。
  
议案办理方案中提到,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先期将围绕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北运河流域开展治理。
  
据了解,现在全市河道中,水库不达标需水量达15%,河湖不达标面积达40%,而全市河湖的2307个排污口中,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使得河湖水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集中河道污染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北运河流域的清河、温榆河、凉水河等,河道脏乱臭,社会反应强烈。

(来源:新京报,作者:记者黄颖,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5月10日)

“......●温榆河:推进沙河二期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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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再生水厂通过专家评审   

日前,记者从昌平区环保局获悉,我区4个再生水厂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我区污水处理能力将新增16.2万立方米/天。

据了解,4个新建再生水厂分别为小汤山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流村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昌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区环保局总量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专家评审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专家审批,项目方可进行环评审批和下一步建设。

4个再生水厂均属于《昌平区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中的工程。项目建成后,昌平区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2万立方米/天,主要解决小汤山镇、崔村镇、兴寿镇、流村镇、昌平老城区及东扩片区、沙河地区等生活污水处理问题,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5900吨、氨氮600吨,可有效缓解昌平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改善昌平区水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昌平报,作者:记者张宇、通讯员于海燕、李岩,2014-08-06)

“......据了解,4个新建再生水厂分别为小汤山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流村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昌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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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区四个再生水厂环境影响评价通过专家评审

近日,昌平区小汤山镇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流村再生水厂一期、昌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共4个再生水厂环境影响评价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上述再生水厂均属于《昌平区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中的工程,项目建成后,昌平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2万m3/d,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5900吨、氨氮600吨,主要解决小汤山镇、崔村镇、兴寿镇、流村镇、昌平老城区区及东扩片区、沙河地区等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可有效缓解昌平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对改善昌平区水环境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2014-08-18)

“......昌平区小汤山镇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流村再生水厂一期、昌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共4个再生水厂环境影响评价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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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5-01-15
截止日期: 2015-01-19
招标编号: 11022120140335

工程编号 11022120140335
公告发布日期 2015-1-15
报名开始时间 2015-1-15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1-19 16:00:00
报名地点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联系电话 13691307681 招标联系人 金婷

工程名称 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工程地点 昌平区污水处理厂南侧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再生水管及厂区构筑物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 公开
拟选投标人数量 7

建筑面积(㎡) 4022.5
预计合同额(万元) 18481.68
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与下一条关系
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 一级 或者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于辛庄(污水处理厂二层)
获取资格预审联系人 金婷 获取资格预审联系电话 1369130768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 2015-1-16 至 2015-1-20

备注 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时,择优选择7家投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报名凭条、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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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中标公示

工程编号  11022120140335
建设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 
工程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二期工程 
建筑面积  4022.5㎡  
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污水处理厂南侧  

中标候选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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