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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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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5/30 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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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宁县朝阳湖治理、城区污水处理厂工作已启动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号召,加快朝阳湖生态修复工程和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6月16日,县环保局高薪聘请浙江大学环境学院劳教授和浙江绿色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人,专程来我县规划、设计朝阳湖治理、城区污水处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方案。

17日至18日,劳教授等人在环保局李影副局长、卢国保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朝阳湖、修河、沙田河、桐林河,咨询了万福工业园、县建设局、水利局。通过两天的实地了解,我县计划申报朝阳湖治理工程和新建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其中:万福工业园日处理1万吨,城区日处理4万吨,分两期工程实施,第一期日处理污水3万吨(包括工业园1万吨)。

两个项目可行性报告将于7月底出台;通过论证、审批后,朝阳湖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力争8月底动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争取8月份立项;10月份以前完成施工设计;11月份完成工程招标;12月初正式启动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彻底扭转过去污水乱流直排朝阳湖和修河污染环境的现象。确保朝阳湖治理后水更绿。为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争增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来源:九江市环保局,200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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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5/30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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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宁聘请浙大教授规划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
 
近日,武宁县环保局高薪聘请浙江大学资深教授劳善根等专家学者对城区污水治理进行调研。
   
近年来,武宁县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先后出台了《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环境投入硬指标》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确保环境建设落到实处。为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验收一次成功,我县在兴建好医疗废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城区污水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城区朝阳湖生态修复和城区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建设力度,提升环境保护品位。
   
为了确保城区朝阳湖生态修复和城区污水处理厂等工程成为“惠民工程”“环保工程”,武宁县环保局高薪聘请浙江大学资深教授、环境工程研究室主任劳善根等专家学者来武宁,对城区污水治理工程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实地调查研究。劳教授一行通过认真的咨询、论证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了朝阳湖水域和城区污水排放情况。撰写出《朝阳湖生态修复和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可行性报告》,报告就兴建日处理5万吨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和朝阳湖治理提出了合理、具体的实施意见。两项工程建设共需资金5000万左右,我县已组织立项和落实工程建设所需资金,今年11月份正式启动工程。朝阳湖的综合治理和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将彻底改变过去污水直排庐山西海现象。

(来源:武宁县信息中心,200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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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05-29
截 止 日 期: 2008-06-18
招 标 机 构: 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
(三)建设规模: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概算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国债及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安排统一贷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五)工程工期要求:2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09年4月30日(土建部分必须2009年1月30日前完工)。
二、招标类别:施工招标(不含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武宁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所有工程施工,本工程分市政和土建二个部分,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市政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土建部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外省施工企业已获准进入本省市场或已通过江西省建设厅投标备案;
(三)同时具备以上两个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同时向二个部分报名,否则按规定报其中一个部分,待该项目标段确定后,允许投标人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招标标段,但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标后必须自动放弃该项目后续标段的投标资格。
(四)企业社会信誉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约能力。
五、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08年6 月8日至2008年6月 18日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部分:市政类;土建部分:建筑类)及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武宁县建设局建管股资质审查登记表原件到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复印件盖章留存)。报名后各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各标段: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费800元、图纸押金1000元。
六、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建平、余小明 联系电话:13803565806、13870220802
代 理 人: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桢桢 联系电话:0792-2783770
招标监督机构:武宁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卫东 监督电话:0792-2781961
武宁县监察局
联 系 人:叶祥清 联系电话:1376721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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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12 1:45: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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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赣府厅发[2008]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苏荣书记、吴新雄省长关于两年内建成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并尽快投入运营的指示精神,着力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现就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县(市)两年内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要求,统一制定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一次设计,分步实施。首期启动建设鄱阳湖周边县(市)、五大河流上游县(市)和具备开工条件的其它县(市)污水处理设施。

2、县(市)为主,省、市支持。县(市)政府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选址、建设方案、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项目借款还款具体负责。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大对所属县(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县(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各级政府按照统一规划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以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采用合作、合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回收项目建设投资,并偿还借款本息。

4、抓源治本,综合整治。在全面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鄱阳湖地区和赣江、信江、饶河、修河、抚河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通过点面结合、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整体效益,同时,兼顾一定规模非生活污水处理,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

二、主要目标和运作方式

(一)主要目标

总的目标是,从2008年8月1日到2010年7月1日,全省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距中心城区较远的区可按本方案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具体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8年8月1日开始,开工建设鄱阳湖周边县(市)、五大河流上游县(市)和具备开工条件的其它县(市),共45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见附件2),2009年7月底前污水处理厂竣工,9月底之前投入运行。

第二阶段:2009年7月1日前,开工建设其它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2010年7月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

(二)运作方式

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由省统一规划、统一融资、统一设备选型、统一工艺流程,厂网同步、协调推进,县(市)政府分别组织建设。

三、重点工作和时间节点

(一)制定方案:由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时间安排、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等内容。方案制定于2008年4月26日前完成,报省政府审定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二)项目准备:由省建设厅牵头组织工程地质初步勘察、编制项目可研和工程初步设计,2008年7月15日前完成;省环保局负责指导编制项目环评报告和审批项目环评,6月20日前完成;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办理用地预审手续,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由县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审批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7月30日前完成;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项目设备招标,7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政府分别组织项目施工招标,7月20日前完成。在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审批项目时,要遵循规划,统筹设计,确保污水收集系统(污水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能力相配套,同时要遵循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投资和建设标准。

(三)建设内容:县(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

(四)项目融资:

由省财政厅牵头,以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融资平台,与有关银行办理融资贷款手续,并与各项目县(市)签订借款协议。此项工作2008年7月20日前完成。项目县(市)的特许经营权质押给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融资,县(市)归还借款本息后,特许经营权归还项目县(市)。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资金筹措:除省统一融资外,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发改部门)、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以奖代补资金和城镇污水处理奖励资金(财政部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环保部门),以及其他部门掌握的相关资金,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项目还款。

(六)投资核定和下达: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建设厅核定项目总投资,编制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省财政厅及时拨付资金。

(七)组织施工:省下达总投资计划后10日内,在项目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或项目法人(原则上可以由城投公司或指定的国有企业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进度、质量、概算等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八)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九)项目转让: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建成运行后,原则上由省政府授权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省县(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打捆,通过竞标方式向社会投资者出让特许经营权,亦可由县(市)政府自行转让特许经营权,回收建设投资,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十)资金偿还:县(市)政府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债务主体。省、县(市)要设立污水处理建设资金归集专户和还款资金归集专户,县(市)要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及时偿还借款本息。未及时还款的,由省财政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扣还。

(十一)运营监管:项目运行期间,由建设(城管)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行业监管,由环保部门负责污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监管,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紧邻设区市中心城区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应根据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县(市)与中心城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势等因素,优先考虑联建共享的可行性;已完成项目审批或已采取BOT等方式实施的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在确保按照省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鼓励按原建设方案继续组织实施,并享受本方案规定的有关政策。但资金未落实,需申请融资借款的,应将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补报省发改委审核。

四、政策措施

(一)出台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在确保不加重困难群众负担和按规定组织听证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和污水处理率,按照20-30年的项目经营期限,确保补偿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及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适当补偿污水管网运行维护费的原则,合理核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2008年10月1日后尽快出台。省发改委提出指导价后,具体标准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报设区市政府批准,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多渠道筹措管网建设资金。县(市)政府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加大污水收集管网投入力度。

(三)确保项目用地。县(市)污水处理项目统一安排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四)安排项目建设投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污水配套管网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投资扶持。

(五)实行重点调度和管理。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管理,享受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和国家、省规定的税费政策。

(六)执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经中央或省级批准征收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污水处理费,免征营业税;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对污水处理企业实行优惠用电政策。

(七)实行政策激励。对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省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基建投资补助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对因不重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和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暂停拨付或扣减基本建设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资金,并实行项目限批、通报批评,同时,该行政区内污水处理费由省调剂使用。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吴新雄省长任组长,凌成兴常务副省长、洪礼和副省长、史文清副省长、胡幼桃省长助理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负责同志,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史文清副省长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省发改委主任姚木根任办公室主任,省建设厅厅长陈俊卿任第一副主任,省财政厅、省环保局和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省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各设区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市)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协调机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分管县(市)长为直接责任人。

(二)加强协同配合。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设区市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和相关部门及单位。

(三)严格监督考评。省监察厅要加强污水处理工程效能监察。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省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察和督查。切实加强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估,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县(市)政府责任目标,同时纳入省政府对设区市政府六大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附件一:省直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二:第一批开工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县(市)名单


附件一:省直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规划,以及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项目的竣工验收;督促和指导县(市)政府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指导和督促市、县出台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3、省建设厅: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负责项目特许经营许可的指导监督,以及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4、省财政厅:负责争取国家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落实金融机构贷款,拨付建设资金,办理借款手续;指导和监督县(市)实施主体建立和管理项目基建专户;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监督县(市)项目实施主体借款使用情况。

5、省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和污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监管工作。

6、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修改、调整相关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以及项目用地预审和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7、省监察厅:负责会同省重大项目稽察办等有关部门组织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

8、省审计厅: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资金和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运行专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附件二:第一批开工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县(市)名单(共45个)


南昌市(3个):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县

九江市(9个):都昌县、湖口县、星子县、永修县、德安县、九江县、彭泽县、修水县、武宁县

景德镇市(2个):浮梁县、乐平市

萍乡市(2个):芦溪县、莲花县

新余市(1个):分宜县

鹰潭市(1个):贵溪市

赣州市(8个):石城县、瑞金市、崇义县、大余县、于都县、南康市、信丰县、上犹县

宜春市(4个):樟树市、丰城市、上高县、高安市

上饶市(6个):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婺源县、玉山县、德兴市

吉安市(5个):泰和县、井冈山市、安福县、永新县、新干县

抚州市(4个):金溪县、广昌县、南城县、东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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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12 2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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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06-12
招 标 编 号: 
所 属 行 业: 其他工程
截 止 日 期: 2008-06-25
招 标 机 构: 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 九江市

招标人: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武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二)工程地点:武宁县工业园。
(三)建设规模: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概算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国债及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安排统一贷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促使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市优,力争省优。
(五)工程工期要求:2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09年4月30日。〔土建部分必须2009年1月30日前完工(含水电)〕。
二、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后的全部监理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乙级资格及以上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详细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二)外省监理企业已获准进入本省市场或已通过江西省建设厅投标备案;
(三)具体操作:监理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监理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监理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甲级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监理业绩。
五、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08年6 月19日至2008年6月25日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书及身份证原件、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武宁县建设局建管股资质审查登记表原件到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复印件盖章留存)。报名后各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费800元,图纸押金1000元。
六、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建平、余小明 联系电话:13803565806、13870220802
代 理 人: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桢桢 联系电话:0792-2783770
招标监督机构:武宁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卫东 监督电话:0792-2781961
武宁县监察局
联 系 人:叶祥清 联系电话:1376721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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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7/18 2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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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07-18
截 止 日 期: 2008-07-26
九建招字(2008)083 号
招标人: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武宁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截污管网工程。
(二)工程地点:武宁县工业园。
(三)建设规模:该工程截污管网全长约6800 m,管径D800~D1200,概算投资1050万元,资金来源:国债及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安排统一贷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工程标准。
(五)工程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 8月20日;竣工日期:2008年11月30日。
二、招标类别:施工和监理招标。
三、招标内容:武宁县污水处理提升泵站、截污管网所有工程施工(分三个标段)和监理。
1、一标段:朝阳湖提升泵站(不含设备采购)、万福广场至铁牛污水主干管,长约2000米,约350万元。
2、二标段:铁牛至污水处理厂污水主干管,长约3000米,约500万元。
3、三标段:万福广场至码头污水主干管,长约1800米,约300万元。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1、施工招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招标:市政公用给水排水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外省施工企业已获准进入本省市场或已通过江西省建设厅投标备案;
(三)每个投标企业可以同时向三个标段报名,但企业投标时在前一标段中标后必须自动放弃该项目后续标段的投标资格。
(四)企业社会信誉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约能力。
五、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08年7月20日至2008年 7月26日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书及身份证原件:

1、施工招标: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类)及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武宁县建设局建管股资质审查登记表、施工经历业绩[凡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三级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污水管网或给水管网的施工经历业绩(不计规模和时间)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具体操作:施工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原件。

2、监理招标: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武宁县建设局建管股资质审查登记表、施工经历业绩[凡监理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乙级、丙级的监理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污水管网或给水管网的监理经历业绩(不计规模和时间)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具体操作:施工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监理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监理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甲级监理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原件。
以上证件、证书等材料均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原件退回,并且报名后各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资格审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费700元;施工招标各标段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费700元。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1、地点: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武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建平、余小明
联系电话:13803565806、13870220802
代 理 人: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桢桢
联系电话:0792-2783770
招标监督机构:武宁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卫东
监督电话:0792-2781961
武宁县监察局
联 系 人:叶祥清
联系电话:0792-2772841
2008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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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控制的通知
赣建招标〔2008〕26号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招标办:

为着力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年内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工作目标,根据《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细则》,现就全省第二批(名单见附件一)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落实责任、分级管理

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两部分,设计、监理、施工由项目法人依法招标,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各设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协调,招标监管及备案的具体工作委托相关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实施,备案材料一式二份[省、县(市、区)各一份],省级备案材料由县级招标办在招标结束后及时报省招标办备案。

二、创新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本次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设计招标工作,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由项目法人通过依法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和设计价格,但应严格按省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完成设计招标工作。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施工图的设计单位,延续第一批做法,由各地自主确定,即可委托给初步设计招标中标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不得推诿,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本次污水处理设施监理采用公开招标,延续第一批监理招标的方法,招标人可将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划分为一个标段或二个标段(污水处理厂作为一个标段,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作为另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将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作为一个标段招标;有关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状况,将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或若干个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投资额不得小于50万元。

三、依法招标、强化监管

(一)设计招标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设计招标,各县(市、区)可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5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监理招标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监理招标,各县(市、区)可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06]8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已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总监(名单见附件二),不宜参加第二批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标活动。

(三)施工招标

1、第二批污水处理厂的资格预审,各县(市、区)应按照《关于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标[2008]08号)文件执行。根据第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资格预审的实际情况,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格预审时应提供施工业绩的规模调整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县级或相近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应含构筑物)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

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

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资格预审,招标人应按本次污水处理厂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2、为确保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顺利进行,我办将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报江西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批准通过后,我办将及时在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www.jxjszbtb.com)上公布,请各有关县(市、区)招标人和招标办关注。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在招标文件下发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招标人应按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可参照《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在招标文件下发前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和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省办不再统一编制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规模采用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各县(市、区)应按照《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执行。

3、已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注册建造师(名单见附件二),不得参加第二批全省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标活动。

第一批和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中标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我办将会及时在江西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www.jxjszbtb.com)上公布,请各县(市、区)招标人和招标办关注。

四、招标工作时间节点控制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时间安排好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设计招标工作,确保设计招标工作在2008年9月3日前完成。

(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时间节点控制
1、2008年10月21日前发布招标公告;
2、2008年11月1日前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并发放完招标文件;
3、2008年11月25日前完成招标投标工作;
4、2008年12月1日前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同步开工建设。

各市、县(区)招标办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和安排好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专此通知

附件一、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名单;

附件二、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理、施工中标单位和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招标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通知
抄报: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陈厅长、王副厅长
抄送:厅监察室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一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名单

序号 设 区 市 县(市、区)
1 南昌市 湾里区 安义县
2 九江市 瑞昌市 共青城 
3 赣州市 赣县 安远县 龙南县 定南县 宁都县 兴国县 会昌县 寻乌县 全南县
4 吉安市 青原区 吉安县 吉水县 峡江县 遂川县 万安县 永丰县
5 上饶市 上饶县 广丰县 横峰县 弋阳县 铅山县
6 抚州市 临川区 资溪县 乐安县 宜黃县 崇仁县 黎川县 南丰县
7 宜春市 奉新县 靖安县 铜鼓县 宜丰县 万载县
8 萍乡市 湘东区 上栗县
9 鹰潭市 余江县

附件二 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理、施工中标单位和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

序号 项目单位 施工中标单位 注册建造师 监理中标单位 总监
1 武宁县 南昌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曹循强 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涂立群
2 修水县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黄安 九江市建设监理公司 邱溪林
3 彭泽县 江西省中兴建筑工程公司 李克良 九江市建设监理公司 武海燕
4 永修县 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 范伟 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晏冬明
5 德安县 江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夏沅槐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程渝保
6 都昌县 江西抚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勇龙 九江市建设监理公司 石新平
7 星子县 九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潘金水 九江市建设监理公司 郭冬生
8 湖口县 BOT(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朱康华 九江市建设监理公司 胡振勇
9 九江县 江西省中汉建设有限公司 周黎红 九江市建设监理公司 章家钦
10 永新县 南昌道桥工程总公司 姚勇金 江西鸿翔建设监理中心 曾崴
11 泰和县 江西威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张剑平 江西省恒实建设 监理咨询公司 涂炎生
12 安福县 南昌市城建实业有限公司 舒小平 未定 
13 井冈山 吉安市青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胡松华 未定
14 新干县 九江市市政工程公司 刘立红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周青荣
15 樟树市 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章志坚 江西赣宜监理公司 徐宗德
16 丰城市 4万吨:福建永泰 2万吨:南昌三建 李志峰 李辉宇 江西省金洪建设监理公司 陈汉东
17 高安市 8月18日开标  未开标 
18 上高县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赵清华 未定 
19 分宜县 BOT(新余渝泉水业公司) 陈细毛 新余方正建设监理公司 闻水根
20 贵溪市 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杨帆 中山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张术发
21 浮梁县 江西昌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姜钦德 江西省金洪建设监理公司 虞月贵
22 乐平市 江西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潘小兵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黄永刚
23 万年县 新余渝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况克 江西恒拓工程监理公司 万欣
24 鄱阳县 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牛遥 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吴征宇
25 余干县 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 李广军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王小保
26 德兴市 江西昌宇建设工程公司 邓县江 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公司 韦东明
27 婺源县 BOT(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刘岚 江西昌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何以农
28 玉山县 BOT(还未开标)  未开标 
29 南城县 江西省抚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吕枫 江西省恒实建设 监理咨询公司 眭明
30 广昌县 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肖国强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黄永刚
31 东乡县 江西锦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跃进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黄小平
32 金溪县 BOT(县发改委负责) 
33 崇义县 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罗良逵 九江市建设监理公司 胡振勇
34 于都县 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 何萍华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周向民
35 大余县 江西亚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曾昭贵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雷中舜
36 南康市 有投诉,正在处理过程中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支少华
37 上犹县 南昌市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左金平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王小保
38 石城县 江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黄芳 深圳合创建设工程顾问公司 王黎钢
39 信丰县 有投诉,正在处理过程中  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 肖吉龙
40 瑞金市 江西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何宝林 未定 
41 芦溪县 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宋戎 江西恒拓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万欣
42 莲花县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陈三毛 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涂立群
43 南昌县 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李鹏勇 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杨明
44 新建县 有投诉,正在处理过程中  未定 
45 进贤县 江苏省聚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晓培 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邝雄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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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为保护和建设好江西的生态环境,江西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拟用两年时间建成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现就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设备采购向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由省财政牵头融资。项目分布在全省36个县(市),项目法人由当地政府负责组建,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日处理污水6000吨、10000吨、15000吨、20000吨、30000吨、40000吨等。
  
二、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1、招标范围:第二批实施项目中的36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所需工艺、电气、自控设备及近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所需潜水泵。
2、标包划分:
第一包,格栅间设备;
第二包,沉砂池设备;
第三包,倒伞式曝气机;
第四包,转碟式曝气机;
第五包,潜水推流器;
第六包,刮吸泥机;
第七包,污泥浓缩脱水间设备;
第八包,闸(堰)门类;
第九包,标准阀门类;
第十包,污水(泥)潜水泵;
第十一包,高低压开关柜;
第十二包,紫外线消毒设备;
第十三包,仪表设备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三、投标人必备条件
(一)所有标包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如下共同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①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②有稳定的运营业绩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司法部门接管或冻结;③有较大的生产或经营规模,较强的生产、研发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指导各建设单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④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论证。
2、投标产品必须:①符合企业的法定经营范围和国家强制性要求;②应具有较优的性价比,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3、2008年6月30日前,第三包、第四包、第七包的投标企业实际注册到位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第十三包的投标企业注册到位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余标包的投标企业注册到位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报名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4、投标人不得转包、挂靠,投标产品不得贴牌,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投第1包至第11包的企业及产品,除必须具备共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产品必须:自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十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第十一包须在至少十个单项合同金额80万(含)以上工业项目)投入运用且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2、只有自有品牌专业生产企业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经销商、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三)投第12包、13包的企业及产品除必须具备共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第12包的产品必须:①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3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用且有良好的运行业绩;②原产地在境外的,其投标人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或有3年以上授权的销售公司。
2、投第13包的企业必须:①具有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化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三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过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 (含仪表和自控),且有良好运行业绩。投第13包的仪器、仪表产品必须:①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10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用且有良好运行业绩。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要求
(一)每个生产企业只能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一到两种自有品牌产品参加本项目一到两个标包的投标。一旦有一个产品中标则不能参加第二个标包的投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只能由一个法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同一个人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任法人代表的;
2、同一集团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有人事隶属关系的,或有资金控(参)股关系的。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18时整。
(二)报名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1、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企业及其投标产品符合必备条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
3、充分反映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的材料;
4、充分反映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生产工艺、材质、主要零配件、价位的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法人代表委托人持上述规定材料到下列地点现场报名: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五处。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编:330046,
联系人:倪俊、陈裕燕
电话:0791-6284946(兼传真)、6259312,
E-Mail:aimingao@yahoo.com.cn。
  
六、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拟于12月1日开始出售资格预审文件,12月8日开始陆续对各标包进行资格预审,请各投标申请人见公告后尽快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时各投标人须提交符合本公告业绩要求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能清楚说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规模、设备投入运行时间、设备运行状况(要有明确的“运行良好”或“运行稳定”的字样),并写明出具用户证明的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项目委托人通过资格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加各标包的投标。
  
七、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在江西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设备招标中中标的企业,应综合考虑两批都中标后本企业的资金、人员、生产能力等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从而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如参加,必须书面承诺不因本企业原因影响合同的履行。
  
八、项目委托人(江西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863134、8861049、6215251。

江西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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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九江市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6月19日讯)6月1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抓紧建设,总体进展顺利。截至6月1日,我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累计完成投资2.28亿元,占总投资的86.1%;管网累计完成投资1.86亿元,占总投资的67.9%。预计可在今年9月前陆续投入运行。

按省里统一安排,我市武宁县、永修县、都昌县、星子县、彭泽县、修水县、德安县、湖口县、九江县共9个县列入全省第一批启动县,瑞昌市、共青城开发区列入第二批。11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厂区总投资3.23亿元,总处理规模12.5万吨/日;管网总投资2.74亿元,总建设规模约165公里。

据了解,武宁县目前建设进度最快,各项工程包括管网已完成,即将投入运行。星子县至5月31日,各项工程已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瑞昌市是第二批启动县中进度最快的,厂区12个子项工程接近或基本完成。其他县正在加紧设备安装和加快综合进度工作。

(来源:九江新闻网,作者:记者谈思宏,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6月19日)

“......武宁县目前建设进度最快,各项工程包括管网已完成,即将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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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年内建85个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7月24日讯)让鄱阳湖永远成为“一湖清水”,是江西人对世人的庄严承诺。为此,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构想。记者23日获悉,今年年底前,全省85个污水处理厂将全部建成,并分批投入使用。同时,依据污染减排评价考核办法,污染减排不力的,其政绩考核将遭“一票否决”。

鄱阳湖水质呈下降趋势

2007年,江西经主要河流排入鄱阳湖的污水达到7.5亿吨,且逐年增长,使得鄱阳湖的水质总体呈下降趋势。开建污水处理厂,被认为是减排污水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2008年8月,我省启动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出用两年时间(到2010年7月)建成全省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后来,这一工程提速,时间压缩至一年半。

85个污水处理厂年内建成

全省99个县市区中,有部分县市区已建有污水处理厂,需要重新开建的污水处理厂达到85个,其中九江县自筹资金开建,另外84个需要贷款融资。85个污水处理厂须在年底前建成。

经过测算,需要建设的治污管网总投资高达72亿元,但中央每年安排的污水处理专项资金只有6亿元,这么大的资金缺口,何以弥补?

为此,江西将84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整体打包,自行筹措资本金12亿元,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统一向8家银行融资贷款,最终获得期限为10~15年的60亿元贷款。

记者20日从省污水处理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7月12日,全省84个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金额约36.37亿元,其中完成设备安装,进入设备调试或试运行阶段的县市已达13个,武宁、德兴等12个县(市、区)则已建成了截污干管,进展较为顺利。

减排不力者“一票否决”

从今年起,江西将开展污染减排评价考核,污水处理状况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我省还将对难以完成减排任务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对减排设施运转不正常的企业通报批评。另外,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缓慢的、运行不正常的,或拒不实施减排工程的企业,依法处罚,直至停产关闭。

(来源:新法制报,作者:记者全来龙,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7月24日)

......武宁、德兴等12个县(市、区)则已建成了截污干管,进展较为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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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九江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建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7月30日讯)近日获悉,我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建设,部分即将投入运行,整个 工程总体进展顺利。

武宁县污水处理厂各项工程包括管网已完成,即将投入运行;瑞昌市污水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全部竣工,即将投入试运行;星子县污水处理厂各项工程已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其他县正在加紧设备安装,加快综合进度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的武宁、永修、都昌、星子、彭泽、修水、德安、湖口、九江县等9个县列入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第一批启 动县,瑞昌和共青被列入第二批。11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厂区总投资3.23亿元,总处理规模12.5万吨/日;管网总投资2.74亿元,总建设 规模165公里。 目前,我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累计完成投资2.28亿元,占总投资的86%;管网累计完成投资1.86亿元,占总投资的67%。预计所有工程均可在今年9月前投入运行。

(来源:中国九江,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7月30日)

.....我市的武宁、永修、都昌、星子、彭泽、修水、德安、湖口、九江县等9个县列入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第一批启 动县,瑞昌和共青被列入第二批。11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厂区总投资3.23亿元,总处理规模12.5万吨/日;管网总投资2.74亿元,总建设 规模165公里。 目前,我市11个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累计完成投资2.28亿元,占总投资的86%;管网累计完成投资1.86亿元,占总投资的67%。预计所有工程均可在今年9月前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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