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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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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53-江西省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2018/10/2 2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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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江西省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740&classid=858

1132-江西省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857&classid=858

4770-江西省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31414&classid=858

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李小豹督导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时强调:高标准建设 还百姓“河畅水清岸绿”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2日讯)2018年9月28日下午,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李小豹深入到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工地督导项目建设并现场办公。他强调,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已退无可退。各有关部门和县区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接受任务不讲条件、落实部署不打折扣,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加快推进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问题,稳定萍水河各个断面水质,全面消灭劣Ⅴ类水体,还百姓“河畅水清岸绿”的生活环境。市领导黄万林、陈云、崔传鹏参加督导。
  
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包括二期工程和应急口建设,其中二期工程为日处理8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应急口建设为日处理4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目前,二期扩建项目正在进行地勘、初步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程,预计明年6月将完成设备调试及试运营。
  
李小豹走进项目建设工地,详细了解规划建设有关情况,询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李小豹强调,各有关部门、安源区、经开区要充分认识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摒弃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做法,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通“中梗阻”,团结协作加快推动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要从源头梳理,全面排查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接入、污水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按照“应纳尽纳、全面收集”的原则,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等项目建设,确保各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要在萍水河及支流沿线合理规划布局“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解决城镇生活污水因管网覆盖不全、难以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以及农村污水分散无法集中处理等问题。
  
李小豹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让污水处理惠及城乡百姓。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要把好项目工程建设关,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以明年6月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科学施工,加快项目建设。要把好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采购关,采购先进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要超前谋划,预留足够污水处理空间,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李小豹还来到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视察,了解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进、出水浓度等情况,要求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来源:萍乡日报,作者:首席记者梁永明,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8年9月29日)

“......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李小豹深入到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工地督导项目建设并现场办公。他强调,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已退无可退......”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9/2/5 22:27:5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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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10/16 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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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萍发改投资字〔2018〕283号

萍乡市水务局:
  
《关于请求尽快组织对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批复的报告》(萍水字[2018]56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萍乡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萍麻桥下游井冲村谢家滩。
  
二、项目建设单位: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对污水处理厂一期8万吨/日污水处理规模进行提标改造;同时二期扩建污水处理规模为8万吨/日,设备安装规模按4万吨/日处理能力进行配置;工程建成后一二期尾水排放标准优于一级A,达到准V类水,脱水后污泥含水率达到45%。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29510万元,其中:一期提标改造建安费7922万元,二期扩建建安费15894万元,污泥深度处置建安费2066万元,其它费用3628万元。项目采用BOT建设开发模式。
  
五、项目建设期限:2年。
  
六、项目招标投标:采用委托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按附件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请项目单位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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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9/5/15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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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EPC项目邀请函

招标编号:赣建萍招字[2019]第7号

萍乡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EPC项目已由萍发改投资字[2019]146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邀请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萍乡市萍水河下游谢家滩南岸市污水处理厂内
1.2 本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1040.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371.41万元(设备费约4157.43万元)。
1.3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4 建设规模:对一期的8万吨/日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增加深度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同时对现状部分单体进行改造。
1.5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2)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施工(包括实现工程项目目标的所有施工内容);
(3)实现工程项目目标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和材料除外);
(4)工程调试及试运行;
(5)招标人委托的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必要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 计划工期:8个月。

二、被邀请投标人资格要求:被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所有单位)须持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拟派关键岗位人员[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开标前(不含开标之日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3 外省来赣企业须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⑴ 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江西萍乡)”、“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⑴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⑵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的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符合资格条件且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二)凡符合资格条件且被邀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5月6日到2019年5月13日每日8:30-11:30和14:30~17:3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新市政府二号楼二楼)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二楼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新市政府二号楼二楼)。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郊区乡井冲村谢家滩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13517095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凌
电 话:0791-86353523
邮 箱:jxtc1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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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公示
 
我局拟受理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其全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见附件)

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井冲村谢家滩

环评单位: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5日。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人:李青菡
电 话:0799-6778257
传 真:0799-6778225
电 邮:330851870@qq.com

(来源:江西省萍乡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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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九年九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范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建设项目名称: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签章):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林萧;13576445060
主管人员及联系电话:林萧;13576445060

二、编制单位情况
主持编制单位名称(签章):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1343185203L

三、编制人员情况
编制主持人及联系电话
1.编制主持人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签字
胡晓农 0006019
2.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主要编写内容签字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建设单位: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熊樑
联系人:林萧
通讯地址:萍乡市安源区井冲村谢家滩
联系电话:13576445060
邮政编码:337000
建设地点:萍乡市安源区井冲村谢家滩
立项审批部门: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萍发改投资字[2019]146 号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及代码: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占地面积(平方米):49300
总投资(万元):110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10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
预期投产日期:2019 年12 月

工程项目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
  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2年12月4日取得了萍乡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环评批复(萍环字[2002]157号),并于2008年5月30日通过了萍乡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萍环验[2008]04号),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8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
  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1050万元对萍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现有项目主要为SS、浊度、TP、BOD5、CODcr、重金属、细菌、病毒和其它物质等指标无法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因此提标改造主要目的就是深度去除SS、浊度、TP、BOD5、CODcr、重金属、细菌、病毒和其它物质。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厂内现有区域进行提标改造。经过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能力保持8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目前污水厂一期工程仍在正常运行,且污水量较大。本次工程在设计中应尽量利用一期设施,并减少对一期工程的改造量。减少工程实施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影响。本次提标改造工程与二期工程分别由不同建设单位负责,无直接相关联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 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 号):属于“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中的“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处理规模为8 万t/d 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属于“其他”,因此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环评技术人员在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①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0号,2018.1.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6.1.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修订);
(8)《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0.9.17修订);
(9)《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9.1.1施行);
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版)(国家发改委令21号令,2013.5.1);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9.1)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4.28);
(3)《江西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水利厅);
(4)《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③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

(来源:江西省萍乡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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