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受盘山北方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正在进行中。项目欲向公众征求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特发此公告,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盘山北方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众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本项目位于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西侧,拟投资3353.56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700m2,主要内容为日处理能力为5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扬尘、噪声和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 2、营运期:恶臭、生活污水、噪声、生活垃圾及污泥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建设单位拟采取施工现场设围挡,对原料堆场等采取洒水、加覆盖物等措施,在大风天气下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作业,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实施隔挡、减震降噪、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标准限值要求;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堆存,并在后续工程中全部用于厂区内土地平整,道路铺设等,保持现场清洁;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结束。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⑴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由于本项目远离居民区,恶臭经过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⑵ 废水: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到西侧绕阳河。对绕阳河影响较小。 ⑶ 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风机水泵等设备会产生设备噪声。本项目对主要噪声设备拟采取减振、消音、隔音装置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相关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⑷ 固废:污水处理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除污泥外,还有预处理和处理设施产生的浮渣、格栅截留物和沉砂池的沉砂等。故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做到了有效处理,只要注意固体废弃物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 四、生态影响:项目位于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影响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单位,为发现国家保护珍稀动植物,项目建设地现未空地,项目建成后按规定进行绿化后,改项目对所在地环境产生的不利生态影响将得到恢复。 五、风险: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停电、设备损坏、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污水排放单位超标排放等。建设单位应尽量考虑到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将非正常工况发生的几率降至最小,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经采取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环评角度上,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七、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盘山北方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电 话:13234271661 (来源:中国·盘山,2017-05-08)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8/2/11 21:07:45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