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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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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86-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2018/8/14 2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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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64-江苏省连云港市南部(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3679&classid=858

7001-江苏省连云港市南部(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4542&classid=858

2007年连云港市建设局各类文件(276~320)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内 容 概 述 产生日期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
GA16-D0100-2007-300 关于连云港市南部(南城)污水处理厂立项的请示

城市南部污水处理厂位于龙尾河与妇联河交汇处东南角,服务范围为玉带河以南凤凰新城、海州西盐河东片区、海宁工贸园区、锦屏镇片区,服务面积共约33.6平方公里,设计处理总规模为6万吨/天,本期工程为2万吨/天。

本项目工程计划投资4550.87万元,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计划“十一五”末前建成使用。请予以立项。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连建发〔2007〕574号
连云港市建设局公用处
......

(来源:连云港市建设局,2008-4-2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战略部署,切实提升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水平,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根据《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72座,处理规模65.5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1336公里。
(一)城市污水处理情况。共建成县城及以上污水处理厂17座,处理规模34.8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926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92%,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86%。
(二)乡镇污水处理情况。共建成污水处理厂55座,处理规模31.7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370公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96%,建制镇污水处理率40%。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提升改造、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积极探索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路径办法,不断加快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科学推进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污水管网日常维护,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立足目标、着眼长远、加大投入,努力构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城乡污水处理新格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战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系统分析,科学实施。以高质发展为核心,以后发先至为宗旨,以政策措施为保障,系统梳理全市城镇、农村现状污水处理能力及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严格落实中央、部省污水处理目标要求,科学确立全市城乡污水处理目标计划,统筹建设层次,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根据污水处理规划,科学安排年度项目计划。突出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坚持厂网并举,以厂优先,同步完善配套管网,不断提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强化管理提升,全力提升建成水厂运行率、负荷率;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精心组织,职责明晰。县区政府(板块)作为工作推进责任主体,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投资计划、推进计划,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市城建、财政、环保、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联动推进、形成合力,不断增强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推动力和监管力。
——政府主体,市场导向。明确县区(板块)投资主体责任,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和管理。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四个统一”,积极探索农村污水处理新路径、新办法,实现我市村庄污水处理的快速发展。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建管并重,规范设施运营,不断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养水平;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置,市区建立永久性污泥处理设施,县区、乡镇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三、行动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全市污水综合处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加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城乡生活污水运维机制,确保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861个;市县全部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全市乡镇及以上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3.81亿元,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8座,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0万吨/日,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市区扩建4万吨/日大浦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墟沟污水处理厂;赣榆区新建6.5万吨/日新城污水处理厂,关停4万吨/日新城、力洁污水处理厂;东海县扩建1万吨/日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2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灌云县扩建2.5万吨/日南风污水处理厂;灌南县扩建2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33亿元,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南城街道、宁海街道、板浦镇、锦屏镇接管工程;建设东辛农场、云台农场、前三岛、门河镇、李集乡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建制镇污水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投资12.43亿元,强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各县区按照《连云港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海州区和连云区要按照省级试点的序时进度推进全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全市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861个。
(四)加快配套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投资5.558亿元,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管理,加大对纳管单位排水管理力度,严格雨污分流。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提高污水收集量。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十个必接管”(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到2020年,全市新建城乡污水管网约420公里,城市、县城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完成主管网系统雨污分流工作,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0%;乡镇主管网全部建成,污水收集率不低于70%。
(五)加快城镇污泥处置工程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和方案研究,完善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强化污泥转运及全过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加快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投资1亿元,市区建成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1座;各县区基本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00%无害化处置。
(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鼓励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四统一”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工作模式,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进程,推进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排水许可制度,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七)加快新技术新理念推广应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实施《连云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推进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建成海绵城市。落实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推广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污水处理尾水利用率,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区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
(八)严格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建设任务。严格竣工验收,压力管道必须经水压试验、无压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污水处理设施应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建局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建局局长兼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交通、卫计、城管等部门以及县区政府(板块)组成。各县区政府(板块)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并实行严格问责制。市城建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制定年度计划规划、强化督查考核。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交通、卫计、城管等部门要主动履行相应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推进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
(三)加强要素保障。进一步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金配置,完善项目建设资金财政分级负担机制。探索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多渠道筹措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加强与中央、省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最大限度获取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运用PPP等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水治理;加大融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
(四)加强考核督查。将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纳入县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进度季通报制度、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季度量化指标,实行年度综合评价。建立督办通报制度,定期抽查、核查、暗访、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进一步明确奖惩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目标任务完成好、工作出色的,予以通报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虚报瞒报的,进行通报批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社会宣传。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的宣传报道,持续组织开展公众参与度高、影响面大、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污水处理三年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深入开展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

附件: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项目表

连云港市城乡污水处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市(县区)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规模 计划总投资(亿元) 项目进度 建设目标 建设期限 责任单位 建设方式
1 海州城区 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新增2万吨/日处理规模 1.86 未启动 主体建成 2018
市建设局、市城建控股 扩建 建成运行 2019
2 大浦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新增4万吨/日处理规模 2 工程前期 完成前期 2018 市建设局、市城建控股 扩建 主体完成50% 2019 建成运行 2020
3 连云城区 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新增4万吨/日处理规模 2 未启动 主体建成 2018
市建设局、市城建控股 扩建 建成运行 2019
4 赣榆区 赣榆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新增6.5万吨/日处理规模(总规模13万吨/日) 2.9 工程前期 主体完成70% 2018 赣榆区 新建 建成运行 2019
5 东海县 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新增1万吨/日处理规模 0.25 前期手续 开工建设 2018
东海县 扩建 建成运行 2019
6 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增2万吨/日处理规模 0.7 未启动 完成前期 2018 新建 开工建设 2019 建成运行 2020
7 灌云县 南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新增2.5万吨/日处理规模 1.5 开工建设 建成运行 2018 灌云县 扩建 新增1.5万吨/日处理规模 1 前期 2019 建成运行 2020
8 灌南县 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新增2万吨/日处理规模 1.6 未启动 前期 2018 灌南县
完成前期 2019 开工建设 2020
小计 13.81
......

48 海州城区 市区污泥干化处置中心 新建200吨/日污泥干化设施一座 1 前期 开工建设 2018 市建设局、市城建控股 新建
合计 34.131

(来源: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08-10)

“......设计处理总规模为6万吨/天,本期工程为2万吨/天。......”
“......1 海州城区 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新增2万吨/日处理规模 1.86 未启动 主体建成 2018 市建设局、市城建控股 扩建 建成运行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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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委批复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核准

2023年4月12日,我委批复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核准,批复文号:连发改行服发〔2023〕32号。

(来源: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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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入河排污口变更设置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我局对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入河排污口变更设置申请进行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518-85521719
邮箱:lyghbsc@163.com
地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2222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日排放量 排口论证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位于污水处理厂西侧,龙尾河东岸,排污口坐标为119°12′20.45″、北纬34°33′13″。 50000吨 连云港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注:上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来源: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作者:hbjsc,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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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2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18-85858573(行政审批局)
邮箱:gxq_xzspj@163.com
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3号楼审批大厅
邮编:222000

项目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金桦路东、梧桐路北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总投资27806.22万元,用地面积约3.1397公顷。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服务范围为海州区玉带河南(包括孔望新城和盐河西片区)、海州开发区、宁海工贸园、凤凰新城、宁海街道、锦屏镇和板浦镇,且仅收集生活污水,不包括配套的收集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过滤消毒池”工艺。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该项目厂区不单独设置办公区、化验室和危废库,均依托现有厂区。
2、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入河排污口位于厂区西部、烧香河口上游350m处龙尾河南段东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一中A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接纳污水、脱水机房冲洗废水、加药间冲洗废水、生物除臭滤池冲洗废水和药剂配置废水等进入全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员工生活废水和污泥干化系统产生的冷凝废水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二)本项目污水预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产生的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H4)高空排放;污泥预处理区(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H5)高空排放;生物反应池无组织废气采用植物液喷淋法除臭。污泥干化车间运行过程密闭,干化系统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酸洗塔+碱洗塔”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与污泥输送线产生的臭气、颗粒物一同进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H3)高空排放。加强污泥运输过程环境管理,不得产生异味扰民现象。
(三)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风机、污泥脱水机等设备,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做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栅渣、湿污泥、在线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液以及磁粉包装袋,和依托现有厂区办公室、化验室产生的生活垃圾、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包装袋以及干污泥。栅渣、磁粉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湿污泥离心脱水含水率达80%后,依托二期厂区污泥干化间干化至含水率至35%后外运处置;废液和废试剂包装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贮存、转移、处置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手续。
(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来源: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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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厂处理三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行服发〔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工业园金桦路东、梧桐路北;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日处理污水5万吨,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过滤消毒池,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过滤及消毒池、鼓风机房、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及值班室、门卫室等;
2.1.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600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50万元;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0150万元(含暂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工程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
2.1.5 质量要求: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出水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2.2 招标范围: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勘察(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地质补勘)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计图纸报审及专家评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包含桩基、结构、建筑、暖通、电气、自控、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绿化、给排水、消防及装修、海绵城市、配套管网等所有工程施工);
(3)试运行(包含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药剂、油燃料、水、电等费用,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出水水质连续达标15天视为试运行结束)、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及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4)和现有控制机房连接、和现有市政设施对接、对厂区既有管线等设施因施工破坏后的维修恢复、场地三通一平、施工道路建设、场地平整等为满足施工条件所做的所有前期施工阶段准备工作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
(5)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6)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2000万元及以上且不低于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图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5)以上类似工程相关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进行查询并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1月-2024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除外)。
9.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技术标、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机构等全部投标文件)上传。
9.3 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4 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18-85522196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18-85602023

(来源: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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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4 10:0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3207722407260001
项目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标段编号:3207722407260001001001
标段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施工类-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单位:连云港市惠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文强
中标价格:186267350.29元
中标工期:400天
工程地点:海州工业园金桦路东、梧桐路北

(来源: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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