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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7-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9/18 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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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实施项目 1. 学府南路、清水塘路工程。 2. 滨江南路工程。 3. 城南市场、中国银行至诚信人家道路改造工程。 4. 新化二水厂。 5. 新化污水处理厂。 6. 新化垃圾处理厂。 7. 沿江风光带及围堤建设工程。 8. 西正街、东正街、向东街仿古旅游步行街建设工程。 9. 资江三桥建设工程。 10. 东西环线建设工程。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于2003年4月成立的,代表政府经营、管理城市建设资金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城建项目的投资主体和垄断经营城区国有土地及城区房地产开发的经济实体,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公,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资产4.5亿。公司现由分管城建国土的副县长袁湘益任董事长,县城建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周晋兼总经理。公司现有干部员工24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总工程师1人,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18人,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年龄结构合理,能打硬仗的专业城建队伍。 电 话: 0738-3219575 传 真: 0738-3219575 邮 箱: xhchjt2006@126.com 邮 编: 417600 地 址: 新化县城梅苑北路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11-17 上午 12:46:12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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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8 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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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COD减排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利于迅速提高我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它摆上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主体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权威、高效率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迅速把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实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市州政府和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省政府报告“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人事厅省监察厅 省环保局 省物价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施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2010年,全省共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及5500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部分),新增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397万立方米。其中:2008年,建成13个污水处理厂(含2007年基本建成的6个项目,污水处理能力145万立方米/日)和441公里配套管网;2009年,建成7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89.3万立方米/日)和2500公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市城市全覆盖;2010年,建成3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2.7万立方米/日)和2588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各市州、县市区需要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等工作目标,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建设原则 在责任主体上,实行省指导与市州、县市区主导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施负直接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建设负有指导责任。在投入机制上,实行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配套管网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政府投入为主;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引进社会投资为主。在建设方式上,实行厂网分开建设与一体建设相结合。在确保厂网同时建成投入使用,达到规定负荷水平运营的前提下,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原则上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也可实行厂网一体投资建设。在治理方法上,实行城镇全面治理和流域重点治理相结合。要在全面推进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城镇污水的重点治理,开展流域化治理。 三、积极筹措资金 “三年行动计划”所需建设资金,原则上以市州、县市区组织投入为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城市建设维护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优先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要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特别是要积极利用开发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的贷款。三是要加大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力度。省政府已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议各地充分利用该公司在湖南设立的湖南首创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和技术优势,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省将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一是建立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省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共同筹集,专项用于支持各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对各地实际启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管是否已经纳入国家规划,省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支持和配合,统一申报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四、加快前期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抓紧做好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2008年6月底之前要完成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选址,并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的论证工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期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长远建设规划。三是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核准审查等其它工作。前期工作可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统一打捆、统一报批,省直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2009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在2008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其余项目要在2008年底之前完成前期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 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项目,省在政策上给与重点支持。一是所有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省重点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二是保障建设用地。对污水处理厂所需建设用地,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可以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也可以实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让。对配套管网建设临时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三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快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0.8元左右/立方米,形成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价格机制。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省按新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作为事业性收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该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前,全部用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建成投入使用后,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或特许经营合同,向污水处理厂拨付运营(服务)经费。四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和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捆绑在一起,对各地列入省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建设规模计算以奖代补金额,分两次拨付:在项目开工时预拨50%;其余部分,能按时建成的,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全额拨付,不能按时建成的,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以奖代补标准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实行差别对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六、落实工作责任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负领导责任,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市州、县市区要科学合理规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厂网同步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及时达到规定的负荷水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征收拨付,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用贷款还贷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和按时还贷;加大运营监管力度,强化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省建设厅负责“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市州、县市区与战略合作机构的项目洽谈,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的审查,特许经营项目的指导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地按照标准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省发改委负责和协调“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市州、县市区按照总体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进度,做好项目审查,争取国家和外国政府资金,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并下达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查并牵头向银行和战略合作机构推荐项目,指导项目建设,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财政厅负责设立以奖代补资金财政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国家和省专项奖补资金,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筹措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市州、县市区完善开行贷款还贷机制,监督贷款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相关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用地审查和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人事厅负责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标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考核检查。 省监察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检查。 省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查和验收,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监管工作,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验收。 省物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督促各地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要按照项目贷款协议,及时组织资金。 七、严格考核奖惩 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1、建立考核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州政府责任目标,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目标体系,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行考核。各市州政府要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实行督查制度。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省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进行专题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市州政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省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实际减排效果、完成或超额完成COD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度缓慢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八、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力量,搞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现。各市州每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
附件:“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一、2008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开福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花桥污水处理厂,望城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污水处理厂;邵阳市: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娄底市:娄底市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怀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湘潭市: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平江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 二、2009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宁乡污水处理厂,星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株洲市: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醴陵市污水处理厂,茶陵县污水处理厂,攸县污水处理厂,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湘潭市: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二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耒阳市污水处理厂,常宁市污水处理厂,祁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县污水处理厂,衡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南岳区污水处理厂,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汨罗市污水处理厂,湘阴县城污水处理厂,君山区污水处理厂,华容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德山污水处理厂,津市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澧县污水处理厂,桃源县污水处理厂,石门县污水处理厂,临澧县污水处理厂,安乡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桃江县污水处理厂,南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张家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娄底市:涟源市污水处理厂,冷水江市污水处理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双峰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武冈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隆回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县污水处理厂,邵东县污水处理厂,新宁县污水处理厂,洞口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洪江市污水处理厂,靖州县污水处理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溆浦县污水处理厂,麻阳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郴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桂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嘉禾县污水处理厂,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安仁县污水处理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桂东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永州市冷水滩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道县污水处理厂,东安县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蓝山县污水处理厂,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老城区),古丈县污水处理厂,保靖县污水处理厂。 三、2010年建成项目 株洲市:炎陵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铜桥港污水处理厂、松木污水处理厂(一期),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安化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新邵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污水处理厂,城步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沅陵县污水处理厂,芷江县污水处理厂,会同县污水处理厂,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新晃县污水处理厂,通道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宜章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祁阳县污水处理厂,江华县污水处理厂,双牌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桑植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污水处理厂,花垣县污水处理厂,永顺县污水处理厂,泸溪县污水处理厂。 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同步建成。 主题词:城乡建设 设施 计划 通知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2008-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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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4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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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1-14 截 止 日 期: 2009-01-19 湖南兴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的委托,对其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土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HNXYZX-LD-09005 2、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立项批文:娄发改投:[2008]219号文件批准 建设地点:新化县城老城区下游北塔村和花山村交界处 资金来源:部分国债、部分政府配套、部分自筹资金,已基本落实 建设规模:投资约1500万元,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建筑物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争创省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不含特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内承揽过类似工程;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承揽过类似工程; 3.5省外企业应具有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两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并在湖南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3.6 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自行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申请人; 3.8 本工程不接受近两年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 4、报名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带如下有效证件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⑧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证件,并备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壹套于2009年元月15日 ~ 元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娄底市乐坪大道顺丰大酒店6楼607-608号(大蓉和酒店对面)报名验证。 5、联系单位及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人:湖南兴源项目管理资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先生 胡先生 联 系 电话:0738-6762022 13873856756 138738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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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本工程不接受近两年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修正为“本工程不接受近半年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 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湖南兴源项目管理资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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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17 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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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竣工通水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16日讯)11月14日,我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又迎来大喜事——新化县污水处理厂竣工通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硕辅给县政府发去贺信致以热烈祝贺。省三年行动办有关专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应良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前往祝贺。 新化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资江河畔,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为近期2万m3/d,远期4万m3/d,近期投资7710万元,其中厂内投资3498万元,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投资4212万元。工程竣工投入运行后,近期年污水处理规模将达700多万m3。县城老城区污水通过工农河下水道收集到污水处理厂,河东新城区污水通过污水提升泵站提升后经过江管道引到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法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对保护资江母亲河,完成县城COD减排目标,切实改善新化城区及下游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污水处理厂建设得到省、市、县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及上梅镇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同时,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和项目法人单位县供水公司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工程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紧密配合,攻坚克难,赶抢工期,确保了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按时圆满竣工。 庆典仪式上,新化县委书记吴建平,县委副书记、县长彭展发表示,要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新的起点,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继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努力提升县域环境质量,着力打造现代生态旅游城市,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娄底日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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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19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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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11-18 截 止 日 期: 2009-11-22 湖南同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供水公司和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的委托,对其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过江管道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HNTS-200903 2、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新化县城污水处理厂过江管道工程 立项批文:娄发改投[2008]219号文件批准 建设地点:新化县 资金来源:部分国债、部分政府配套、部分自筹资金,已基本落实 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招标范围:过江管道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争创省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6000万元以上且年检合格; 3.2固定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同时再在其他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且近三年内承揽过类似工程;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承揽过类似工程;技术班子具有过江管道铺设类似施工经验; 3.6省外企业应具有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两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并在湖南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3.7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自行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 3.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申请人; 3.9 本工程不接受近两年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 3.10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4、报名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带如下有效证件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公司社保证明原件和人事托管证明原件,外地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④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原件、人事托管证明原件且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到场。 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原件、人事托管证明原件; 所有资料需备两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入围方式:报名合格单位超过7家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省外企业要求法人代表必须到场。 6、根据娄底市建设局、娄底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监管的若干规定》(娄建发[2009]13号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从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开户名称:新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620901040004128,开户行:新化县农业银行营业部),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7、 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09年11月18日至2009年11月22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地址:湖南同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韶山南路168号星语林名园1栋4单元9楼) 8、 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9、联系单位及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供水公司、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人:湖南同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韶山南路168号星语林名园1栋4单元9楼)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31-85574912 1375501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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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11/24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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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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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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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使用(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24日讯)11月14日,全县污水处理竣工通水庆典仪式在美丽的资江河畔隆重举行,这标志着我县污水处理工作开始迈出历史性的步伐。省三年行动办总工程师毛杰、市人大副主任赵应良,县领导吴建平、康新阶、彭展发、刘学明、胡忠威、刘巩成、周先成等出席庆典仪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铁雄主持。 县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近期为2万立方每天,远期为4万立方每天。县城老城区和河东新城区的污水都可通过该厂处理后排入资江。它的竣工,对保护资江母亲河,完成县城COD减排目标,切实改善城区及下游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持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县委副书记、县长彭展发在竣工典礼上指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改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全县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继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努力提升县域环境质量,着力打造现代生态旅游城市,实现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两型”社会步伐。 县委副书记胡忠威宣读了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硕辅发来的贺信,贺信要求新化县委、县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继续配套好污水管网,确保达标排放和减排任务圆满完成,为新化乃至全市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上午11时许,县委书记吴建平宣布污水处理厂竣工通水。 (来源:湖南人互联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11月24日) .......县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规模近期为2万立方每天,远期为4万立方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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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2/13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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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12-09 截 止 日 期: 2009-12-13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新化县供水公司的委托,对新化县工农河下水道疏浚清淤工程施工招标,该项目已由娄发改投[2009]388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提出投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化县工农河下水道疏浚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新化县工农河 建设规模:投资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质量要求:优质工程 工期要求:4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农河下水道疏浚清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及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特级资质除外)及以上资质;并依法取得建设厅颁发经年检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类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且本人无在建项目;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土建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省外企业应具有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三年以上的分公司;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8、具备处理一切工农矛盾的能力。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09年12 月9日~2009年12 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娄底市乐坪东街顺丰大酒店605室(关家脑/大蓉和酒店对面)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娄底市建设局、娄底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的若干规定》(娄建发[2009]13号)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新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620901040004128 开 户 行:新化农业银行营业部 3、相关证件及资料:投标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开具时间在报名时间以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以及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社保部门交纳“三金”的缴费凭证原件,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须装订成册)用于留存。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新化县供水公司 地 址:新化县上梅东路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6073813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室(省电大对面) 联系地址:娄底市乐坪东街顺丰大酒店605室(关家脑/大蓉和酒店对面) 联 系 人:胡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8-6762022 13873801016 传 真:0738-865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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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8/4 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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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主要机械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兴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的委托,就其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主要机械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国内邀请招标,于2009年5月31日上午9:00在长沙市神禹大酒店19楼会议室举行开标、评标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充分评议后,确定预中标人为:包一(格栅类): 第一名: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名:宜兴鹏鹞阳光环保有限公司 包二(污泥浓缩类): 第一名: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宜兴鹏鹞阳光环保有限公司 第三名: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包三(水泵电机类): 第一名: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名:南京蓝深制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包四(闸门、阀门类): 第一名: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江苏通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名: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包五(消毒设备类): 第一名:广州金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名: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武汉达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包六(供配电系统): 第一名:涟钢振兴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名:长沙华能星电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名:长沙市南方自动化电器设备总厂 包七(仪器仪表自动化): 第一名:中自控(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华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名:长沙华能中电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包八(氧化沟设备): 第一名:安徽国祯环保科技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名: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包九(二沉池设备): 第一名: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第三名: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一名: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十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接受有单位公章和个人署名,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 湖南兴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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