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句容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二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句容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二步工程监理已由句容市行政审批局以句行审投资【2021】2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句容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地点:句容市开发区兆文桥西400米、句容河南侧; 3.2 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0.0万m3/d,二期第二步规模2.5万m3/d 3.3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启动始直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工期暂定360天) 3.4 监理合同估算价:66.01万元 3.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ZJJR202108426002001 句容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二步工程监理 句容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二步工程监理。包括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的监理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及以上; 4.2 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4.3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4.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4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勾选) R无在监工程 □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 个,镇江市外不得有在监工程。 4.4.5 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R不作要求 □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建工程 □无在监工程 4.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发生监理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其他要求: 4.5.1 本工程□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5.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 万元 4.5.3 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4.5.4 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和所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名单(社会保险交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10月、11月、12月)以供审查,(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如为事业单位人员,提供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5.5 投标保证金及时汇入指定帐户(由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各投标单位汇款银行及账号明细进行核实) 5、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0分)、监理方案(18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3分)、类似工程业绩(3分,其中企业0分,总监3分)、奖项(0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9日00:00至2022年2月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5.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09:30:0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8、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招标人:句容市污水处理厂 地 址:句容市 邮 编:212400 联系人:时工 电 话:13775388040 招标代理机构: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句容市华阳东路2-1号 邮 编:2124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11-80772312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732201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句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7322100 技术支持:CA签章办理指南: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51880642、18512527507 (来源:镇江市水利工程行政监督平台,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