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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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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11/10 1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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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7〕40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建局、市城管局《关于加快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加快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建局市城管局
           
我市在“十一五”期间提出了“工业强市、以港兴市”和“煤电化路港”发展战略,经济高速增长将大量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当前,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成为环境保护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由于我市受区域经济的限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按环境统计,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的排放量几乎各占一半,而工业企业通过近年整治,大部分已达标排放,工业污染物的削减空间已经很小。根据《泸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泸市府办发〔2007〕36号),我市各区县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方能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因此,加快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来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势在必行。现就加快我市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现状
           
按照《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泸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规划,我市在“十一五”期间应完成二道溪(龙马潭区)、泸县、合江、纳溪、古蔺等5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市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均无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各区县已开始着手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但进展缓慢,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投入运行需要加大工作力度。
           
二、加快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关系到影响我市保护长江水质任务的完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长江上游水污染整治规划的批复》(国函〔1999〕9号)精神,要求我市长江出境段面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并要求完成5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所以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增加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是治污工程减排的重要方式,是解决长江上游水污染问题、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减排目标任务、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关系到我市的总量考核指标的完成
2006年12月底,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5万吨、0.5万吨、5万吨以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非农业人口的增加,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将突破总量控制目标。以2006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基数,在GDP增速11%的情况下发展,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超出总量控制目标1.26万吨、氨氮超出87吨;在GDP增速13.5%的情况下发展,未来4年将累计新增化学需氧量2.01万吨、氨氮145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超出总量控制目标158万吨、氨氮超出298吨;2006年全市城市生活废水排放量已达5417万吨,城市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已达2.7万吨,占全市化学需氧量的49.76%。日益增长的大量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使区域内河流水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既可改善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又能大量削减污染物排放,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三)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
由于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滞后,城市生活所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大量地占用总量指标,将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并且省环保局将对2010年前未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市州进行区域限批。省环保局还将对区域总量指标进行审核,对无总量指标和总量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审批(污染治理项目除外)。近期我市一批重点项目将上报环评审批,总量指标日趋紧张。根据《四川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规定,对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省环保局和省发改委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项目核准或批准、暂停安排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因此,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
(一)工程建设进度目标:二道溪(龙马潭区)、泸县、合江、纳溪、古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07年底开展立项、环评、可研和设计,在2008年确定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国债资金的投入和采取BOT模式等方式),全面动工建设,2009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任务。叙永县因属三峡库区上游区,推迟一年,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
(二)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列入本区县2008年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
(三)市政府从2008年起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纳入区县党政“一把手”抓环保工作的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奖惩。
(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情况将与各区县总量减排任务挂钩,按城市化粪池污染物处理量预减污染物排放量;与各区县的重点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匹配挂钩,只有按进度开展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区县,市上才对该区县新上重点项目配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来源:泸州市政府,2007-12-11)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8-11-10 下午 07:33:5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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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8/30 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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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8-27
截 止 日 期: 2010-09-20

泸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工艺调试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泸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工艺调试标段招标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地区【2008】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40%,其他资金60%,招标人为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地区【2008】29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4164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县福集镇白龙塔村。
2.2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0.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工程建设规划新增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0.7万吨);配套建设截污干管35公里及污水提升泵站2座。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新建0.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总承包。并负责安装、调试(设备、工艺运行)及培训操作、管理人员。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设备采购及工艺调试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1个以上,日处理 0.5 万吨以上城市生活 污水处理厂设备总承包供货和 工艺调试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3年内已完成1个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采购、安装及工艺调试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项目业绩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采购、安装及工艺调试,且单个合同项目规模达到700万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泸县建设局三楼(泸县福集镇花园路136号)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等)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提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9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县福集镇花园路136号
邮 编: 646100
联系人: 陈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830-8188434
传 真: 0830-819038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288号锦天国际1幢3单元22楼05号
邮 编:610017
联系人:翁先生
电 话:028-86517709、13194870577
传 真:028-8651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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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9/5 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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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09-03
截 止 日 期: 2010-10-11

泸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厂外截污干管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泸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地区[2008]2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40%,其他资金60% ,招标人为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外截污干管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川发改地区[2008]294号附表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4164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0.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工程建设规划新增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0.7万吨);工艺采用CAST污水处理工艺。
2.2 建设地点:泸县福集镇花生坝;
2.3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含倒虹管、顶管施工等污水管线建设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施工3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A标段:起点位于路线水稻研究所试验田对岸,终点接入污水处理厂提升泵房进水管,刚进砼承口管(DN400-DN600)总长4928M;
施工B标段:沿九曲河左岸敷设,起点B1#井为上游压力关(DN350)处泄压井,由北向东流向,终点至九曲河、濑溪河交汇处C39#井,钢筋砼承口管(DN500-DN700)总长约3424M。含倒虹管;
施工C标段:沿濑溪河北岸敷设,起点井C1#井位于现排水沟30M处,至C39#井污水检查井处,设倒虹吸井通过濑溪河后顶管至本段设计终点,终点位于濑溪河水库大坝下游处80M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近3年开工以来已完成 1个及1个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管道施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生活污水处理0.5万T/d及以上单个项目金额在600万或600万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内完成1个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生活污水处理0.5万T/d及以上工程项目或同等规模建设投资在1000万及1000万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理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投上述中一个标段,中标的不超过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6日至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泸县建设局三楼(泸县福集镇花园路136号)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等)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仅施工标段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县福集镇花园路136号
邮 编: 646100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0830-8188434
传 真: 0830-819038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288号锦天国际1幢3单元22楼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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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泸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工艺调试标段(监理)
合同段(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名: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三名: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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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9/28 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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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泸县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嘉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泸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工艺调试标段(施工)
合同段(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名:陕西建工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牡丹江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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