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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7-湖南省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原湖南省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8/4 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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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8-08-01 截止日期:2008-08-28 招标编号:2008-028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岳政发〔2008〕13号文件精神,岳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岳阳市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TOT+BOT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运营商。岳阳市建设局作为项目招标人,已委托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招标项目为两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和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1、岳阳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位于岳阳市南津港五十亩湖处,一期已建成,占地面积81.5亩,污水处理设计能力10万立方米/日;二期计划扩建规模7万立方米/日,占地54亩;总规模17万立方米/日,总占地135.5亩。 2、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发区内康王乡新华村,拟建规模5万立方米/日,占地95亩。 3、目前,项目已通过可行性研究论证、环境评估、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 4、本次招标选定一个投资运营商,由投资运营商出资在我市组建项目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以TOT模式收购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一期项目设施、土地等实物资产产权(办公楼除外),安置原有人员,以BOT模式融资、设计、建设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项目及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营和维护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及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所有设施,进行污水处理业务,按实际污水处理量计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年限期满后将该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岳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并保证其在移交时处于正常运行、正常磨损状态。 5、项目特许经营年限25年(含建设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0万元,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其中,境外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可以其所有者权益(或净资产)方式体现。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近三年的平均货币资金不少于20000万元; 3、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在过去5年内参与过类似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运营工作; 4、投标人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国家甲级(污水)工程设计资质;国家壹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国家相应(生活污水)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有兴趣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可于2008年8月1日~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休息),至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明及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类似项目TOT、BOT合作协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人。招标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将送至投标人提供的地址。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导致未收到招标方通知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联系方式(附后)。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有意参与本项目竟标的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本单位的条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2、投标文件使用汉语编制,壹套正本,肆套副本,并提供光盘两份(word/DWG格式)。 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保函中任一种形式递交。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岳阳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岳阳市五里牌市政务中心四楼),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本项目招标,将于2008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文件、资料等递交时间,以招标方签收的时间为准。 招标人:岳阳市建设局 联系人:沈道义 电 话:0730-8215585 招标代理: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诚 电 话:0730-8296208、13873036388 “......2、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发区内康王乡新华村,拟建规模5万立方米/日,占地95亩。......”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6-22 6:08:34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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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1 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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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吨/日) 项目总投资(万元) 其 中 工程实施起止年限 污水厂投资 管网投资 1 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5 12730 2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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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8 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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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COD减排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利于迅速提高我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它摆上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主体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权威、高效率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迅速把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实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市州政府和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省政府报告“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人事厅省监察厅 省环保局 省物价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施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2010年,全省共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及5500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部分),新增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397万立方米。其中:2008年,建成13个污水处理厂(含2007年基本建成的6个项目,污水处理能力145万立方米/日)和441公里配套管网;2009年,建成7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89.3万立方米/日)和2500公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市城市全覆盖;2010年,建成3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2.7万立方米/日)和2588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各市州、县市区需要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等工作目标,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建设原则 在责任主体上,实行省指导与市州、县市区主导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施负直接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建设负有指导责任。在投入机制上,实行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配套管网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政府投入为主;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引进社会投资为主。在建设方式上,实行厂网分开建设与一体建设相结合。在确保厂网同时建成投入使用,达到规定负荷水平运营的前提下,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原则上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也可实行厂网一体投资建设。在治理方法上,实行城镇全面治理和流域重点治理相结合。要在全面推进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城镇污水的重点治理,开展流域化治理。 三、积极筹措资金 “三年行动计划”所需建设资金,原则上以市州、县市区组织投入为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城市建设维护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优先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要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特别是要积极利用开发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的贷款。三是要加大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力度。省政府已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议各地充分利用该公司在湖南设立的湖南首创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和技术优势,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省将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一是建立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省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共同筹集,专项用于支持各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对各地实际启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管是否已经纳入国家规划,省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支持和配合,统一申报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四、加快前期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抓紧做好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2008年6月底之前要完成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选址,并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的论证工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期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长远建设规划。三是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核准审查等其它工作。前期工作可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统一打捆、统一报批,省直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2009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在2008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其余项目要在2008年底之前完成前期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 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项目,省在政策上给与重点支持。一是所有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省重点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二是保障建设用地。对污水处理厂所需建设用地,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可以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也可以实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让。对配套管网建设临时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三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快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0.8元左右/立方米,形成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价格机制。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省按新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作为事业性收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该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前,全部用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建成投入使用后,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或特许经营合同,向污水处理厂拨付运营(服务)经费。四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和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捆绑在一起,对各地列入省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建设规模计算以奖代补金额,分两次拨付:在项目开工时预拨50%;其余部分,能按时建成的,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全额拨付,不能按时建成的,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以奖代补标准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实行差别对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六、落实工作责任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负领导责任,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市州、县市区要科学合理规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厂网同步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及时达到规定的负荷水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征收拨付,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用贷款还贷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和按时还贷;加大运营监管力度,强化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省建设厅负责“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市州、县市区与战略合作机构的项目洽谈,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的审查,特许经营项目的指导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地按照标准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省发改委负责和协调“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市州、县市区按照总体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进度,做好项目审查,争取国家和外国政府资金,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并下达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查并牵头向银行和战略合作机构推荐项目,指导项目建设,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财政厅负责设立以奖代补资金财政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国家和省专项奖补资金,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筹措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市州、县市区完善开行贷款还贷机制,监督贷款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相关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用地审查和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人事厅负责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标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考核检查。 省监察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检查。 省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查和验收,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监管工作,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验收。 省物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督促各地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要按照项目贷款协议,及时组织资金。 七、严格考核奖惩 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1、建立考核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州政府责任目标,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目标体系,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行考核。各市州政府要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实行督查制度。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省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进行专题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市州政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省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实际减排效果、完成或超额完成COD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度缓慢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八、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力量,搞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现。各市州每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
附件:“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一、2008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开福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花桥污水处理厂,望城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污水处理厂;邵阳市: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娄底市:娄底市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怀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湘潭市: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平江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 二、2009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宁乡污水处理厂,星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株洲市: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醴陵市污水处理厂,茶陵县污水处理厂,攸县污水处理厂,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湘潭市: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二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耒阳市污水处理厂,常宁市污水处理厂,祁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县污水处理厂,衡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南岳区污水处理厂,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汨罗市污水处理厂,湘阴县城污水处理厂,君山区污水处理厂,华容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德山污水处理厂,津市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澧县污水处理厂,桃源县污水处理厂,石门县污水处理厂,临澧县污水处理厂,安乡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桃江县污水处理厂,南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张家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娄底市:涟源市污水处理厂,冷水江市污水处理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双峰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武冈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隆回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县污水处理厂,邵东县污水处理厂,新宁县污水处理厂,洞口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洪江市污水处理厂,靖州县污水处理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溆浦县污水处理厂,麻阳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郴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桂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嘉禾县污水处理厂,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安仁县污水处理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桂东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永州市冷水滩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道县污水处理厂,东安县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蓝山县污水处理厂,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老城区),古丈县污水处理厂,保靖县污水处理厂。 三、2010年建成项目 株洲市:炎陵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铜桥港污水处理厂、松木污水处理厂(一期),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安化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新邵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污水处理厂,城步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沅陵县污水处理厂,芷江县污水处理厂,会同县污水处理厂,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新晃县污水处理厂,通道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宜章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祁阳县污水处理厂,江华县污水处理厂,双牌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桑植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污水处理厂,花垣县污水处理厂,永顺县污水处理厂,泸溪县污水处理厂。 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同步建成。 主题词:城乡建设 设施 计划 通知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2008-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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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6-18 截 止 日 期: 2009-07-07 业主名称: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经批准对康王片区及北片工业园和木里港工业园部分污水管网工程的管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和金凤桥管理处,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57万元,项目内容包括:管材及配件的采购等。共分三个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 :DN300 HDPE双壁波纹管长380米(SN8)、DN400 HDPE双壁波纹管长1870米(SN8)、DN500 HDPE双壁波纹管长443米(SN8)、DN1000 HD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长705米(SN12.5); 第二标段: DN1100 HDPE 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长1850米(SN16); 第三标段: DN1500 钢筋混凝土专用顶管长120米(F型Ⅲ级)。 2 、计划交货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有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报名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投标申请人的注册资金需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 3.2 管材生产厂商应具有生产制造HDPE管材的资质许可; 3.3 生产厂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3.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当期违法记录; 3.5 管材应具有质量检测资质部门出具的经质量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 4 、其他要求 生产厂商近三年来参与国内投标的HDPE管道中标项目不得少于3项,并提供上述3个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其中至少1项为城市排污管网项目,且单项中标合同金额第一标段要求在200万元以上,第二标段要求为400万元以上; 5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派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各投标申请人需提供2份公告中对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类似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工程将严格防止围标串标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报名时地点、时间: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六楼,在市内坐5路、20路、30路、41路、49路、50路车到市政府站下车),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8日~2009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将不受理。 6、开标时间:2009年7月7日9:00时整。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7月7日9:0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岳阳市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 招 标 人: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叶云飞 联 系电话:0730-8720822 招标代理: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六楼 联 系 人:何 强 电 话:0730-8180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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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6/26 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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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顺利 岳阳市开发区环保分局积极推进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环评、可研工作,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获省发改委批准立项,一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远期规划为10万吨。园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系,敷设排污管道29070米,截污干管按远期规划一次建成。污水处理厂选址在岳阳楼区康王乡新华村,一期用地6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49平方米。 (来源:中国岳阳,作者:岳阳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一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远期规划为1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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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7/22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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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7-21 截 止 日 期: 2009-08-04 计划编号: 湘岳开公2009-0002 康王片区及北片工业园和木里港工业园部分污水管网工程的管材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由于本项目段公开招标废标,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受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经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对康王片区及北片工业园和木里港工业园部分污水管网工程的管材政府采购项目段再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成交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 联系人:叶云飞 联系电话:0730-8720822 项目名称:康王片区及北片工业园和木里港工业园部分污水管网工程的管材政府采购项目 三、谈判编号:KFZCTP12-G09057 四、采购内容:DN1500钢筋混凝土专用顶管长120米(F型Ⅲ级)(详见采购项目清单) 五、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和经销商,有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 2.管材生厂商应具有生产制造钢筋混凝土顶管的资质许可;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当期违法记录; 4.管材应具有质量检测资质部门出具的经质量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 六、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注意事项: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和类似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谈判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谈判。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7月21日至8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四楼)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 现金购买 售后不退 联系人:何 强 联系电话:8180786 13507300033 七、答疑: 本项目不安排会议答疑 本项目质疑联系人:柳艳柏 电话:13707309169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8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谈判时间:2009年8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九、监管单位:岳阳市经济开发区采购办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0730-8720901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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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0/11 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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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康王工业园污水主干管玻璃钢夹砂管顶管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首次公告日期:2009年9月25日 3、变更内容: 原公告中“5、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5日9:00时整”现变更为“5、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6日9:00时整”。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9:00时整”,现改为“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6日9:00时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叶云飞 联 系电话:0730-8720822 招标代理: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六楼 联 系 人:何 强 电 话:0730-8180786 监管单位:岳阳市经济开发区采购办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0730-87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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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2/26 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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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包号: 招标机构: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 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结果公告时间: 2009-12-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开标会于2009年12月25日09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政府服务中心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举行,评标委员会通过集体充分评议,就该工程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一标段:第一名:岳阳经济开发区沿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名:岳阳市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岳阳市北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招标公告发布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十天。在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厉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投诉。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21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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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2/26 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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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包号: 招标机构: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 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结果公告时间: 2009-12-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开标会于2009年12月25日09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政府服务中心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举行,评标委员会通过集体充分评议,就该工程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二标段:第一名:岳阳市北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名:岳阳县公用事业公司 第三名:岳阳市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招标公告发布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十天。在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厉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投诉。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216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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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2/26 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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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包号: 开2009- 招标机构: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 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结果公告时间: 2009-12-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岳阳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开标会于2009年12月25日09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政府服务中心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举行,评标委员会通过集体充分评议,就该工程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三标段:第一名:湖南界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名:岳阳市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招标公告发布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十天。在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厉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投诉。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216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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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3/21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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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3-19 截 止 日 期: 2010-03-23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岳阳经济开发区王家河东岸截污主干管工程实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岳阳经济开发区王家河东岸截污主干管工程位于岳阳经济开发区,计划投资约800万,现按一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岳阳经济开发区王家河东岸截污主干管工程,建设长度2000米,工期为30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近三年的类似工程经验; 3)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不良记录,无挂靠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有良好的工程业绩; 3、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定标。 4、报名要求:工程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制度。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凭岳阳市建设网的报名回执到我公司统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不必提供任何其他证明材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再提供相关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外地企业必须要到岳阳建设局市场管理科进行备案。 5、报名时间:2010年3月19日至2010年3月2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3日17:00时,报名时间段内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6、详细工程情况及资格预审办法请见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方式: 0730-8234687 单位: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建设局北院新办公楼四楼(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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