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哈尔滨康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在群力污水处理厂现状围墙范围内实施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康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8日对该项目建设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将项目建设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群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扩建工程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哈尔滨康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群力污水处理厂现状围墙范围内 5、工程规模:现状设计规模15万m3/d,扩建设计规模10万m3/d,升级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全厂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m3/d。 6、服务范围:主要负责何家沟下游汇水区的污水处理,汇水区东至学府路,北至群力堤,西、南以四环路为界,面积约90平方公里。 7、本次升级改扩建工程主要包括将现有CASS污水处理工艺改为CASS-MBBR污水处理工艺,同时利用厂区内土地和空间扩建,增加每天污水处理量。扩建工程采用多段A/O污水处理工艺,末端采用“磁混凝沉淀+紫外消毒”工艺进行深度处理;升级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物料运输过程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人员的人为噪声,建筑废料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等。 2、运营期 ⑴ 废气:主要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污泥浓缩等环节产生的臭气。 ⑵ 废水:主要是污水处理厂退水。 ⑶ 噪声:主要是各种风机、空压机及各类泵机等产生的噪声。 ⑷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栅渣、沉渣、污泥、化验室废液以及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⑴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设置1.8~2.5m高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施工场地出入口设车辆清洗池,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等。 ⑵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同时在打桩、土石方等产生高噪声阶段进行隔离和防护等的消声处理。 ⑶ 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车辆清洗等作业用水,施工人员洗漱水可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施工期废水不外排。 ⑷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设立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 2、运营期 ⑴ 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 本项目产生的设备冲洗水和办公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管道排至粗格栅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放。 ②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为防止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工程采用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生物池、二沉池等区域,防渗措施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除重点防渗区及非防渗区外的其余部分地面,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1级的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同时加强地下水的污染监控,并制定应急响应预案。 ⑵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全封闭的建造形式,对封闭体内部单体进行臭气收集。工程采用“全过程除臭+生物滤池”复合除臭工艺,全过程除臭技术通过向污水中培养除臭微生物,在源头上降低污水生物处理过程及后续污泥处理过程中臭气的产生量和浓度,同时设置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对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臭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恶臭气体中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⑶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质量过关的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空压机等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建独立风机室及空压机室,建设时采用减震、吸声、消声、隔声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泵房水泵安装时采用减震基础,并将水泵设置在水下或室内,同时辅以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⑷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格栅间产生的栅渣和沉砂池的沉渣以及生活垃圾送往市垃圾处理场环卫部门处置;污泥脱水间的污泥送往市污泥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 2、除地下水中的监测指标铁超标外,地表水、声环境、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要求; 3、本项目对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大气环境、环境风险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⑴ 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 ⑵ 黑龙江新闻网(http://www.hljnews.cn/)下载查阅。 2、查阅期限:2016年5月16日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调查的主要内容为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看法、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公众意见调查形式为发布公告、发放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16日。 建设单位:哈尔滨康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1500号 邮 编:150070 联系人:李辉 电 话:0451-51990482 传 真:0451-51997119 电 邮:hrbkangda@126.com 环评单位: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中乐大厦5层 邮 编:100101 联系人:陈树珍 电 话:010-64981661-8619 传 真:010-64969410 电 邮:bjghjbhb@163.com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2016-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