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题 >> 工作简报 简报第一期 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完成全省县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为了加强对这一重要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反映项目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各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创办本简报。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报送有关情况,共同促进我省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领导讲话】 全省加快建设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工作全面启动 省长吴新雄作重要讲话 5月4日,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加快建设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动员大会。省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代表省政府与县(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出席会议,副省长洪礼和宣读《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副省长史文清主持会议。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胡幼桃,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和鄱阳县、德安县、崇义县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吴新雄省长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加快建设县(市)污水处理设施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实现“江西崛起、富民兴赣”大业作出新贡献。 吴新雄省长指出,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推进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全省上下要切实增强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确保两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这一目标,把握好时间节点、建设任务、运作方式三个关键,抓好工作方案准备、项目前期准备、资金筹措准备、政策措施准备四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吴新雄省长要求,加强领导,齐心协力,确保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圆满如期完成。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各市县也要按照省里的做法,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项目建设和运营负总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让人民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进展情况。要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考核的制度。要将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的“六大考评体系”进行考核,实行“四定两保”,即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定督查,确保顺利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政府要按照争分夺秒抓进度、一丝不苟保质量、万无一失保安全的要求,确保项目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把项目建成优质工程、阳光工程。 【工作部署】 我省出台加快县(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实现两年内建成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并尽快投入运营工作目标,我省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加快县(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运作方法、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政策措施等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我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县(市)为主、省市支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抓源治本、综合整治四项原则积极推进。总的目标是,从2008年8月1日到2010年7月1日,全省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距中心城区较远的区可按本方案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第一阶段,2008年8月1日开始,开工建设鄱阳湖周边县(市)、五大河流上游县(市)和具备开工条件的其它县(市),共45个以上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9年12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第二阶段,2009年7月1日前,开工建设其它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10年7月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在具体运作上,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由省统一规划、统一融资、统一招标、统一设备选型、统一工艺流程,厂网同步、协调推进,县(市)分别组织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由县(市)政府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转让项目特许经营权,回收建设投资和偿付借款本息。 省政府与县(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 为确保我省县(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在2010年7月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在5月4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加快建设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代表省政府与县(市)政府及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就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县(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 一、县(市)人民政府职责: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市)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分管县(市)长为直接责任人。 2、按照要求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加快工作进度。5月15日前完成项目选址;7月1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工程初步设计;6月10日前,编制完成项目环评报告,报省有关部门审批;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标。8月1日,项目开工建设。 3、确定项目实施主体。5月15日前,确定县(市)项目实施主体。 4、出台污水处理政策。按照出台污水处理收费的条件和程序,经成本测算并初步论证,9月10日前,向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上报污水处理收费方案。 5、抓好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确保项目运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要求,搞好排水规划和管网的规划布局,并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投入和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一个月内运行负荷不低于60%。 6、县(市)人民政府为融资贷款的债务主体,要加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融资借款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搞好项目转让,确保按时偿付借款本息。 7、强化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按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2010年7月1日前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列入第一批启动的项目,需在2009年底前建成运行),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省直有关部门职责: 1、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1)负责做好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督促和指导县(市)政府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7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统一组织项目设备招标;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二批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3)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编制和下达县(市)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计划。(4)指导和督促市、县出台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2008年10月后出台。(5)加强对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调度和汇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2、省建设厅主要职责:(1)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和工程初步设计,7月15日前完成。(2)指导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3)对县(市)签订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协议进行指导监督。(4)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和进行监督检查。 3、省财政厅主要职责:(1)负责项目统一融资建设整体融资工作,落实金融机构贷款,7月20日前与各项目县(市)签订借款协议。(2)争取国家财政部专项资金支持。(3)指导和监督县(市)实施主体建立项目借款和还款专户。(4)负责督促和落实县(市)归还向省统一融资平台项目借款,按期归还金融机构贷款。(5)监督县(市)项目实施主体借款使用情况。 4、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1)负责项目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及时组织调整或修改规划。(2)6月20日前办理完成用地预审手续。 5、省环保局主要职责:(1)指导县(市)编制环评报告,6月20日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2)按照“边运行、边完善、边验收”的原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省政府成立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圆满如期完成。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吴新雄省长任组长,凌成兴常务副省长、洪礼和副省长、史文清副省长、胡幼桃省长助理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从省直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 【市县动态】 万年县狠抓四项工作争取污水处理厂年内建成运营 万年县围绕早日建成污水处理厂着手开展四项工作。一是成立了运作机构,落实了相关人员,其中县委书记为第一总指挥,县长为总指挥。二是完成了土地规划设计,包括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以及管网的设计和部分改造。三是落实了项目的运作方法,初步确定了合作方。四是开展了一些配套工作,主要包括排污费征收问题,管网建设与城内两条河流改造相结合问题。争取年内建成运营万年污水处理厂。 鄱阳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四个到位” 做到“四个确保” 鄱阳县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建成。二是履行承诺到位,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三是严格标准到位,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四是宣传引导到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德安县积极响应 迅速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德安县迅速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安排了工作经费,确定了项目选址,着手了可研设计。通过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咬定目标,确保明年6月底前建成使用。 崇义县立足为民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崇义县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为六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来抓,决定投资4300万元规划建设日处理2万吨污水厂和县城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目前,已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责任,项目工作正紧张有序开展。 (来源:江西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05-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