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08-09-05 截 止 日 期: 2008-09-20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BOT项目依据湘政发[2008]8号文件和郴发改[2008]173号文件批准,委托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选择特许经营者。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且有意向的投资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BOT项目 建设单位: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m3/d。 二、招标范围和特许经营期 经桂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桂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BOT项目招标,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负责筹集资金、建设、运营项目,特许经营本项目污水处理业务,按约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运行与维护,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桂阳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28年,不含建设期)。 三、边界条件: 1、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本项目设计进水水质指标为COD300、BOD5160、SS200、NH4-N 30、TP3.5;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具体指标为:详见设计资料及图纸。 2、进水保底水量:本项目进水水量为:3万m3/d;若进水水量不足,进水保底水量分期计算:第一年2万m3/d,第二年2.5万m3/d,第三年3万m3/d,超过部分按实际处理量计量。 3、厂区建设用地:以划拔方式提供,项目公司方承担征地费用550万元。 4、配套管网系统的建设:金叶路至污水处理厂约1Km的截污干管建设由政府方负责,费用按250万元计取,由项目公司承担。 5、项目用水:政府方负责该项目开工前提供供水管至厂区。本项目运营用水价格按工业用水1.74元吨(不包含政府污水处理费)执行。如特许经营期内有政策性调整,则按实际差价增减。 6、项目用电:政府方负责提供双回路、10KV电源外线至厂区配电房。本项目运营用电价格按大工业用电0.62元/度执行。 7、进厂道路:政府方负责提供满足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所需的道路条件至厂区红线,费用按200万元计取,由项目公司承担。 8、污泥处置:本项目污泥处置采用无害处理方式,运输费用、处置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9、税收规定:项目公司在经营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税收规定。 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方。 2.持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废水类)正式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过去5年中,投标人必须在境内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的投资、建设和良好运营两年及以上的项目业绩及经验(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如合同和用户意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资产负债及企业信用状况良好(附2005、2006和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 联合体投标的,每个成员的资格条件可加在一起,成员的业绩经验可以相加。 五、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污水处理服务费)下限值为0.65元/m3。 六、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述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获得进一步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至2008年9月10日,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不退。设计图纸另附。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七部(103室)(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有意向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明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废水类)正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④满足要求的业绩的证明包括合同和用户意见书、⑤2005、2006和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等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 七、现场踏勘和答疑会: 2008年9月10日上午10:00,招标人将在桂阳县建设局会议室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在此前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分别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对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疑问。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9月20日上午9:00,在此之前投标人须派专人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到桂阳县东方大酒店招标方指定处。投标保证金50万元,必须在2008年9月16日上午12:00前由投标人的帐户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2008年9月20日上午9:00,地点桂阳县新东方大酒店。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庆武(13875570555) 周继容(13875591102) 地址:桂阳县建设局 电话:0735-4460640 传真:0735-4460345 0735-446064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梁朝晖 聂毅 电话/传真:0731-4552165 十一、账户信息: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桂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桂阳县建设银行 帐 号:43001512070052500951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分行东风路支行 帐 号:431630000012015026322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8-4 上午 08:43:0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