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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9-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污水处理厂 (2008/6/20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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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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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昌县污水集中处理厂工程 项目单位:广昌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饶小平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根据环境治理的发展目标,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完成"显山、透绿、露水"的环境质量目标,有效地控制和治理水污染,及早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广昌县拟建一座污水集中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现麻纺厂北侧,用地4公顷(40亩),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规划污水处理厂按在无雨时段工作,在下暴雨时停止工作。沿盱江河两岸河堤外侧敷设污水截污主管,焦坑河两岸分别敷设污水截污干管,沿盱江顺坡排入麻纺厂,将污水送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建设规模:为满足工程规模的二级污蔑水处理系统,其工程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1、管网收集系统各种管道总长为27100米; 2、污水提升设计流量2353.4m3/h; 3、污水生化处理系统设计总流量为2353.4m3/h; 4、污泥处理系统设计流量为2353.4m3/h; 5、厂区附属建筑有综合楼、宿舍、机修间及仓库、门卫、总提升泵房、加氯间、污泥脱水机房,总建筑面积为5964m2; 6、厂区动力系统(包括变配电系统):主要用电设备采用低压配电屏一次放射式配电或动力电箱二次放射式配电方式,维修车间采用放射与树干式相结合配电; 7、自动控制监测仪表系统,厂内主要用电设备操作:采用自动及手动两种控制方式,自动控制时由PLC监控系统控制,手动控制时在机旁控制箱或机旁按钮箱上操作。项目总投资14507.50万元,固定资产14477.50万元,流动资产30万元。可申请日元贷款8776.51万元,其余部分为自有资金。污水处理收费从水费中提取0.8元/m2,营运期年平均利润总额424.24万元/a,税收占33%,纯利达284.24万元。全部回收投资期为27.05年(含建设期)。 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 合作方式:独资、合资 联系电话:3622509 电子邮箱:gczszx@163.com 邮 编:344900 时间:2006-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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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6/20 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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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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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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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35号),为了扎实推进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实施细则 根据《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与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 (一)总体目标:从2008年8月1日到2010年7月1日,全省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距中心城区较远的区可按本方案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8年8月1日开始,开工建设鄱阳湖周边县(市)、五大河流上游县(市)和具备开工条件的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都昌县、湖口县、星子星、永修县、德安县、九江县、彭泽县、修水县、武宁县、浮梁县、乐平县、芦溪县、莲花县、分宜县、贵溪市、石城县、瑞金市、崇义县、大余县、于都县、南康市、信丰县、上犹县、樟树市、丰城市、上高县、高安市、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婺源县、玉山县、德兴市、泰和县、井冈山市、安福县、永新县、新干县、金溪县、广昌县、南城县、东乡县共45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9年7月底前竣工,9月底前投入运行。 第二阶段:2009年7月1日前,开工建设其它县(市)和沿江沿湖人口五万人以上重点镇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10年7月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和环保在线监测系统。各建设单位必须按厂、网、在线监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行的要求协调推进。 (二)第一阶段工作重点与时间节点 ——前期工作重点与时间节点 1、6月5日前成立设区市与县(市)领导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机构; 2、6月20日前完成环评报告的编制与审批; 3、6月20日前完成用地预审手续; 4、7月10日前完成可研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送,7月25日前完成审批; 5、7月20日前完成征(占)地拆迁与厂区五通一平; 6、7月20日前完成监理、施工招标; 7、8月1日前办理完施工许可手续。 ——实施与竣工验收阶段的重点工作与时间节点 1、2008年8月1日前开工建设; 2、9月20日前完成成套设备招标; 3、2009年1月31日前完成厂区土建工程; 4、4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安装与调试; 5、7月1日前完成截污干管及辅助设施建设; 6、7月30日前完成人员培训、菌种培养; 7、9月15日前完成试运行、环保验收和工程结算等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8、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 (第二阶段的重点工作及时间节点另行制订) 二、组织领导与项目管理 省政府专门成立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称省领导小组),吴新雄省长任组长,凌成兴常务副省长、洪礼和副省长、史文清副省长、胡幼桃省长助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姚木根任办公室主任,陈俊卿任第一副主任,辜华荣、倪忠民、陈爱民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材料和宣传组、项目审批和验收组、施工协调和招标组、项目融资和还贷组,工作人员从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和省财政厅等部门抽调。 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省重点工程管理,执行国家、省规定的税费政策并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 三、建设规模与用地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城市规划相匹配、相一致,根据城市规划和现有规模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综合考虑中心城区的人口数及生活污水排放与收集量,工业园区污水排放量等因素,既要适度超前,又不浪费,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上县(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额为每万吨不超过1500万元,用地每万吨不超过18亩,污水收集管网按每平方公里建成区3公里进行配置。 污水处理项目的用地应按照集约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办理。申报用地手续时,用地规模不得突破预审的用地规模。县(市)污水处理项目统一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四、设计与可研 把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污水收集管网的规划设计、环保在线监测设计统筹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要坚持雨污分流,工业污水由企业自行处理。要特别重视地下管网的建设,做到一次投资到位,一次投入运营。目前,省建设厅已将第一批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委托给了通过招标产生的5家设计单位(此前已确定设计单位的除外)。污水收集管网的规划与设计县(市)可一并委托给承担污水处理厂设计的单位,也可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受委托的设计单位不得推诿。省建设厅要做好勘察设计的协调工作以加快设计进度,特别是管网的设计进度,保证设计深度。省环保局要协调做好环保在线监测设计。 县(市)污水处理项目实行以初设代可研,初步设计在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的基础上还要有可研的内容,须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选址,处理工艺及污水收集管网、环保在线监测的建设方案进行比选和论证并做综合的技术经济分析。 五、项目审批 负责审批的部门单位必须开设绿色通道,专人负责,特事特办,随到随批,简化程序,加快速度。 初步设计审查与可研审批由原分别审批改为可研和初步设计合并审批。建设单位完成初设后应立即上报设区市发改委,经设区市发改委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批。为避免各设区市报送时间过于集中,请各设区市发改委于6月15日前将上报文本的预定时间告知省发改委设审处。 项目用地、环评分别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环保局遵照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办理。 六、项目融资 由省财政厅牵头,以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资产集团公司)作为项目融资平台,与有关银行办理融资贷款手续,筹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县(市)国有独资项目主体向省资产集团公司借款,省资产集团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县(市)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统一质押给省资产集团公司,设区市和县(市)不得擅自出让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建成运行后,原则上由省政府授权资产集团公司将全省县(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打捆,通过竞标方式向社会投资者出让特许经营权,用于县(市)偿还借款本息。县(市)归还本息后,特许经营权归还项目县(市)。 污水收集管网由政府建设,政府管理,政府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七、施工组织与协调 项目建设要以计划安排为牵引,以协调调度为推手,统筹安排项目选址、征地拆迁、融资借贷、设计、审批、招投标、施工组织等工作,尤其要做好征地拆迁中的群众思想工作。 (一)施工组织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工期正点、质量优良、安全生产和资金合理使用。设区市、县(市)要制订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建设单位要编制工期计划和月施工进度安排。市、县的实施方案于6月上旬,建设单位的工作计划于7月底,月进度安排表于每月25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建设单位与监理、施工、供货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报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施工协调 涉及项目单位内部协调由建设单位负责,涉及项目建设所在行政区域的协调由市、县领导小组负责,涉及省直部门单位的协调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单位应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大力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协调解决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每月对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进行一次统计归总,随时对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以简报形式上报省领导小组,通报有建设任务的县(市)。 八、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择优选择队伍、采购货物,为控制投资和项目管理打好基础,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主要设备(设备清单另行明确)招标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施工和监理招标由项目法人或建设主体组织实施,建设厅负责指导监督。 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招标工作。公开招标项目须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法制日报中的任一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邀请或不招标须由招标人提出申请,经省政府批准或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 九、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质量、消防、环保等专项验和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发改、财政、审计、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负责验收的部门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十、档案资料 建设单位要管理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参与验收。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十一、督查考核 将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县“六大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实行“四定两保”,即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确保按时运营。省领导小组组织省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对各设区市政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省里将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实际减排效果、完成或超额完成COD减排任务的,将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度缓慢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将通报批评。 十二、宣传引导 市、县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增强公众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展专栏、专题、专刊等形式,报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动态。要及时总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并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每周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或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来源:江西省信息中心) 日期:200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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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6/20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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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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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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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20日讯)为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两年内,我市各县(区)将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目前,江西省抚州市除市区有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外,金溪县的污水处理项目也已开工建设。从今年8月1日开始,广昌、南城、东乡3县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将开工建设,2009年9月底前投入运营。2009年7月1日前,临川、南丰、黎川、资溪、崇仁、乐安、宜黄7县(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将开工建设,2010年7月1日前建成投入运营。 (来源:抚州日报·新都市,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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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20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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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6-19 截 止 日 期: 2008-06-24 招标编号:广建招[2008]02号 招标人:广昌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广昌县污水处理厂、 (二)工程地点:广昌县盱江镇羊面岭 (三)建设规模: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概算投资2200万元;资金来源:国债及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安排统一贷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规范;促使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工程。 (五)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09年1 月31日。 二、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交验的全部监理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凡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乙级的监理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监理经历业绩(不计规模和时间)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给排水工程甲级的监理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监理业绩。 (二)具体操作: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08年6 月20日至24日(节假日照常报名)上午9:30-11:30,下午3:00-5:30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广昌县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报名。预审文件资料费300元。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广昌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饶小平 联系电话:13979476681 代 理 人: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莎 联系电话:15879116842 招标监督机构:广昌县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赖炜东 监督电话:0794-3610897 广昌县监察局 联系人:廖小萍 监督电话:0794-3618151 2008年 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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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20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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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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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6-19 截 止 日 期: 2008-06-24 招标编号:广建招[2008]01号 招标人:广昌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广昌县污水处理厂 (二)工程地点:广昌县盱江镇羊面岭 (三)建设规模: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概算投资2200万元;资金来源:国债及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安排统一贷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标准及设计要求,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要求:184天,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09年1月31日。 二、招标类别:施工招标(不含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凡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不计规模和时间)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 施工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施工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 (二)企业社会信誉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约能力。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08年6月20日至 24日(节假日照常报名)上午9:30至11:30至下午3:00-17:00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类注册建造师证书、五大员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市政二级企业应提供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到广昌县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300元。 六、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广昌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饶小平 联系电话:13979476681 代 理 人: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莎 联系电话:15879116842 招标监督机构:广昌县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赖炜东 监督电话:0794-3610897 广昌县监察局 联系人:廖小萍 监督电话:0794-3618151 2008年 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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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9/1 2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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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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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1日讯)8月31日,记者从抚州市环保局获悉,该市不断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12座,污水处理规模达31.75万吨/日,污水管网建设长度达1717.24公里。 据悉,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抚州各县(区)结合新城区建设、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完善了管网巡查制度,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宜黄、乐安、黎川、广昌、资溪5个县获得省住建厅重点支持,5个县管网建设实际项目110个,计划新(改)建污水管网209.57公里,计划总投资45721.4万元。截至目前,完工项目100个,在建项目7个已建污水管网230.06公里,占总工程量109.78%,已完成投资额4661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1.9%。 抚州市还加大了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将1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列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环保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要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1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安装了出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实行了24小时自动在线监控。抚州市各县(区)建立了巡查制度,对管网及相关设施进行了定期检修保养。经监测,6月份,宜黄、乐安等5县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合格,市建设局核验2017年上半年污水处理率均达到75%。 (来源:中国江西网,作者:记者郑颖,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7年9月1日) “......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宜黄、乐安、黎川、广昌、资溪5个县获得省住建厅重点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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