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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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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6/30 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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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新聚力推进“两区”建设

日前,永新县工业园的工地上机声隆隆,该县正热火朝天地填土方、铺水泥、建厂房,处处充满生机活力。

为确保项目有人抓、有人管,永新县把“两区”建设细化为60个项目,对每个项目都明确了一名主抓县领导和项目责任单位,提出了年度建设任务和目标。并且,建立以“县为主体,互为补充”的工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明确规模工业的创办、承接和服务主要依靠县本级和工业部门,一般工业主要依靠乡镇和非工业部门。此外,该县确立了“以项目论英雄,以项目论业绩”的考核机制,把“两区”项目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目前,该县城北袍田新区建设已全面启动,皮革企业集团和污水处理厂正如火如荼筹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已全面铺开,返乡创业园正在加紧建设。

(来源:井冈山报,作者:贺大庆,2008-6-14)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11-7 上午 03:57:4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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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7 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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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永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江西永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项目概要

该项目拟建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园区。永新县工业园区属江西省省级开发区、江西省省级民营科技园,坐落在埠前镇小屋岭,浙赣线分文铁路、圳永公路和即将动工建设的泉州到南宁高速公路贯穿其中。工业园区分为五个区域布置:小屋岭工业园区、电子企业工业园、皮革工业园区、铜业生产园区及化工工业园区。目前园区部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经过简单处理直接排放,对水体造成较大程度的污染,为此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拟在该园区内投资建设江西永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占地40亩,工程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远期总规模为2万吨/日,本次评价只对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进行评价。项目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项目资料初步分析――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内容――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发布公告收集公众意见(一次公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现场监测――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对策分析综合论证――汇总分析公众意见――提出减缓环境影响建议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二次公示——专家评审——环保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处理工艺可行性、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项目投入正常生产运营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项目环境风险的可接受程度;分析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是否支持;

(2)公众对项目周边环境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项目经环保治理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弥补环境影响;

(5)公众关注的其它事项;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梁怀志

联系方式:0791-88156509    传真: 0791-88156518

电子信箱:lianghuaizhi@cecep.cn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吕冬

联系方式:025-86998879     传真: 025-68661189

电子信箱: khhbhg3@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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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7 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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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永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江西永新工业园区污水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拟建于江西省永新县工业园区分文铁路东南侧(江丽水泥厂生产区对面),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N27°1′20″,E114°18′7″,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沉淀池、氧化沟、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近期建设处理规模1万吨/日,远期处理规模2万吨/日。项目占地约40亩,服务范围为永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工艺,物化段为调节池+混凝沉淀工艺,核心生化段为水解酸化+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出水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污泥脱水采用浓缩带式脱水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和固废污染。项目施工期粉尘主要来自于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挖土时抽取的泥浆废水、材料冲洗和混凝土养护产生大量冲洗水、大量施工机械在作业和维修中可能发生油料外溢、渗漏,经雨水冲刷而影响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多种施工机械,特别是混凝土搅拌浇筑,渣土、建材运输等;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挖出的土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

(1)废气:主要无组织恶臭气体,在格栅间、水解酸化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区域产生。污水处理厂的恶臭逸出量大小,受污水量、BOD负荷、污水中DO、污泥量及堆存量、污染气象特征等多种因素影响。

(2)废水:主要是各处理单元的冲洗废水和厂区办公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消毒处理后排入溶江,最终汇入禾水河,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和厂区的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脱水机、空压机等,噪声值约80~90dB(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等应加防起尘的措施,挖出的土壤等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要采用防止散落和尘土飞扬的措施,减少工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昼间时段,如需夜间施工,须提前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或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如搅拌机(车)、临时加工车间、建筑料场等相对集中,并尽可能布置于远离周边声敏感点处;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造若干简易泥浆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加强各处理系统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减少恶臭气体散发量。各恶臭污染源及污泥处理单元应尽量远离厂界围墙,在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使恶臭强度衰减,以确保厂界恶臭浓度满足环境标准的规定。项目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为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做好进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没有规定限值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凡有国家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加强运营期管理和设备的维护等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杜绝发生废水事故排放。

(3)固体废物:剩余污泥建议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时先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剩余污泥,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等外运统一处置。与城市垃圾一并进行卫生填埋。

(4)噪声:在配置隔声罩、消声器等设施后,使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址合理可行性。项目产生的恶臭、废水、噪声等采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治理,能够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大幅度削减工业园区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的建设对改善溶江、禾水河地表水环境影响是积极、有利的,得到大部分公众的支持。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对项目主要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即2月22日—3月7日。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服务。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梁怀志

联系方式:0791-88156509    传真: 0791-88156518

电子信箱:lianghuaizhi@cecep.cn

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吕冬

联系方式:025-86998879     传真: 025-68661189

电子信箱: khhbhg3@163.com

公告发布时间:20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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