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上半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存在问题的通报 宁政办〔2012〕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我市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部署,6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市监察局、经贸委、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对各县(市、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整治及环保专项行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等环保重点任务进展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上述重点任务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努力下总体推进,但受各种因素影响,各地进展不平衡,与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环保任务,现将各地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各地主要问题 (一)蕉城区(中心城区) 1、市区污水主干管虽建成50多公里,但因断头路、部分路段征地等原因,支管延伸进展缓慢,城区排水管理滞后,污水有效收集率仍然偏低。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厂区二期已建成,达到4万吨日处理规模,但日进水量仅2.5万吨,无法充分发挥减排效能,全厂上半年平均日处理水量2.25万吨,平均进水COD浓度仅146.67mg/L,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没有新增减排量;厂区污泥填埋和焚烧均存在困难,污泥处置不规范。 2、市区单石碑生猪屠宰场污水治理设施不规范,污水直排污染金溪;蕉城区洋尾福洋石材加工区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 3、三都澳开发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尚未启动。 (二)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北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滞后,该厂一期日处理能力5000吨,目前进水量仅1600吨,达不到年度计划要求的60%处理负荷率要求;上年平均进水COD浓度94mg/L,减排效果差。东侨工业集中区内仍有南阳食品、远藤食品等部分企业污水未接入处理。 (三)福安市 1、福安市区污水处理厂已基本满负荷,污水处理厂搬迁和扩建工程进展仍跟不上减排需要。福安市鸭母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成9年至今,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善,还未通过竣工验收,尚未能解除省级挂牌督办。 2、福安市赛岐镇污水处理厂和赛甘污水处理厂进展严重滞后,赛岐镇污水厂区尚未开始征地,赛甘污水处理厂建设尚处地基施工阶段,年内难以实现建成投运目标。赛岐镇污水处理厂是列入福建省减排责任书的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要求2012年内建成投运,2013年内达到60%负荷率。 3、福安鼎信镍合金要求年底建成脱硫设施并达到80%综合脱硫效率,目前该企业脱硫方案仍未确定,年内基本无法建成,进展严重滞后;福安来友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尚未关闭,且时有违法生产偷排现象;福安拆修造船整治力度仍需加强,港岐拆解点尚存在冲滩拆解现象。 4、福安市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四)福鼎市 1、福鼎市污水处理厂已到达5万吨满负荷运行,日出泥量15吨,污泥处置不规范。福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配套处理设施建成已半年,至今未能投运,渗滤液处理不规范。 2、太姥山(秦屿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展滞后,厂区仅完成土地平整。该项目为福建省减排责任书的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要求2012年内建成投运,2013年内达到60%负荷率。 3、龙安、文渡项目区集中供热或者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尚无明确方案,进展缓慢;文渡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进展滞后,厂房尚未建成;文渡污水处理厂污泥露天堆放,未建防雨防渗漏设施,处置不规范;福鼎万泰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治理设施不规范,未按期淘汰。 4、福鼎市管阳镇与柘荣县交界处仍有采石场和小养猪场无环保设施,污水直排;福鼎市部分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五)霞浦县 1、霞浦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厂区中控和仪表仪器管理尚需加强,厂区出泥量少,污泥处置不规范;霞浦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基本满负荷运行,二期工程以及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满足减排需求。霞浦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仍未开始建设,进展严重滞后。 2、盐田合成革集中供热、供气尚无明确方案,工作进展缓慢。 3、城区三河路职业中专门口野猫岭农户无序养猪,存栏量已达2000多头,污水臭气直排,取缔搬迁工作滞后;三沙镇周湾水库上游200米养猪存栏量达1000多头,污水直排水库,严重影响饮用水安全;霞浦县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六)古田县 1、古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已满负荷运行,二期建设尚未启动。古田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去年已经建成,至今仍未实现正常运行。 2、古田县畜禽养殖场点多面广,禁养区外尚有20多家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或直排;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3、古田县石材集中区、堆渣场建设仍不够规范。矿山及废弃石材堆渣场尚未完全整治,其中杉洋镇黄金岭堆渣场,未建设挡渣坝,蓄水库容小,存在石材废水外溢进入外围溪流的环境安全隐患。 (七)柘荣县 1、柘荣县城区污水配套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厂区处理工艺不完善,缺乏前段生化处理工序,2011年国家核算减排量为0吨。该厂一期5000吨已超负荷运行,处理效果不稳定,扩建整改工作严重滞后。 2、新荣溪水库围网建设还未开工。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八)屏南县 1、屏南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2011年国家减排核算为0吨。双溪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工作,但工程建设尚未开展;屏南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 2、屏南县工业园区部分片区仍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路下石材集中区还未建成。长桥造纸厂达不到产业政策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存在超标排污现象,尚未关闭淘汰。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九)周宁县 1、周宁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够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进水浓度低,并且受湿地工艺的限制,出水氨氮不稳定,在线监控设施管理不够规范;周宁县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 2、周宁县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仍未建设;周宁万旗矿业堆渣场建设不规范,生产污水简易沉淀后外排,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十)寿宁县 1、寿宁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运行管理不规范,2011年国家减排核算减排量为0吨。该厂进水浓度偏低,运行至今基本没有出泥,厂区在线监控设施和平台系统不完善,无法验收。寿宁南阳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动工,进展滞后。寿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成,尚处于基础施工阶段。 2、寿宁县省级工业园区污水限期治理工作进展滞后,园区规划环评未获省环保厅审批;寿宁强盛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按要求淘汰关闭,存在违法生产偷排现象;寿宁日洋蒲石材集中加工区仅落户一家企业,石板材厂搬迁整治工作滞后。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从半年情况看,我市2012年度计划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等项目进展普遍滞后,完成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艰巨。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务必按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倒计时安排,采取果断措施,抓紧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减排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意见》和《福建省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全省重点减排项目的函》精神,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一要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进一步健全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措施,加强雨污分流和支管延伸,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规范污泥处置。二要加快推进新建减排工程。福安赛甘、赛岐、福鼎秦屿污水处理厂,福安鼎信实业脱硫设施等项目要年内建成投运,福安、霞浦、古田等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要加紧推进。三要加大农业减排力度。全面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年内完成全市60%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治理整治任务。四要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实现省级和其他工业企业集中区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实施福鼎龙安、文渡、霞浦盐田合成革集中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腾出新上项目总量指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坚决淘汰列入年度减排工作意见的小造纸及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无审批手续的污染企业。五要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机动车排放源头控制。 (二)深化重点流域整治。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闽政发明电〔2012〕4号),持续深化流域整治工作。一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善库区周边建设围网、界碑等基础设施,加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二要严格执行“两禁区”划定方案,彻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外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分批分期完成全过程综合整治改造。三要着力推进沿江(溪)建制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农村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前完成古田县黄田镇、水口镇、大甲乡、杉洋镇、卓洋乡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要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尚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福安、寿宁、屏南、周宁、蕉城等5个省级工业园区加紧设施建设。五要抓好石材污染整治,确保敖江流域实现水质浊度达标90%以上的目标,加强古田鹤塘、福安化蛟、周宁城关等已建石材集中区的巡查力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紧推进寿宁、屏南、蕉城等石材集中园区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2012年宁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重金属防治、污染减排、危险废物处置和合成革、造纸、石板材、畜禽养殖、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及“十五小”、“新五小”整治四个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整治。对省、市、县挂牌督办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督办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继续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敏感区域、重点流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评审、备案。各级政府要协调环保、消防、交通、国土、海洋、安监、海事等部门建立环境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重视加强环境应急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应急物资配备保障,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来源:中国宁德,2012-07-19) “......1、屏南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2011年国家减排核算为0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