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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8558贴 | 100702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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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6-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9/4 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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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赣污建办字[2008]24号 
发布日期:2008-08-22

各市、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经请示省领导同意,现就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二批建设范围的问题
  
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范围为:
  (一)全省除第一批外的35个县(市、区):安义县、共青城开发区、瑞昌市、上栗县、余江县、宁都县、安远县、兴国县、会昌县、龙南县、全南县、赣县、定南县、寻乌县、奉新县、宜丰县、靖安县、铜鼓县、万载县、广丰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万安县、吉水县、永丰县、遂川县、峡江县、吉安县、黎川县、乐安县、崇仁县、资溪县、宜黄县、南丰县。
  (二)距中心城区较远的区(4个):南昌市桑海经济开发区、萍乡市湘东区、吉安市青原区、抚州市临川区。
  
二、关于前期工作运作模式问题
  (一)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原则上统一设计(工勘)、统一工艺。但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依照有关法规自主确定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平的设计、工勘单位,严格按省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完成设计工作。在处理工艺选择上,尤其是规模较小的污水厂可因地制宜适当选择不同处理工艺,所选处理工艺必须是技术成熟、在我国应用较广泛的工艺。
  (二)不再规定污水处理厂设计、工勘的指导性收费标准,由各地自主与设计、工勘单位合同约定。
  (三)延续第一批做法,由各地自主确定排水专项规划、管网和厂、网施工图的设计单位。
  
三、关于开工时间和时间节点问题
  (一)开工时间:2008年12月1日。
  (二)时间节点安排:
  2008年7月   印发通知,布置第二批项目建设工作
  2008年8月5日  各县(市)成立领导机构
  2008年8月15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选址
  2008年8月25日  完成工程地质勘察现场作业
  2008年9月1日  完成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和审查
  2008年9月15日  完成环评报告与审批
  2008年9月18日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
  2008年9月20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初设代可研)、管网初步设计
  2008年9月30日  完成土地预审
  2008年10月20日  完成厂、网初设的审批
  2008年10月30日  完成土地审批(占基本农田的除外)和厂、网施工图和施工图审查
  2008年11月15日  完成融资有关工作
  2008年11月25日  完成厂、网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2008年11月30日  具备开工条件,完成施工许可
  2008年12月1日  厂、网同步开工建设
  2009年1月15日  完成设备招标
  2009年7月31日  完成土建工程(含水电)
  2009年9月1日   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
  2009年11月1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辅助设施,城市截污干管建设
  2009年12月1日  完成菌种培养,运行调试
  2009年12月31日  正式投入运营
  
四、关于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问题
  (一)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厂址原则上不得征用基本农田。
  (二)厂址选择不宜离城市过远,应充分考虑避免土方量过大,避免因污水提升而造成将来运行费用上升等问题。在选址问题上各县(市、区)应尊重科学,尊重设计人员和专家的意见。
  
五、关于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规模问题
  (一)应科学测定城市污水排放量,根据城市污水实际排放量,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做到既防止规模过大,又防止规模偏小。同时,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设规模。
  (二)污水收集管管径应按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设规模确定,收集管网建设总长度以达到城市污水完全截污所需管道长度为基准确定,做到既防止污水收集管收集能力过早饱和,又防止管网建设总长度过长,管径过大,造成流量流速过小,形成淤堵,浪费能力和投资。距县(市)城区较远的乡镇管道的建设和改造,不列入本次融资建设范围。
  
六、关于对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的监管问题
  (一)已担任第一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不得参与第二批项目的投标和建设。
  (二)各地可根据本地实情和工程设计的进展情况,自主确定使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投标。
  (三)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划分为若干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投资额不得小于50万元。
  (四)各地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加强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的管理,加强对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的管理。

  
江西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6-28 0:38:3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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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1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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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09-09
截 止 日 期: 2008-09-17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寻乌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县城排水规划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县城排水规划设计工程;
  2、建设单位: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3、建设地点:寻乌县黄坳村;
4、建设规模:日处理1万吨污水;
5、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污水处理厂平面规划设计(近期日处理污水1万吨,远期日处理污水2万吨),县城排水规划设计10.2平方公里(具体设计成果在合同中约定) ;
6、设计周期要求: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和排水规划 40 日历天;
二、资质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给排水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方案设计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 营业执照; ②企业设计资质证书;③企业及拟派设计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及施工图;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部门不实行备案的,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⑤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⑥《投标资格审查表》 。
  3、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08 年9月 9日上午9时至2008年9月17日下午16时, 持第三条第(2)点中的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及二份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到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 寻乌县老交警大队5楼)进行资格审查 。
4、报名费:300元。
四、时间安排
1、投标报名时间:2008年9月 9日上午9时至2008年9月17日下午16时。
  2、报名须提交的证件和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劳动合同关系证明;③企业资质证书;④营业执照;⑤类似工程业绩简介;⑥拟出任主要设计人员情况。以上证明资料均需出示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
3、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同时提交投标报价书(格式自定)。
4、本次投标设最高投标报价90万元人民币。
5、定于2008年9月17日16时进行评标,本次评标办法采用费用一次性包干方式,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人。
6、各设计单位参加本次招标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设计单位自行承担。
7、本次招标的正式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黄卫平
联系电话:13807073568(0797-2831262)
地 址:寻乌县招投标中心(寻乌县老交警大队5楼)
200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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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0/31 1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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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0-31
截 止 日 期: 2008-11-05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管网 工程,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现对该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定招标代理。
  
一、本工程概况:
1、项目性质: 市政项目 2、建设规模: 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核定数为1万立方米/d 3、项目总投资: 约3800万元 4、业主单位: 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5、工程建设地点: 寻乌县黄坳村 6、招标代理内容: 代理该项目土建、截污管网和配套设施的施工招标业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业务
二、暂定委托内容
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服从业主单位和县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根据项目需要开展以下业务:
1、 提供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2、 拟订招标方案和编制招标文件(其中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等;
3、 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 如有需要,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或答疑(书面答疑);
5、 组织或主持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等;
6、 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
7、 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8、 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 、招标代理机构(即: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以上资格。
2、本项目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有良好的信誉及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违背行业行规等不良处罚记录。
  4、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凡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可参加本工程的比选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所有潜在投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方式;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证书;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⑤企业荣誉;⑥拟派本项目的组织结构;⑦承担过市政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招标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
  3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四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招标代理潜在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11月05日下午2:30至4:30到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及递交材料。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文本见附件:横线空格上内容必须填写),代理合同应使用中文编制,正本一本,副本二本。
4、评标依据、时间: ①符合上述第四条第(2)小点的规定;②递交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必须填写完整,其中招标代理费取合理最低价者为中标侯选人。③本招标代理工程设立最高招标代理费报价,最高招标代理费不得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评标时间:2008年11月5日下午4:30开始进行,当场宣布中标侯选人。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  
② 报名费100元。
 招 标 人: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世栋
办公地址:寻乌县岳家庄大道花园宾馆
联系 人: 赖 �S 学 联系电话: 13970753299
寻乌县城投公司
2008年10月30日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委 托 人(以下简称甲方):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寻乌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寻乌县处水处理厂工程
工程地点: 寻乌县黄坳村
项目规模: 约38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分为若干个标段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 土建、截污管网等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业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寻乌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工作。
三、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付款方式: 。
四、甲方在工程招投标中的权力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成果。
(2)向乙方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乙方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乙方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依法选择中标人。
(6)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7)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乙方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8)向乙方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9)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五、乙方在工程招投标中的权力和义务: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编制标底,组织招投标等)。
(3)向甲方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甲方的支持和配合。
(4)乙方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力和义务。
(6)乙方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7)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办备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寻乌县城投公司 受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0797-283126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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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6 2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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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补充通知  

原第三条、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求:1、招标代理机构(即: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以上资格改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含)以上资 格。
  
原第四条、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增加第6点:报名费200元。

招 标 人: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世栋
办公地址:寻乌县岳家庄大道花园宾馆
联系 人: 赖 �S 学
联系电话: 13970753299

寻乌县城投公司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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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1-17
截 止 日 期: 2008-11-24
招标编号:xgzz(2008)027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现公告如下:
招标人: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代理人: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
(二)工程地点:寻乌县黄坳村
(三)建设规模: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概算投资约3600万元;
(四)资金来源:国债及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安排统一贷款。
(五)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规范;促使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工程。
(六)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备案。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工程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为: 2008年12月1日 ,竣工日期为: 2009年5月31日 ,总期 182 日历天。
(九)工程监理要求:按国家现行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标准及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监理。
二、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截污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施工开工至竣工验收备案的全部监理工作。
四、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凡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乙级的监理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县级或相近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市政污水管网或给排水管网的监理经历业绩(不计时间)至少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的监理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监理业绩。
2、具体操作:监理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监理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凡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0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持本公告第六条所列资料到 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 进行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均成为正式投标人。
六、投标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持本单位介绍信;
2、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
4、参与本工程的其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6、《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下载附件)。
七、其他
   1、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及审查费:每标段200元;
   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联 系 人:赖联系电话:0797-2831262 13970753299
代 理 人: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芳 联系电话: 0797-8249839 15879790529
招标监督机构: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284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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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19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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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1-17
截 止 日 期: 2008-11-24
招标编号:xgzz(2008)026号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现公告如下:
招标人: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代理人: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
(二)工程地点:寻乌县黄坳村
(三)建设规模: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概算投资约3600万元;共分3个标段,即污水处理厂为1个标段,为Ⅰ标段,截污管网分为2个标段,寻乌河东岸为Ⅱ标段和寻乌河西岸为Ⅲ标段。
(四)资金来源:国债及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安排统一贷款。
(五)工程质量要求: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工程。
(六)工程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为:2008年12月1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总期182日历天。
二、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
三、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截污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施工。
四、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注册建造师应是二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县级或相近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指日处理3000吨以上污水处理厂或日产3000吨水以上的给水厂,工程投资500万元以上)(应含构筑物)、市政污水管网或给排水管网的施工经历业绩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施工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图纸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 。
3、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证)[若已通过评审为待发证书者按赣建建〔2008〕13文执行]。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凡符合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持本公告第六条所列资料到 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 进行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均成为正式投标人。
六、投标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持本单位介绍信;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对已公布符合二级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但证书未发放到位的需提供承诺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企业应提供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3、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5、《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下载附件)。
七、其他
   1、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及审查费:每标段200元;
   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中了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其余二个标段的开标。
八、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联 系 人:赖��学 联系电话:0797-2831262 13970753299

代 理 人: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芳 联系电话:0797-8249839 15879790529

招标监督机构: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7-2844180
2008年 11月17日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 标 项 目: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
招 标 人: 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世栋
联 系 人: 赖 �� 学 电话:0797-2831262
编 制 时 间: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 ○ ○ 八 年
说 明
1、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3、本表由招标人填写;
4、本表由县(市)招标办报送一份给省招标办备案;
5、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一、投标资格预审须知
(一)前附表
工程名称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
建设地点寻乌县黄坳村
设计单位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工程总投资约3600万元
本项目投资约3600万元
建筑高度/层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要求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工程
开工日期2008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5月31日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
副本 叁份五大员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单位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地点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
时间2008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到位资金基本到位
预审时间2008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集中审查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该工程招标人已按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批准、招标告知、公告等手续及投标报名,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招标范围:根据《江西省建设厅加快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规模为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600万元。
2、标段的划分:共分叁个标段,即污水处理厂工程为1个标段,为Ⅰ标段,截污管网工程分为2个标段,寻乌河东岸为Ⅱ标段,寻乌河西岸为Ⅲ标段。
(三)投标资格预审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提供具备被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材料(详见七部委令第30号第20条的规定)。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必须到场且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6、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7、五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
8、在资格预审日之前二十天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9、企业应提供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图纸)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不含文字材料)。
10、投标资格审查表
所有证件(书)原件查验后留下经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并当场退回原件。
(四)其它规定:
1、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预审文件与递交投标预审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人允许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标段。
二、投标资格预审的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资格预审试行办法》(赣建字[2004]10号)进行资格预审。并按下列第 1 方法产生投标人。
1、招标人采用符合《投标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赣建字[2005]5号)企业必备条件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全部参加投标。
2、招标人采取符合《投标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赣建字[2005]5号)企业必备条件的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在15名以下时,全部参加投标;超过15名时按“办法”规定,随即抽取 / 名参加投标。
3、当资格预审合格人过多时,招标人采用 / 方法选择 / 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投标资格预审及送审材料格式和材料递交
1、投标资格预审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资格预审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2、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示范格式文本》;
3、投标人除证书、证件原件外,其余材料应装订成册(含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并按须知要求按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
4、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有权拒收;
四、招标人的其它要求:装订成册的预审材料必须密封,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资格预审合格者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意见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招
标监督





见签收人:
(章)
年 月 日

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资格审查表
投 标 人 : ( 章 )
法定代表人 : ( 章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邮编 :
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 ○ ○ 八 年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申请投标资格审查的单位填写,一式肆份;
2、表中内容和数字要真实填写;
3、招标人在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审查投标申请人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招标人在完成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后,并将正式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的《投标资格审查表》报送项目招标分管的监督机构备案;
5、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招标人 :
根据贵单位发布 工程的招标公告条件和内容要求,我单位决定正式参加投标,现申请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请予审查。
投 标 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法 定
代表人
所 有 制类 别资 质
等 级
主管部门经 营
范 围
组建时间联 系
电 话
固定资产自 有
资 金
开户银行帐号
企业
概况企业项目管理总工程师企业
工程
技术
人员高级工程师: 人
技术负责人工程师: 人
该项目主管助理工程师: 人
质量主管技术员: 人
企业经营情况上年度完成产值: 万元今年计划完成产值: 万元
在建工程产值:: 万元今年已完成产值: 万元
上年度企业净利润: 万元
拟投入招标工程的人员和机械组织
结构姓名职务职称岗位证书编号
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
姓名
施工人员安排:
主要施工机构安排:
其它:

企业简历及承担该项工程的优势:
投标人诚信承诺: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建造师



况姓 名资质等级在建工程个数
在建工程主体是否完成在建专业工程工程量完成情况(万元)













程获奖工程名称(近36个月内)获奖级别获奖时间主持或参与

诚信承诺投标建造师(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 业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表
内容
序号 在建工程名称及地址建筑面积
(M2) 结构
层数企业近 36 个月承担的主要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表
内容
序号 获奖工程名称奖项级别获奖时间建造师

拟投入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目录表

号机构或设
备 名 称型 号
规 格数
量国 别
产 地制 造
年 份额定功率KW/H生产能力M3/HW备 注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企业(建造师)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情况表
企业近36个月内承担类似工程概况
工 程 名 称
获奖级别
开竣工时间
建造师
本建造师近36个月内承担的类似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名 称
获奖级别
开竣工时间
建筑面积�O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意 见
(章)
年 月 日
招标监督机构签收意见
签收人: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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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为保护和建设好江西的生态环境,江西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拟用两年时间建成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现就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设备采购向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由省财政牵头融资。项目分布在全省36个县(市),项目法人由当地政府负责组建,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日处理污水6000吨、10000吨、15000吨、20000吨、30000吨、40000吨等。  
二、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1、招标范围:第二批实施项目中的36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所需工艺、电气、自控设备及近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所需潜水泵。
2、标包划分:
第一包,格栅间设备;
第二包,沉砂池设备;
第三包,倒伞式曝气机;
第四包,转碟式曝气机;
第五包,潜水推流器;
第六包,刮吸泥机;
第七包,污泥浓缩脱水间设备;
第八包,闸(堰)门类;
第九包,标准阀门类;
第十包,污水(泥)潜水泵;
第十一包,高低压开关柜;
第十二包,紫外线消毒设备;
第十三包,仪表设备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三、投标人必备条件
(一)所有标包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如下共同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①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②有稳定的运营业绩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司法部门接管或冻结;③有较大的生产或经营规模,较强的生产、研发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指导各建设单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④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论证。
2、投标产品必须:①符合企业的法定经营范围和国家强制性要求;②应具有较优的性价比,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3、2008年6月30日前,第三包、第四包、第七包的投标企业实际注册到位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第十三包的投标企业注册到位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余标包的投标企业注册到位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报名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4、投标人不得转包、挂靠,投标产品不得贴牌,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投第1包至第11包的企业及产品,除必须具备共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产品必须:自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十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第十一包须在至少十个单项合同金额80万(含)以上工业项目)投入运用且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2、只有自有品牌专业生产企业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经销商、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三)投第12包、13包的企业及产品除必须具备共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第12包的产品必须:①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3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用且有良好的运行业绩;②原产地在境外的,其投标人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或有3年以上授权的销售公司。
2、投第13包的企业必须:①具有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化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三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过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 (含仪表和自控),且有良好运行业绩。投第13包的仪器、仪表产品必须:①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10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用且有良好运行业绩。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要求
(一)每个生产企业只能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一到两种自有品牌产品参加本项目一到两个标包的投标。一旦有一个产品中标则不能参加第二个标包的投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只能由一个法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同一个人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任法人代表的;
2、同一集团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有人事隶属关系的,或有资金控(参)股关系的。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18时整。
(二)报名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1、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企业及其投标产品符合必备条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
3、充分反映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的材料;
4、充分反映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生产工艺、材质、主要零配件、价位的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法人代表委托人持上述规定材料到下列地点现场报名: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五处。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编:330046,
联系人:倪俊、陈裕燕
电话:0791-6284946(兼传真)、6259312,
E-Mail:aimingao@yahoo.com.cn。
六、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拟于12月1日开始出售资格预审文件,12月8日开始陆续对各标包进行资格预审,请各投标申请人见公告后尽快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时各投标人须提交符合本公告业绩要求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能清楚说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规模、设备投入运行时间、设备运行状况(要有明确的“运行良好”或“运行稳定”的字样),并写明出具用户证明的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项目委托人通过资格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加各标包的投标。
七、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在江西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设备招标中中标的企业,应综合考虑两批都中标后本企业的资金、人员、生产能力等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从而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如参加,必须书面承诺不因本企业原因影响合同的履行。
八、项目委托人(江西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863134、8861049、6215251。


关于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控制的通知
赣建招标〔2008〕26号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招标办:
为着力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年内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工作目标,根据《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细则》,现就全省第二批(名单见附件一)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落实责任、分级管理
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两部分,设计、监理、施工由项目法人依法招标,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各设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协调,招标监管及备案的具体工作委托相关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实施,备案材料一式二份[省、县(市、区)各一份],省级备案材料由县级招标办在招标结束后及时报省招标办备案。
二、创新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本次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设计招标工作,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由项目法人通过依法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和设计价格,但应严格按省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完成设计招标工作。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施工图的设计单位,延续第一批做法,由各地自主确定,即可委托给初步设计招标中标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不得推诿,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本次污水处理设施监理采用公开招标,延续第一批监理招标的方法,招标人可将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划分为一个标段或二个标段(污水处理厂作为一个标段,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作为另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将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作为一个标段招标;有关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状况,将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或若干个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投资额不得小于50万元。
三、依法招标、强化监管
(一)设计招标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设计招标,各县(市、区)可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5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监理招标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监理招标,各县(市、区)可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06]8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已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总监(名单见附件二),不宜参加第二批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标活动。
(三)施工招标
1、第二批污水处理厂的资格预审,各县(市、区)应按照《关于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标[2008]08号)文件执行。根据第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资格预审的实际情况,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格预审时应提供施工业绩的规模调整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县级或相近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应含构筑物)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
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
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资格预审,招标人应按本次污水处理厂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2、为确保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顺利进行,我办将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报江西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批准通过后,我办将及时在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www.jxjszbtb.com)上公布,请各有关县(市、区)招标人和招标办关注。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在招标文件下发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招标人应按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可参照《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在招标文件下发前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和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省办不再统一编制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规模采用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各县(市、区)应按照《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执行。
3、已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注册建造师(名单见附件二),不得参加第二批全省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标活动。
第一批和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中标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我办将会及时在江西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www.jxjszbtb.com)上公布,请各县(市、区)招标人和招标办关注。
四、招标工作时间节点控制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时间安排好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设计招标工作,确保设计招标工作在2008年9月3日前完成。
(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时间节点控制
1、2008年10月21日前发布招标公告;
2、2008年11月1日前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并发放完招标文件;
3、2008年11月25日前完成招标投标工作;
4、2008年12月1日前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同步开工建设。
各市、县(区)招标办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和安排好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专此通知
附件一、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名单;
附件二、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理、施工中标单位和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招标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通知
抄报: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陈厅长、王副厅长
抄送:厅监察室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一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名单
序号 设 区 市 县(市、区)
1 南昌市 湾里区 安义县
2 九江市 瑞昌市 共青城 
3 赣州市 赣县 安远县 龙南县 定南县 宁都县 兴国县 会昌县 寻乌县 全南县
4 吉安市 青原区 吉安县 吉水县 峡江县 遂川县 万安县 永丰县
5 上饶市 上饶县 广丰县 横峰县 弋阳县 铅山县
6 抚州市 临川区 资溪县 乐安县 宜黃县 崇仁县 黎川县 南丰县
7 宜春市 奉新县 靖安县 铜鼓县 宜丰县 万载县
8 萍乡市 湘东区 上栗县
9 鹰潭市 余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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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Ⅰ标段)工程施工招标答疑
1、投标文件技术标中要求放《投标资格审查表》复印件,请问《投标资格查表》什么时候发放?
答:将资格预审时的《投标资格审查表》复印件和合格通知书复印件放入技术标中。
2、招标文件第12页技术标部分(3)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项目,本次投标暂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计),请问本工程需要做施工组织设计吗?
答: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请问《赣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承诺书》、《赣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手印式样表》,如何递交?是放入“技术标”中,还是放入“商务标”中?请明示。
答:将《赣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承诺书》、《赣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手印式样表》放入投标文件的技术标中。
4、《赣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手印式样表》中“现场核实签字式样”栏中如何填写?
答:详见赣市府办字[2008]1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投资建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的通知》。
5、请具体明确水电工程中:何种设备或材料是甲供的?
答:详见清单描述中不含主材的只需报安装费,无需报主材。
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2008年12月16日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工程
监理招标答疑
1、监理工期:没指明确间限制?能否具体到开始时间年月日至结束时间年月日?
答: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采用监理费率报价?实行下浮40%是否为上限?招标控制价开标前三天在网上公布?
答:详见招标文件。
3、当所有报价大于或者低于招标控制价的0.6倍时,则本次招标失败。是否指所有投标人报价的总和平均值?还是每个投标人的报价?
答:详见补充通知。
4、外省市优不计分吗?
答:详见招标文件。
5、按照规定监理过外省类似规模的工程,也应该计算业绩?
答:详见招标文件。
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2008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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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3/13 2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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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乌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Ⅱ标段工招标 中 标 公 示

中标公示备案编号:
招标人名称: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联系人电话: 0797-2831262 项目负责人: 赖 赟学
项目名称: 寻乌县污水处理截污管网Ⅱ标段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09 年 3 月 10 日
工程质量要求: 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工程。
经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小组)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位资
质等级 建造师姓名及证号 中标价(元)
第一 新余市珠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贰级 胡小娟
0004776 12979839.00
第二 九江市广安建设工程公司 市政贰级 邵东亮00032171 12979896.10
第三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壹级 崔剑00032649 12980098.22

现初步确定中标排序第 一 的 新余市珠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中标单位。
公示开始时间:2009年3月1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09年3月12日
招标监督单位: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2844180
寻乌县城市投资公司
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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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3/13 2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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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名称: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公司
联系人电话: 0797-2831262 项目负责人: 赖 赟学
项目名称: 寻乌县污水处理截污管网Ⅲ标段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09 年 3 月 10 日
工程质量要求: 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工程。
经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小组)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位资
质等级 建造师姓名及证号 中标价(元)
第一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市政壹级 魏国华9945000 11599088.87
第二 九江广安建设工程公司 市政贰级 邵东亮00032171 11599092.43
第三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壹级 崔剑
00032649 11599350.41

现初步确定中标排序第 一 的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为中标单位。
公示开始时间:2009年3月1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09年3月12日
招标监督单位: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2844180
寻乌县城市投资公司
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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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4/2 1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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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赣州市“去污减排”方案出台 各县污水处理厂今年竣工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4月01日讯)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赣州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出台,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将在今年6月3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第一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将在今年9月3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将在今年12月3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据悉,瑞金、南康、石城、崇义、大余、于都、信丰、上犹等8个县(市)被列入第一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龙南、全南、定南、安远、寻乌、兴国、赣县、会昌、宁都等9个县(市)被列入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有关部门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要抓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中心城区及各县(市)要按时限倒排工期,加班加点,交叉作业,主副同步,保证污水处理厂如期竣工运行。

(来源:赣州晚报,作者:记者胡星,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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