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发改投资[2007]334号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建设局(委)、环保局、物价局,自治区农垦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
“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截至2005年,我区已有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贵港、玉林八市和阳朔、临桂县进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其中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四市和阳朔县已经建成投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58.85万立方米。防城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六个地级市和其它县(市)尚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区城市(含县城,下同)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8.8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30个百分点。编制实施《“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建设生态广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实现我区“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以主要江海、重要风景名胜区和饮用水源为重点,以促进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目标,统筹推进一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08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时,全区设区城市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10年,全区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开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全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 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十一五”期间,我区共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65项,日处理污水344万立方米,总投资92.54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55项,日处理污水258万立方米,总投资66.02亿元;续建项目10项,日处理污水86万立方米,总投资26.52亿元。 (一)新开工项目实施方案 1、2006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柳州市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柳州市阳和污水处理工程共2项,日处理污水27.5万立方米,总投资6.43亿元。 2、2007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河池市污水处理工程、百色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网管配套一期工程、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贺州市污水处理工程、来宾市城东污水处理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6项,日处理污水61万立方米,总投资14.92亿元。 3、2008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东兴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9项,日处理污水67万立方米,总投资17.28亿元。 4、2009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贵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2项,日处理污水83.5万立方米,总投资22.46亿元。 5、2010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合浦县望州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浦北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6项,日处理污水19万立方米,总投资4.93亿元。 (二)续建项目实施方案 “十一五”期间,我区共有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钦州、贵港、玉林七市和临桂、兴安县污水处理设施续建项目10项,日处理污水86万立方米,总投资26.52亿元。至2006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2.5亿元。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桂林市西城污水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处理设施要在2007年建成投产,其他6座污水处理厂要在2008年、2009年建成投产。 (三)项目建成投产方案 1、2007年,建成投产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桂林市西城污水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钦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8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1座,总污水处理能力96.85万立方米/日。 2、2008年,建成投产柳州市龙泉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柳州市白沙污水处理厂、河池市污水处理工程(一期)、百色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配套一期工程(城市建成区部分)、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防城港污水处理厂(一期)、贺州市污水处理工程、来宾市城东污水处理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4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6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23座,总污水处理能力172.85万立方米/日。 3、2009年,建成投产柳州市拉堡污水处理工程、桂林市雁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一期工程、陆川县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8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7.5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座,总污水处理能力230.35万立方米/日。 4、2010年,建成投产柳州市阳和污水处理工程、平南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2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5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49座,总污水处理能力295.35万立方米/日。 5、2011年,建成投产贵港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鹿寨县污水处理厂、博白县污水处理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2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5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1座,总污水处理能力344.85万立方米/日。 6、2012年,建成投产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梧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5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8万立方米/日。全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64座,总处理污水能力392.85万立方米/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协调组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项目建设,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发展改革、建设、环保、物价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组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筹措和投入力度,抓紧开展污水处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批核准等工作,列入《实施方案》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在计划开工年份的上一年完成设计工作。 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尽快完善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新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与城市道路、小区建设等工程统筹考虑,同步实施。 (三)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放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和经营市场,推广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各地要将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式、运营年限、污水处理指标要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优惠政策、可能存在风险等向社会公告,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授予特许经营权限。 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承包现有污水处理厂的经营,允许获得经营权的企业对污水处理厂原有人员进行重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重组后的富余人员进行妥善安排。 (四)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列入《实施方案》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地方,都要在2007年底前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到的污水处理费要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及管网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污水处理费的开征标准原则上不能低于0.5元/立方米,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审批。项目投产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要逐步调整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对暂时不能保本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当地政府要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外,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投入。要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集中财力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加强与银行的衔接和沟通,主动向银行推荐项目,扩大信贷投资规模。要鼓励和积极引进社会投资采用BOT、BT、TOT等方式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现有污水处理厂要逐步实行股权或经营权转让,回收的资金再投入新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六)落实目标责任制。为明确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目标实现,各地要制定项目建设各环节目标计划,把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化,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努力推进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项目审批核准、争取国家投资补助、投资计划下达、统计、监督检查等工作,建设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推进体制改革等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化学需氧量和减排总量的核准等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监督污水处理收费的开征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征地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污水处理费征收、项目实施等工作,项目业主负责具体实施项目建设。 (七)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要建立项目建设月报制度,各市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农垦局要在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771-2328815,传真:0771-2328817,电子邮件地址:qfgwtzc@126.com。 附件:1、“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表 2、“十一五”广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2007-07-02) “......5、2010年开工项目。开工建设合浦县望州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浦北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6项......”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10-23 上午 05:53:09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