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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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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59-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原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片区水质净化厂) (2021/1/26 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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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片区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巫家坝片区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根据昆明市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昆滇三年攻坚办【2020】3号的要求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昆明滇池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为全力做好滇池保护治理工作,切实抓好官渡区雨季溢流污染防控工作,改善巫家坝片区和南部片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季溢流污染严重问题,新建巫家坝片区水质净化厂,为全地埋式,其他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巫家坝片区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所含的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巫家坝片区水质净化厂的可行性研究及其专项报告编制,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发改部门审批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工程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巫家坝片区水质净化厂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室内试验等,且通过勘察前置审查(负责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审查工作),提交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
(3)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巫家坝片区水质净化厂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取得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施工图设计满足招标人招标时限要求,为后续施工招标提供技术文件、设备技术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交底等服务工作,为项目施工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配合指导;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根据招标人要求可能涉及的成果的评审和审查、报批报建、专家咨询、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批复,负责试运营期间的水质监测数据分析及处理措施,保证水质达到设计标准等相关工作。
2.3 总投资:180000万元 招标规模:50000000元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2.8 其他:
2.8.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
2.8.2服务周期及要求:
(1)可研部分: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可研报告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发改部门审批的要求并取得批复。
(2)勘察部分:勘察测量工作(包含工程测量、测绘、地下管线探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勘察报告、工程室内试验等)须满足设计各阶段技术要求。
(3)设计部分: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可研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及其图纸附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并取得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后 6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技术标书及施工图预算,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4)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质净化厂竣工验收止。
2.8.3质量要求:
(1)可研部分:提供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和审批并取得批复。
(2)勘察部分:勘察成果满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及项目勘察要求,符合《市政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DBJ50-174-201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城市测量规范》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设计部分:提供设计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
2.8.4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02月25日发布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网上远程解密、开标”或“现场解密、开标”两种方式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1)选择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请仔细阅读《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附件“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1)”,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2)选择现场解密、开标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现场递交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
3.5 其他:
3.5.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已被认定为正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的企事业单位;
3.5.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述(1)-(3)项资质要求:
(1)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5.3业绩要求:
(1)可研业绩: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处理规模10万立方以上(含10万立方)的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勘察业绩: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处理规模10万立方以上(含10万立方)的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或投资规模5亿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设计业绩: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处理规模10万立方以上(含10万立方)的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的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5.4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处理规模10万立方以上(含10万立方)的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的工程设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要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方给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可研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5.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3.5.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上一年度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证明材料,若为事业单位,可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3.5.7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
3.5.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除符合本条第3.5.1-3.5.7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可联合其他勘察单位和咨询单位组成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并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9 16:02 至 2020-10-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0-26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招标人:昆明滇池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二公里处第一水质净化水质厂内
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 话:0871-64140914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
联系人:容工 、董工、朱工
电 话:0871-63113028、65833123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22/2/28 16:48:3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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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86175779-202212-402738
文  号 昆政发〔2022〕25号
来  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11-04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现将《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本文有删减)

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基本形势

一、 保护治理成效明显

一直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滇池保护治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切入,实施水质和污染物削减双目标控制,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创新举措,滇池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滇池“十三五”规划》)共107个项目,调减2个项目、延至“十四五”期间实施5个项目。经调减(调整)后,规划项目由107个调整为100个,规划投资由159.24亿元调整为126.6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100个项目中有95个项目完成建设,项目完成率95%;累计完成投资104.38亿元,资金完成率82.45%。

2018年至2020年,滇池草海水质均达到IV类;2020年,滇池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61,较2015年降低了5.34%,为中度富营养状态;外海北部水域发生中度以上蓝藻水华天数减少81%;滇池外海水质达到IV类(CODCr为33.44mg/L);滇池水质达到《滇池“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

2018年至2020年,滇池草海水质均达到IV类;2020年,滇池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61,较2015年降低了5.34%,为中度富营养状态;外海北部水域发生中度以上蓝藻水华天数减少81%;滇池外海水质达到IV类(CODCr为33.44mg/L);滇池水质达到《滇池“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

一是科学治滇。坚持科学决策,昆明市先后对《滇池“十三五”规划》和《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重要规划(方案)进行了中期、终期和阶段性评价。坚持科学研究,建立与国内外湖泊治理顶尖科研院所的长期合作机制,开展国家、省、市等多层面的滇池保护治理课题研究。坚持科学管理,以水环境容量为约束实行总量控制管理,以污染负荷削减实现河道水质提升,通过过程量化、管理精细化,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是系统治滇。持续加强工业点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要点源防治,通过测土配方、节水灌溉、特定区域禁止畜禽养殖等方式削减农业面源;通过底泥疏浚、水生物净化、蓝藻去除等方式加快削减内源污染。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等全社会共治体系。

三是集约治滇。坚持工程建设和运营监管两手抓,加强已建成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实施污水处理厂和调蓄池等各项相关治理设施的联合调度;加强拟建项目投入产出比分析,突出重点和关键项目。加强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先安排已启动实施或前期工作成熟、实施条件相对较好、投资见效快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依法治滇。修订《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和《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7年)》等地方性法规,出台《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2015年)》等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滇池湖滨湿地建设规范》等地方标准,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标准体系;加强滇池保护治理综合执法,建立入湖河道执法队伍协同配合联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向入湖河道、滇池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

二、 保护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十三五”以来,尽管滇池水质总体好转,但滇池水质雨季存在波动;个别入湖河道水质仍为劣V类。昆明主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列入计划、尚未完成改造的城中村均为合流制排水管道;部分城郊结合部排水管网系统缺失,雨季溢流污染情况严重。主城北片区、东南片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不能支撑片区发展对水环境治理的需求。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偏低,环湖截污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雨污调蓄池与水质净化厂及河道未完全建立有效的联合调控机制。已建成部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偏低,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率低。流域内农户多以种植花卉蔬菜维持生计,尤其是滇池东、南岸花卉蔬菜种植面积广、生产方式粗放、化肥施用量大,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有限;规模化畜禽禁养成果还需巩固。流域内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00立方米,水资源短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干旱年景会出现滇池缺少生态补水、水动力不足、水质下降等情况;金汁河上游、五甲宝象河、六甲宝象河、柴河、老宝象河、东大河、白鱼河出现断流现象。

滇池水生植被覆盖度低,鱼类结构处于失衡状态,底栖动物以耐污种为主;浮游植物密度常年处于高水平,蓝藻常年为优势种群。生态系统结构单一,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性较低,对外部压力影响的抵抗能力较弱。

流域产业布局不合理,清洁农业与生态农业企业、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规模偏低,滇池保护治理还未完全融入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体系;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一体化环境综合管理效能不高,当前水污染治理技术体系不能满足流域精准治污的需求;滇池保护治理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手段单一,信息化建设尚不满足科学治理、精细管理的新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坚持”、“五个彻底转变”和“退、减、调、治、管”的治湖要求,继续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和“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继续实施“六个转变”和“水质目标和污染物削减双控制”,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完成,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景象。

二、 基本原则
1.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2. 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推动流域各区域互动协作,增强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3.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促进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精准治理、对症施策,在突出的问题矛盾上寻求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4. 多元共治,落实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问题、目标、措施等实施清单管理,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三、 总体思路

有效衔接滇池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特别是继承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和滇池保护治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以滇池水质提升和“工作内涵、工作理念、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监督、工作模式”转变为出发点,加强入湖河道水质和污染负荷削减双目标控制管理,从流域完整性出发,全过程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结合流域“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制定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指标体系,兼顾必要性和可达性,科学确定目标;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建立流域空间管控体系;根据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设计“优化流域空间管控格局、强化控源减排、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生态修复、完善河湖动态监测网络、体制机制创新”六方面支撑目标实现的主要任务,提炼规划项目清单;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流域空间管控格局基本形成,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1年滇池草海水质达到IV类及以上,2025年滇池外海水质达到IV类(CODCr≤40mg/L),35条入湖河道消除V类和劣V类,19条达到Ⅲ类及以上(其中2021年12条河道的国控断面达到Ⅲ类),16条达到Ⅳ类;重构滇池水循环体系,生态补给水量进一步增加;滇池水生态修复实现突破,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指标

规划设置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优化配置、生态系统修复、空间管控、河湖监测、依法治湖管湖6类20项指标,见表2.4—1。
......

第三章 规划重点任务

一、 优化流域空间管控格局,推进产业发展绿色转型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四水四定”,彻底改变“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开发模式,基于“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应大尽大、应严尽严”的原则,结合湖泊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人口村庄分布、产业布局、环湖湿地、公共基础设施等差异性特点和现实需求,充分考虑长远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科学划定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自湖泊由内到外,将流域依次分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25号),制定实施《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

(二)着力推动绿色发展

1.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

对滇池流域内有色、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推动能源节约利用,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推进产业园区、重点行业绿色改造,发展绿色供应链。

2. 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3.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依托“滇池流域都市农业核心区”和“环主城高效现代农业区”,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实施农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二、 强化控源减排,实施“污水”工程

(一)实施源头控制工程

全面推进呼马山、王筇路(上山段)、虚宁寺、筇竹寺片区面山防洪滞蓄等“源头控制”工程,新建面山截洪沟、输水管道、输水沟渠,调蓄池、沉砂池,做到“就地截、就地蓄、就地渗”, 统筹补充生态用水和减少溢流污染。

(二)强化过程收集

全力推进主城老旧排水管网/泵站改造、二环路内雨污分流改造、二环外排水系统提升完善、呈贡新区斗南片区、松花社区、原呈贡钢厂片区污水截污治理和宝象河流域排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从源头上剥离清水,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完善流域内新开发片区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新开发片区产生的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三)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二期扩建至20万立方米/日。扩建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总规模扩建至12万立方米/日。在官渡区新建第十五水质净化厂,收集处理巫家坝等片区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2025年末流域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加强城市污泥处理处置,逐步达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

(四)实施村庄雨污分流工程

重点实施盘龙区、西山区、晋宁区、经开区村庄雨污分流改造,清水入河,污水截流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分散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改造升级现有村庄污水治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负荷。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营制度及模式研究,加强流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考核,充分发挥其污染削减效益;2025年末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

(五)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继续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2025年末流域化肥施用量(折纯量)降低到20293.6吨。大力推广机械秸秆还田、人工覆盖、秸秆高温堆肥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技术,在滇池流域及补水区推广秸秆还田约120万亩;推广饲料化利用约50万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成果的动态管理,杜绝规模化复养现象。积极引导养殖户对散养畜禽粪污进行干湿分离,采取就近就地还田作肥等手段,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确保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三、 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活水”工程

(一)继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四水四定”,合理规划城市建设规模、人口总量、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滇池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滇池流域水资源节约考核评价体系,将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严控地下水超采。大力发展农业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积极推进工业领域节水,促进污水处理和利用,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发展。2025年末,流域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均降低16%以上。

(二)加强城市污水、雨水再生利用

继续实施空港南污水处理厂、第三水质净化厂(二期)、第九水质净化厂、昆阳水质净化厂、呈贡区污水处理厂等10座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探索提标后水质净化厂尾水补给滇池生态用水的可行性,减少滇池对牛栏江补水的依赖。在主城区、环湖重点片区及产业园区,继续推进再生水配套工程,新建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尾水综合利用工程,新建及改扩建4—6座再生水处理站,配套建设再生水管道;新建供水集控调度中心和分中心,提升再生水利用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构建再生水智慧管理平台。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对雨洪水的调蓄及综合利用,将雨水蓄存、下渗,补充河道生态用水。

四、 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实施“净水”、“源水”工程

(一)实施河道及支流沟渠综合整治

重点实施新运粮河、老运粮河、金汁河、东干渠、马溺河、白鱼河、东大河、柴河和瑶冲河9条河道及支流沿线截污、河道清淤、排污口治理、人工湿地建设等综合整治。实施上庄防洪沟、财经学校大沟、白龙寺大沟、核桃箐大沟、学府路大沟、三碗水白龙河、花渔沟、老海源河、北辰大沟、白云路大沟、园博大沟等支流沟渠清污分流工程。

(二)强化蓝藻处理和日常防控能力建设

针对滇池草海东岸、外海北部蓝藻水华重点防控水域,建设蓝藻收集、输送、处理设施,同步配套布水系统,利用生态湿地系统净化尾水回补滇池,实现藻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坚持日常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通过固定式和移动式除藻设施设备,减少规模以上蓝藻水华发生。继续做好湖面日常保洁,加强水葫芦、大薸等水面漂浮物打捞。

(三)实施湿地功能提升改造

巩固“四退三还”成果,开展湖滨湿地塘库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湖滨湿地配水系统,保证湿地内水流畅通。在现有塘库湿地中设置导流坝埂设施,确保湿地的水力负荷、污染负荷、水流停留时间等技术参数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升滇池环湖湿地水质净化能力。新建官渡区福保半岛生态湿地、草海北片区湿地和滇池外海西岸西华湿地、观音山南、观音山北湿地,2025年末湖滨带修复面积达到4.43万亩。

(四)深化研究底泥处置方式,推进湖泊内源污染控制

对滇池底泥沉积状况进行勘探,开展滇池底泥污染不同控制技术比选优化研究,提供滇池水质、底质、内源通量及释放风险分级专题图,明确滇池内源通量及污染严重区域,形成分区、分级和分期治理策略,集成底泥污染控制技术,达到削减内源、改善水质和生态修复的目的,提出适用于滇池内源控制的技术措施及实施方案,并开展工程示范。

(五)持续开展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实施滇池流域林业生态修复1.31万亩;建设农田调蓄库塘约800个、生态沟渠约60千米,改造建设回用配水系统,实现农田灌溉用水就地循环利用;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150万亩,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2.5万亩;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5万亩,充分利用生物耕作、生物培肥,以渔养水,促进土地和田间生态的修复,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巩固松华坝水库、宝象河水库、红坡自卫村水库、大河水库、柴河水库、双龙水库、洛武河水库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成果,强化水源保护区整治、水源监控能力等规范化建设。采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手段,提升柴河水库水质,确保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逐步推进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围绕湖泊流域生态系统水、土、生物、气象等主要元素构建湖滨带、湖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配套建设在线及人工监测、观测设施设备,长期跟踪监测生态系统状态,开展演替趋势与系统评估研究。对滇池流域重点水域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开展本底调查和监测,准确掌握水生生物种类、种群数量和水生生物资源变化情况及趋势,建立水生生物资源台账,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生生物保护措施提供依据。选择滇池有条件的典型区域开展滇池水生植被生态修复技术示范,形成成熟的生境改善及植被修复技术体系,科学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有计划的生态捕捞,适度人工干预助力滇池水生态恢复。

五、 完善河湖监测网络、强化基础研究,提升科学精准保护治理水平

(一)加快建设智慧管理系统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建立和完善昆明主城公共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管理平台、主城排水管网系统数据监测管理平台和智慧滇池智能化管理平台,进一步构建滇池生态环境天空地立体监测体系;利用数据分析,打造智能联动的数据可视化平台;完善滇池保护治理监督管理中心,对滇池流域信息数据进行数字化集成和处理,运用数字监督管理实现全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调度;构建及集成滇池流域水环境管理系列模型,建立滇池保护治理辅助决策中心。

(二)贯彻实施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精准测算主要污染物环境容量或最大允许入湖量,实行分期总量控制管理。以滇池主要污染物最大允许入湖量为约束,精准测算35条河道的污染负荷削减量,并分解到每个河段所在的行政区,实施精准目标管理。将“双目标责任制”中的所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流程控制管理。

持续优化已建工程运行管理。继续坚持工程建设和运营监管两手抓,认真抓好雨污合流控制,加快推进河道排污口、雨水口整治和雨污混合水通道、溢流坝、节制闸改造等工程,继续开展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水质净化)厂升级改造,大力实施雨污调蓄池与水质净化厂联合调度示范工程,最大限度减少雨污混合水翻坝、翻闸溢流等现象。实施污水处理厂、调蓄池等各项相关治理设施联合调度,发挥治理设施效益,进一步削减城镇入湖污染负荷。

(三)加强流域监测预警管理

加强监测管理。整合生态环境、滇池管理、水务等部门的水文水质在线视频监测设施资源,完善滇池流域综合监测体系,系统开展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河湖空间监测。加快完善流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对河流辖区交界断面、重点监控断面、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的实时监测。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水下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扩大网络监测覆盖率,提高监督性、监测频次和监测水平。

加强预警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滇池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水污染负荷、水生态安全的预警体系。建设滇池蓝藻水华预警体系,定期开展重点水域预警评价。建立滇池流域河湖健康状况常态发布机制,对非法侵占、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四)强化滇池保护治理科技支撑

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支撑作用,联合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团队,形成多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稳定技术力量,依托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开展滇池底泥污染负荷评估、特征成因研究及治理技术研发集成示范、滇池流域水资源联合调控系统等研究工作。

六、 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增强驱动力

(一)加强滇池保护治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综合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制定、安排部署滇池保护治理年度目标任务。

(二)继续实施“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认真总结经验,适当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评范围,细化目标责任,将“双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全流域各个责任主体身上。

(三)修订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配套运用好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巡查机制、动态监测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问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制度。继续深化滇池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工作,修订完善《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促进各河道断面水质提升、控源截污系统完善、地方治理责任的落实。

(四)加快制定和实施滇池保护治理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并充分运用公众参与平台,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对滇池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推动滇池保护治理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市民众“关心滇池、爱护滇池”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规划项目

一、 项目类型与规划投资

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共设置流域“污水”工程类、“活水”工程类、“净水”工程类、“源水”工程类、空间管控类、河湖监测调度及监管类、基础研究类7大类87个规划项目,规划总投资138.327亿元。其中:省级负责实施项目2个,规划投资1.153亿元;昆明市负责实施项目85个,规划投资137.174亿元。

昆明市负责实施的85个规划项目中:“污水”工程类26个项目,投资69.782亿元;“活水”工程类7个项目,投资6.910亿元;“净水”工程类22个项目,投资44.162亿元;“源水”工程类8个项目,投资4.413亿元;空间管控类2个项目,投资6.230亿元;河湖监测调度及监管类11个项目,投资3.975亿元;基础研究类9个项目,投资1.702亿元。

二、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为保证“十四五”规划项目顺利实施,昆明市负责的85个项目实施进度为:2021年完成项目7个,投资3.428亿元;2022年完成项目14个,投资18.557亿元;2023年完成项目20个,投资28.757亿元;2024年完成项目27个,投资54.597亿元;2025年完成项目17个,投资31.835亿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滇池保护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发挥党政“一把手”的领导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滇池保护治理重大问题。加强滇池管理部门在滇池保护治理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工作督导、联合调度和管理服务等方面作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充分发挥湖长和四级河长的作用。发挥滇池保护治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协调管理作用,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落实与评估,定期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二、 抓好责任落实

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四级河长的责任,完善滇池保护治理的“市、县、乡、村” 四级责任体系。将“十四五”滇池保护治理的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确保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强化项目推进和督促。继续实施“市、县、乡”三级督查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尽职尽责。

三、 强化科技支撑

通过多种方式,引进滇池保护治理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快全自动环境监测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厂—网自动控制技术、蓝藻去除技术等先进水治理技术的研发。促进新技术在滇池保护治理中的应用。围绕滇池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四、 强化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力争将更多项目纳入到国家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金、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资金盘子;每年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不少于6亿元;推广绿色信贷,支持从事湖泊保护治理的绿色环保企业融资,鼓励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支持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

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融资作用,争取发行企业债券、积极争取国内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加大政策支持引导,积极运用市场手段,创造有利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民间资金参与滇池保护治理,多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每年市级财政安排滇池保护治理补助资金不少于2亿元;区级按要求将滇池保护治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作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11-04)

“......在昆明主城北部新建第十四水质净化厂,一期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日,二期扩建至20万立方米/日。扩建第十三水质净化厂,总规模扩建至12万立方米/日。在官渡区新建第十五水质净化厂,收集处理巫家坝等片区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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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01-202211-401956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2022-11-24 11:43
名  称:【151108】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选址建设的工作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选址建设的工作建议

一、问题背景

“十三五”期间,滇池流域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了一系列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河湖水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水生态系统功能恢复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系统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滇池保护治理正处于关键阶段,滇池水质持续向好趋势不稳定,进一步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减少雨季污水溢流污染,是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部分。

二、存在问题

随着巫家坝片区和滇池会展片区开发建设,片区居住人口不断增加,目前第七次人口普查官渡区统计常住人口位列昆明市之首,为160.23万人,片区污水量增加,现有第二、第六等水质净化厂无法满足污水处理需求,污水管道长期高水位运行,片区污水特别是在雨季通过污水检查井外溢道路进入河道,造成河道水质污染,对滇池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三、工作建议

为解决辖区片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管网高水位运行导致污水外溢街道、河道的问题,官渡区政府已经开始对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作了前期的准备工作,提出了3个选址方案,初步拟定了环湖东路南侧。纬九路北侧,云秀路及新宝象河西侧,老宝象河东侧,总控制用地14.5公顷的选址意见。

为彻底解决昆明东片区、南部及东南片区污水污染问题,总控制用地14.5公顷用地面积较小,建议向南扩增用地至22公顷左右。

由于该地块位于滇池三级保护区范围,需市级在规划上给予支持,将该地块纳入排水专项规划。

该项目建成后,可提高昆明主城南部及东南部区域的污水处理能力,解决昆明主城区旱季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同时可大大减少雨季雨污合流水外溢至河道及滇池的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降低主城各水质净化厂的运行压力,大幅消减入湖污染。同时通过本工程建设后,尾水可进入滇池,每年可节省从外调度水资源约几亿的财政资金。

(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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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连接: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文件获取方式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VRbtRPNhEVRpewRac80IA?pwd=p8tv,提取码:p8tv。
2、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
⑴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存放于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公众可前往查阅。
⑵ 查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办事处第一污水处理厂内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厂址周边2.5km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gDUY2Tv19_GKg5tnP2h0w?pwd=l532
2、提取码:l53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交流等联系方式表达对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的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办事处第一污水处理厂内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925232720
环评单位: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 话:13577002583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圣世一品B座2907
邮 箱:137451860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7日

(来源: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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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3〕154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开展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您对本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规模:早季污水处理量40万m3/d,雨季最大设计流量60万m3/d;
4、建设地点及建设形式:工程位于官渡区宝丰半岛,北临环湖东路、西临老宝象河、东临新宝象河、南临湖滨生态红线,项目面积20.71公顷(311亩),建设形式为全地下方式;
5、用地性质:地上G1-公园绿地,地下市政场站用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2、公示地点、方式:网上公示、宣传栏公示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办事处第一水质净化厂内
联系人:王志伟
电 话:15925232720
评估单位:云南韬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天宇创智中心2203
联系人:孙晓惠
电 话:0871-65171245、13529034053
电 邮:504984182@qq.com

五、有效日期: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内。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估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01-04

(来源: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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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旱季污水处理量为40万m3/d,雨季雨污合流水变化系数按照Kz=1.5运行(60万m3/d)。项目排入新宝象河的尾水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43-2020)A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办事处第一污水处理厂内
  联系人:王志伟
  电 话:1592523272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 话:13577002583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圣世一品B座2907
  邮 箱:1374518605@qq.com

四、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意见表:查看和下载地址如下:
⑴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GNTsyWrhFWV_LANsrdkEw?pwd=gwqj
⑵ 提取码:gwqj

建设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19日

(来源: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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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15117762-202301-661164
主题分类: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30 16:10
名  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关于《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受理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关于《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月30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联系方式:0871-7-67159030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4409室
邮政编码:650500

序号 文件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pdf (送审稿)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昆明市官渡区宝丰半岛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建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受理通知单
附件2:(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申请审批表
附件3:(拟)批准项目情况公开表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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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批前公示
http://www.kmgd.gov.cn/c/2023-03-21/6600886.shtml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
用地性质:市政场站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单位: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9日
公示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新浪微博、“昆明空间规划”微信公众号、昆明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现场

备注:公示的详细内容可向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查询。对本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致电63194144。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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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下达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资金1400万元

为确保滇池水质稳步向好,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项目已列入昆明市和官渡区滇池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中,选址在官渡区宝丰半岛,设计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天,工程用地约20.7公顷(约310.5亩),工程估算总投资约40亿元。

为支持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按期推进,经市政府审议通过,近日,市财政下达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资金1400万元,资金由官渡区专项用于缴纳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相关前期项目。

(来源:昆明市财政局资源环境处,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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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批前公示
https://zrzygh.km.gov.cn/c/2023-04-10/4720584.shtml

(来源: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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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意见
http://www.kmgd.gov.cn/c/2023-05-11/6634415.shtml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所报《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收悉。经我局对《方案》研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宝丰半岛(北临环湖东路,西临老宝象河,东临新宝象河,南临湖滨生态红线)。项目总用地面积2070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36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154平方米,绿地面积1863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为污水处理厂的附属构筑物,共28栋,为综合楼及总配电室、公厕及公园用房、粗格栅间等。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23年12月,预计竣工日期2027年12月。现根据《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方案》形成以下意见:

一、工程项目再生水利用设施。根据《方案》,该工程项目建成后需要再生水用水量为39502.65㎥/d,本项目通过厂区内部循环,基本可以实现用水自给。

二、根据《规定》第六条要求,工程项目须充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海绵设施的雨水控制规模1134.84㎥/d。海绵设施设计方案(技术方案)需严格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指南》(试行)、《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昆明市建筑与小区雨水综合利用工程设计指南》进行设计并指导施工。海绵设施的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会评审通过,并将最终确定后的设计方案报官渡区节水办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施工。

三、根据《规定》第八条要求,工程项目的雨水收集利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储存直接利用、入渗回补或者综合利用。若配套建设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还考虑调蓄排放功能,则调蓄排放设施应按照《规定》第八条要求进行设计。

四、初期雨水应弃流后进入项目中水站处理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单独处置。

五、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推荐选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14)标准规定的节水型用水器具。

六、居民住宅须采用一表一户计量,商业、社区用房等用水点须分别装表计量,再生水利用设施总出水口须装表计量。

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须建立严格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积极采取节水措施,杜绝长流水等浪费用水现象。如施工单位因施工损坏供水管网造成漏水的,将依据《条例》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及《规定》第十五条要求,工程项目竣工后须向昆明市官渡区节水办申请节水设施(含再生水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验收。

九、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含收集、处理、入渗、储存等设施)的建设位置须在工程项目总平面图中标明。

十、工程项目总平面图待规划局审批盖章后,须将总平面图及“水量平衡图”复印件补送一份到区节水办备查。

十一、如有污水外排须按排水意见执行,排放水质须达到环保、滇管等部门的要求。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
2023年5月4日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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