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凤凰污水处理厂二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庆凤凰污水处理厂二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庆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C-AQ-2016-462 2.2 项目名称:安庆凤凰污水处理厂二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2.3 建设地点:安庆市环城西路与黄土坑西路交汇处 2.4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庆市环城西路与黄土坑西路交汇处,一期设计进水水量27500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采用A2/O工艺。本次招标的工程采用设计、采购(即设施、设备采购)、施工、试运行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实施,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红线图、进出水位置、测绘文件、地勘报告等资料完成从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及安装、设备采购及安装到通水试运行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移交招标人。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伍仟肆佰万元整(¥54000000.00元)。 2.6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建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市政、土建、园林施工,设备单机及联动调试、试运行、操作人员培训、竣工验收及其他服务。 2.6.1 工程设计工作的内容: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工艺、消防、防雷、绿化、自控仪表、厂区给排水、道路、消防、建筑单体及厂区智能化等专业。 2.6.2 采购、施工。中标人负责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工作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程及工作内容: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征地红线内配套工程的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控设备等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其征地红线内配套工程的土建工程、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防雷、消防、厂区土方及其他公用工程施工。 2.6.3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通水试运行达标,稳定连续运行一个月。 2.7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工期包含除“稳定连续运行一个月”以外的全部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及设备单机调试等工作的所需时间) 2.8 招标类别:设计、采购、施工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2015年度)无亏损;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承担过至少一个15000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施工业绩。 3.4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6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不能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须包含自2013年6月6日到2016年6月5日的时间段)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总承包能力。 3.9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应确定牵头人。(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必须明确指定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的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审核通过的网员报名,未入库的单位请尽快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报加入投标企业诚信库,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aqzbcg.org)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3日18:0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如有疑问,请咨询:4008503300,QQ:40085033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培 地 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工程建设部(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电 话:0556-5991152 传 真:0556-5991163 7、其他说明 7.1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报价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3 中标单位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7.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7.5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8、投标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8.1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4001686308053008985-1117 8.2 开户行名称: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00251859210300011709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