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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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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08/11/25 1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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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1-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346&classid=858

加 入 日 期: 2008-11-25
截 止 日 期: 2008-12-01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
1.2.2 工程位置:番禺区榄核镇。
1.2.3 工程范围:广州市番禺区榄核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占地面积9 1015 平方米,首期工程日污水处理能力为20000吨,终极规模为日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00吨;暂定采用CASS工艺,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B标准。 [U1]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番地预审字【 2008 】 39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番发改【 2006 】 230号。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本工程投资费用限额:人民币 3000万元(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突破本投资限额);承包方式:设计费用总价包干,勘察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2.9 合同范围包括:
[×]修编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勘察。
[√]修建性详细规划。
[√]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
[×]编制施工图预算。
[√]尾水排放设计及厂区市政配套设施设计。
[√]消防、绿化、防雷设计及报建。
[√]深基坑开挖支护设计及评审(含评审所需费用)。
[V2] [√]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招标人协调,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
[√]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施工阶段必须常驻现场)。
[√]编制竣工图。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V3]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 资质证书。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相关任务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单位。
1.4.3本项目不允许外国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单位投标。
1.4.4 本项目不允许设计联合体投标。
1.4.5 申请人须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登记手续,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勘查设计单位备案管理数据”内容为准。
1.4.6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7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
1.4.8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按附表3要求),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9 申请人一旦中标,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日起第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交易服务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时间: 2008 年 12 月 1 日(工作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逾期概不受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一份 ;
1.5.1.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5.1.3项目负责人及 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环境、概预算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证书(如需要时)复印件 一份,并提供 本单位有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一份 ;
1.5.1.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1.5.1.5申请人在2005年 至今完成过至少一个2万吨以上的污水厂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 复印件 一份 ;
1.5.1.6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须带原件核查。
1.5.1.7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及附表1、2、3)一式三份。
1.5.1.8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9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10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证明。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在有效的报名时间内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资格预审
1.6.1 本工程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人数为5人。
1.6.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1.6.3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1.6.4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7 现场考察和投标截止时间
1.7.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7.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8 费用
1.8.1 工程设计费为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V4]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V5]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3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V6]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5名的投标人 [V7]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1.8.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 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8.3 岩土工程每米综合包干单价(陆上100元/米、水下130元/米)结算,该单价应包含全部费用成本、利润和税金,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工作,应逐项详细列出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发包人将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对于超过深度要求的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
1.8.4 工程测量按综合单价包干,费用可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 20% 。
1.8.5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工程建安费为基础,可参照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收费标准计算编制费。工程建安费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的收费规定,再下浮20%计算。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费已包含在设计费投标报价中,不另行独立报价。
1.9 工期
1.9.1 方案阶段: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
1.9.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查确定后 30个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1.9.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个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个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4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10 其他事项
1.1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10.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0.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0.4 设计单位要本着用地省、成本低、工艺先进、环保效果好的原则设计。
1.10.5 设计单位负责所有相关报建手续,业主负责协助。
1.10.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测量、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勘察费用中应包括临时占用土地、青苗、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费用及影响勘察施工正常进行发生的有关费用。
1.10.7 各设计阶段评审及征询意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1.10.8 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图纸电子文件必须被规划部门检测合格,提供设计成果时一起提供检测合格的电子文件及检测的有关证明资料。
1.10.9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番禺本地设立项目部,且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主要设计人员须长驻本项目部。
1.10.10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广州市番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清河西路22号
1.11.3 联络人: 贾先生
1.11.4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861138
1.11.5 传真号码:
1.11.6 电子邮箱: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12.1 名称: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 1003 0 、 广州市广卫路 4 号 19 楼
1.12.3 联络人:钟小姐
1.12.4 电话(手机)号码: 13556025143
1.12.5 传真号码:
1.13 监督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江南新村二街二座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892221
1.13.4 传真号码: 020-84898880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871915、22871922
1.14.4 传真号码: 020-2287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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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区东涌、榄核、大岗、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和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等6个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沙区东涌、榄核、大岗、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和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等6个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项目编号:JG2018-4679]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520.2655 520.2600 520.2655
综合得分 93.64 92.80  48.90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陈贻龙/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59116B号 李骏飞/粤高职字第0700101086190号 王绍贵/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622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3991021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电话:020-39910647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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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榄核、大岗、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等6个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沙区东涌、榄核、大岗、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和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等6个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
1.1.2 工程位置: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1.1.3 设计范围:■初步勘察■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专题研究(要求中标单位结合南沙实际及规划情况,统筹研究南沙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提出实施总体方案及实施路径,形成专题报告,指导6个污水处理厂的可研工作)■方案修改■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府会纪[2018]69号。
1.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
① 南沙区东涌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对现状东涌污水厂进行扩建,由现状2万m3/d扩建至6万m3/d,扩建规模为4万m3/d。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
② 南沙区榄核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对现状榄核污水厂进行扩建,由现状由现状4万m3/d扩建至6万m3/d,扩建规模为2万m3/d。工程总投资8625万元。
③ 南沙区大岗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对现状大岗污水厂进行扩建,由现状由现状4万m3/d扩建至6万m3/d,扩建规模为2万m3/d。工程总投资8625万元。
④ 南沙区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对现状南沙污水厂进行扩建,由现状10万m3/d扩建至20万m3/d,扩建规模为10万m3/d。工程总投资30000万元。
⑤ 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新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规模3万m3/d。工程总投资14800万元。
⑥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新建四涌西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6万m3/d。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1.1.9 招标范围:■初步勘察■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专题研究(要求中标单位结合南沙实际及规划情况,统筹研究南沙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提出实施总体方案及实施路径,形成专题报告,指导6个污水处理厂的可研工作)■方案修改■现场服务等。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能力:
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发改令第9号)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备案的(市政公用工程)咨询单位;
②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或相近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提交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1.2.7 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有效范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ü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ü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咨询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9日10时00分至2018年8月15日16时00分(不含节假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楼2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2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职称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一式一份。
1.3.1.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事宜。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
⑴ 对于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对于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计算。最终结算时,分档计算的计费额以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投资金额为准(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固定下浮率为下浮5%。
⑵ 本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发包价为:102.02万元(①至⑥合计)
① 南沙区东涌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15.15万元。
② 南沙区榄核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12.43万元。
③ 南沙区大岗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12.43万元。
④ 南沙区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25.5万元。
⑤ 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16.76万元。
⑥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19.75万元。
1.4.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⑴ 对于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对于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计算。最终结算时,分档计算的计费额以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投资金额为准(不含征地拆迁补偿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固定下浮率为下浮5%。
⑵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发包价为: 202.15万元(①至⑥合计)
① 南沙区东涌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30万元。
② 南沙区榄核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24万元。
③ 南沙区大岗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24万元。
④ 南沙区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51万元。
⑤ 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33.4万元。
⑥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39.75万元。
1.4.3 工程勘察费:
⑴ 工程勘察费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固定下浮率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费按建设规模和勘察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⑵ 报价时,工程勘察费暂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中的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释义》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结算时,实际的工程勘察费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中的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最终结算价由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审定。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已包含了测量工作内容,工程测量费用含在工程勘察费中,该部分费用不单独进行报价。
⑶ 本项目前期工作勘察费发包价为:289.13万元。(①至⑥合计)
① 南沙区东涌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44.17万元。
② 南沙区榄核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35.33万元。
③ 南沙区大岗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35.33万元。
④ 南沙区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75.08万元。
⑤ 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49.17万元。
⑥ 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50.05万元。
1.4.3 专题研究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的发包费用中,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1.4.4 本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工程勘察费合计发包价为593.3万元。投标人报价采用固定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根据发包价并按照固定下浮率下浮后报价。(报价不参与评分)。本项目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按设计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5.2 勘察工期:按勘察合同相应条款的规定执行。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电话:020-39910211。
1.6.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1.7.3 联系人:陈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359
1.7.5 传真号码:020-84986267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170,广州市荔湾路133号5楼
1.8.3 联系人:赵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5812420529
1.8.5 传真号码:020-81035818
1.8.6 电子邮箱:cmjlzb@126.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楼2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② 南沙区榄核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对现状榄核污水厂进行扩建,由现状由现状4万m3/d扩建至6万m3/d,扩建规模为2万m3/d。工程总投资8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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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南沙区东涌、榄核、大岗、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和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等6个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沙区东涌、榄核、大岗、南沙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和南沙区鱼窝头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四涌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等6个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服务[项目编号:JG2018-4679]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520.2655 520.2600 520.2655
综合得分 93.64 92.80  48.90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陈贻龙/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59116B号 李骏飞/粤高职字第0700101086190号 王绍贵/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622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3991021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电话:020-39910647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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