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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污水处理厂 (2008/9/4 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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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赣污建办字[2008]24号 发布日期:2008-08-22 各市、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经请示省领导同意,现就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二批建设范围的问题 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范围为: (一)全省除第一批外的35个县(市、区):安义县、共青城开发区、瑞昌市、上栗县、余江县、宁都县、安远县、兴国县、会昌县、龙南县、全南县、赣县、定南县、寻乌县、奉新县、宜丰县、靖安县、铜鼓县、万载县、广丰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万安县、吉水县、永丰县、遂川县、峡江县、吉安县、黎川县、乐安县、崇仁县、资溪县、宜黄县、南丰县。 (二)距中心城区较远的区(4个):南昌市桑海经济开发区、萍乡市湘东区、吉安市青原区、抚州市临川区。 二、关于前期工作运作模式问题 (一)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原则上统一设计(工勘)、统一工艺。但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依照有关法规自主确定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平的设计、工勘单位,严格按省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完成设计工作。在处理工艺选择上,尤其是规模较小的污水厂可因地制宜适当选择不同处理工艺,所选处理工艺必须是技术成熟、在我国应用较广泛的工艺。 (二)不再规定污水处理厂设计、工勘的指导性收费标准,由各地自主与设计、工勘单位合同约定。 (三)延续第一批做法,由各地自主确定排水专项规划、管网和厂、网施工图的设计单位。 三、关于开工时间和时间节点问题 (一)开工时间:2008年12月1日。 (二)时间节点安排: 2008年7月 印发通知,布置第二批项目建设工作 2008年8月5日 各县(市)成立领导机构 2008年8月15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选址 2008年8月25日 完成工程地质勘察现场作业 2008年9月1日 完成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和审查 2008年9月15日 完成环评报告与审批 2008年9月18日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 2008年9月20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初设代可研)、管网初步设计 2008年9月30日 完成土地预审 2008年10月20日 完成厂、网初设的审批 2008年10月30日 完成土地审批(占基本农田的除外)和厂、网施工图和施工图审查 2008年11月15日 完成融资有关工作 2008年11月25日 完成厂、网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2008年11月30日 具备开工条件,完成施工许可 2008年12月1日 厂、网同步开工建设 2009年1月15日 完成设备招标 2009年7月31日 完成土建工程(含水电) 2009年9月1日 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 2009年11月1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辅助设施,城市截污干管建设 2009年12月1日 完成菌种培养,运行调试 2009年12月31日 正式投入运营 四、关于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问题 (一)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厂址原则上不得征用基本农田。 (二)厂址选择不宜离城市过远,应充分考虑避免土方量过大,避免因污水提升而造成将来运行费用上升等问题。在选址问题上各县(市、区)应尊重科学,尊重设计人员和专家的意见。 五、关于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规模问题 (一)应科学测定城市污水排放量,根据城市污水实际排放量,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做到既防止规模过大,又防止规模偏小。同时,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设规模。 (二)污水收集管管径应按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设规模确定,收集管网建设总长度以达到城市污水完全截污所需管道长度为基准确定,做到既防止污水收集管收集能力过早饱和,又防止管网建设总长度过长,管径过大,造成流量流速过小,形成淤堵,浪费能力和投资。距县(市)城区较远的乡镇管道的建设和改造,不列入本次融资建设范围。 六、关于对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的监管问题 (一)已担任第一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不得参与第二批项目的投标和建设。 (二)各地可根据本地实情和工程设计的进展情况,自主确定使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投标。 (三)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划分为若干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投资额不得小于50万元。 (四)各地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加强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的管理,加强对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的管理。 江西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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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为保护和建设好江西的生态环境,江西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拟用两年时间建成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现就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设备采购向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由省财政牵头融资。项目分布在全省36个县(市),项目法人由当地政府负责组建,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日处理污水6000吨、10000吨、15000吨、20000吨、30000吨、40000吨等。 二、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1、招标范围:第二批实施项目中的36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所需工艺、电气、自控设备及近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所需潜水泵。 2、标包划分: 第一包,格栅间设备; 第二包,沉砂池设备; 第三包,倒伞式曝气机; 第四包,转碟式曝气机; 第五包,潜水推流器; 第六包,刮吸泥机; 第七包,污泥浓缩脱水间设备; 第八包,闸(堰)门类; 第九包,标准阀门类; 第十包,污水(泥)潜水泵; 第十一包,高低压开关柜; 第十二包,紫外线消毒设备; 第十三包,仪表设备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三、投标人必备条件 (一)所有标包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如下共同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①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②有稳定的运营业绩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司法部门接管或冻结;③有较大的生产或经营规模,较强的生产、研发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指导各建设单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④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论证。 2、投标产品必须:①符合企业的法定经营范围和国家强制性要求;②应具有较优的性价比,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3、2008年6月30日前,第三包、第四包、第七包的投标企业实际注册到位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第十三包的投标企业注册到位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余标包的投标企业注册到位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报名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4、投标人不得转包、挂靠,投标产品不得贴牌,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投第1包至第11包的企业及产品,除必须具备共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产品必须:自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十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第十一包须在至少十个单项合同金额80万(含)以上工业项目)投入运用且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2、只有自有品牌专业生产企业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经销商、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三)投第12包、13包的企业及产品除必须具备共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第12包的产品必须:①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3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用且有良好的运行业绩;②原产地在境外的,其投标人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或有3年以上授权的销售公司。 2、投第13包的企业必须:①具有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化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三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过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 (含仪表和自控),且有良好运行业绩。投第13包的仪器、仪表产品必须:①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10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用且有良好运行业绩。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要求 (一)每个生产企业只能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一到两种自有品牌产品参加本项目一到两个标包的投标。一旦有一个产品中标则不能参加第二个标包的投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只能由一个法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同一个人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任法人代表的; 2、同一集团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有人事隶属关系的,或有资金控(参)股关系的。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18时整。 (二)报名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1、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企业及其投标产品符合必备条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 3、充分反映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的材料; 4、充分反映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生产工艺、材质、主要零配件、价位的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法人代表委托人持上述规定材料到下列地点现场报名: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五处。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编:330046, 联系人:倪俊、陈裕燕 电话:0791-6284946(兼传真)、6259312, E-Mail:aimingao@yahoo.com.cn。 六、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拟于12月1日开始出售资格预审文件,12月8日开始陆续对各标包进行资格预审,请各投标申请人见公告后尽快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时各投标人须提交符合本公告业绩要求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能清楚说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规模、设备投入运行时间、设备运行状况(要有明确的“运行良好”或“运行稳定”的字样),并写明出具用户证明的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项目委托人通过资格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加各标包的投标。 七、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在江西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设备招标中中标的企业,应综合考虑两批都中标后本企业的资金、人员、生产能力等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从而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如参加,必须书面承诺不因本企业原因影响合同的履行。 八、项目委托人(江西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863134、8861049、6215251。 关于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控制的通知 赣建招标〔2008〕26号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招标办: 为着力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年内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工作目标,根据《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细则》,现就全省第二批(名单见附件一)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落实责任、分级管理 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两部分,设计、监理、施工由项目法人依法招标,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各设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协调,招标监管及备案的具体工作委托相关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实施,备案材料一式二份[省、县(市、区)各一份],省级备案材料由县级招标办在招标结束后及时报省招标办备案。 二、创新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本次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设计招标工作,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由项目法人通过依法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和设计价格,但应严格按省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完成设计招标工作。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施工图的设计单位,延续第一批做法,由各地自主确定,即可委托给初步设计招标中标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不得推诿,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本次污水处理设施监理采用公开招标,延续第一批监理招标的方法,招标人可将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划分为一个标段或二个标段(污水处理厂作为一个标段,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作为另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将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作为一个标段招标;有关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状况,将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或若干个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投资额不得小于50万元。 三、依法招标、强化监管 (一)设计招标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设计招标,各县(市、区)可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5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监理招标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监理招标,各县(市、区)可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06]8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已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总监(名单见附件二),不宜参加第二批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标活动。 (三)施工招标 1、第二批污水处理厂的资格预审,各县(市、区)应按照《关于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标[2008]08号)文件执行。根据第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资格预审的实际情况,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格预审时应提供施工业绩的规模调整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县级或相近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应含构筑物)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 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 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资格预审,招标人应按本次污水处理厂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2、为确保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顺利进行,我办将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报江西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批准通过后,我办将及时在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www.jxjszbtb.com)上公布,请各有关县(市、区)招标人和招标办关注。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在招标文件下发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招标人应按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可参照《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在招标文件下发前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和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省办不再统一编制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规模采用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各县(市、区)应按照《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执行。 3、已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注册建造师(名单见附件二),不得参加第二批全省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标活动。 第一批和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中标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我办将会及时在江西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www.jxjszbtb.com)上公布,请各县(市、区)招标人和招标办关注。 四、招标工作时间节点控制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时间安排好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设计招标工作,确保设计招标工作在2008年9月3日前完成。 (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时间节点控制 1、2008年10月21日前发布招标公告; 2、2008年11月1日前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并发放完招标文件; 3、2008年11月25日前完成招标投标工作; 4、2008年12月1日前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同步开工建设。 各市、县(区)招标办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和安排好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专此通知 附件一、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名单; 附件二、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理、施工中标单位和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招标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通知 抄报: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陈厅长、王副厅长 抄送:厅监察室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一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名单 序号 设 区 市 县(市、区) 1 南昌市 湾里区 安义县 2 九江市 瑞昌市 共青城 3 赣州市 赣县 安远县 龙南县 定南县 宁都县 兴国县 会昌县 寻乌县 全南县 4 吉安市 青原区 吉安县 吉水县 峡江县 遂川县 万安县 永丰县 5 上饶市 上饶县 广丰县 横峰县 弋阳县 铅山县 6 抚州市 临川区 资溪县 乐安县 宜黃县 崇仁县 黎川县 南丰县 7 宜春市 奉新县 靖安县 铜鼓县 宜丰县 万载县 8 萍乡市 湘东区 上栗县 9 鹰潭市 余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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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2/9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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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奉新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 所 在 地 区:江西省 投 资 总 额:2461.48万元 主 管 单 位: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介绍:2008年11月26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以赣发改设审字[2008]1774号对奉新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经核对,本工程总投资2461.48万元。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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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9/27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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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抓关键站前列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9月25日讯)一是高位推进。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县分管领导全方位协调督促,确保工程建设无障碍进行;二是分工协作。围绕抓进度,保质量的目标,将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职责,以一览表的形式公布上墙。做到“每日一调度,每周一小结,半月一评比”;三是加快进度。保证材料供应、正常通电和施工环境;实行工程倒计时,做到抓晴天,抢早晚,环环扣紧,项项抓实;四是确保质量。坚持国家质量标准,从严监督把关,实行专职质量检查,建立每日质检台帐,实行责任追究;五是狠抓安全。全面落实安全规则,按规定配备安全设备和专职安全检查员,逐日巡查安检,对发现的问题严管重罚,实现了施工安全零事故。截至目前,该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厂网平均完成百分比98.99%,在全市第二批5个县市当中进度最快。 (来源:宜春人民政府网,作者:张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9月27日) ........截至目前,该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厂网平均完成百分比98.99%,在全市第二批5个县市当中进度最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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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26 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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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25日讯)11月24日记者从宜春环保部门获悉,宜春市积极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全市今年新建成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有5家,即将通水试运行6家。 据悉,新建成运行的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宜春市本级一期续建日处理4万吨工程、丰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4万吨工程、樟树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万吨工程、高安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万吨工程和上高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5万吨工程。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即将通水试运行,分别是奉新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万吨工程、万载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5万吨工程、宜丰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0.75万吨工程、铜鼓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0.5万吨工程和靖安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0.5万吨工程,以及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万吨工程。这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预计将在12月底全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同时,宜春还积极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检查,对已建成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采取不定期抽查设施运行情况,监测进出水水量、水质等措施加强监管。监管表明,不论是已运行两年多的市本级一期先期日处理4万吨工程,还是今年刚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和水量均达到了设计要求。 (来源:宜春新闻网,作者:记者甘增秀,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11月25日) “......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即将通水试运行,分别是奉新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万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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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2/11 2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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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势推进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2月10日讯)今年以来,宜春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目前,已有5家新建成并运行,其余6家即将通水试运行。 该市新建成运行的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宜春市本级一期续建日处理4万吨工程、丰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4万吨工程、樟树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2万吨工程、高安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2万吨工程和上高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1.5万吨工程。即将通水试运行的 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奉新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2万吨工程、万载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1.5万吨工程、宜丰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0.75万吨工程、铜鼓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0.5万吨工程、靖安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0.5万吨工程和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1万吨工程。 为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宜春市环保部门细化举措,强化监督,对已建成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定期抽查设备运行情况,严密监测进出口的水质和水量。据监测表明,5家新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和水量均达到了设计要求。 (来源: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作者:吴小平,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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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3/2 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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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3-01 截 止 日 期: 2010-03-08 江西省奉新县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受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化苗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招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XZFCG2010-007 2.招标内容: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化苗木公开招投标(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林业部门认定的绿化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3)、具有相关的销售业绩,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招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300元; (2)、报名供应商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收款人: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账号:3600125041005250023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奉新支行。 5.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1日起至2010年3月5日,每日:8:30―17:00,过期不售。 6.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95―4433048,传真:0795―4433288。 7.招标时间:2010年3月8日上午9:30。 8.开标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审计局六楼会议室(江西省奉新县滨河南路)。 9.报名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城南新吴路273号行政服务中心内) 10.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招投标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信息公示栏。 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2010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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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XFXCG-2010-007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化苗木公开 招
标 书 奉新县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制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详细技术参数 三、投标人须知 四、采购合同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化苗木采购公告 FXGGJY2010022 江西省奉新县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受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化苗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招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XZFCG2010-007 2.招标内容: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化苗木公开招投标(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林业部门认定的绿化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3)、具有相关的销售业绩,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招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300元; (2)、报名供应商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收款人: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账号:3600125041005250023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奉新支行。 5.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1日起至2010年3月5日,每日:8:30—17:00,过期不售。 6.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95—4433048,传真:0795—4433288。 7.招标时间:2010年3月8日上午9:30。 8.开标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审计局六楼会议室(江西省奉新县滨河南路)。 9.报名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城南新吴路273号行政服务中心内) 10.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招投标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信息公示栏。 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2010年3月1日
第二部分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 污水处理厂绿化表 序号 树种 规格要求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元) 1 草皮 马尼拉草、满铺 13270m2 - 2 樟树 胸径10cm,高2.5m,蓬径2m,全冠带土球 100株 3 杜英 胸径10cm,高2.5m,蓬径2m,全冠带土球 100株 4 乐昌含笑 胸径6cm,高3m,蓬径1.5m,全冠带土球 50株 5 桂花 胸径6cm,冠幅1.5m,全冠带土球,留叶80% 30株 6 海桐球 高1m,蓬径80-100cm,带土球 30丛 7 红叶石楠球 高1m,蓬径80-100cm,带土球 30丛 8 雪松 高3m,蓬径1.5m,地径5cm,带土球 40株 9 茶花 高1.5m,冠幅1m,带土球 30株 合 计 备注:综合单价含平整土地包栽包活,抚育管护一年,刷白打药、施肥、保护桩、税收等 一切费用 一、投标要求: 1、有林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奉新县林业局生产经营个人资质。 2、历年苗木销售。有苗木营销经验,(以合同、结算凭证核实); 3、要求供苗户提供详细的苗木供苗地点、品种、数量、面积; 4、树种来源求近舍远,并经采购方和专家核实; 二、调苗要求: 1、服务要求:由供苗户负责组织苗木装车、苗木运输,装车前由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人员当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规格,装车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2、苗木质量:必须是采购方在技术参数中的规定。如不符合条件,采购方将拒收,并终止合同,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货款50%,抚育管护一年整付清余款。付款时出具:正式发票、。 三、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国家林业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资质、投标保证金凭证、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单独装袋,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现金方式进账到我中心账户的无效。 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个工作日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联系。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知。 (4)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的补充。 招标文件的补充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标书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提供所有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全部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报价表。 (2)苗育地点、品种、数量清单。 (3)以往承接的主要业务及业绩介绍。 (4)林业部门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身份证明。 (5)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括税费、运费等全部费用。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对报价进行涂改。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方应准备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投标人(单位)名称;正本和副本要密封装袋,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正本、副本、加盖骑缝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 3 月 8日上午9:00整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招标方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开标时,投标方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并签名报到,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需当场出示身份证原件,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3)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投标报价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招标人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标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业主、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评标过程由奉新县财政局采购办、纪委现场监督。 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1)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资质、技术和业务能力。凡投标文件中未完全提供招标所要求必须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律不予评审。 (3)招标方将确定所有投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4)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投标文件之外的任何证据。 (5)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方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询问,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义务在评标时间内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5、评标原则和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底的投标报价,采购、招标方评委认可的交易价是这次最后中标价。(技术参数表符合采购方标准)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交投标保证金;(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交货时间要求;(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评委认定的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投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并按合同要求交付验收合格的苗木一个月后,由采购方予以无息退还。 2、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出现相互串通行为。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与招标人、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内有效。 4、中标人未完全履行与招标人、采购单位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中标商未能保证中标产品质量及相关售后服务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奉新县采购活动。 5、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委在评标区内独立进行。 (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七、授予合同 (1)评标结束后,由招标方按评标价格低依次确定前1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货物进行考察及公示结束后若无疑议,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向其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招投标的澄清文件(如有的话)等,均为合同的依据。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中标人): 乙方(采购人):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2010年 3月 8日举行的公开招标采购达成本合同(合同号:JXFXCG-2010-007)。 污水处理厂绿化表 序号 树种 规格要求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计(元) 1 草皮 马尼拉草、满铺 13270m2 2 樟树 胸径10cm,高2.5m,蓬径2m,全冠带土球 100株 3 杜英 胸径10cm,高2.5m,蓬径2m,全冠带土球 100株 4 乐昌含笑 胸径6cm,高3m,蓬径1.5m,全冠带土球 50株 5 桂花 胸径6cm,冠幅1.5m,全冠带土球,留叶80% 30株 6 海桐球 高1m,蓬径80-100cm,带土球 30丛 7 红叶石楠球 高1m,蓬径80-100cm,带土球 30丛 8 雪松 高3m,蓬径1.5m,地径5cm,带土球 40株 9 茶花 高1.5m,冠幅1m,带土球 30株 合 计 备注:综合单价含平整土地包栽包活,抚育管护一年,刷白打药、施肥、保护桩、税收等 一切费用 一、甲方购买乙方苗田内的实生苗,各树种苗木数量、规格等指标要求如下: 二、乙方必须加强苗木田间后期管理,防病灭虫,禁止使用生长激素催苗,按照合同要求符合合同规格、数量,为9月份后停施氮肥的苗木。 三、乙方必须提供合同苗育苗地点、品种、数量清单,并经甲方人员实地核查认可。 四、完工时间:树苗约2010年 3 月16日之前,草皮在2010年4月15日完成保证合同规定的苗木质量达标。 五、苗木交货地点与付款方式: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货款50%,抚育管护一年整付清余款。付款时出具:正式发票。 六、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合同,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调苗木,未调部分苗木仍旧按100%苗木款结算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能按时提供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苗木数量,按所差苗木量的订购款的二倍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后果。 七、苗木履约押金:乙方按其订购苗木款的10%作为苗木合同供应信用金,约人币 15000 元,合同签订时由乙方交付。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乙、双方发生诉讼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县采购招标中心、政府采购办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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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3/10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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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3-09 截 止 日 期: 2010-03-17江西省奉新县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受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化苗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招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XZFCG2010-007 2.招标内容: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化苗木公开招投标(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林业部门认定的绿化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3)、具有相关的销售业绩,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招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300元; (2)、报名供应商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收款人: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账号:3600125041005250023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奉新支行。 5.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9日起至2010年3月14日,每日:8:30―17:00,过期不售。 6.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95―4433048,传真:0795―4433288。 7.招标时间:2010年3月17日上午9:30。 8.开标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审计局六楼会议室(江西省奉新县滨河南路)。 9.报名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新县城南新吴路273号行政服务中心内)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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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7/11 2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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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政务动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4-09-15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C00030-0401-2014-0025 我市六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960万元 近日,我市共有六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2960万元,涉及中心城区、丰城、靖安、奉新、上高共5个县(市、区)。六个项目分别为宜春市上高县黄山生活垃圾存量治理工程、宜春市靖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宜春市丰城市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续建工程、宜春市靖安县狗脚山生活垃圾存量治理项目、宜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宜春市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达15571万元。此批国家投资计划的下达,将促进我市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的步代,有效地减少污水垃圾对城镇环境的破坏,改善城镇居民居住环境。(来源:宜春市人民政府,2014-09-15) “......六个项目分别为宜春市上高县黄山生活垃圾存量治理工程、......宜春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宜春市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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