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7-6257879(建设项目管理股),0837-633229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汶川县树人大楼2楼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生态污防与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汶川映秀镇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 建设单位:汶川县禹城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主要构筑物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调节池(与细格栅及沉砂池合建)l座:生化池及污泥泵房、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紫外消毒渠、设备房、办公楼。污水管道工程:重力流管道总长度6.15km(DN400~DN500);压力流焊接钢管250m(DN300),加压泵站1座(更换设备)。厂内工程包括厂区范围内的道路、管线、电气、自控仪表、机械设备、绿化、照明、围墙等附属配套设施。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建筑施工 施工活动 扬尘 尾气 设立隔离围栏,建筑材料覆盖,及时回填,运输机械和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 不影响附近居民与行人日常生活 营运期 污水处理设施 恶臭 以主要恶臭排放构筑物设置100 m卫生防护距离;加强管理,控制污泥发酵,定时清洗污泥脱水机;污泥日产日清,运输车辆密闭;四周设置绿化。 对周围无明显影响 提升泵站 恶臭 负压系统+活性炭箱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 依托区域已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设备冲洗 施工废水 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营运期 污水处理厂 污水 粗格栅+细格栅+A2O生化处理系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活性砂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 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控制标准》(DB51/2311-2016) 固体废物 施工期 基础开挖 弃土 集中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土场或工程填方 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施工活动 建筑垃圾 外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营运期 工作人员 生活垃圾 垃圾桶收集,环卫部门清运 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污泥脱水间、粗细格栅 剩余污泥、栅渣 采用叠螺式浓缩机+板框压滤机作为污泥浓缩脱水设备,与栅渣及时清运至映秀镇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噪声 施工期 机械车辆 噪声为84~90 dB(A),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噪声设备位置,设置隔声屏障等,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和夜间施工 场界达标排放 营运期 设备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和空压机,安装在建构筑物内,室外声源强度控制在50~60 dB(A)以下 厂界达标排放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①在开挖建设中,应避开雨季。 ②工程施工中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暂存至干管沿线,待埋管后及时回填,管网敷设产生的弃土在回填后多余部分及时运送当地渣土堆场;建筑材料及未及时回填的弃方在大风大雨天气要用篷布遮盖。 ③工程施工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④工程施工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尤其工程永久占地严禁超出工程征地范围。 ⑤工程完工后,应尽快恢复施工占地,恢复周围生态景观,对临时料场及早进行平整清理和迹地恢复。在厂区及四周进行绿化,尽量选择当地的适应性强的品种。 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水土流失可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厂区的绿化,可以隔离恶臭污染,减少噪声排放,美化净化周围环境,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来源:中国·汶川网http://www.wenchuan.gov.cn,2018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