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86175779-202212-402738 文 号 昆政发〔2022〕25号 来 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11-0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现将《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本文有删减) 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基本形势 一、 保护治理成效明显 一直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滇池保护治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切入,实施水质和污染物削减双目标控制,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创新举措,滇池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滇池“十三五”规划》)共107个项目,调减2个项目、延至“十四五”期间实施5个项目。经调减(调整)后,规划项目由107个调整为100个,规划投资由159.24亿元调整为126.6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100个项目中有95个项目完成建设,项目完成率95%;累计完成投资104.38亿元,资金完成率82.45%。 2018年至2020年,滇池草海水质均达到IV类;2020年,滇池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61,较2015年降低了5.34%,为中度富营养状态;外海北部水域发生中度以上蓝藻水华天数减少81%;滇池外海水质达到IV类(CODCr为33.44mg/L);滇池水质达到《滇池“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 2018年至2020年,滇池草海水质均达到IV类;2020年,滇池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61,较2015年降低了5.34%,为中度富营养状态;外海北部水域发生中度以上蓝藻水华天数减少81%;滇池外海水质达到IV类(CODCr为33.44mg/L);滇池水质达到《滇池“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 一是科学治滇。坚持科学决策,昆明市先后对《滇池“十三五”规划》和《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重要规划(方案)进行了中期、终期和阶段性评价。坚持科学研究,建立与国内外湖泊治理顶尖科研院所的长期合作机制,开展国家、省、市等多层面的滇池保护治理课题研究。坚持科学管理,以水环境容量为约束实行总量控制管理,以污染负荷削减实现河道水质提升,通过过程量化、管理精细化,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是系统治滇。持续加强工业点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要点源防治,通过测土配方、节水灌溉、特定区域禁止畜禽养殖等方式削减农业面源;通过底泥疏浚、水生物净化、蓝藻去除等方式加快削减内源污染。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等全社会共治体系。 三是集约治滇。坚持工程建设和运营监管两手抓,加强已建成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实施污水处理厂和调蓄池等各项相关治理设施的联合调度;加强拟建项目投入产出比分析,突出重点和关键项目。加强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先安排已启动实施或前期工作成熟、实施条件相对较好、投资见效快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依法治滇。修订《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和《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7年)》等地方性法规,出台《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2015年)》等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滇池湖滨湿地建设规范》等地方标准,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标准体系;加强滇池保护治理综合执法,建立入湖河道执法队伍协同配合联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向入湖河道、滇池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 二、 保护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十三五”以来,尽管滇池水质总体好转,但滇池水质雨季存在波动;个别入湖河道水质仍为劣V类。昆明主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列入计划、尚未完成改造的城中村均为合流制排水管道;部分城郊结合部排水管网系统缺失,雨季溢流污染情况严重。主城北片区、东南片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不能支撑片区发展对水环境治理的需求。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偏低,环湖截污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雨污调蓄池与水质净化厂及河道未完全建立有效的联合调控机制。已建成部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偏低,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率低。流域内农户多以种植花卉蔬菜维持生计,尤其是滇池东、南岸花卉蔬菜种植面积广、生产方式粗放、化肥施用量大,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有限;规模化畜禽禁养成果还需巩固。流域内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00立方米,水资源短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干旱年景会出现滇池缺少生态补水、水动力不足、水质下降等情况;金汁河上游、五甲宝象河、六甲宝象河、柴河、老宝象河、东大河、白鱼河出现断流现象。 滇池水生植被覆盖度低,鱼类结构处于失衡状态,底栖动物以耐污种为主;浮游植物密度常年处于高水平,蓝藻常年为优势种群。生态系统结构单一,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性较低,对外部压力影响的抵抗能力较弱。 流域产业布局不合理,清洁农业与生态农业企业、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规模偏低,滇池保护治理还未完全融入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体系;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一体化环境综合管理效能不高,当前水污染治理技术体系不能满足流域精准治污的需求;滇池保护治理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手段单一,信息化建设尚不满足科学治理、精细管理的新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坚持”、“五个彻底转变”和“退、减、调、治、管”的治湖要求,继续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和“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继续实施“六个转变”和“水质目标和污染物削减双控制”,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完成,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景象。 二、 基本原则 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2. 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推动流域各区域互动协作,增强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3.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促进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精准治理、对症施策,在突出的问题矛盾上寻求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4. 多元共治,落实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问题、目标、措施等实施清单管理,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三、 总体思路 有效衔接滇池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特别是继承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和滇池保护治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以滇池水质提升和“工作内涵、工作理念、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监督、工作模式”转变为出发点,加强入湖河道水质和污染负荷削减双目标控制管理,从流域完整性出发,全过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结合流域“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制定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指标体系,兼顾必要性和可达性,科学确定目标;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建立流域空间管控体系;根据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设计“优化流域空间管控格局、强化控源减排、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生态修复、完善河湖动态监测网络、体制机制创新”六方面支撑目标实现的主要任务,提炼规划项目清单;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流域空间管控格局基本形成,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1年滇池草海水质达到IV类及以上,2025年滇池外海水质达到IV类(CODCr≤40mg/L),35条入湖河道消除V类和劣V类,19条达到Ⅲ类及以上(其中2021年12条河道的国控断面达到Ⅲ类),16条达到Ⅳ类;重构滇池水循环体系,生态补给水量进一步增加;滇池水生态修复实现突破,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指标 规划设置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优化配置、生态系统修复、空间管控、河湖监测、依法治湖管湖6类20项指标,见表2.4—1。 ...... 第三章 规划重点任务 一、 优化流域空间管控格局,推进产业发展绿色转型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四水四定”,彻底改变“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开发模式,基于“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应大尽大、应严尽严”的原则,结合湖泊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人口村庄分布、产业布局、环湖湿地、公共基础设施等差异性特点和现实需求,充分考虑长远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科学划定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自湖泊由内到外,将流域依次分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25号),制定实施《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 (二)着力推动绿色发展 1.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 对滇池流域内有色、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推动能源节约利用,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推进产业园区、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发展绿色供应链。 2. 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3.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依托“滇池流域都市农业核心区”和“环主城高效现代农业区”,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实施农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二、 强化控源减排,实施“污水”工程 (一)实施源头控制工程 全面推进呼马山、王筇路(上山段)、虚宁寺、筇竹寺片区面山防洪滞蓄等“源头控制”工程,新建面山截洪沟、输水管道、输水沟渠,调蓄池、沉砂池,做到“就地截、就地蓄、就地渗”, 统筹补充生态用水和减少溢流污染。 (二)强化过程收集 全力推进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泵站改造、二环路内雨污分流改造、二环外排水系统提升完善、呈贡新区斗南片区、松花社区、原呈贡钢厂片区污水截污治理和宝象河流域排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从源头上剥离清水,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完善流域内新开发片区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新开发片区产生的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三)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二期扩建至20万立方米/日。扩建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总规模扩建至12万立方米/日。在官渡区新建第十五水质净化厂,收集处理巫家坝等片区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2025年末流域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加强城市污泥处理处置,逐步达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 (四)实施村庄雨污分流工程 重点实施盘龙区、西山区、晋宁区、经开区村庄雨污分流改造,清水入河,污水截流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分散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改造升级现有村庄污水治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负荷。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营制度及模式研究,加强流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考核,充分发挥其污染削减效益;2025年末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 (五)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继续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2025年末流域化肥施用量(折纯量)降低到20293.6吨。大力推广机械秸秆还田、人工覆盖、秸秆高温堆肥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技术,在滇池流域及补水区推广秸秆还田约120万亩;推广饲料化利用约50万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成果的动态管理,杜绝规模化复养现象。积极引导养殖户对散养畜禽粪污进行干湿分离,采取就近就地还田作肥等手段,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确保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三、 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活水”工程 (一)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四水四定”,合理规划城市建设规模、人口总量、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滇池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滇池流域水资源节约考核评价体系,将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严控地下水超采。大力发展农业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积极推进工业领域节水,促进污水处理和利用,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发展。2025年末,流域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均降低16%以上。 (二)加强城市污水、雨水再生利用 继续实施空港南污水处理厂、第三水质净化厂(二期)、第九水质净化厂、昆阳水质净化厂、呈贡区污水处理厂等10座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探索提标后水质净化厂尾水补给滇池生态用水的可行性,减少滇池对牛栏江补水的依赖。在主城区、环湖重点片区及产业园区,继续推进再生水配套工程,新建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尾水综合利用工程,新建及改扩建4—6座再生水处理站,配套建设再生水管道;新建供水集控调度中心和分中心,提升再生水利用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构建再生水智慧管理平台。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对雨洪水的调蓄及综合利用,将雨水蓄存、下渗,补充河道生态用水。 四、 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实施“净水”、“源水”工程 (一)实施河道及支流沟渠综合整治 重点实施新运粮河、老运粮河、金汁河、东干渠、马溺河、白鱼河、东大河、柴河和瑶冲河9条河道及支流沿线截污、河道清淤、排污口治理、人工湿地建设等综合整治。实施上庄防洪沟、财经学校大沟、白龙寺大沟、核桃箐大沟、学府路大沟、三碗水白龙河、花渔沟、老海源河、北辰大沟、白云路大沟、园博大沟等支流沟渠清污分流工程。 (二)强化蓝藻处理和日常防控能力建设 针对滇池草海东岸、外海北部蓝藻水华重点防控水域,建设蓝藻收集、输送、处理设施,同步配套布水系统,利用生态湿地系统净化尾水回补滇池,实现藻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坚持日常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固定式和移动式除藻设施设备,减少规模以上蓝藻水华发生。继续做好湖面日常保洁,加强水葫芦、大薸等水面漂浮物打捞。 (三)实施湿地功能提升改造 巩固“四退三还”成果,开展湖滨湿地塘库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湖滨湿地配水系统,保证湿地内水流畅通。在现有塘库湿地中设置导流坝埂设施,确保湿地的水力负荷、污染负荷、水流停留时间等技术参数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升滇池环湖湿地水质净化能力。新建官渡区福保半岛生态湿地、草海北片区湿地和滇池外海西岸西华湿地、观音山南、观音山北湿地,2025年末湖滨带修复面积达到4.43万亩。 (四)深化研究底泥处置方式,推进湖泊内源污染控制 对滇池底泥沉积状况进行勘探,开展滇池底泥污染不同控制技术比选优化研究,提供滇池水质、底质、内源通量及释放风险分级专题图,明确滇池内源通量及污染严重区域,形成分区、分级和分期治理策略,集成底泥污染控制技术,达到削减内源、改善水质和生态修复的目的,提出适用于滇池内源控制的技术措施及实施方案,并开展工程示范。 (五)持续开展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实施滇池流域林业生态修复1.31万亩;建设农田调蓄库塘约800个、生态沟渠约60千米,改造建设回用配水系统,实现农田灌溉用水就地循环利用;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150万亩,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2.5万亩;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5万亩,充分利用生物耕作、生物培肥,以渔养水,促进土地和田间生态的修复,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巩固松华坝水库、宝象河水库、红坡自卫村水库、大河水库、柴河水库、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成果,强化水源保护区整治、水源监控能力等规范化建设。采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手段,提升柴河水库水质,确保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逐步推进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围绕湖泊流域生态系统水、土、生物、气象等主要元素构建湖滨带、湖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配套建设在线及人工监测、观测设施设备,长期跟踪监测生态系统状态,开展演替趋势与系统评估研究。对滇池流域重点水域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开展本底调查和监测,准确掌握水生生物种类、种群数量和水生生物资源变化情况及趋势,建立水生生物资源台账,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提供依据。选择滇池有条件的典型区域开展滇池水生植被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形成成熟的生境改善及植被修复技术体系,科学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有计划的生态捕捞,适度人工干预助力滇池水生态恢复。 五、 完善河湖监测网络、强化基础研究,提升科学精准保护治理水平 (一)加快建设智慧管理系统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建立和完善昆明主城公共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管理平台、主城排水管网系统数据监测管理平台和智慧滇池智能化管理平台,进一步构建滇池生态环境天空地立体监测体系;利用数据分析,打造智能联动的数据可视化平台;完善滇池保护治理监督管理中心,对滇池流域信息数据进行数字化集成和处理,运用数字监督管理实现全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调度;构建及集成滇池流域水环境管理系列模型,建立滇池保护治理辅助决策中心。 (二)贯彻实施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精准测算主要污染物环境容量或最大允许入湖量,实行分期总量控制管理。以滇池主要污染物最大允许入湖量为约束,精准测算35条河道的污染负荷削减量,并分解到每个河段所在的行政区,实施精准目标管理。将“双目标责任制”中的所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流程控制管理。 持续优化已建工程运行管理。继续坚持工程建设和运营监管两手抓,认真抓好雨污合流控制,加快推进河道排污口、雨水口整治和雨污混合水通道、溢流坝、节制闸改造等工程,继续开展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水质净化)厂升级改造,大力实施雨污调蓄池与水质净化厂联合调度示范工程,最大限度减少雨污混合水翻坝、翻闸溢流等现象。实施污水处理厂、调蓄池等各项相关治理设施联合调度,发挥治理设施效益,进一步削减城镇入湖污染负荷。 (三)加强流域监测预警管理 加强监测管理。整合生态环境、滇池管理、水务等部门的水文水质在线视频监测设施资源,完善滇池流域综合监测体系,系统开展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河湖空间监测。加快完善流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对河流辖区交界断面、重点监控断面、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的实时监测。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水下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扩大网络监测覆盖率,提高监督性、监测频次和监测水平。 加强预警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滇池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水污染负荷、水生态安全的预警体系。建设滇池蓝藻水华预警体系,定期开展重点水域预警评价。建立滇池流域河湖健康状况常态发布机制,对非法侵占、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四)强化滇池保护治理科技支撑 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支撑作用,联合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团队,形成多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稳定技术力量,依托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开展滇池底泥污染负荷评估、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示范、滇池流域水资源联合调控系统等研究工作。 六、 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增强驱动力 (一)加强滇池保护治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综合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制定、安排部署滇池保护治理年度目标任务。 (二)继续实施“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认真总结经验,适当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评范围,细化目标责任,将“双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全流域各个责任主体身上。 (三)修订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配套运用好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巡查机制、动态监测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问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制度。继续深化滇池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工作,修订完善《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促进各河道断面水质提升、控源截污系统完善、地方治理责任的落实。 (四)加快制定和实施滇池保护治理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并充分运用公众参与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对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推动滇池保护治理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市民众“关心滇池、爱护滇池”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规划项目 一、 项目类型与规划投资 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共设置流域“污水”工程类、“活水”工程类、“净水”工程类、“源水”工程类、空间管控类、河湖监测调度及监管类、基础研究类7大类87个规划项目,规划总投资138.327亿元。其中:省级负责实施项目2个,规划投资1.153亿元;昆明市负责实施项目85个,规划投资137.174亿元。 昆明市负责实施的85个规划项目中:“污水”工程类26个项目,投资69.782亿元;“活水”工程类7个项目,投资6.910亿元;“净水”工程类22个项目,投资44.162亿元;“源水”工程类8个项目,投资4.413亿元;空间管控类2个项目,投资6.230亿元;河湖监测调度及监管类11个项目,投资3.975亿元;基础研究类9个项目,投资1.702亿元。 二、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为保证“十四五”规划项目顺利实施,昆明市负责的85个项目实施进度为:2021年完成项目7个,投资3.428亿元;2022年完成项目14个,投资18.557亿元;2023年完成项目20个,投资28.757亿元;2024年完成项目27个,投资54.597亿元;2025年完成项目17个,投资31.835亿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滇池保护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党政“一把手”的领导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滇池保护治理重大问题。加强滇池管理部门在滇池保护治理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工作督导、联合调度和管理服务等方面作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充分发挥湖长和四级河长的作用。发挥滇池保护治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协调管理作用,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落实与评估,定期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二、 抓好责任落实 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四级河长的责任,完善滇池保护治理的“市、县、乡、村” 四级责任体系。将“十四五”滇池保护治理的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确保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强化项目推进和督促。继续实施“市、县、乡”三级督查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尽职尽责。 三、 强化科技支撑 通过多种方式,引进滇池保护治理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快全自动环境监测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厂—网自动控制技术、蓝藻去除技术等先进水治理技术的研发。促进新技术在滇池保护治理中的应用。围绕滇池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四、 强化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力争将更多项目纳入到国家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金、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资金盘子;每年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不少于6亿元;推广绿色信贷,支持从事湖泊保护治理的绿色环保企业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支持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 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融资作用,争取发行企业债券、积极争取国内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加大政策支持引导,积极运用市场手段,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民间资金参与滇池保护治理,多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每年市级财政安排滇池保护治理补助资金不少于2亿元;区级按要求将滇池保护治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作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11-04) “......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二期扩建至20万立方米/日。扩建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总规模扩建至12万立方米/日。在官渡区新建第十五水质净化厂,收集处理巫家坝等片区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