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发布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江门市环委会正式印发《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根据《任务清单》,江门市今年要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共计82项。鉴于江门大气污染防治新闻专题">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较为严峻,因此其中有29项任务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分为六大类82项。分别为8项中央、省环保督察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8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工作任务,29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16项水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10项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11项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提到,实施陶瓷行业提标改造工程,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陶瓷生产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三年提标改造方案,全市33家陶瓷生产企业(其中:新会3家、台山1家、开平6家、鹤山1家、恩平22家)废气排放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2014年修改单排放浓度限值,核定排污总量时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逐步收严,到2020年收严到100毫克/立方米。 ...... 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中央、省环保督察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共8项) ...... 四、水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共16项) 46 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长巡河,开展“五清”行动(即清违、清障、清淤、清漂、清污),以“走在前列、树立标杆”通过国家、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和考核。 2018年全年开展,12月底前通过国家、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和考核。 47 根据《江门市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制定潭江牛湾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并落实方案措施。 2018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备案和公示,按方案组织实施。 48 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摸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立标定界情况,查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2018年3月底前,完成区(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排查情况的汇总和上报工作。长期开展违法问题清理整治。 49 完成海洋生态红线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组织开展江门市生态红线区重要入海河口断面水质监测工作。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4次生态红线区重要入海河口的水质监测。 50 印发实施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全省美丽海湾建设有关规划要求,开展我市相关工作规划和美丽海湾试点申报工作。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1 组织实施《江门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进一步加大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开展陆域直排海污染源整治,严厉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2 整市(区)推进镇级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新会区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81个;台山市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32个;开平市建设新美污水处理厂和9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55个;鹤山市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74个。 2018年12月底完成镇级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3 (1)完成杜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建设处理规模2.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 (2)完成棠下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建设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 (3)完成潮连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厂区工程)及套管网工程建设,建设1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10.55公里; (4)完成丰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完成丰乐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发展大道-北环路)工程,建设污水管网1.161公里。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4 完成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管网工程建设,建设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建设污水管网5公里(二期工程共35公里)。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5 (1)完成今古洲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建设处理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8公里。 (2)完成东郊污水处理三期新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建设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15公里。 (3)完成三江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处理规模为0.15万立方米/日。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6 (1)完成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处理规模4万立方米/日;完成台城截污管网三期(横湖河、台城河北)、四期工程建设,分别建设污水管网3.4公里、8.2公里; (2)完成水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建设规模1万立方米/天,污水管网24公里。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7 完成宅梧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建设规模0.1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1.8公里。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8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尾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1)2018年12月底前,蓬江区完成潮连污水处理厂、丰乐污水厂(处理污水规模共4.5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工程。 (2)2018年12月底前,江海区完成文昌沙水质净化厂(日处理污水规模20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工程。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尾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3)2018年12月底前,新会区完成龙泉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处理污水规模10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工程;双水、司前、古井、大泽、罗坑、睦洲、沙堆、崖门、大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规模共2.15万立方米/日)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4)2018年12月底前,台山市完成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处理污水规模8万立方米/日),广海、海宴、川岛王府井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规模0.8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工程;斗山、大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规模共0.6万立方米/日)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5)2018年12月底前,开平市完成迳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污水规模5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工程;水口、苍城、赤坎、大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规模共1.6万立方米/日)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6)2018年12月底前,鹤山市完成杰洲、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规模共8.8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工程;共和、址山、雅瑶、龙口、鹤城、桃源、古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规模共2.656万立方米/日)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7)2018年12月底前,恩平市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处理污水规模共4万立主米/日)提标改造工程;沙湖、君堂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规模0.656万立方米/日)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59 江门市市属林场饮用水源水库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13052亩),通过人工造林更新种植乡土阔叶树种,营建阔叶混交林,切实改善饮用水源水库生态环境。 2018年5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和招投标;12月底前完成造林13052亩。 60 加强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完成43个行政村(其中:蓬江区2个、江海区1个、新会区8个、台山市11个、开平市9个、鹤山市6个、恩平市6个)整治工作,各村应达到以下目标要求: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61 开展全市200个加油站地下加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工程,其中,蓬江区23个,江海区7个,新会区42个,台山市35个,开平市39个,鹤山市28个,恩平市26个。 2018年6月底前完成30%任务;9月底前完成60%任务;12月底前全部完成加油站地下加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工程。 ...... (来源:江门环保局,2018-04-11) “......(6)2018年12月底前,鹤山市完成杰洲、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规模共8.8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