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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6-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7/4 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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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7-02 截 止 日 期: 2008-07-07 项 目 编 号: 2008070236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7]673号之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 应至少具有3个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代理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到四川日报网站 报名,邀请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07月02日网上发出邀请函起至2008年07月07日15时 截止。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 2008年07月08日10时30分 在 攀枝花市发改委 公开举行随机抽取仪式,随机选择二家招标代理机构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到现场监督。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荆建华 地 址:攀枝花市人民街267号 联系人:韩猛 电 话:0812-3332027 传 真:0812-3352667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1-4 上午 05:27:21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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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7/5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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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投资经营招标公告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7]673号),现采用 BOT 形式国内公开招标,选择投资合作伙伴,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建筑规模:建设总规模日处理2万吨生活污水(其中一期1万吨,二期1万吨,厂外截污管道6.025公理)。 建设地点: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 项目拟投资:一期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内投资2400万元) 建设工期:4年(一期工程一年内完成)。 污水处理工艺:改良型A2O微孔曝气氧化沟工艺 2、经营期限:20至25年,具体期限双方协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凡具有承担该工程厂内建设投资资金,有建设、管理和经营人员、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均可报名。 (2)建设或运行过两个以上A2O微孔曝气氧化沟工艺、kass工艺或硅藻精土处理工艺,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的企业。 4、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3)银行资信证明或对帐单,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4)公司情况及业绩介绍 5、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招 标 人:米易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攀枝花市米易县府城路8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孙先生 联系电话:0812-8175457 (来源:米易县公众信息网,2008-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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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7/7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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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7-02 截 止 日 期: 2008-07-07 项目编号: 2008070236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7]673号之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 应至少具有 3 个 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 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代理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报名,邀请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8年07月02日 网上发出邀请函起至 2008年07月07日15时 截止。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 2008年07月08日10时30分 在 攀枝花市发改委 公开举行随机抽取仪式,随机选择二家招标代理机构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到现场监督。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 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荆建华 联系地址: 攀枝花市人民街267号 联 系 人: 韩猛 联系电话: 0812-3332027 传 真: 0812-3352667 2008年07月02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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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7/20 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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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7-17 截 止 日 期: 2008-08-11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投资[2007]673号”文核准有关招标事项,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施工图设计招标。 具体内容: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送审、技术要求及规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二、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2.建设规模及内容: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万吨,公共设施等配套工程按远期实现日处理污水2万吨建设,处理工艺为改良型A2O微孔曝气氧化沟;厂外截污管道全长13.5公里,沿安宁河西城区和东城区主街道铺设,管径为DN300-DN800。 3.项目总投资:约3400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地方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 5.建设地点:米易县攀莲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有同类工程业绩。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资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审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计资质证书(审原件,留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项目负责人为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各专业负责人为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审原件,留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150元/本,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发出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7月18 日 至 2008年7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米易县城市管理局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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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5 2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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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9-05 截 止 日 期: 2008-09-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7]6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地方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米易县攀莲镇; 2.2建设规模: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万吨,公共设施等配套工程按远期实现日处理污水2万吨建设,处理工艺为改良A²O微孔曝气氧化沟;厂外截污管道全长13.5公里,沿安宁河西城区河东城区主街道铺设,管径为DN300-DN800;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监理; 2.5本项目工程施工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厂区土建工程;二标段为厂外管道施工;三标段为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监理为一个标段即为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市政或房建专业)或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工民建或给排水专业)资质证书(三标段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要求为机电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自2005年以来承担并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市政工程施工;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05、2006、2007)企业无亏损,财务报表应经审计;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自2004年以来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市政工程的监理; 4.总监应持有总监证、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工程师职称;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人员岗位证齐全。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要求压证施工; 5.财务状况良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 9 月 8 至 2008 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在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处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监理标段: (1)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人民街267号 地 址:广安市金安路16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黎先生、谢女士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女士 电 话:0812-8175457、0812-3332027 电 话:13880747479、13084448729 传 真:0812-3352667 传 真:0826-2344939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行营业部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77011015201090000144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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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0/20 2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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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0-20 截 止 日 期: 2008-1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 [2007]67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地方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米易县攀莲镇 ; 2.2 建设规模: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万吨,公共设施等配套工程按远期实现日处理污水2万吨建设,处理工艺为改良A ² O 微孔曝气氧化沟;厂外截污管道全长13.5公里,沿安宁河西城区河东城区主街道铺设,管径为DN300-DN800;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 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3 . 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机电专业)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自2005年以来承担并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市政工程施工; 3.7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05、2006、2007)企业无亏损,财务报表应经审计;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上述资格要求(3.3条除外);2)、设备采购商须具备:(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 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4 .招标文 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 10 月 21 日至 2008 年 10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 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处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人民街267号 地址:广安市金安路16号 联系人: 黎 先生、谢女士 联系人: 刘 先生 电话: 0812-8175457、0812-3332027 电话: 13408503766 传真: 0812-3352667 传真: 0826-2344939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行营业部 账号: 7701101520109000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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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10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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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环评单位业绩考核榜(2)(排名不分先后) 评价单位 项目名称 专家评分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 76.80 (来源:四川省环保局环评处,200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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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12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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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1-11 截 止 日 期: 2008-11-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 [2007]67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地方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米易县攀莲镇 ; 2.2 建设规模: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万吨,公共设施等配套工程按远期实现日处理污水2万吨建设,处理工艺为改良A 2; O 微孔曝气氧化沟;厂外截污管道全长13.5公里,沿安宁河西城区河东城区主街道铺设,管径为DN300-DN800;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 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3 . 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或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机电专业)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自2005年以来承担并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市政工程施工; 3.7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05、2006、2007)企业无亏损,财务报表应经审计;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上述资格要求(3.3条除外);2)、设备采购商须具备:(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 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4 .招标文 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 11 月 12 日至 2008 年 11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处 持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若是联合体则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单位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提交原件外,其余证件必须出示原件并留相应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法人单位鲜章)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人民街267号 地 址:广安市金安路16号 联系人: 黎 先生、谢女士、彭先生 联 系 人: 田 女士 电话: 0812-8175457、0812-3332027 电 话: 13551614128 传真: 0812-3352667 传 真: 0826-2344939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行营业部 账号: 7701101520109000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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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3-31 截 止 日 期: 2009-04-03 项目编号:20090331A2 所属地区:攀枝花 项目名称: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道跨河段围堰工程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1日 截止时间:2009年04月03日15时 一、 本项目经 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米发改[2009]79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米发改[2009]比选备案第22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米易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道跨河段围堰工程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 米易县城南电站下游约1KM处 实施时间 4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管道跨河段围堰建设 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其他 采用A方式提交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工程名称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道跨河段围堰工程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2006年至今,类似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两个(施工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川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9年03月31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9年04月03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米易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 四川省米易县农行 账 号: 14710104000504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64.52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9年04月07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米易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会议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米易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9号 邮 编: 617200 联 系 人: 杨 华 联系电话: 0812-8175457 传 真: 0812-8175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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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7-28 截 止 日 期: 2009-07-31 项目编号: 2009072860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一、 本项目经 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米发改[2009]173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米发改[2009]比选备案第56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米易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 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 实施时间 25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厂区绿化:厂区围墙及道路 建设资金 中央国债资金 其他 采用A方式提交保证金转账时应要求转出银行注明“米易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保证金”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厂区围墙、道路及绿化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2006年至今,类似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两个(施工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川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9年07月28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9年07月31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米易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 四川省米易县农行 账 号: 14710104000504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84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9年08月03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米易县人民政府109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选人(全称): 米易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9号 邮 编: 617200 联 系 人: 杨华 联系电话: 0812-8175457、3352948 传 真: 0812-8175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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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19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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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11-18 截 止 日 期: 2009-11-23 项 目 编 号: 2009111865一、 本项目经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投资[2007]673号文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米发改[2009]比选备案第79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米易县攀莲镇水塘村 实施时间:2009年11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COD在线监测仪;COD在线监测仪内管线、接头;硫酸阀;国产试剂;氨氮全自动在线分析仪;维护包;国产试剂;在线式水质自动采集器;数采仪;信号分配器;环保局验收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地方配套 其他:采用A方式提交保证金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货物1 米易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无; (3)其他要求: a、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b、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类项目。 c、产品必须是通过环保及建筑安装质检等部门检测合格。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9年11月1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9年11月23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商行米易支行 账 号: 7745101520109000003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货物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352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9年11月2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攀枝花市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攀枝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人民街267号 邮 编: 617000 联系人: 韩猛 电 话: 0812-3332027 传 真: 0812-3333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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