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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袍镇污水处理厂 (2008/11/6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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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8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宁政发[2008]0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8年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南京市城乡水环境治理“2234”计划2008年目标任务 2008年是我市实施新三年城乡水环境治理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一年。为加快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促进人与水环境、城市与水环境的和谐,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特制定2008年城乡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以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完成一批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和治理工程建设,推进水污染物结构减排;进一步加快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一批城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建设,推进水污染物工程减排;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扩大区域供水,整治保护区环境,确保水质安全优良;进一步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为2010年全市主要水体基本达到Ⅳ类以上标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年度目标 (一)全市重点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95%以上,工业化学需氧量净减排0.3万吨左右。 (二)全市城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以上,生活化学需氧量净减排1.2万吨左右。 (三)乡镇区域供水覆盖率80%,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他水库、湖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以上。 (四)列入国家水质控制的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列入全面达小康的全市13个水体27个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左右;列入郊区、郊县全面达小康的水体水质断面水质达标率达7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200家以上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和治理工程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和水污染物结构减排 1、关停136家小化工,启动梅山化工总厂、金陵塑胶等9家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牵头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企业)。 2、建立循环经济试点项目60个,完成8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国家或省级开发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牵头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相关企业)。 3、完成金陵石化炼油污水处理厂整体扩能改造、南钢焦化厂生化水处理等30个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南钢、金陵石化化工一厂、英特布鲁金陵啤酒等一批企业循环水利用工程建设,实现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95%以上(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相关企业)。 (二)实施20个以上城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推进水污染物的工程减排 1、5个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完成仙林污水处理厂一期(10万吨/日)土建工程及管线泵站建设、设备安装(5万吨/日)并投入运行;基本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土建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2.5万吨/日)土建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桥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10万吨/日)工程;开工建设铁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10万吨/日)工程(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 2、完成5个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江宁东山城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4万吨/日)、浦口珠江污水处理系统一期(4万吨/日)、六合雄州街道污水处理系统一期(4万吨/日)、溧水永阳镇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万吨/日)、高淳淳溪镇国邦污水处理系统二期(2万吨/日)建设,并投入运行(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3、完成21个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江宁湖熟街道一期(0.3万吨/日)、汤山街道作厂片区一期(1.0万吨/日)、横溪街道一期(0.3万吨/日),浦口桥林镇(0.5万吨/日)、星甸镇(0.3万吨/日),六合八百桥镇(0.7万吨/日)、横梁镇(1.0万吨/日)、龙袍镇(0.6万吨/日)、竹镇镇(0.6万吨/日),溧水东屏镇(0.5万吨/日)、白马镇(0.5万吨/日)以及高淳东坝镇二期(0.3万吨/日)、固城镇(0.3万吨/日)、漆桥镇(0.3万吨/日)、桠溪镇(0.6万吨/日)、阳江镇(0.3万吨/日)、砖墙镇(0.3万吨/日)等21个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4、市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完成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3.75万吨/日)扩建工程、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污水处理厂二期(2万吨/日)扩建工程(厂内建设),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扩建工程以及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4万吨/日)建设,并投入运行;开工建设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其它市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按规划要求和污水处理要求,建设泵站和管网,污水接入城市、城镇或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实现集中处理(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相关管委会、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相关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 5、实施污水收集系统和提升泵站建设。建设河西北部地区污水收集工程、内秦淮河污水截流、收集、输送系统工程、城东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仙林白象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等,建成约50公里污水管道;开工建设城北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完善江宁科学园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完成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污水系统改造工程;完成红花?机场片区、铁北污水处理厂厂外、桥北污水处理厂厂外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前期工作(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单位、区县政府)。 6、完成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及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并投入运行。完成江宁科学园等所有已建成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珠江镇等所有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并实现与市环保系统联网;完成南化公司、南钢集团、扬子石化等重点工业企业所有排污口水质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并实现与市环保系统联网(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相关企业)。 (三)进一步加强30个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整治水源保护区,扩大区域供水,确保水质安全优良 1、以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全面整治无关设施。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划定的保护范围,规范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整治清除夹江、燕子矶、江浦浦口以及八卦洲上坝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无关设施,取缔保护区内的砂场和码头;开展对清江油库实施搬迁或关闭的前期论证工作并组织实施;取缔江南鱼庄饭店、个体修船囤鼓等对饮用水安全产生影响或存在风险的单位;完成南京天环顶山养殖场废水收集系统建设;清除固城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家禽养殖和围网养殖场,完成高淳县自来水厂取水口清淤和相关河道清淤;在城北水厂、江浦水厂保护区沿岸采取种植涵养林等保护措施(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相关区县政府)。 2、扩大区域供水范围,建设一批水厂、增压站及管网。实施浦口水厂取水口搬迁改造工程;完成远古水业公司水厂(13万吨/日)扩建工程和三岔水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的建设;开工建设江宁滨江水厂一期工程(45万吨/日)和江宁科学园水厂(15万吨/日);开展龙潭水厂一期(40万吨/日)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和高淳自来水厂(10万吨/日)扩建工程规划编制;建设铁心桥增压站一期(10万吨/日)、永阳增压站(2万吨/日),建成竹林增压站扩建工程(16万吨/日),建设谷里增压站(30万吨/日)等自来水增压泵站;埋设供水管线120公里(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相关单位、区县政府)。 3、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完成《南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建立节水制度、节水指标和宣传教育三大体系,推进和扶持一批重大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创建(牵头部门: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 (四)进一步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为全市主要水体水质达到Ⅳ类以上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1、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实施秦淮河上游18公里河道整治以及调水等工程;续建内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甘露桥--下浮桥段,长约1650米河道整治;开展新一轮玄武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景区内19个点污染源治理,建立蓝藻预警预防机制;实施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河道整治、清淤,堤防外坡景观生态修复改造;完成滁河六合段9.6公里,10.5平方公里及两岸三期、四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护城河3.1公里和溧水二干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全面开展明御河、玉带河、清溪河等城市内河清淤、引水、绿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南、北十里长沟整治及响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前期研究;开工建设莲花村地块内3条河道,总长约1.9公里;开工建设凤凰山市政污泥处置场;实施秦淮新河下游15公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河坡整治及堤防生态改造(牵头部门: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相关区县政府;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区县政府)。 2、实施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按照水质动态监测与生态引水补水联动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秦淮河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和玄武湖、内秦淮河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实施城东玉带河、明御河,河西龙江河、里圩河及城北内金川河等生态引水补水常态化工程;在做好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实施南湖地区引水补水工程;开工建设仙林大学城中心区三个湖生态引水补水工程,开展南、北十里长沟生态引水补水工程的前期研究(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仙林大学城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公用局、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3、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及水土流失整治。实施玄武湖清淤、疏浚工程,完成清淤50万立方米;完成胥河茅东闸除险加固、保水蓄水工程,完成江宁中心河、雨花板桥河、浦口朱家山河、七里河、城南河、石碛河、马汊河等通江通湖河道的整治清淤工程;实施划子口河整治一期工程;完成城市、县乡、村庄河道疏浚整治,完成清淤量2000余万方;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牵头部门: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相关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以优化调整种植结构为重点,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20个;建设20个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沼气工程;推广应用“一池三改”1800户,利用氧化塘、氧化沟等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处理农户生活污水;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等先进实用技术(牵头部门:市农林局;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指导与服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的职能,对建设项目工作做好指导和服务,及时协调和处理建设项目的难点问题。“2234”工程建设中涉及项目审批、核准的,各相关部门应该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建立项目审办的“绿色通道”,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时序进度要求顺利进行(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公用局)。 (二)确保各项建设资金落实到位。落实资金保障,自2008年起,市政府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由3000万/年提高到3500万元/年。各区县也应适当增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在财政预算内及时安排相关的建设资金。(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加强督查督办,推进年度治水目标任务的完成。城乡三年水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业污染治理组、农业污染治理组、水利项目组、城建项目组、政策保障组、工作督查组等6个专业组,要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牵头组织落实本专业组的项目,加强督查督办,通报情况,考核进度,推进各项目标的落实和完成(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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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6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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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1-04 截 止 日 期: 2008-11-10 编号: KLH08128-01HG 1、我方南京市六合区龙袍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龙袍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六发改投(2008)1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100% ,现已落实。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袍镇划子口社区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3)单位工程估算价:约95万元 (4)建设规模:6000吨/日 (5)招标范围: 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6)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龙袍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罗茨风机2台,潜水泵2台,刮渣机1台,好氧池曝气系统1套,气提回流系统1套,流量计1台,在线COD监测仪1台,填料及支架,管道,阀门等) 5、报名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污水处理设备供货能力的厂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主要资格条件 1)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产品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在已往项目承接实施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或反映,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声明; 5)具有供货、售后服务能力(宁外企业在南京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申请人请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报名(前4个工作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六合区龙津路141号7号楼交易大厅(最后一个工作日)。 8、投标报名时间:自2008年 11 月4日09时30分至2008年11月10日16时30分止,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6时30分。 9、其他: 报名开始时间即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08年 11 月4日09时30分至2008年11月10日16时30分止,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6时30分。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1号 邮编:210009 联系人:闫磊 电话:13913984111 传真: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年 11月 4日至2008年 11月 10日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公章)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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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12 1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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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1-12 截 止 日 期: 2008-11-14 编号 :KLH08128-01HG 1 、我方 南京市六合区龙袍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龙袍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六发改投(2008)154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100% ,现已落实。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袍镇划子口社区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3)单位工程估算价:约49.8万元 (4)建设规模:6000吨/日 (5)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6)工期要求: 40 日历 天;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龙袍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罗茨风机2台,潜水泵2台,刮渣机1台,好氧池曝气系统1套,气提回流系统1套,流量计1台,在线COD监测仪1台,填料及支架,管道,阀门等) 5 、报名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污水处理设备供货能力的厂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主要资格条件 1 )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的产品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在已往项目承接实施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或反映,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声明; 5 )具有供货、售后服务能力(宁外企业在南京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申请人请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 101 号)报名(前 2 天);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六合区龙津路 141 号 7 号楼交易大厅(第 3 天)。 8 、投标报名时间:自 2008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至 2008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止,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9 、其他: 报名开始时间即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至 2008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止,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 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 101 号 邮编: 联系人: 闫磊 电话:13913984111 传真: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08年11月12日至 2008年11月 14日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公章)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广州路185号市建委基建处办理信息登记,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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