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江苏→ 浏览帖子:0343江苏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6714&bd=180343江苏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343 江 苏 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 二级生化 1992年 1月 20 17.8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320203 46629122-5(01) 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无锡市 320203 46629122-5(01) 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 唐骋彪 厂长 13328115377 张新彦 办公室主任 江苏省无锡市卢村污水处理厂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华清大桥 邮编:214024 电话:0510-85419348 传真:0510-85419348 881-江苏省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866&classid=858 2165-江苏省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1863&classid=858 江苏省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号:锡行审投备(2018)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太湖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太湖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建设地点:无锡市芦村污水处理厂 ⑵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在厂区原有规模(30万吨/日)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建设,须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新标出水排放标准。 ⑶ 工期:60日历天。 ⑷ 合同估算价:1050万元 ⑸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芦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以及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其他一切相关的后续服务在内。 ⑹ 标段划分:1 ⑺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勘察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甲级]或者[综合类甲级] ⑵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⑶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备16万m³/d规模及以上并且出水标准超过《GB18918-2002》中Ⅰ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或改、扩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如若中标通知书中不能反映规模及出水水质情况,应以合同内容为准且合同内容中须有关于出水水质标准超过Ⅰ级A的描述,如合同内容按照地方标准实际上已达到超Ⅰ级A标准的情形,为证明该描述符合超Ⅰ级A的标准,投标人须随合同一起上传地方标准至诚信库,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⑷ 信誉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 ②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③ 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0日14:00至2018年12月17日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9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无锡太湖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人民西路128号 联系人:徐瑛 电 话:0510-857560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创意园B幢1511室 联系人:夏小梅 电 话:0518-85133566 传 真:0518-85133566 电 邮:171533566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