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由澧发改审【2017】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澧县澧州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辖区 2.3 建设规模: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其主要工程量如下:污水处理厂工艺管道及设备工程,鼓风机及配电间,综合楼,紫外光消毒池,氧化沟,活性砂滤池,空压机房及机修仓库,高效沉淀池,污泥泵站,传达室,脱水机房及加药间,贮泥池,二沉池,除臭设施,预处理,提升泵站,附属工程,桩基础等;工程预算约7326万元。 2.4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范围为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3.4.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4.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14:30。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5.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澧县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4日(每日9:30至11:30,14:30至16:3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止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808号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办理。 6.2 获取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6)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除企业资质证书外,均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壹套,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时留存,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招标人概不受理。 6.3 招标文件售价肆佰元/套,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申请人自行查阅。 6.5 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三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湖南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3224277。 招标人:澧县澧州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解放路1099号(新搬迁)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736-33668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兰江路水竹居巷8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36-3233298、13875159968) 邮 箱:285989682@qq.com |