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章 总论 1.1 项目由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污水量及污染物量还将不断增加,众所周知,生态环境一旦破坏,重新恢复将是十分缓慢和困难的。因此,按照国家的要求不断地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的总量,是保护地表水体环境、改善市容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是保证济南市实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全社会的需要。 另外,随着西客站片区的加紧建设以及“十艺节”的召开,西客站片区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各建设项目逐步落成、交付使用,常驻人口不断入驻、流动人口数量不断提高,污水水量迅速增加。济南水质净水四厂的处理规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污水量的日益增加,为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需新建污水厂一座。该污水厂的建设、运营由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定名为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 因此,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对服务范围内排放的污水收集处理,使污水达标排放,对防止水污染,改善和提高区域的生态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在实地踏勘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编制了《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工程(西客站污水处理厂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 1.2.2 其它法规、相应规划等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253 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2008)第2 号;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4)《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1996 年8 月; (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 (6)《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 号; (7)《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8)《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394号); (9)《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6月);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 (11)《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2000)36号) (12)山东省人大第99 号令《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12月7日第九届省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修正); (1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0 号); (1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9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72号,2006年6月29日); (1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政发电[2002]8号); (17)《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年8月); (18)《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年10月); (19)《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2001年4月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20)《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03.01.01); (21)《山东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2003年3月); (22)鲁政发[2003]1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23)《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山东省环保局(鲁环发[2006]225 号); (2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环保局; (2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 (26)《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 (27)《关于对环保突出问题处理应掌握的主要原则(试行)》(鲁环发[2007]178号); (28)《关于预防重大环境事件的意见》(鲁环发[2007]80号); (29)《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 (30)《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31)《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规划》(修订版); (32)《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 (33)《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995年6月14日; (3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 (35)《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 (36)《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 (37)《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有关环境监管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493号); (38)《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 (39)《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 (40)《关于印发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13)3号); (4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26号); (4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号); (4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4]7号); (44)《关于济南市提高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标准的批复》(鲁环函[2010]777号); (45)《济南市环保局关于提高小清河流域一般保护区域排放标准的通知》(济环字[2010]126号); (46)《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济南市人民政府); (47)《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2012.3.5) (48)《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9)《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0)《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02]14号); (51)《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 (52)《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53)《济南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7)。 1.2.3 技术规范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空气》(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环境》(HJ/T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463-2014)。 1.2.4 项目依据 (1)委托书; (2)《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3)《济南市西区建设指挥部工作调度会会议纪要》(济西建指纪要[2013]6号); (4)《关于大金污水处理厂(西客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请示》(济政公字[2014]64号); (5)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笺; (6)《济南市环保局关于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西客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请示的复函》; (7)《关于济南大金污水处理厂工程(西客站污水处理厂二期)与敏感目标距离的证明》; (8)《槐荫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工程(西客站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核查的证明》; (9)《总量确认书》; (10)《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工程(西客站污水处理厂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济环技审函[2014]12号)。 1.3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3.1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将对拟建项目其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做较详细的调查、监测,摸清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状况。通过工程分析确定工程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以及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对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和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预测工程投产后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论证工程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工程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1.3.2 指导思想 本次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根据项目特点,抓住影响环境的主要因子,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有重点的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分析论证力求客观公正;贯彻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等环境保护政策,环保措施和建议力求合理可行;在充分说明工程环境影响的前提下,缩短评价周期。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4.1.1 环境空气 SO2、NO2、PM10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H2S、NH3 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具体见表1.4-1。 表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 标准浓度限值(mg/m3) 标准来源 1 小时 日平均 SO2 0.50 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NO2 0.240 0.08 PM10 — 0.15 H2S 0.0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 NH3 0.2 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济南水质净水四厂的处理规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污水量的日益增加,为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需新建污水厂一座。该污水厂的建设、运营由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定名为济南市大金污水处理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