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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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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6/25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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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永兴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7年12月28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辉球


加强环境监管和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积极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动工兴建,抓好配套设施建设。

(来源:永兴县发改局,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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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25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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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将用一年的时间建设好城区污水处理厂
 
6月4日,记者从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调度会上获悉,我县将在2009年10月前,建设一个日处理污水4万吨规模的污水处理厂。

该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万吨,一期工程按日处理2.5万吨的标准建设。配套管网长度44公里,经过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目前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可研报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今年9月下旬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和配套管网将正式开工建设,2009年10月污水处理工程将全面竣工,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县委常委、副县长韦华在会上指出,此次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抽调人员要随叫随到,并给予全力支持,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传洲、县政协副主席许乙姣出席会议,并为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

(来源:永兴电视台,作者:何冰卉,2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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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25 1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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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建设规模: 设计规模:污水厂日处理2.5万吨,管网总
投资额: 6520 (万元) 
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范围: 1.本工程设计方案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与监督;2.协助业主进行规划调整设计及规划报建等。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是分支机构或挂靠单位;
2.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废水)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设计乙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历2个以上(含2个);
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行业高级职称且必须主持过中型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工作2个以上(含),为本单位固定人员;
5.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专业人员的能力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报名方式:
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请提供介绍信、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以上各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报名时间内节假日不休息)

其它说明: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工期要求: (天) 
报名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 2008年6月25日8:00到2008年6月29日17:30
联 系 人: 王诚芳 
联系电话: 0735-2150900 13607354379 
代理机构: 郴州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建设局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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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8 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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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COD减排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利于迅速提高我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它摆上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主体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权威、高效率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迅速把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实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市州政府和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省政府报告“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人事厅省监察厅 省环保局 省物价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施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2010年,全省共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及5500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部分),新增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397万立方米。其中:2008年,建成13个污水处理厂(含2007年基本建成的6个项目,污水处理能力145万立方米/日)和441公里配套管网;2009年,建成7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89.3万立方米/日)和2500公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市城市全覆盖;2010年,建成3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2.7万立方米/日)和2588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各市州、县市区需要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等工作目标,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建设原则
  在责任主体上,实行省指导与市州、县市区主导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施负直接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建设负有指导责任。在投入机制上,实行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配套管网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政府投入为主;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引进社会投资为主。在建设方式上,实行厂网分开建设与一体建设相结合。在确保厂网同时建成投入使用,达到规定负荷水平运营的前提下,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原则上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也可实行厂网一体投资建设。在治理方法上,实行城镇全面治理和流域重点治理相结合。要在全面推进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城镇污水的重点治理,开展流域化治理。
  三、积极筹措资金
  “三年行动计划”所需建设资金,原则上以市州、县市区组织投入为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城市建设维护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优先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要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特别是要积极利用开发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的贷款。三是要加大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力度。省政府已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议各地充分利用该公司在湖南设立的湖南首创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和技术优势,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省将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一是建立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省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共同筹集,专项用于支持各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对各地实际启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管是否已经纳入国家规划,省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支持和配合,统一申报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四、加快前期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抓紧做好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2008年6月底之前要完成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选址,并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的论证工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期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长远建设规划。三是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核准审查等其它工作。前期工作可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统一打捆、统一报批,省直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2009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在2008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其余项目要在2008年底之前完成前期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
  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项目,省在政策上给与重点支持。一是所有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省重点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二是保障建设用地。对污水处理厂所需建设用地,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可以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也可以实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让。对配套管网建设临时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三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快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0.8元左右/立方米,形成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价格机制。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省按新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作为事业性收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该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前,全部用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建成投入使用后,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或特许经营合同,向污水处理厂拨付运营(服务)经费。四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和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捆绑在一起,对各地列入省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建设规模计算以奖代补金额,分两次拨付:在项目开工时预拨50%;其余部分,能按时建成的,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全额拨付,不能按时建成的,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以奖代补标准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实行差别对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六、落实工作责任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负领导责任,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市州、县市区要科学合理规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厂网同步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及时达到规定的负荷水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征收拨付,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用贷款还贷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和按时还贷;加大运营监管力度,强化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省建设厅负责“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市州、县市区与战略合作机构的项目洽谈,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的审查,特许经营项目的指导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地按照标准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省发改委负责和协调“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市州、县市区按照总体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进度,做好项目审查,争取国家和外国政府资金,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并下达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查并牵头向银行和战略合作机构推荐项目,指导项目建设,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财政厅负责设立以奖代补资金财政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国家和省专项奖补资金,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筹措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市州、县市区完善开行贷款还贷机制,监督贷款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相关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用地审查和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人事厅负责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标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考核检查。
  省监察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检查。
  省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查和验收,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监管工作,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验收。
  省物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督促各地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要按照项目贷款协议,及时组织资金。
  七、严格考核奖惩
  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1、建立考核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州政府责任目标,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目标体系,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行考核。各市州政府要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实行督查制度。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省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进行专题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市州政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省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实际减排效果、完成或超额完成COD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度缓慢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八、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力量,搞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现。各市州每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
  

附件:“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一、2008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开福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花桥污水处理厂,望城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污水处理厂;邵阳市: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娄底市:娄底市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怀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湘潭市: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平江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
  
二、2009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宁乡污水处理厂,星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株洲市: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醴陵市污水处理厂,茶陵县污水处理厂,攸县污水处理厂,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湘潭市: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二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耒阳市污水处理厂,常宁市污水处理厂,祁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县污水处理厂,衡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南岳区污水处理厂,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汨罗市污水处理厂,湘阴县城污水处理厂,君山区污水处理厂,华容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德山污水处理厂,津市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澧县污水处理厂,桃源县污水处理厂,石门县污水处理厂,临澧县污水处理厂,安乡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桃江县污水处理厂,南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张家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娄底市:涟源市污水处理厂,冷水江市污水处理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双峰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武冈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隆回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县污水处理厂,邵东县污水处理厂,新宁县污水处理厂,洞口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洪江市污水处理厂,靖州县污水处理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溆浦县污水处理厂,麻阳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郴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桂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嘉禾县污水处理厂,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安仁县污水处理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桂东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永州市冷水滩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道县污水处理厂,东安县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蓝山县污水处理厂,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老城区),古丈县污水处理厂,保靖县污水处理厂。
  
三、2010年建成项目
株洲市:炎陵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铜桥港污水处理厂、松木污水处理厂(一期),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安化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新邵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污水处理厂,城步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沅陵县污水处理厂,芷江县污水处理厂,会同县污水处理厂,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新晃县污水处理厂,通道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宜章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祁阳县污水处理厂,江华县污水处理厂,双牌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桑植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污水处理厂,花垣县污水处理厂,永顺县污水处理厂,泸溪县污水处理厂。
  
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同步建成。
 
主题词:城乡建设 设施 计划 通知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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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0/12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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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湖南(上海)投资洽谈活动周招商项目目录
......
3、城市基础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单位 总投资(万美元) 联系人 电话
......
58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 建设一座规模为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与污水处理厂规模配套的3万吨/日的污水提升泵站及泵站与污水厂之间的管道;输供电线路及设备;污水处理后尾水回用处理设施。 郴州市永兴县城市管理局 1200 王诗顺 13875577099
......
(来源:www.rednet.cn红网,200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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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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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依据 郴发改[2008] 167号文件批准,永兴县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的国内外公开招标,选择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BOT模式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法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BOT模式项目法人招标
招 标 人: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计单位: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m3/d。(一期建设规模)
项目位置:永兴县城关镇铜角村彭家组
二、招标范围和特许经营期
1 、经永兴县人民政府同意,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本项目污水处理业务,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债务偿还,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永兴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2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5-28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持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废水类)正式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过去5年中,投标人必须在境内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的投资、建设和良好运营两年及以上的项目业绩及经验(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如合同和用户意见书)。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资产负债及企业信用状况良好(附2005、2006和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
5 、承诺中标后在永兴县成立注册资金4000万元的项目公司。
四、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述时间和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3日 至2008年10月17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湖南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室)(郴州市香雪西路6号)
五、报名时须提供如下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③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⑤银行资信证明、⑥近三年财务报表、⑦类似项目BOT合作协议等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袁孔斌(电话:0735-5524198 13307355006)
李 磊(电话:0735-5520780 13875523078)
地 址:永兴县城管办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香雪西路6号
联系人:曹苏苏
电话/传真:0735-2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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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1-11
截 止 日 期: 2008-11-18
建设单位: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地点: 永兴县城关镇铜角湾村彭家组
建设规模: 约12万方
质量要求: 合格
投资额:81.906314 (万元)
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土石方工程,详见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

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三级、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报名方式: 1、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有效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五大员证(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永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2、外地企业报名时请提供企业所在地建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填写外地建筑企业入郴登记备案表,表格请到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网址:www.czcin.com),并到郴州市建设局市场科办理外地建筑企业入郴登记备案手续;3、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合理定价为819063.14元;4、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工期要求: 30 (天)
报名地点: 永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1日 8:00 到 2008年11月18日17:00
联 系 人: 杨敏、邓主任
联系电话:15807357166 0735--7540067
代理机构: 郴州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永兴县建设局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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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加 入 日 期: 2008-12-26
截 止 日 期: 2009-01-04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厂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工程名称: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建设;建设地点:永兴县城关镇铜角湾村彭家组;资金来源:国有投资;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2.5吨;工程概算:约1650万元;项目批准文号:郴发改[2008]167号文。
招标范围:办公综合楼、提升泵站、二沉池、DEST池、设备房、预处理系统等土建工程
企业资质:1.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造师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经理具有相应资格三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报名方式:1、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有效介绍信、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2、外地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填写《外地建筑企业入郴登记表》,表格格式请在“郴州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下载,并到郴州市建设局市场科办理好外地建筑企业入郴备案手续,再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到永兴县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3、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07)102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关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规定。本项目合理定价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售。
报名地点:永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时间:2008年 12 月26日8:00时~2009年1 月4 日16:30时止
联 系 人:曹苏苏 邓志全
电话: 13574550094 0735-754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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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1-05
截 止 日 期: 2009-01-12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厂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依据 郴发改[2008] 167号文件批准,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开择优选择该项目的承包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 标 人: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名称: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厂区基本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污水2.5万吨/日处理
建设地点:永兴县城关镇铜角湾村彭家组
二、招标范围
办公综合楼、提升泵站、二沉池、Dest池、设备房、预处理系统。
三、投标人的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述时间和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月6日8:00 时起至2009年1月12日17:30时止(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永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兴县城干劲东路68号)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如下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①有效介绍信②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原件⑧五大员证等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外地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填写《外地建筑企业入郴登记表》(表格格式请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并到郴州市建设局市场科办理好外地建筑企业入郴备案手续,再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到永兴县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六、评标方法:采用湘建建(2007)102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抽取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关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规定。本项目合理定价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售。
八、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九、联系人:胡莞羚 邓志全 电话:0735-2150900 754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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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1-16
截 止 日 期: 2009-01-23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监理工程”项目依据 郴发改[2008] 167号文件批准,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的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 标 人: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名称: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监理工程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2.5万吨
建设地点:永兴县城关镇铜角湾村彭家组
二、招标范围
对整体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各专业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资质及市政公用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四、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述时间和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月19日8:00 时起至2009年1月23日17:30时止(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永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兴县城干劲东路68号)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①有效介绍信②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总监理工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外地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填写《外地建筑企业入郴登记表》(表格格式请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并到郴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科办理好外地建筑企业入郴备案手续,再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到永兴县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售。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八、联系人:陈志坚(电话13975705779)胡莞羚(电话0735-2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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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止 日 期: 2009-02-17
建设单位: 永兴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地点: 永兴县城关镇铜角湾村彭家组
建设规模: 日处理污水2.5万吨
投资额:6000 (万元)
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范围: 对整体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各专业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2、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报名方式: 1、投标人报名时请提供有效介绍信、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三份,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外地投标人报名时请先到永兴县建设局市场管理股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招标文件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售;
4、第一次公告已报名单位有效。
工期要求: (天)
报名地点: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1日 8:00 到 2009年2月17日17:30
联 系 人: 陈志坚 胡莞羚
联系电话:13975705779,0735-2150900,13975566118
代理机构: 郴州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永兴县建设局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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