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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664&classid=858加 入 日 期: 2008-10-27 截 止 日 期: 2008-11-03 1 、武当山特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发改办投资【 2007 】 2927 号文批准兴建。经武当山发改局和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淼鑫自来水厂批准,葛洲坝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武当山生活污水处理厂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武当山特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2 项目编号: HBCZ-GQ6-2008-694 2.3 建设单位: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淼鑫自来水厂 2.4 建设地点:十堰市武当山特区魏家湾 2.5 建设规模:总规模为 2.1 × 104m3/d ,总变化系数 Kz=1.51 ;一期工程规模为 1.4 × 104m3/d ,总变化系数 Kz=1.57 。 2.6 招标范围: 2.6.1 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厂内的污水、污泥构(建)筑物、附属建筑物、电气、自控仪表、设备等土建安装内容; 2.6.2 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污水收集系统管网施工。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计划 2008 年 12 月 21 日开工,总工期为 240 日历 天。 3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3.1 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005 年以来有承担过建设规模在 1.4 万吨 / 日以上(含)的市政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管理业绩。 3.4 投标人拟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具有给排水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 2005 年以来在建设规模在 1.4 万吨 / 日以上(含)的市政污水处理工程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 3.5 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已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 投标人自 2005 年以来有承担过建设规模在 1.4 万吨 / 日以上(含)的市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业绩,且履约信誉良好。 3.7 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良好。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申请: 4.1 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项目的。 4.2 近三年承接建设项目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有重大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 4.3 无法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其他情形。 5 、其它规定: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保证:若本项目中标,在服务期内只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5.3 禁止向他人(含其分支机构)转包或分包。 6 、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到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401 办公室进行初步资料审查(该审查不能代替资格预审评审),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本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报名时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27 日至 2008 年 10 月 3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 8 、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2008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1 时以前送至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401 室,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武当山特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 、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将资格预审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收到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获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10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北环路 63 号 邮政编码: 430071 联系电话: 027-87237121 传 真: 027-87301832 联 系 人:叶凡、黄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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