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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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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22-浙江省舟山市污泥处理一期工程 (2018/3/13 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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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污水处理中心及相关配套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下列委托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选取。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舟山市污水处理中心及相关配套项目
3、项目地点:梁横
4、项目概况:舟山市污水处理中心及相关配套项目远期(到2030年)建设规模为3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和400吨/日的配套污泥处理设施,总用地约654亩,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近期(到2020年)实施规模为15万吨/日的污水厂(含配套主管网)和200吨/日的配套污泥设施
5、项目总投资:25亿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1、招标代理内容:拟定项目招标计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机电设备安装、绿化等)全过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招投标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应满足《建设工程咨询分类标准》(GB/T50852-2013)的内容。

三、收费
1、招标代理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0%。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参照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0%。

四、申请资格条件
1、申请人:投标单位须是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须是2016~2017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企业。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资格和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注册(或登记)在申请人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且须是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3、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有注册(或登记)在申请人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须是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
4、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选定中标候选人方式:根据舟招组办[2015]12号文件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操作细则第五条第(五)点方法2(招标人在抽取三个号码相对应的申请人中,根据代理机构综合实力现场择优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0时0分,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投标人定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选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身份证。
1、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申请文件作否决处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行平  
电 话:0580-8086032、13567665569
传 真:0580-8086032

招标人: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近期(到2020年)实施规模为15万吨/日的污水厂(含配套主管网)和200吨/日的配套污泥设施......”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20/3/30 17:50:4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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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0/3/30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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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海洋产业集聚区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新港园区二期HY-07-02-01b地块,用地面积约57319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9940万元,建安工程费用约41685万元。污泥处理量300吨/天(含水率80%污泥),采用脱水+干化焚烧技术。

设计费限额:750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设备清单、设备技术要求及施工期间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附属工程等全部设计内容和各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编制。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审核通过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须同时包含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组织。
3、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5、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涉及人员至少包括:
⑴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⑵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⑶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⑷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⑸ 景观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⑹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6、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2019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原件;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及联系固定办公电话);
7、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8、诚信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9、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20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 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 4008503300 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

五、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2160252,传真:0580-2161189。

(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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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的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设计,由招标代理机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0年1月14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项目负责人:鲍越鼎,投标报价:7449100元,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审核通过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项目负责人:袁燕,投标报价:7461600元,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审核通过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项目负责人:乐捷,投标报价:7490800元,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审核通过后3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1月15日始3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异议)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电 话:13758018800

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2160252

行政监督: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8062291

市招投标综合监管: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监管处  
联系电话:0580-2281190

招标人: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日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作者:舟山市招投标中心,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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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
2、建设地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二期,用地南、东至现状河道,北至纬七道,西至规划舟山污水处理厂围墙边界。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投资总额:49940.27万元。
5、建设内容与规模: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承担舟山中心城区所有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处理,占地面积57319平方米,一期处理规模300吨/天脱水污泥(含水率以80%计),远期规模500吨/天脱水污泥。脱水污泥采用“干化+单独焚烧”工艺,拟配置2台卧式薄层干化机+2台处理量为200吨/天的流化床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本次环评针对一期处理规模300吨/天脱水污泥。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项目位于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二期,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略)。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恶臭废气、粉尘等,各自经收集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干化冷凝废水、脱酸塔废水、除臭装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软水站废水、锅炉排污、冷却水排污、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冷却水部分排污以清下水形式外排,其它废水经厂内污水泵房提升输送至西侧舟山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海,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焚烧烟气经“静电除尘+反应塔(喷消石灰)+布袋除尘(前喷活性炭)+湿式脱酸+烟气再热”的烟气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引风机及烟囱达标排放。湿污泥接收仓、储存仓和污泥接收间、干化间以及污水泵房恶臭废气引至除臭装置(水洗+生物滤池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干化不凝气直接进焚烧炉焚烧处理。消石灰储仓、活性炭储仓、飞灰仓和废料仓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排污水经冷却后厂内综合利用,其余部分以清下水形式外排;其它废水经厂内污水泵房提升输送至西侧舟山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海。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
4、固废: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位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二期梁横山附近,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也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应能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1、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等单位公告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2、公示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7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4月17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城投大厦1701室
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80-229608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8号6幢南第3层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71-85332572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2号楼
联系电话:0580-206008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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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0/8/11 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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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发改审批〔2020〕41号关于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舟城环保﹝2020﹞3 号)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舟山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加快和污水收集率的逐步提高,污泥的产生量持续增加。为及时有效、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和资源化处置城市污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意建设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该项目符合《舟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设计规模为建设一套日处理湿污泥 300t/d(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焚烧设施。考虑设备检维修时间,该项目设备能力按 400t/d(80%含水率)设计,建设内容为新建2×40DSt /d(2×200t/d,含水率 80%)干化焚烧线,并新建污泥接收储存车间、干化及焚烧车间、综合楼、总变配电间、机修车间、中水泵房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原则同意“薄层干化+鼓泡流化床焚烧”工艺设计。烟气处理暂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执行,除臭暂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执行,具体按照环评批复为准。

三、项目建设地址及用地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HY-07-02-01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7319㎡。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973.52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其中自有资金11000万元。

五、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66 号),中共舟山市政法委员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舟政法风评﹝2020﹞6 号)及专家组意见,市国资委备案意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六、项目建设工期和招投标
  项目工期为21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招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七、如需对该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整批复手续。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初步设计另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

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020-330951-77-01-126193

抄送:市府办、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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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1008009005002/2020-132140
组配分类: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20-07-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舟发改审批〔2020〕41号关于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舟城环保﹝2020﹞3 号)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舟山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加快和污水收集率的逐步提高,污泥的产生量持续增加。为及时有效、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和资源化处置城市污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意建设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该项目符合《舟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17~2030)》。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设计规模为建设一套日处理湿污泥300t/d(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焚烧设施。考虑设备检维修时间,该项目设备能力按400t/d(80%含水率)设计,建设内容为新建2×40DSt/d(2×200t/d,含水率80%)干化焚烧线,并新建污泥接收储存车间、干化及焚烧车间、综合楼、总变配电间、机修车间、中水泵房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原则同意“薄层干化+鼓泡流化床焚烧”工艺设计。烟气处理暂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执行,除臭暂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执行,具体按照环评批复为准。

三、项目建设地址及用地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HY-07-02-01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57319㎡。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973.52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其中自有资金11000万元。

五、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66号),中共舟山市政法委员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舟政法风评﹝2020﹞6号)及专家组意见,市国资委备案意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六、项目建设工期和招投标
  项目工期为21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招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七、如需对该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整批复手续。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初步设计另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

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020-330951-77-01-126193

抄送:市府办、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作者: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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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新港工业园区二期HY-07-02-01b地块

建设单位: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位于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二期HY-07-02 -01b地块,总投资50973.52万元,总用地面积57319平方米,建设规模为300t/d(含水率80%的污泥)污泥收集与处理设施,采用“薄层干化+鼓泡流化床焚烧”工艺。该项目设备按处理能力400t/d设计,建设内容为新建2×200t/d(含水率80%污泥)干化焚烧线,并新建污泥接收储存车间、干化焚烧车间、综合楼、除臭装置、中水泵房、天然气调压站、总变电站、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等相关配套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按规范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焚烧炉烟气经烟气净化处理系统(SNCR)+静电除尘+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再热处理达标后,60m高集束式烟囱高空排放;污泥接收车间、污泥接收仓、湿污泥储存仓均为密闭设计,产生的臭气收集至除臭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15m排气筒排放,除臭装置采用二级生物除臭+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污泥干化机不凝尾气、干化车间的臭气、干污泥储存和输送系统臭气,均收集至焚烧炉焚烧处理;消石灰仓、活性炭粉仓、石英砂储仓、石英砂缓存仓、渣仓和飞灰仓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相关管理要求设300m防护距离。
2、废水:项目产生的干化尾气喷淋废水、酸塔废水、除臭装置废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树脂再生废水、锅炉排水,经厂内废水预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至西侧舟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西侧污水处理厂);循环水排水回用至脱酸降温塔烟气冷却、干化尾气冷凝、飞灰加湿系统及输送系统冲洗等,不外排;
3、固废:静电除尘飞灰、布袋除尘飞灰根据鉴别结果处置,如为一般固体废物外委综合利用,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炉渣外运至建材公司综合利用;废水预处理系统污泥入炉焚烧;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项目采取减震、隔声、消声、低噪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
5、风险:项目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等措施,包括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停车严格按焚烧炉停车规范操作;湿污泥接收仓、储存仓底部和四壁采取防渗漏措施;天然气调压站附近严禁烟火;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泵和消防水池;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应急演练等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电 话:0580-2037820
传 真:0580-2033012
地 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来源:舟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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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20〕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 HY-07-02-01b地块
2.3 工程规模:项目设计规模为建设一套日处理湿污泥300t/d(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焚烧设施。规划用地面积57319㎡。
2.4 招标范围: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的地基处理、基坑围护、市政、土建、安装、管线、机电设备、室外附属、绿化等以及调试、试运行、运行阶段指导培训工程等,主要内容包括:新建2×40tDS/d(2×200t/d,含水率 80%)干化焚烧线,并新建污泥处理车间、中水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储泥池、总变配电站、仓库、管理用房、门卫、机电设备(含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除臭设备等)、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
2.5 工程概算约为:37696.77万元;
2.6 计划建设工期:514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3.2 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 企业安全许可证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提供任职文件;
3.4 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6 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业务量: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评审的基准日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7 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可靠。
3.8 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3.9 诚信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10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单位为市外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建立企业联系卡。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注册后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4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等相关资料。(投标人注册相关事宜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招标人: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城投大厦1701室
联系人:郑栋        
电 话:1366670699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港航路100号商会大厦B座11楼
联系人:方新成           
电 话:0580-2160252       

(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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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开标记录公示

标段名称: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

开标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开标时间:2020/11/24 9:00:00

单位名称            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工期 备注
上海船鑫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36059755 钱业骏 514
祥达建设有限公司       336124435 史世雄 514
云程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5885110 陈国芬 514
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17472568 孟庆义 514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336166686 吴剑 514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34001169 吴睿琦 514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29725999 牛丽 514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327260099 左俊杰 514
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6061078 莫小华 514
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       336029418 傅朱波 514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1555795 蔡治 514
中天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18532971 艾书荣 514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8528869 娄科 51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313273510 陈小春 514
浙江金龙建设有限公司       336024913 钟野 514
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5779536 顾海峰 514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315717221 杨宪峰 514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336182702 何贤超 514
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       336103329 吴咪娜 514
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       335955511 孙小君 514
温岭市市政环境工程公司 316773131 周文辉 514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27330750 张玮玮 514
宁波市镇海天然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18637301 陶赛莉 514
绍兴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335810663 钱宇波 514
浙江荣辉建设有限公司       336253096 徐景国 514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5849913 崔凤荣 514
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0851919 华江 514
宁波金地建设有限公司       336173726 周稳 514
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28140637 毛敏达 514
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6145568 黄力强 514
浙江升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17477071 潘华伟 514
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       336075162 黄文质 514
浙江恒昌建设有限公司       314661310 叶康军 514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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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建设的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0年11月24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毛敏达,投标报价:328140637元,工期:514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蔡治,投标报价:331555795元,工期:514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玮玮,投标报价:327330750元,工期:514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浙江交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三名项目安全员中郑伟民未提供C类安全考核证书。安全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7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对浙江交工集团有限公司作无效标处理。
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中未签字,法定代表人在诚信承诺中未签字,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了一名项目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提供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3、6、7、8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对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无效标处理。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为吴睿琦,经查询,该项目负责人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片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气力运输)系统管线工程一期施工中中标,该项目至今未竣工,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5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对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11月26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58018800

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2160252

行政监督: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8062291

招标人: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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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A20200203
项目名称: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
招标人: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工期
A20200203001001 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 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毛敏达 328140637.00元 514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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