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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7/4 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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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投81亿治污为三峡库区送清澈水质 为流清水润长江,“十一五”期间,四川预计投入81.51亿元治污。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1月31日印发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将四川20个城区列为三峡库区影响区、14个市(州)有关县(市、区)列为三峡库区上游区,在“十一五”期间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为三峡库区输送达到Ⅱ类标准的清澈水质。 《规划》把省内的简阳市污水处理厂、南溪县污水处理厂、旺苍县污水处理厂等56个污水处理厂纳入建设规划,到2010年建设管网603公里,估算总投资约41亿元,形成日处理规模112.8万吨污水处理能力。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还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投产3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 《规划》估算投资10.7亿元,用于完成43项城镇垃圾处理建设,形成日处理垃圾能力5635万吨。据悉,在启动三峡库区影响区、上游区重点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将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运作。 “十一五”期间,将投资约29.3亿元对省内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酿酒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四川红光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废水综合治理项目、泸州化工有限公司氨氮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等103个造纸、化工、酿造、制药等行业进行污染治理。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作者:张德良、实习记者雷浩然,2008年02月14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8-10-29 下午 11:07:11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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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近82亿元治污 为三峡输送新鲜“血液” 投资80余亿元,给三峡库区输送新鲜“血液”。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局获悉,国家正式印发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将我省20个城区列为三峡库区影响区、14个市(州)有关县(市、区)列为三峡库区上游区,在“十一五”期间,总预计投入81.51亿元,开展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为三峡库区输送II类水质。“通过治理,到2010年,我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此举无疑将为我省构建“生态四川、绿色天府”的目标注入一剂“强心针”。 两年内我省将建污水管网603公里 依据《规划》,将我省资阳市简阳市污水处理厂、宜宾市南溪县污水处理厂、广元市旺苍县污水处理厂、眉山市洪雅县污水处理厂、南充市仪陇县污水处理厂等56个污水处理厂纳入了建设规划。据悉,到2010年我省将建设管网603公里,形成日处理规模112.8万吨污水处理能力。而对于规划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规划》中也进行了严格界定,据悉,今后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排入封闭或半封闭水体,而所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投产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 与此同时,在规划范围内的城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规划》明确到2010年要完成43项城镇垃圾处理建设,估算投资107440万元,形成日处理垃圾能力5635万吨。 [解读]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划》要求所有已建成和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城镇,必须尽快落实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营。与此同时,要启动库区、影响区重点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运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采取“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对项目质量和资金的监督管理。 年底前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实现持证排污 在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厂的同时,还要严格控制流域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持证排污”!对此《规划》要求,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2008年底前,规划区域内国家水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实现持证排污,在指定位置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与此同时,要按期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依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投资约29.3亿元对我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酿酒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四川红光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等在内的103个造纸、化工、酿造、制药等行业进行污染治理,产业优化升级,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依法按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据统计,在项目实施后,我省每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4.7万吨。 [解读]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以及工业污染的治理,到2010年,我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其中:影响区长江干流达到Ⅱ类;金沙江水质达到Ⅱ类;岷江、嘉陵江入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沱江入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次级入库河流水质达到Ⅲ类;21条污染较重的次级河流实现河流水质功能要求。 (来源:成都日报,作者:张德良、记者李凌翌,2008年0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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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节能减排实行目标考核 11家工业企业今年年底完成治理任务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召开五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对减排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和单项考核,实行减排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会议要求,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督促县区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力争2008年二季度苍溪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列入国家《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两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旺苍县污水处理厂、剑阁县污水处理厂)今年年底前争取开工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结合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采用先进的处理工艺,在13个重点乡镇实施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推动乡镇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工程治理。对纳入省政府挂牌整治的11家工业企业、7家畜禽养殖企业,在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将采取限产、停产、关闭等措施。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张厚美,2008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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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加快建设灾后市政重点工程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7月3日讯)近来,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规划和建设局在全力抓好抗震救灾难快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一是红军城一期开发市政项目、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生态岛项目、橡胶拦水坝项目、嘉川红旗坝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招标、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重新启动。二是城市供水管网西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在建市政重点工程相继复工。三是红军城一期C、D区拆迁已有近10家初步达成拆迁协议。四是摩尔鹏达、水岸华庭、红军城一期开发AB区等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正申请专家安全鉴定后陆续复工。五是城市供水供气安全优质,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逐步恢复,地震损毁的市政环卫设施已陆续修复投入使用,损毁的绿化园林苗木正在重新补植。 (来源:中国建设报,作者:陈廷军、邓毅,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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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7/4 2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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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7-03 截 止 日 期: 2008-07-08 项目编号: 2008070301 项目名称: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截止时间: 2008年07月08日15时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08]445号。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 应至少具有 1 个 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 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7.9.3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 40 分。 比选文件在 /和《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发售,比选文件收费为:网下 /元(人民币),网上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网络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购买比选文件特别规定”的要求购买(可以网下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 2008年07月03日 起至 2008年07月08日 15时截止(上班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 2008年07月09日09时30分 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过期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时, 应当 出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否则,代理申请书不予接收。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 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欧继川 联系地址: 旺苍县东河镇学道街69号 联 系 人: 高德文 联系电话: 0839-4313789、13808124787 传 真: 0839-420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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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7-03 截 止 日 期: 2008-07-08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政策函[2008]445号。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 应至少具有 1 个 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 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7.9.3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 40 分。 比选文件在 /和《四川日报》网站发售,比选文件收费为:网下 /元(人民币),网上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网络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购买比选文件特别规定”的要求购买(可以网下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 2008年07月03日 起至 2008年07月08日 15时截止(上班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 2008年07月09日09时30分 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过期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时, 应当 出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否则,代理申请书不予接收。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 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欧继川 联系地址: 旺苍县东河镇学道街69号 联 系 人: 高德文 联系电话: 0839-4313789、13808124787 传 真: 0839-420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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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0/29 1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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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0-29 截 止 日 期: 2008-11-03 项目编号: 2008102962 项目名称: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9日 截止时间: 2008年11月03日15时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政策〔2008〕873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广发改政策备〔2008〕26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项目名称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 旺苍县嘉川镇庆寨村4组的污水处理厂及旺苍县城区的配套污水截流干管 实施时间 详细勘察、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一期规模1.5万吨/日,二期规模3.0万吨/日,投资估算5200万元 建设资金 四川省投资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 ; (3)其他要求: ①拟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②2000年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 (4)本项目 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8年10月29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8年11月03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四川宏信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旺苍县支行新华街分理处 账 号: 28320104000567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勘察设计1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138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8年11月04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旺苍县东河镇学道街69号)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 旺苍县东河镇学道街69号 邮 编: 6282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198245199 传 真: 0839-4313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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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3-11 截 止 日 期: 2009-03-16 项目编号: 2009031112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9]51号之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不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 2 个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对招标代理机构按“ 7 . 9 . 3 招标代理机构总体评价”,比选人规定本项目的分数(C)为40 分。 比选文件在/和《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发售,比选文件收费为:网下/元(人民币),网上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网络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购买比选文件特别规定”的要求购买(可以网下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09年03月11日 起至2009年03月16日 15时截止(上班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2009年03月17日09时30分 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过期不予接收。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时,应当 出示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否则,代理申请书不予接收。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 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旺苍县“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投标中心(旺苍县政府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欧继川 联系地址: 旺苍县“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投标中心(旺苍县政府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9-4220293 传 真:0839-4220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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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5-04 截 止 日 期: 2009-06-02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 监理及 9.94 公里截污干管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投资[2009]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09]5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311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鼎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旺苍县城区规划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 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1.5万吨,厂外截污干管沿东河敷设,全长15公里 。 2.3 建设工期: 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全部监理及 厂外截污干管约9.94公里敷设 施工。 2.5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监理标段: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施工标段: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厂外截污干管约9.94公里敷设 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5 月 5 日至 2009 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旺苍县“5.12”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投标中心(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不要求)。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请与招标人联系。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6 月 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成都市银丝街2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 旺苍县“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投标中心(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 邮 编: 628200 联 系 人: 张 先生 电 话: 0839-4220195 传 真: 0839-42201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鼎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育才路东291号 邮 编: 628017 联 系 人: 赵 先生 电 话: 0839-3262198 传 真: 0839-3262808 (1)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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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16 2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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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11-16 截 止 日 期: 2009-12-11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9]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旺苍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9]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3111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鼎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旺苍县城区规划范围内。 2.2建设规模: 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1.5万吨,厂外截污干管沿东河敷设,全长15公里。 2.3建设工期: 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土建施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2月11日 09点00分,地点为成都市银丝街2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旺苍县“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投标中心(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 邮 编:6282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39-4220195 传 真:0839-42201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鼎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育才路东291号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839-3262198 传 真:0839-3262808 2009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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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2/8 2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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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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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12-08 截 止 日 期: 2010-01-07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9]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自控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9]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3111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鼎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城区规划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污水处理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污水1.5万吨,厂外截污干管沿东河敷设,全长15公里。 2.3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及自控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生活污水)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旺苍县“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投标中心(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政务中心三楼报名处)或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wcxzbtb.cn,网上报名不需提供相关证件)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运营资质不要求)。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请与招标人联系。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银丝街2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投标中心(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政务中心四楼) 邮 编:6282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9-4220195 传 真:0839-42201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鼎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育才路东291号 邮 编:628017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39-3262198 传 真:0839-3262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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