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水质功能达标100% “让长沙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在12月1日调研长沙环保工作时指出,“要强力推进水体污染防治,全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湘江长沙库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大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力度。”作为“清霾、碧水、静音”三大行动中的“碧水”行动一直是广大长沙市民关注的热点。记者今日从市环保局得知,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根据监测数据,今年湘江长沙段水质功能达标率100%。 长沙水环境整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湘江治理保护去年被确定为湖南省“一号重点工程”,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就16个人民群众关切的水资源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向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六部门开展专题询问,今年3月又展开后督查工作。通过各部门不懈的努力,长沙市水环境整体状况目前已得到明显改善。 为防治湘江流域水污染,我市先后出台了《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长沙市水功能区划》,制订实施了《长沙市湘江库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浏阳河城区段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长沙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严格限制高污染、高水耗企业准入。 目前长沙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市级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从2006年的38%上升到目前的96.32%,污水处理能力从2006年44万吨/日提升至目前的180万吨/日(含四县市及乡镇);在完成“十一五”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2013年排放总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1.76%和10.02%。 铁腕整治工、农业等重点水污染源 “以大爱保护环境,以铁腕治理污染。”易炼红在调研长沙环境工作时多次强调,要以最大的决心、最实的行动、最硬的举措,实施史上最严的环保行动。 据了解,我市已先后对蜂巢颜料化工等92家重点涉水污染企业、胜溪锰业等66个涉重金属污染企业、114家“五小”非都市型小企业(小作坊)和124家污染严重的造纸厂实施关停并转。 “目前已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生猪养殖退出和全市规模化养殖场治理。”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小文告诉记者,截止目前我市城区除岳麓区坪塘、含浦等四镇外,均已完成畜禽养殖退出工作,累计退出畜禽养殖户2441家,栏舍65.9万平方米。全市农村地区已完成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503家,治理面积95.63万平方米;完成500头以下养殖场污染治理2980家,治理面积92.3万平方米。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大大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我市从今年3月份起还积极开展了“一江三河”(湘江、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主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河道种菜、河岸垃圾、废弃船只、非法建筑、河面污染、水上餐饮等问题。经过近期集中整治行动,全市清理掉河滩菜地1000多亩,废弃物3000多立方米,清除违章棚53处。清理河口砂石7000余方,清理湘江垃圾约14000立方米;拆除湘江综合枢纽库区范围和枢纽下游望城段140家砂场,清除尾砂800多万吨,退出40条采砂船,规范649条运砂船营运。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对湘江水质影响最大的还是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陈小文表示,为解决这一主要矛盾,长沙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建和提质改造以及排水截污改造工程。 根据我市最新的城市规划,市区(包括望城区和星沙)共规划了24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为16座。目前,主城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处理能力133万吨/日,污水处理率为96.32%。近期规划新建的污水厂还有5座(暮云污水处理厂、雨花污水处理厂、雷锋污水处理厂、敢胜垸污水处理厂、苏家托污水处理厂)。 同时,根据城市污水总量的不断增加,对已建成的金霞、湘湖等7座污水厂将进行提标和扩容,以实现对城区污水全面的收集处理,并提高处理标准,实现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一级A或地表水Ⅳ类水质。 为确保湘江库区长沙段水质安全,长沙还启动了浏阳河、圭塘河、龙王港、捞刀河、靳江河(“一江五河”)城区段排水口摸排工作,共排查出110个排水口需要截污整治,其中具备实施条件的101个。目前,已完成截污改造57个,预计到今年底,可完成76个。 记者在杜甫江阁看到,原来每天向湘江排放5000至10000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口已完全封闭,污水通过地下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才能向湘江排放。 率先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我市从2007年开始,就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71家,目前已建成66家,其中35家已完成环保验收,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的全覆盖(共建成18家),到2015年全市将实现80%的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我市明年还将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纳入到对相关区县(市)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的考核,以及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中。 陈小文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五次湘江长沙段流域环境污染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23人次,检查企业166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130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整改企业97家,拟立案查处企业8家,限期验收企业3家,停产整治企业10家,限期搬迁企业3家,取缔关闭企业9家。 “通过截污、污水前处理等对水污染的综合治理,湘江水质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陈小文表示,随着《新环境法》明年1月1日实施,非法排污的企业将面对更加严重的后果,“排污既违法,违法必处罚,不按要求整改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作者:记者刘志峰,2014年12月8日) “......近期规划新建的污水厂还有5座(暮云污水处理厂、雨花污水处理厂、雷锋污水处理厂、敢胜垸污水处理厂、苏家托污水处理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