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08-10-22 截 止 日 期: 2008-10-29 重要提示:本工程为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程序改革试点项目,招标程序和做法与以往有所改变,敬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并提交相关投标资料,并请密切留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及番禺区建设局网站有关该项目的通知或公告。 根据番发改【2008】50 批准,广州市番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现对番禺区中部污水处理厂首期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中部污水处理厂首期土建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2286113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3682227281 传真:020-3480500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一村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招标规模:本工程首期处理量为4万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包括(粗格栅井一座9万m3/d,污水提升泵房一座9万m3/d,地下部分深12.29米,地上部分高7.1米;,细格栅渠一座,曝气沉砂池一座,规模9万m3/d;CASS池二座,鼓风机房、变配电站、滤池、反冲洗泵房、流量计井、紫外线消毒渠、出水井、贮泥池及冲洗水池、污泥浓缩脱水间、加氯间、仪表间各一座;综合楼一座,规模1068㎡;仓库及维修车间各一座,规模:161.16㎡;门卫室及大门各一座;泥斗二座;储液池一座;预处理及除臭装置一座;CASS池除臭装置一座;侧门一座;厂内道路铺砌;厂区围墙)。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室内外给水工程、室内外排水工程、建筑物和构筑物防雷及接地工程、消防系统工程、设备预埋件、市政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以及设计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招标人另外发包或招标人与本招标工程中标单位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包施工配合服务、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整理))。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 五、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为:359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质量标准: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总期:120 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七、报名及报名费用: 投标申请人应于2008年10月 23 日0:00时至2008年10月 29 日24:00时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费100元。 八、报名及缴纳报名费用方式: 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番禺区试点项目的外网投标报名指引》,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区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并完成网上投标报名。 2.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打印网上投标报名资料(回执),并持回执在2008年10月 30 日至10月 30 日16:30时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无记名缴交投标报名费,经交易中心盖章确认后,报名成功。 九、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按《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要求}; 3.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本工程企业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不含暂定二级)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完成企业登记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投标人在广东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工程造价1500万元以上,并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上述业绩需提供所属业主有效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其它有关本项目招标程序的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番禺区试点项目的外网投标报名指引》(也可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专区进行下载),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并持打印的网上投标报名(回执)资料无记名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缴纳报名费用。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盖章确认的投标报名回执为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的凭证,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验。未按时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或未按要求缴交报名费,或未按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对报名回执盖章确认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在工程现场设置相应标志及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标明的现场地址,按照图纸及招标人在工程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3.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投标申请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所有问题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本工程项目专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申请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履行投标登记时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效方式(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在投标登记当日前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提交,在履行投标登记时提交相关单据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登记时递交,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以年度投标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将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现场验证确认。对于不是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无效、空头票据的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5.投标登记、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当天工作程序及事项: (1)投标登记。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厅缴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缴交招标文件费200元、图纸制作费300元和投标保证金60万元后,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确认的网上报名回执以及缴交招标文件(图纸)制作费收据、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以供核验。不能提交相关证明、证件等资料原件或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及图纸制作费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是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设置的资格审查条件自行进行的资格审查,投标人自审不合格的,不予投标登记;资格自审表内容经核实有虚假情况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2)确定下浮率。本标的评标方式为:平均值评标法,要求编制技术标。在开标前,招标人当众从0-8号球中随机摇出三个号码球(摇出后不再放入),取三个号码球的平均数(如果是小数,则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作为下浮百分点数x。平均数低于3%的,按3%计。 (3)开标。招标人将依法对履行投标登记的全部投标人当众开标。 (4)评标、定标。开标完成后,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不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不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70%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标报价平均值: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得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乘以(100%-下浮点数x%)后得出一个评标参考值,将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有效投标报价比对评标参考值计算出相应的偏离值(即投标报价减去评标参考值的绝对值)。按照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9名由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排名前20名的投标人应当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核验,不能当场提供原件核验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中,按原投标报价与评标参考值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出现偏离值相同情况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均精确到“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分”以下小数的,“分”以下的数值不予计算。若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出现“分”以下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如项目负责人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一、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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